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臺上工具所用的支撐組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申請依據35USC§119(e)要求申請號60/586,482、申請日為2004年7月7日的美國專利的優先權。本發明一般涉及一種臺上工具所用的支撐組件,尤其涉及一種用于臺鋸和/或斜切鋸的折疊支撐組件。
背景技術:
臺上工具,如臺鋸、斜切鋸等體積大并且很笨重。因此,難以將它們從工作地點運輸到另一工作地點,也很難將它們運到工作地點周圍。因此,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改進的、有助于這種運輸的支撐組件。
發明內容
根據本發明,使用一種改進的支撐組件。該電動工具具有基座組件、由基座組件支撐的工作臺、由工作臺支撐的鋸組件、樞轉連接到基座組件上的第一條腿以及相對于基座組件用于固定第一條腿位置的鎖定機構,其中基座組件具有當第一條腿被鎖定時用于容納第一條腿的至少一個溝槽。
通過下面的附圖和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另外的特點和優點將會是顯而易見的。
根據其原理的實際應用,附圖示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其中圖1為本發明具有支撐組件的斜切鋸的側視圖;圖2為本發明具有支撐組件的臺鋸的側視圖;圖3示出支撐組件的第一實施例;圖4示出支撐組件的第二實施例。
具體實施例方式
現在參考附圖描述本發明,其中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的部件。參考圖1,斜切鋸可以包括基座組件10、由基座組件10支撐的工作臺11以及由工作臺11支撐的鋸組件20。鋸組件20可以包括設置在工作臺11上的耳軸21、樞轉連接到耳軸21上的樞軸臂22、由臂22支撐并且驅動鋸條23的馬達24。臂22還支撐上部鋸條防護裝置27,其罩住上部的鋸條23。下部鋸條防護裝置25樞轉連接到上部鋸條防護裝置27上。輔助鋸條防護裝置26可以樞轉連接到下部鋸條防護裝置25。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將意識到鋸組件20能夠朝工作臺11向下樞轉,以切割放置在工作臺11上的工件。
參考圖2,臺鋸可以包括基座組件10、由基座組件10支撐的工作臺11以及由工作臺11支撐并設置在工作臺11下面的鋸組件20。鋸組件20包括延伸穿過工作臺11的鋸條23,以便使用者能夠將工件放置在工作臺11上,并將其朝鋸條23推動,以便切割。
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意識到圖1-2示出的電動工具可以為相同的電動工具,也就是臺鋸和斜切鋸的組合鋸。這種電動工具具有經由鉸接點15樞轉連接到基座組件10的工作臺11,以便當工作臺11在一個方位時,鋸組件20能夠充當斜切鋸,當工作臺11經由鉸接點15旋轉到另一方位時,電動工具能夠充當臺鋸。盡管如此,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意識到下面描述的本發明能夠應用到非組合斜切鋸和非組合臺鋸和其它的工具中。
基座組件10優選具有至少一個輪13。
基座組件10也可以支撐四個腿組件30。如圖1-2所示,兩個腿組件30可以設置在輪13附近的基座組件10上,然而其它兩個腿組件30可以設置在遠離輪13的基座組件10上。
腿組件30優選樞轉連接到基座組件10上。圖3示出腿組件30的第一實施例。腿組件30可以包括緊靠基座組件10設置并且優選是空心的腿31、設置在腿31上的支架32、以及延伸通過支架32、腿31和基座組件10的螺栓33。
旋鈕34在基座組件10的另一側可以螺紋接合螺栓33,在所需的位置鎖定腿31。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意識到,螺栓33上優選地設有鍵33K,所述鍵33K能夠接合支架32或腿31上的鍵孔(參見圖4中的孔32H),以便防止當旋鈕34旋轉時螺栓33的旋轉。
圖4示出其它可替換的腿組件30,其中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的部件。主要的區別在于螺栓33插入基座組件10的一側,在另一側延伸通過腿31、支架32,并且螺紋接合旋鈕34。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意識到螺栓33上的鍵33K優選接合基座組件10上的鍵孔,以便防止當旋鈕34旋轉時螺栓33的旋轉。
如圖3-4所示,基座組件10優選具有至少一個凹槽或溝槽10C,當通過旋轉旋鈕34鎖定腿31時,能夠將腿31容納在其中。這種溝槽10C將腿31保持在合適的位置。基座組件10優選具有多個溝槽10C,從而使腿31相對于基座組件10具有多個位置。
采用這種布置,所有的腿31能夠向下設置(如圖1-2的實線所示),以便電動工具使用時處于抬高的位置。
同樣地,所有的腿31能夠折疊到基座組件10內。在這種位置,使用者能夠將電動工具放置在地面上,在較低的位置使用。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意識到基座組件10可以具有支座12,以在地面上支撐電動工具。支座12優選由橡膠或任何其它的防滑材料構成。
作為可選擇的方案,使用者可以遠離輪13折疊腿31,以便最靠近輪13的腿31位于基座組件10內,然而最遠離輪13的腿31延伸超出基座組件10。在這種位置,使用者能夠使用延伸超出基座組件10的腿31作為手柄。隨后使用者能夠抬高這些腿,以便輪13接觸地面,電動工具能夠以類似于手推車的方式移動。
腿31也可以折疊,以便所有的腿31延伸超出基座組件10。以這種方式,兩個使用者能夠抬著一對腿31,并以類似于擔架的方式搬運電動工具。
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圖1-2的虛線示出腿31的不同位置(除了向下延伸的位置)。
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認識到對文中所公開的裝置的其它增加或者替換。然而,所有這些增加和/或改變均可認為與本發明是等同的。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動工具,其包括基座組件;由基座組件支撐的工作臺;由工作臺支撐的鋸組件;樞轉連接到基座組件上的第一條腿;以及相對于基座組件用于固定第一條腿位置的鎖定機構,其中基座組件具有當第一條腿鎖定在第一位置時用于容納第一條腿的第一溝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基座組件具有與第一溝槽交叉的第二溝槽,用于當第一條腿鎖定在第二位置時容納第一條腿。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第一條腿在第一位置時延伸在基座組件下面,第一條腿在第二位置時沒有延伸在基座組件下面。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第一條腿處于第二位置時設置在鋸組件下面。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當第一條腿處于第二位置時充當第一手柄。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工具,還包括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的第二條腿,在所述第一位置,第二條腿延伸在基座組件下面,在所述第二位置,第二條腿充當第二手柄,當處于第二位置時,第一和第二條腿遠離基座組件在相反的方向延伸。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基座組件還包括至少一個輪。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基座組件具有與第一溝槽交叉的第二溝槽,用于當第一條腿鎖定在第二位置時容納第一條腿,第一條腿在第一位置延伸在基座組件下面,第一條腿在第二位置充當手柄,以便當電動工具靜止在至少一個輪上時,能夠經由第一條腿提升。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鎖定機構還包括將第一腿夾在基座組件和夾具之間的夾具。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螺栓延伸通過基座組件、第一條腿和夾具。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鎖定旋鈕螺紋接合螺栓。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工作臺樞轉連接到基座組件上。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工作臺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在所述第一位置,鋸組件設置在工作臺上面,在所述第二位置,鋸組件設置在工作臺下面。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工具,其中還包括從基座組件向下延伸的支座,以便當第一條腿不支撐基座組件時,其能夠支撐基座組件。
全文摘要
一種電動工具具有基座組件、由基座組件支撐的工作臺、由工作臺支撐的鋸組件以及樞軸連接到基座組件上的第一條腿。鎖定機構相對于基座組件固定第一條腿的位置。基座組件具有當第一條腿被鎖定時用于容納第一條腿的至少一個溝槽。
文檔編號B23D47/00GK1718377SQ20051009134
公開日2006年1月11日 申請日期2005年7月7日 優先權日2004年7月7日
發明者羅伯特·S·格雷特, 邁克爾·L·奧巴尼奧恩, 米爾科·羅塞蒂, 帕爾米羅·格斯蒂奇 申請人:布萊克和戴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