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筒式臺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筆筒式臺燈,包括蓄電池,所述蓄電池的底端和頂端均安裝有正六邊形的隔板,隔板的周向等距離環繞設置有十二個邊柱,十二個邊柱兩兩之間均通過編織繩連接,并且其中六個邊柱分別嵌設在隔板的六個角上,另外六個邊柱分別嵌設在隔板六個側面的中部,隔板相鄰三個側面上的邊柱頂端均安裝有金屬軟管,所述金屬軟管的另一端安裝有水平設置的燈罩。該筆筒式臺燈,設置三個單獨的燈罩,利用燈罩內的燈珠進行照明,使照明范圍更廣,三個燈罩均通過金屬軟管進行固定,由于金屬軟管能夠折彎成任意角度,使得三個燈罩照明區域的邊緣兩兩重疊,不容易在照明區域產生光斑,保護了人們的用眼健康。
【專利說明】
筆筒式臺燈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小家電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筆筒式臺燈。
【背景技術】
[0002]臺燈,是燈的一種,此電器主要放置在寫字臺或餐桌上,以供照明之用,為可移動式燈具。臺燈的光亮照射范圍相對比較小和集中,因而不會影響到整個房間的光線,作用局限在臺燈周圍,便于閱讀、學習,節省能源。一般臺燈用的燈泡是白熾燈、節能燈泡,以及市面上流行的護眼臺燈,部分臺燈還有“應急功能”即自帶電源,用于停電時照明應急。但傳統的寫字臺上的臺燈在使用時由于是一個燈柱進行照明,照射不夠均勻,容易在在照射的工作區域內產生光斑,不僅影響人們的工作或學習,而且容易產生眼疲勞,對人們的身體健康造成影響,而且傳統臺燈的外形大多比較單一,美觀度不足。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筆筒式臺燈,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筆筒式臺燈,包括蓄電池,所述蓄電池的底端和頂端均安裝有正六邊形的隔板,隔板的周向等距離環繞設置有十二個邊柱,十二個邊柱兩兩之間均通過編織繩連接,并且其中六個邊柱分別嵌設在隔板的六個角上,另外六個邊柱分別嵌設在隔板六個側面的中部,隔板相鄰三個側面上的邊柱頂端均安裝有金屬軟管,所述金屬軟管的另一端安裝有水平設置的燈罩,燈罩的內表面上安裝有燈座,燈座上安裝的照明燈珠與燈罩上表面的控制開關電連接,所述控制開關與蓄電池電連接,所述燈罩的截面為曲面狀,邊柱的底部與蓄電池底部設置的隔板下表面平齊。
[0005]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筆筒式臺燈,設置三個單獨的燈罩,利用燈罩內的燈珠進行照明,使照明范圍更廣,三個燈罩均通過金屬軟管進行固定,由于金屬軟管能夠折彎成任意角度,使得三個燈罩照明區域的邊緣兩兩重疊,不容易在照明區域產生光斑,保護了人們的用眼健康,該臺燈的底座利用正六邊形的隔板和十二個邊柱組合成一個筆筒形狀,使得該臺燈的底座能夠對學習工具進行存放,筆筒形狀的臺燈底座與曲面的燈罩相配合,使得本臺燈的外形比較美觀,而且起到了裝飾的作用。
【附圖說明】
[000?]圖1為本實用新型俯視結構不意圖;
[0007]圖2為本實用新型正面結構示意圖。
[0008]圖中:I蓄電池、2編織繩、3隔板、4金屬軟管、5照明燈珠、6燈罩、7燈座、8控制開關、9邊柱。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0]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筆筒式臺燈,包括蓄電池I,蓄電池I的底端和頂端均安裝有正六邊形的隔板3,隔板3的周向等距離環繞設置有十二個邊柱9,邊柱9的底部與蓄電池I底部設置的隔板3下表面平齊,使臺燈放置時比較穩定,十二個邊柱9兩兩之間均通過編織繩2連接,利用編織繩2對邊柱進行連接,增加了臺燈使用時的美感,并且其中六個邊柱9分別嵌設在隔板3的六個角上,另外六個邊柱9分別嵌設在隔板3六個側面的中部,該臺燈的底座利用正六邊形的隔板3和十二個邊柱9組合成一個筆筒形狀,使得該臺燈的底座能夠對學習工具進行存放,隔板3相鄰三個側面上的邊柱9頂端均安裝有金屬軟管4,金屬軟管4的另一端安裝有水平設置的燈罩6,設置三個單獨的燈罩6,利用燈罩6內的燈珠進行照明,使照明范圍更廣,三個燈罩6均通過金屬軟管4進行固定,由于金屬軟管4能夠折彎成任意角度,使得三個燈罩6照明區域的邊緣兩兩重疊,不容易在照明區域產生光斑,保護了人們的用眼健康,燈罩6的截面為曲面狀,筆筒形狀的臺燈底座與曲面的燈罩6相配合,使得本臺燈的外形比較美觀,而且起到了裝飾的作用,燈罩6的內表面上安裝有燈座7,燈座7上安裝的照明燈珠5與燈罩6上表面的控制開關8電連接,控制開關8與蓄電池I電連接,蓄電池I上可連接一個充電線,對蓄電池I進行充電。
[0011]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主權項】
1.筆筒式臺燈,包括蓄電池(I),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I)的底端和頂端均安裝有正六邊形的隔板(3),隔板(3)的周向等距離環繞設置有十二個邊柱(9),十二個邊柱(9)兩兩之間均通過編織繩(2)連接,并且其中六個邊柱(9)分別嵌設在隔板(3)的六個角上,另外六個邊柱(9)分別嵌設在隔板(3)六個側面的中部,隔板(3)相鄰三個側面上的邊柱(9)頂端均安裝有金屬軟管(4),所述金屬軟管(4)的另一端安裝有水平設置的燈罩(6),燈罩(6)的內表面上安裝有燈座(7 ),燈座(7)上安裝的照明燈珠(5)與燈罩(6)上表面的控制開關(8)電連接,所述控制開關(8)與蓄電池(I)電連接;所述燈罩(6)的截面為曲面狀;所述邊柱(9)的底部與蓄電池(I)底部設置的隔板(3)下表面平齊。
【文檔編號】F21S9/02GK205535505SQ201620206483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3月11日
【發明人】吳尉尉
【申請人】慈溪市附海北斗電器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