L型鋁材彎弧工裝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L型鋁材彎弧工裝,包括夾持機構、驅動機構和定位導向機構,所述夾持機構包括上、下兩個直徑相同的圓盤,上、下兩個圓盤可轉動地安裝在同一根圓柱銷上,并且上、下兩個圓盤上具有若干組相互對應的螺栓孔;所述驅動機構的一端與上、下兩個圓盤連接,驅動機構的另一端具有用于握持以施加外力來帶動上、下兩個圓盤轉動的握持部分;所述定位導向機構包括至少一根可轉動的豎直導向柱,豎直導向柱與圓盤對應切邊之間的間距大于或等于鋁材豎邊的厚度。本實用新型相比大型的彎弧設備而言,結構簡單,方便自制,投資成本低,滿足了小批量多品種的生產需求。
【專利說明】
L型鋁材彎弧工裝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L型鋁材彎弧工裝,特別是涉及一種在客車總裝裝配過程中使用的L型鋁材彎弧工裝。
【背景技術】
[0002]在客車總裝裝配過程中,通常需要對L型鋁材進行彎弧操作,即將直線型的鋁型材彎曲成具有一定弧度的鋁型材,雖然目前市場上有專門用于鋁型材的大型彎弧設備,但購買這種設備的投資過大,不適合小批量多品種的生產。鑒于此,本 申請人:設計并自制了一種L型鋁材彎弧工裝,以滿足小批量多品種的生產需求。
實用新型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方便自制的L型鋁材彎弧工裝,以彌補因購買大型彎弧設備而導致投資成本大的缺陷。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0005]一種L型鋁材彎弧工裝,包括夾持機構、驅動機構和定位導向機構,所述夾持機構包括上、下兩個直徑相同的圓盤,上、下兩個圓盤可轉動地安裝在同一根圓柱銷上,并且上、下兩個圓盤上具有若干組相互對應的螺栓孔;所述驅動機構的一端與上、下兩個圓盤連接,驅動機構的另一端具有用于握持以施加外力來帶動上、下兩個圓盤轉動的握持部分;所述定位導向機構包括至少一根可轉動的豎直導向柱,豎直導向柱與圓盤對應切邊之間的間距大于或等于鋁材豎邊的厚度,使用時,用螺栓將上、下兩個圓盤連接起來并將鋁材橫邊夾緊在上、下兩個圓盤之間,鋁材豎邊位于豎直導向柱與圓盤之間的間隙內,并且鋁材豎邊與豎直導向柱接觸。
[0006]優選地,所述定位導向機構包括第一固定框架、第二固定框架、大豎直導向柱和小豎直導向柱,所述大豎直導向柱可轉動地安裝在第一固定框架內的圓柱銷上,所述小豎直導向柱可轉動地安裝在第二固定框架內的圓柱銷上;所述第二固定框架的頂部設置有導向固定軸承,所述導向固定軸承底部與下圓盤上表面之間的間距等于鋁材橫邊的厚度;第二固定框架的底部上設置有支架框,所述支架框的頂部為水平支撐面,該水平支撐面與下圓盤的上表面水平等聞。
[0007]進一步,本實用新型還包括底板、可滑動設置在底板上的滑動板、以及用于調節滑動板靠近或遠離圓盤的調節機構,所述第一固定框架和第二固定框架固定在滑動板上,所述調節機構包括至少一根調節螺桿,所述調節螺桿的一端連接在滑動板上。
[0008]進一步,所述底板上間隔設置有兩個導向槽,所述滑動板的兩側各設置有一個能夠沿導向槽滑動的導向螺栓。
[0009]進一步,本實用新型還包括L型夾板,所述夾板的橫邊固定在上圓盤上,夾板的豎邊與圓盤對應切邊之間的間距大于或等于鋁材豎邊的厚度,使用時,鋁材橫邊夾緊在上、下兩個圓盤之間,夾板的豎邊對鋁材產生向內的徑向作用力以防止鋁材脫出。
[0010]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0011]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首先將鋁材的橫邊夾緊在上、下兩個圓盤之間,鋁材的豎邊與豎直導向柱接觸,然后用力搬動驅動機構,驅動機構帶動上、下兩個圓盤轉動,此時鋁材隨之轉動并在豎直導向柱的作用下發生彎曲。本實用新型相比大型的彎弧設備而言,結構簡單,方便自制,投資成本低,滿足了小批量多品種的生產需求,同時由于豎直導向柱是可轉動的,因此豎直導向柱與鋁材之間產生的是滾動摩擦,摩擦系數小,這樣工人就不需要施加更大的外力來帶動圓盤轉動,降低了工人的勞動強度。
[0012]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L型鋁材彎弧工裝的立體圖;
[0014]圖2為圖1的A向側視圖;
[0015]圖3為圖1的B向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17]參見附圖,一種L型鋁材彎弧工裝,包括底板1、夾持機構、驅動機構和定位導向機構,底板I上焊接有一根豎直圓柱銷,夾持機構包括上圓盤2和下圓盤3,上圓盤2和下圓盤3的直徑相同,并且兩者的中心位置都有一個中心孔,中心孔的直徑略大于底板I上所焊接的圓柱銷的外徑,上圓盤2和下圓盤3可轉動地安裝在該圓柱銷上,并且上圓盤2和下圓盤3上具有若干組相互對應的螺栓孔;驅動機構4的一端與上圓盤2和下圓盤3連接,驅動機構的另一端具有用于握持以施加外力來帶動上圓盤2和下圓盤3轉動的握持部分,在本實施例中,驅動機構的一端具有上、下兩根相互平行的連接桿,兩根連接桿可轉動地安裝在底板I上所焊接的圓柱銷上,上圓盤2和下圓盤3位于上、下兩根連接桿之間,上圓盤2、下圓盤3和下連接桿三者之間通過一根螺栓5連接起來,驅動機構的另一端為方便握持的桿狀結構,使用時,用手握住驅動機構的桿狀部分,然后用力搬動驅動機構,就能夠帶動上圓盤2和下圓盤3轉動。
[0018]定位導向機構包括至少一根可轉動的豎直導向柱,豎直導向柱與圓盤對應切邊之間的間距大于或等于鋁材6豎邊的厚度,使用時,用螺栓將上圓盤2和下圓盤3連接起來并將鋁材橫邊夾緊在上圓盤2和下圓盤3之間,鋁材6的豎邊位于豎直導向柱與圓盤之間的間隙內,并且鋁材6的豎邊與豎直導向柱接觸。優選地,定位導向機構包括大豎直導向柱7、小豎直導向柱8、第一固定框架9、第二固定框架10和第三固定框架11,第一固定框架9的形狀可以是U型、L型或H型等,本實施例的第一固定框架9為U形,其開口端與上圓盤2和下圓盤3相對,第一固定框架9的頂板與底板之間設置有一根圓柱銷,大豎直導向柱7可轉動地安裝在第一固定框架9內的圓柱銷上;第二固定框架10和第三固定框架11呈U型,兩者的開口端與上圓盤2和下圓盤3相對,第三固定框架11固定在第二固定框架10的內側壁上,第三固定框架11的頂板與底板之間設置有一根圓柱銷,小豎直導向柱8可轉動地安裝在第三固定框架11內的圓柱銷上;第二固定框架10頂板的內側邊上設置有豎直的固定塊,固定塊的內側面上具有一根圓柱體,該圓柱體上安裝有導向固定軸承12,導向固定軸承12的底部與下圓盤3的上表面之間的間距等于鋁材6橫邊的厚度;第二固定框架10的底板寬度大于頂板寬度,第二固定框架10的底板上固定有支架框13,本實施例的支架框13呈矩形,支架框13頂部的水平支撐面與下圓盤3的上表面水平等高。使用時,用螺栓將上圓盤2和下圓盤3連接起來并將鋁材橫邊夾緊在上圓盤2和下圓盤3之間,鋁材6的豎邊位于大豎直導向柱7與圓盤之間的間隙內,并且招材6的豎邊與大豎直導向柱7和小豎直導向柱8接觸,同時支撐框13用于對鋁材6的橫邊進行支撐,導向固定軸承12與鋁材6橫邊的上表面接觸,起定位導向作用。
[0019]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本實用新型可滑動設置在底板I上的滑動板14、以及用于調節滑動板14朝靠近或遠離圓盤方向運動的調節機構,第一固定框架9和第二固定框架10固定在滑動板14上,調節機構包括兩根調節螺桿15,調節螺桿15的一端連接在滑動板14上,在安裝鋁材6時,可通過轉動調節螺桿15使滑動板14朝遠離圓盤的方向運動,此時豎直導向柱與圓盤之間的間隙增大,方便安裝;安裝完成后,可通過轉動調節螺桿15使滑動板14朝靠近圓盤的方向運動,直至大豎直導向柱7和小豎直導向柱8與鋁材的豎邊接觸。為了控制滑動板14的運動方向,本實用新型的底板I上開設有兩條相互平行的導軌槽,滑動板的兩側各設置有一個能夠沿導向槽滑動的導向螺栓16。
[0020]由于鋁材6的橫邊被夾持在上圓盤2和下圓盤3之間,而上圓盤2和下圓盤3之間通過螺栓連接起來從而將鋁材6的橫邊夾緊,但這種夾持機構存在的不足是:上圓盤2和下圓盤3會對鋁材6的橫邊產生向外的擠壓力,鋁材容易因未夾緊而發生脫出,因此本實用新型增加了 L型夾板17,夾板17的橫邊固定在上圓盤2上,夾板17的豎邊與圓盤對應切邊之間的間距大于或等于鋁材豎邊的厚度,使用時,鋁材橫邊夾緊在上圓盤2和下圓盤3之間,夾板17的豎邊將鋁材的豎邊夾緊,對鋁材產生向內的徑向作用力以防止鋁材脫出。
[0021]最后需要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技術方案,盡管 申請人: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那些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技術方案的宗旨和范圍,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
【權利要求】
1.一種L型鋁材彎弧工裝,其特征在于,包括夾持機構、驅動機構和定位導向機構,所述夾持機構包括上、下兩個直徑相同的圓盤,上、下兩個圓盤可轉動地安裝在同一根圓柱銷上,并且上、下兩個圓盤上具有若干組相互對應的螺栓孔;所述驅動機構的一端與上、下兩個圓盤連接,驅動機構的另一端具有用于握持以施加外力來帶動上、下兩個圓盤轉動的握持部分;所述定位導向機構包括至少一根可轉動的豎直導向柱,豎直導向柱與圓盤對應切邊之間的間距大于或等于鋁材豎邊的厚度,使用時,用螺栓將上、下兩個圓盤連接起來并將鋁材橫邊夾緊在上、下兩個圓盤之間,鋁材豎邊位于豎直導向柱與圓盤之間的間隙內,并且鋁材豎邊與豎直導向柱接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型鋁材彎弧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導向機構包括第一固定框架、第二固定框架、大豎直導向柱和小豎直導向柱,所述大豎直導向柱可轉動地安裝在第一固定框架內的圓柱銷上,所述小豎直導向柱可轉動地安裝在第二固定框架內的圓柱銷上;所述第二固定框架的頂部設置有導向固定軸承,所述導向固定軸承底部與下圓盤上表面之間的間距等于鋁材橫邊的厚度;第二固定框架的底部上設置有支架框,所述支架框的頂部為水平支撐面,該水平支撐面與下圓盤的上表面水平等高。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L型鋁材彎弧工裝,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底板、可滑動設置在底板上的滑動板、以及用于調節滑動板靠近或遠離圓盤的調節機構,所述第一固定框架和第二固定框架固定在滑動板上,所述調節機構包括至少一根調節螺桿,所述調節螺桿的一端連接在滑動板上。
4.權利要求3所述的L型鋁材彎弧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上間隔設置有兩個導向槽,所述滑動板的兩側各設置有一個能夠沿導向槽滑動的導向螺栓。
5.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L型鋁材彎弧工裝,其特征在于,還包括L型夾板,所述夾板的橫邊固定在上圓盤上,夾板的豎邊與圓盤對應切邊之間的間距大于或等于鋁材豎邊的厚度,使用時,鋁材橫邊夾緊在上、下兩個圓盤之間,夾板的豎邊對鋁材產生向內的徑向作用力以防止鋁材脫出。
【文檔編號】B21D7/16GK204035266SQ201420548161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23日 優先權日:2014年9月23日
【發明者】雷霆 申請人:重慶五洲龍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