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具有復合曲線輥型的軋機支承輥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軋鋼領域,主要涉及帶鋼粗軋機或精軋機使用的支承輥。
背景技術:
金屬帶材軋制所用的四輥軋機,一般由兩個工作輥和兩個支承輥組成,由于支承輥在機使用時間較長,軋輥易磨損,為保證產品的板形,支承輥都采用一定的輥型曲線,目前,一般都在軋輥輥身上采用單一的直線平輥型、正弦曲線或多次方曲線。采用單一輥型曲線時存在很多缺點,如輥型曲率大,軋機軋制時不穩定,輥型曲率小不但起不到改善板形效果,還使軋輥邊部應力集中大,易造成軋輥邊部剝落(掉肉),使軋輥消耗大。所以,急需一種不但能改善板形,而且,還能保證軋輥邊部不發生應力集中現象,使軋輥邊部不剝落,降低軋輥消耗的輥型曲線。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復合曲線輥型的軋機支承輥,以改善板形、提高軋機穩定性和確保軋輥使用壽命。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把軋輥輥身分成三個部分,即輥身中部、兩個邊部,輥身中部采用多次方曲線,輥身邊部采用斜直線或曲線。復合曲線輥型是通過磨床磨削而成。
本實用新型一種具有復合曲線輥型的軋機支承輥,其輥身中部占輥身長度的比例為60%~90%;輥身兩邊占輥身長度的比例為10%~40%,邊部曲線高度為0.5~3.0mm。
本實用新型軋機支承輥由于采用了復合曲線輥型,解決了現有單一曲線輥型的曲率要么大,要么小,二者不能兼顧的問題,這樣即改善了板形、確保軋輥使用壽命,又提高了軋機穩定性。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輥型曲線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的輥型曲線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如圖1所示,一種具有復合曲線輥型的軋機支承輥,其軋輥輥身分成輥身中部1和兩個邊部2三個部分,輥身中部1采用多次方曲線,輥身邊部2采用斜直線。輥身中部1的長度L2占輥身長度L的比例為60%~90%;輥身兩邊2的長度L1占輥身長度L的比例為10%~40%,各部分所占比例的具體數據詳見表1,其中邊部所占比例是指兩個邊部共同占有的比例,并且兩個邊部的寬度相等。另外,邊部曲線高度h1為0.5~3.0mm。
表1
如圖2所示,一種具有復合曲線輥型的軋機支承輥,其軋輥輥身分成輥身中部1和兩個邊部2三個部分,輥身中部1采用多次方曲線,輥身邊部2采用曲線。輥身中部1的長度L4占輥身長度L的比例為60%~90%;輥身兩邊2的長度L3占輥身長度L的比例為10%~40%。各部分所占比例的具體數據詳見表2,其中邊部所占比例是指兩個邊部共同占有的比例,并且兩個邊部的寬度相等。另外,邊部曲線高度h2為0.5~3.0mm。
表2
如圖1、圖2所示,L1、L3為輥身邊部2的長度,線型為斜直線或曲線,此段主要為消除軋輥受力有害區,使軋輥邊部不易剝落。L2、L4為輥身中間段1的長度,此段輥型曲線為多次方曲線,使軋輥中部在軋制過程中起到抵消磨損和改善板形作用。另外,本實用新型的輥身中間段的多次方曲線可以是三次方、四次方、五次方、六次方、七次方等。
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復合曲線輥型的軋機支承輥,其特征在于軋輥輥身分成輥身中部(1)和兩個邊部(2)三個部分,輥身中部(1)采用多次方曲線,輥身邊部(2)采用斜直線或曲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復合曲線輥型的軋機支承輥,其特征在于輥身中部(1)的長度L2或L4占輥身長度L的比例為60%~90%;輥身兩邊(2)占輥身長度L的比例為10%~40%,邊部曲線高度為0.5~3.0mm。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具有復合曲線輥型的軋機支承輥,其特征在于輥身中部(1)的長度L2或L4占輥身長度L的比例為60%;輥身兩邊(2)占輥身長度L的比例為40%。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具有復合曲線輥型的軋機支承輥,其特征在于輥身中部(1)的長度L2或L4占輥身長度L的比例為70%;輥身兩邊(2)占輥身長度L的比例為30%。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具有復合曲線輥型的軋機支承輥,其特征在于輥身中部(1)的長度L2或L4占輥身長度L的比例為80%;輥身兩邊(2)占輥身長度L的比例為20%。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具有復合曲線輥型的軋機支承輥,其特征在于輥身中部(1)的長度L2或L4占輥身長度L的比例為90%;輥身兩邊(2)占輥身長度L的比例為10%。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具有復合曲線輥型的軋機支承輥,其軋輥輥身分成輥身中部1和兩個邊部2三個部分,輥身中部1采用多次方曲線,輥身邊部2采用斜直線或曲線。輥身中部1的長度L2或L4占輥身長度的比例為60%~90%,輥身兩邊2占輥身長度的比例為10%~40%,邊部曲線高度為0.5~3.0mm。本實用新型解決了現有單一曲線輥型的曲率要么大,要么小,二者不能兼顧的問題,這樣既改善了板形、確保軋輥使用壽命,又提高了軋機穩定性。
文檔編號B21B27/02GK2917840SQ200520092979
公開日2007年7月4日 申請日期2005年10月20日 優先權日2005年10月20日
發明者徐延強, 趙林, 鄭方坤, 董浩然 申請人:鞍鋼新軋鋼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