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工具機、尤其是手持式工具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按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工具機。
背景技術:
上述類型的工具機作為電動驅動的豎鋸從EP 1 598 134 Bl中已知,并且在鋸片 被往復驅動時,作為擺動豎鋸(Pendelhubsdge)驅動,所述擺鋸具有額外圍繞橫交于 鋸片的縱軸線被擺轉驅動的鋸片,并可作為所謂的卷軸式曲線鋸(Scrolling Jigsaw)進行 驅動,其中被往復驅動的鋸片還額外地圍繞它的縱軸線旋轉。在所有的運行方式中,在其鋸片和動作桿之間的連接部下方設有鋸片容納部的 情況下,鋸片通過支撐機構進行支撐,此支撐機構(基于動作桿的以及朝它位置固定的 鋸片的旋轉軸線)設置成與動作桿一起旋轉,此支撐機構在鋸片平面的延伸方向上對鋸 片進行加載。作為支撐機構,支撐滾子設置有在圓周上切槽的、溝槽形的容納部,鋸片 以其背部區域嵌入此容納部中。由于構成為滾子的支撐機構在卷軸模式中隨著動作桿和鋸片一起旋轉,因此在 所有的運行方式中,支撐機構和鋸片相對于動作桿和鋸片的旋轉軸線具有相同的旋轉位 置,雖然在不同的運行方式中具有不同的負載特性,但鋸片和支撐機構之間的支撐情況 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同的,盡管由于尤其支撐機構的不同磨損具有不同的負載特性。相應 的磨損印記最終可能會影響導引質量和工作結果。
發明內容
通過本發明,應該可以在不同的運行方式中考慮支撐機構和鋸片之間的不同負 載情況,但尤其還應實現這樣的構造方案,即這種構造方案不與支撐機構的隨鋸片一起 旋轉的結構相關,而是與工具機的構造方案結合應用,其中鋸片在卷軸模式中相對于不 一起旋轉的支撐機構進行擺轉。按本發明,這一點可借助權利要求1的特征以簡單的方式得以實現,其中在支 撐機構和鋸片之間處于其它支撐情況時,也可有利地應用支撐機構在此規定的構造方案。本發明從權利要求1中出發,支撐機構具有至少兩個運行位置,它們可有選擇 地使用,因此由于通過相應構造支撐機構的相對鋸片分別置于支撐位置的支撐部位,可 滿足到不同的要求。對這種構造方案來說尤其簡單的解決方案是,所述支撐部位配屬于支撐機構的 不同的、尤其彼此對置的側面,因此通過轉換支撐機構,尤其通過旋轉或擺轉支撐機 構,可交替地使用一個或另一個支撐部位,以便與相應的運行模式相匹配。簡單的轉換(其還能以簡單的機構確保支撐機構的各個位置)在于,支撐機構能 圍繞位于其彼此對置的支撐部位之間的擺轉軸線以相應的支撐部位調節到相應的工作位 置上,其中適宜的是,用于支撐機構的擺轉軸線垂直于包含鋸片縱軸線的平面延伸。
相應的支撐部位可由相對支撐機構位置固定的支撐元件構成,或者由這樣的支 撐元件構成,即此支撐元件自身與支撐機構可活動地相連。如果例如在卷軸模式中,需 要相對于位置固定的支撐元件來支撐可旋轉鋸片,就此而言可使用滾子或者滾筒形的物 體,其在圓周輪廓上與相應的使用目的相匹配,并優選具有凹形的圓周輪廓。相應地, 例如在擺動往復模式中,對于在擺動平面中隨鋸片運動的支撐元件,相同的輪廓是適宜 的(即例如凹槽狀的導引輪廓),它可在背部區域中給鋸片提供一定的橫向支撐。盡管構造方案具有上面一個或另一個所述的形式,適宜的是,可擺轉的支撐機 構通過最簡單的鎖止機構(例如卡鎖保持機構或類似機構)固定在它相應的擺轉位置中。具有導引輪廓的構造方案是一個特別有利的解決方案,其中凸出彎拱的輪廓部 位形成在橫截面中倒圓的支撐輪廓,它的倒圓半徑至少基本上相當于鋸片的旋轉軸線與 鋸片背部之間的間距。在支撐元件構成為支撐滾子時,也在卷軸模式中支撐機構不與鋸 片一起擺轉的情況下,也是這種情況,因為基本在各種情況下只有約+/-30°的鋸片擺轉 區域被覆蓋,因此在本發明的框架中還可能的是,與運行模式無關地,通過分別相同的 支撐機構或支撐元件(例如支撐滾子)來支撐鋸片背部。如果按照另一獨立的按本發明的方案,鋸片具有倒圓地過渡到側面的背面,因 此在鋸片和相應的支撐機構(尤其按上述描述構成的支撐滾子)之間只產生線狀的支撐, 通過此支撐可在據片相對于支撐機構進行擺轉運動時實用地避免相互鉤住,因此也可避 免相 應的印痕和顫痕。
從權利要求、附圖描述以及附圖中得出其它有利的且適宜的實施例。其中圖1在示意圖中示出了設計成手持式工具機的電動豎鋸,它以不同的操縱方式 運行;圖2再次立體且簡化地示出了與圖1相似的豎鋸,包括具有鋸片的工作區域以及 從背側配屬于鋸片的支撐機構;圖3和4再次示意且立體地示出了支撐機構的構造方案,它具有單獨的支撐部 位,通過把支撐機構調節到在支撐位置上來實現支撐部位朝鋸片的調整;圖5在立體圖中示出了支撐滾子,它按圖4作為支撐元件可以是支撐機構的組成 部分,或通過它作為獨立的支撐機構在工具機的不同運行方式中實現鋸片的支撐;以及圖6在示意圖中示出了據片的按本發明的構造方案,它具有倒圓的鋸片背部, 配屬支撐機構具有凹下的支撐輪廓。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示出了以豎鋸2為形式的手持式機器(作為工具機1的例子),它具有外殼 3并通過底板4支承在工件5上。在豎鋸2沿工作方向上的前方區域中,它具有構成為工作工具7的鋸片8。在工 作過程中,此鋸片8作用在工件5上,豎鋸2通過底板4可移動地支承在工件5上。豎鋸2具有用于使用者的視區10,此視區10至少在通過鋸片8決定的工作區域 9上延伸。在豎鋸2的外殼3上,在豎直方向上,在底板4的對面(此底板4圍繞在工作方向6上延伸的擺轉軸線可固定地支撐)設置有把手11,它的握把12朝導引柄14延伸。 在握把12的下面設置有開關裝置15,通過它來接通和關閉豎鋸2。通過設置在外殼3縱 向側面上的切換裝置16,來調節豎鋸2的不同運行模式。外殼3的端壁區域13逆著工作 方向呈階梯形地沉降到底板7上。階梯17遮蓋了工具容納部18,此工具容納部18用于 由鋸片8構成的被驅動的工作工具7。整個電動工具機1的鋸片8具有基本工作位置,鋸片8在此基本工作位置中只被 往復地驅動,如通過箭頭19所示的一樣。鋸片8的背部配備了支撐機構20。此支撐機 構20通過未進一步示出的驅動器在鋸片8平面的方向上(即在鋸方向上)也被往復地驅 動(箭頭23)。由此產生了另一種工作模式,即所謂的擺轉往復運行,其中鋸片8可圍 繞橫向于它的鋸片平面延伸的、未示出的擺轉軸線疊加于沿鋸片8的縱向方向延伸的往 復運動進行擺轉。在第三種運行方式(通過箭頭21標出)中,除了在其縱軸線方向上的 往復運動以外,鋸片8還可圍繞在它的方向上延伸的旋轉軸線22進行旋轉(圖6)。因 此,鋸片8可調節到這樣的工作方向上,即此工作方向與按箭頭6所示的直線工作方向有 角度,因此豎鋸可用作所謂的“卷軸式曲線鋸”,并在進行相應控制的調節時還可作為 半自動的豎鋸使用。在此,在通過鋸片2調整到相應對準給定路徑的轉動位置來實現精 確對準給定路徑的定位時,握持豎鋸2的使用者基本上只要大致朝著工作方向6進給。在圖2所示的構造方案中,支撐機構20具有朝向鋸片8在箭頭23的方向上可調 節的承載框架24,此 承載框架24用于在圖2中設計成支撐滾子26的支撐機構25。在圖3和4中示出了這種支撐機構25的按本發明的構造方案,其中此支撐機構 25按此構造方案具有配備給支撐體27的支撐部位28、29,它們在箱子狀的支撐體27上 配屬于彼此對置的端部。在圖3中,箱子狀的支撐體27可擺轉地設置在承載框架24(它由兩個承載臂30 表示)上,即可圍繞在支撐部位28和29之間的擺轉軸線31擺動。在以180°偏置的擺 轉位置上,支撐體27可相對于承載框架30被鎖止或卡鎖,如同通過標出的卡鎖點32所 示的一樣。在這方面,圖3和圖4的構造是相同的。在按圖3的構造方案中,支撐部位28構成為導引溝槽33,它的尺寸與鋸片8的 橫截面協調一致,因此在擺動往復運行時,在支撐體27相對圖3和4所示的位置旋轉 180°時,鋸片8以其背部嵌入U形的導引溝槽33中,并因此在擺動往復運行時(但也在 常規運行狀態下)通過U形溝槽33的側邊來實現鋸片8的橫向導引。與支撐部位28類似,支撐體27在對面的支撐部位29中構成凹下彎拱的導軌 34,用于在卷軸模式中相對于固定的支撐體27擺轉的鋸片8。因為鋸片8的擺轉范圍 在卷軸模式中遮蓋了約+/-30°的角度范圍,所以在導軌34的凹下彎拱相對扁平的情況 下,結合足夠的側面導引,可使鋸片8具有足夠的支撐。通過以下方式還可達到額外的 安全性,以防止鋸片8在側面從導軌34中脫出,即導軌34倒圓地過渡到支撐體27的側 面35中,即在倒圓的過渡部位的方向上相對于導軌34的凸出彎拱的區域設有陡峭的邊緣 區域。但對于此支撐部位29來說,具有導引溝槽的構造(大約相當于導引部位28的構 造)是適宜的。導軌34按圖3相對支撐體27是位置固定的,代替它的是,在按圖4的構造方案 中支撐部位29由支撐元件(其形式是支撐滾子36)構成,它相對支撐體27可旋轉地支承,并且它在圓周面凹下彎拱時,優選相當于按圖5的支撐滾子37。此支撐滾子37與支 撐滾子36—樣是凹下彎拱的,其中倒圓半徑38(如圖6所示)至少幾乎(但優選正好) 相當于鋸片背部39與鋸片8的旋轉軸線22之間的間距。導軌34的結構與導軌34到鋸 片8的旋轉軸線22的位置之間的這種一致性可確保,鋸片8在所有旋轉位置是都是鉛垂 的,或至少幾乎鉛垂地相對于支撐滾子37的導軌34進行支撐。 適宜的是,導軌34既當作豎立的導軌,也當作由滾子36、37構成的導軌來硬 化。在本發明的框架中,抗轉動地布置滾子,用于固定的導軌。此外在導軌由滾子構成 的情況下,它們也可構成為溝槽狀,以便通過與鋸片8的側面作用來實現橫向導引,并 因此實現鋸片的側面支撐。圖6還示出了鋸片8的按本發明的構造方案,其具有倒圓的鋸片背部39,因此在 鋸片8和各個支撐滾子(例如支撐滾子37)的導軌34之間只產生一個近似線狀的接觸, 在鋸片8相對于支撐滾子37發生擺轉時,此線狀接觸實用地避免了鋸片8和支撐滾子37 之間的相互鉤住或卡住。此外還可減少磨擦,其中如果不是相對支撐滾子(例如相對支 撐滾子37),而是相對固定的支撐體27的導軌34進行支撐時,當給出了相應的尺寸關系 時,則鋸片8的這種構造方案也是適宜的。
權利要求
1.一種工具機,尤其是以豎鋸O)為形式的手持式工具機(1),它以不同的運行方式 驅動,并且它的鋸片(8)在擺動往復模式中可圍繞橫向于其縱向延展的旋轉軸線進行擺 轉,并在卷軸模式中可圍繞它的旋轉軸線02)旋轉,并且在這兩種運行方式中,在鋸片 容納部(18)的下方從背面相對支撐機構0 得到支撐,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來支撐鋸片 (8)的支撐機構0 在擺動往復模式中和在卷軸模式中具有單獨的支撐部位08、29), 它們通過轉換支撐機構0 在各個模式中交替地使用。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位08、29)設置在支撐機 構05)的不同的、尤其彼此對置的側面上。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位08、29)通過支撐 機構05)尤其圍繞處于支撐部位08、29)之間的軸線(31)進行擺轉可調整到其各個工 作位置中。
4.按權利要求3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用于支撐機構05)的擺轉軸線(31)垂 直于包含鋸片(8)的旋轉軸線02)的平面。
5.按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位08、29) 對于擺動往復模式和對于卷軸模式具有不同的輪廓。
6.按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至少其中一個支撐部位 (28, 29)設置在支撐元件上,此支撐元件被支撐機構0 承載并相對支撐機構是位置固 定或可移動的。
7.按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設置有支撐滾子(36、37) 作為可活動的支撐元件。
8.按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為擺動往復模式設置的支 撐部位08)構成為用于鋸片(8)的導引溝槽(33)。
9.按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為卷軸模式設置的支撐部 位09)具有凹下彎拱的支撐輪廓。
10.按權利要求9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為卷軸模式設置的支撐部位09)由支 撐滾子(36、37)構成。
11.按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支撐部位09)的凹下彎拱的輪 廓倒圓地過渡到它的側面中。
12.按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支撐部位08、29)的彎拱 的輪廓具有倒圓半徑08),它至少近似相當于鋸片(8)的旋轉軸線02)與鋸片背部(39) 之間的間距。
13.按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支撐機構05)在它各 個擺轉位置中可相對于它的承載框架(30)鎖止。
14.一種用于工具機的鋸片,尤其用于按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多項所述的具有在 背側受到支撐的鋸片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鋸片(8)具有倒圓地過渡到其側面的背部 (39)。
15.—種用于工具機的鋸片(8)的支撐滾子,尤其用于形式為豎鋸(2)的工具機(1), 其中鋸片(8)在背面通過支撐滾子(36、37)進行支撐,尤其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 多項所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滾子(36、37)具有在圓周側凹下彎拱的輪廓,它的倒圓半徑相當于鋸片背部(39)與待支撐的鋸片(8)的旋轉軸線02)之間的間距。
16.按權利要求15所述的支撐滾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滾子(36、37)的肩部是 倒圓的。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工具機,尤其是豎鋸(2),具有鋸片(8),鋸片背部(39)通過支撐機構進行支撐,在擺動往復模式以及卷軸模式中,此支撐機構以支撐滾子(36、37)的形式導引支撐鋸片(8)。
文檔編號B23D51/02GK102026757SQ200980117071
公開日2011年4月20日 申請日期2009年3月16日 優先權日2008年5月14日
發明者J·普拉策, T·科德, U·霍夫曼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