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建筑照明裝飾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
【背景技術】
[0002]在裝飾工程中,對于一些特殊吊頂區域的照明需要考慮照度及美觀性的要求,燈具安裝會采用吊裝式安裝。如何使吊裝式熒光燈的安裝做到整齊、標準、美觀是影響電氣安裝工程質量的一個主要問題,也對整個工程的整體觀感影響很大。
[0003]由于吊頂區域內部的復雜性,對于吊頂內包括風機盤管、風管和水管等已完成設施的施工對象,由于吊頂內空間不足,無法在室內頂板與吊頂之間安裝大量吊桿,對于需要安裝數量龐燈具的工程而言無法進行施工。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以解決由于吊頂內空間不足,對于需要安裝數量龐燈具的工程而言無法進行施工的技術問題。
[0005]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安裝在室內頂板具有吊頂的建筑內;所述吊頂上開設有安裝孔;熒光燈系統包括:
[0006]龍骨吊桿,所述龍骨吊桿的上端與室內頂板固定連接;
[0007]龍骨,所述龍骨與所述龍骨吊桿的下端固定連接;
[0008]燈具吊管,燈具吊管穿過吊頂上的安裝孔,燈具吊管上端與龍骨連接;
[0009]燈具,所述燈具與燈具吊管的下端固定連接。
[0010]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進一步,所述燈具吊管的下端具有外螺紋,燈具通過螺母固定在燈具吊管的下端。
[0011]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進一步,所述螺母包括第一螺母和第二螺母,燈具的帶孔連接板位于所述第一螺母和第二螺母之間。
[0012]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進一步,所述燈具吊管的下端具有外螺紋部分的長度為2?5cm。
[0013]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進一步,相鄰龍骨吊桿之間距離不得大于1200mm。
[0014]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進一步,所述龍骨吊桿的上端通過拉爆螺栓與室內頂板固定連接。
[0015]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進一步,所述龍骨為卡式龍骨。
[0016]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7]燈具吊管可以按照在龍骨的適宜位置,克服了室內頂板與吊頂之間不具有大量燈具吊管安裝條件的限制;具有制作簡單、安裝方便的優點。此外,與吊頂配合施工影響小,一次安裝合格率高,避免反復拆卸吊頂。采用吊桿式明裝做法可以縮短施工工期,經濟實用,安裝快速。
【附圖說明】
[0018]通過結合以下附圖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或其他方面和優點將變得更清楚和更容易理解,這些附圖只是示意性的,并不限制本實用新型,其中:
[0019]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示意圖;
[0020]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燈具與燈具吊管安裝示意圖。
[0021 ]附圖中,各標號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0022]1、龍骨吊桿,2、龍骨,3、燈具吊管,4、燈具,5、室內頂板,6、吊頂,7、螺母,71、第一螺母,72、第二螺母。
【具體實施方式】
[0023]在下文中,將參照附圖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的實施例。
[0024]在此記載的實施例為本實用新型的特定的【具體實施方式】,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均是解釋性和示例性的,不應解釋為對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及本實用新型范圍的限制。除在此記載的實施例外,本領域技術人員還能夠基于本申請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所公開的內容采用顯而易見的其它技術方案,這些技術方案包括采用對在此記載的實施例的做出任何顯而易見的替換和修改的技術方案。
[0025]本說明書的附圖為示意圖,輔助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構思,示意性地表示各部分的形狀及其相互關系。請注意,為了便于清楚地表現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各部件的結構,各附圖之間并未按照相同的比例繪制。相同的參考標記用于表示相同的部分。
[0026]圖1示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安裝在室內頂板5具有吊頂6的建筑內;本熒光燈系統優選適用于室內頂板5與吊頂6之間不具有大量燈具吊管安裝條件的工程;
[0027]所述吊頂6上開設有安裝孔(未示出);所述安裝孔的數量具有多個,安裝孔的位置需要根據燈具吊管的安裝位置確定;
[0028]熒光燈系統包括:
[0029]龍骨吊桿I,所述龍骨吊桿I的上端與室內頂板5固定連接;在龍骨吊桿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龍骨吊桿呈豎直方向。
[0030]龍骨2,所述龍骨2與所述龍骨吊桿I的下端固定連接;如圖1所示,龍骨呈水平方向布置;
[0031]燈具吊管3,燈具吊管3穿過吊頂6上的安裝孔,燈具吊管3上端與龍骨2連接;
[0032]燈具4,所述燈具4與燈具吊管3的下端固定連接。
[0033]在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中,
[0034]燈具吊管可以按照在龍骨的適宜位置,克服了室內頂板與吊頂之間不具有大量燈具吊管安裝條件的限制;具有制作簡單、安裝方便的優點。此外,與吊頂配合施工影響小,一次安裝合格率高,避免反復拆卸吊頂。采用吊桿式明裝做法可以縮短施工工期,經濟實用,安裝快速。
[0035]在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的具體實施過程中,所述燈具吊管的下端具有外螺紋,燈具通過螺母7固定在燈具吊管的下端。
[0036]在一種實施例中,如圖2所示,所述螺母7包括第一螺母71和第二螺母72,燈具的帶孔連接板位于所述第一螺母和第二螺母之間。可以利用第一螺母和第二螺母調節燈具的高度,特別是對于條形熒光燈,通過調整兩端的螺母高度,進一步調整條形燈具的水平度,使施工質量易于控制、整齊美觀。
[0037]在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的具體實施過程中,所述燈具吊管的下端具有外螺紋部分的長度為2?5cm,此外,根據工程實際該長度也可以小于2cm或大于 5cm。
[0038]在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的具體實施過程中,相鄰龍骨吊桿之間距離不得大于1200_。龍骨吊桿的直徑可以燈具的重量進行調整,燈具重量越大,使用直徑更大的龍骨吊桿。
[0039]在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的具體實施過程中,所述龍骨吊桿的上端通過拉爆螺栓與室內頂板固定連接。
[0040]在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的具體實施過程中,所述龍骨為卡式龍骨。
[0041]上述披露的各技術特征并不限于已披露的與其它特征的組合,本領域技術人員還可根據發明之目的進行各技術特征之間的其它組合,以實現本實用新型之目的為準。
【主權項】
1.一種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安裝在室內頂板具有吊頂的建筑內;其特征在于,所述吊頂上開設有安裝孔;熒光燈系統包括: 龍骨吊桿,所述龍骨吊桿的上端與室內頂板固定連接; 龍骨,所述龍骨與所述龍骨吊桿的下端固定連接; 燈具吊管,燈具吊管穿過吊頂上的安裝孔,燈具吊管上端與龍骨連接; 燈具,所述燈具與燈具吊管的下端固定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吊管的下端具有外螺紋,燈具通過螺母固定在燈具吊管的下端。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母包括第一螺母和第二螺母,燈具的帶孔連接板位于所述第一螺母和第二螺母之間。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吊管的下端具有外螺紋部分的長度為2?5cm。5.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其特征在于,相鄰龍骨吊桿之間距離不得大于1200mm。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其特征在于,相鄰龍骨吊桿之間距離不得大于1200mm。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龍骨吊桿的上端通過拉爆螺栓與室內頂板固定連接。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龍骨為卡式龍骨。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吊桿式明裝熒光燈系統,安裝在室內頂板具有吊頂的建筑內;所述吊頂上開設有安裝孔;熒光燈系統包括:龍骨吊桿,所述龍骨吊桿的上端與室內頂板固定連接;龍骨,所述龍骨與所述龍骨吊桿的下端固定連接;燈具吊管,燈具吊管穿過吊頂上的安裝孔,燈具吊管上端與龍骨連接;燈具,所述燈具與燈具吊管的下端固定連接。本實用新型燈具吊管可以按照在龍骨的適宜位置,克服了室內頂板與吊頂之間不具有大量燈具吊管安裝條件的限制;具有制作簡單、安裝方便的優點。此外,與吊頂配合施工影響小,一次安裝合格率高,避免反復拆卸吊頂。采用吊桿式明裝做法可以縮短施工工期,經濟實用,安裝快速。
【IPC分類】F21V21/02
【公開號】CN205174273
【申請號】CN201520841851
【發明人】單寶龍, 莊斌, 李偉, 趙文華, 劉金水, 王康寧, 徐龍寶, 馮利, 李新, 張文杰, 楊玉洋
【申請人】中建一局集團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