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臺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臺燈,尤其涉及一種多功能臺燈。
【背景技術】
[0002]傳統的臺燈用于在書桌上寫字照明用,因為照明距離較短,所以光線離散,無法聚光因為無法當照明手電筒使用;如果家里突然停電或需要使用手電筒照明時,臺燈無法滿足需要;而手電筒因為光線較強,也無法當臺燈使用,所以一般家里需要配備臺燈和手電筒兩種輔助照明裝置,比較麻煩,也占用存放空間。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多功能臺燈,解決傳統臺燈無法照明或傳統手電筒無法當臺燈使用的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多功能臺燈,包括底座、支架和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體包括第一燈體和第二燈體;所述第一燈體為多個發光二極管組成的平板式燈體;所述第二燈體為強光燈,所述第二燈體與所述第一燈體的光的照射方向不在同一方向;所述支架可彎曲;所述底座內設有可充電電池,所述底座的外壁設有充電口和開關;所述開關包括控制所述第一燈體的第一開關和控制所述第二燈體的第二開關。
[000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在傳統臺燈上加設強光燈,使得臺燈的光照強度加強從而可以照亮遠處,在夜間能達到臺燈無法達到的手電筒效果,且結構簡單,使得臺燈和手電筒合二為一,降低了成本。
[0006]進一步,所述第二燈體還包括用于聚光的燈罩。
[0007]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過燈罩聚光將強光燈的光照聚集,可以照射的更遠,效果更好。
[0008]進一步,所述底座上設有電子鐘表和電子溫度計。
[0009]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電子鐘表可以讓使用者知道此時的時間,不需要再配備鐘表在寫字臺上,也節省了寫字臺的空間,而電子溫度計可以清楚的現實室內的溫度,若臺燈在戶外當手電筒使用時,也能知道戶外的溫度。
【附圖說明】
[0010]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中1-底座、2-支架、3-第一燈體、4-第二燈體、5-充電口、6_開關、7_電子鐘表、8-電子溫度計。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實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實用新型的范圍。
[0014]如圖1所示的一種多功能臺燈,包括底座1、支架2和燈體,燈體包括第一燈體3和第二燈體4 ;第一燈體3為多個發光二極管組成的平板式燈體;第二燈體4為強光燈,第二燈體4與第一燈體3的光的照射方向不在同一方向;支架2可彎曲;底座1內設有可充電電池,底座1的外壁設有充電口 5和開關6 ;開關6包括控制第一燈體3的第一開關6和控制第二燈體4的第二開關6。
[0015]第二燈體4還包括用于聚光的燈罩。
[0016]底座1上設有電子鐘表7和電子溫度計8。
[0017]將本實用新型當普通臺燈使用時,通過第一開關6即可控制第一燈體3的開或關,從而可以像普通臺燈那樣使用,同時還可以通過底座1上的電子鐘表7和電子溫度計8來看時間、日期和溫度;將本實用新型當手電筒使用時,通過第二開關6控制第二燈體4的開或關即可,由于第二燈體4是使用的強光燈,所以亮度較高,燈罩也進一步增加光照強度,使得本實用新型不僅僅是在是室內使用,也可以在室外使用,不僅可以近距離照明不傷害眼睛,也可以遠距離照明,使用更靈活、方便。
[0018]也可以在底座1上加一個可以固定在自行車把手上的支架2,便于中學生使用,因為有的中學生晚上騎自行車回家,晚上上晚自習時使用臺燈照明,回家路上使用臺燈當手電筒照明,實用性強。
[0019]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多功能臺燈,包括底座、支架和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體包括第一燈體和第二燈體;所述第一燈體為多個發光二極管組成的平板式燈體;所述第二燈體為強光燈,所述第二燈體與所述第一燈體的光的照射方向不在同一方向;所述支架可彎曲;所述底座內設有可充電電池,所述底座的外壁設有充電口和開關;所述開關包括控制所述第一燈體的第一開關和控制所述第二燈體的第二開關。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燈體還包括用于聚光的燈罩。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功能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設有電子鐘表和電子溫度計。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多功能臺燈,包括底座、支架和燈體,其特征在于:燈體包括第一燈體和第二燈體;第一燈體為多個發光二極管組成的平板式燈體;第二燈體為強光燈,第二燈體與第一燈體的光的照射方向不在同一方向;支架可彎曲;底座內設有可充電電池,底座的外壁設有充電口和開關;開關包括控制第一燈體的第一開關和控制第二燈體的第二開關。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在傳統臺燈上加設強光燈,使得臺燈的光照強度加強從而可以照亮遠處,在夜間能達到臺燈無法達到的手電筒效果,且結構簡單,使得臺燈和手電筒合二為一,降低了成本。
【IPC分類】F21S9/02, F21L4/02, F21V33/00
【公開號】CN204986788
【申請號】CN201520551266
【發明人】陳紹逸
【申請人】陳紹逸
【公開日】2016年1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