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照明用的應急燈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常用的應急照明裝置是手電筒或者是固定在固定地點或者物體上的應急燈,手電筒存在電容量較小不可充電的問題,固定式的應急燈雖然可以充電,但是仍然存現不可以任意移動或攜帶不便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該結構解決了目前應急燈不可以移動的問題,同時具有結構簡單、安裝方便快捷和固定可靠的優點。
[0004]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包括長方體形的應急燈殼體和設置在殼體內的發光裝置,所述殼體的背面設有L形的臺階,臺階上固定有提手。
[0005]優選的,所述提手包括手柄、固定塊和用于連接手柄和固定塊的連接部,相應的所述臺階的兩側設置有用于和固定塊配合的安裝部,所述提手通過固定塊和安裝部固定在所述臺階上。
[0006]優選的,所述連接部包括與所述臺階平行的橫桿和沿橫桿兩端向下延伸的彎曲部,彎曲部固定有所述固定塊。
[0007]優選的,所述固定塊包括定位槽和通孔,相應的所述安裝部包括與定位槽相互配合的定位支架和用于和通孔配合的安裝柱。
[0008]優選的,所述臺階上與所述橫桿相對應的位置設有控制開關和與所述臺階的平面傾斜的沿傾斜方向凹陷的平臺,控制開關用于控制所述發光裝置的工作狀態,平臺用于安裝控制開關;所述橫桿上與平臺相對應的位置設置有弧形缺口。
[0009]優選的,所述手柄、所述連接部和所述固定塊是一體注塑成型。
[0010]本實用新型中的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是在應急燈的殼體上設置一個L形的臺階并在臺階上固定一個提手結構,解決了目前的應急燈不能夠任意移動或者攜帶不便的問題,提高了應急燈的實用性;提手和臺階設置了方便二者安裝固定的固定塊和安裝部,使得二者的安裝方便、定位準確和固定牢固。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的立體圖;
[0012]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的結構示意圖一;
[0013]圖3是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的結構示意圖二 ;
[0014]圖4是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的提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申請方案作進一步描述:
[0016]如圖1至圖4所示,本實施例中的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包括長方體形的應急燈殼體I和設置在殼體I內的發光裝置(圖中未標示),所述殼體的背面設有L形的臺階11,臺階11上固定有提手2。
[0017]實施例中的提手2包括一體注塑成型的手柄21、固定塊22和用于連接手柄21和固定塊22的連接部23,相應的臺階11的兩側設置有用于和固定塊22配合的安裝部12,螺釘4將固定塊22和安裝部12固定在一起,進而將提手2固定在L形臺階11上;連接部23包括與臺階11平行的橫桿231和沿橫桿231兩端向下延伸的彎曲部232,彎曲部232固定有所述固定塊22,手柄21固定在橫桿231上。
[0018]進一步的,為了能夠將固定塊22準確方便的定位安裝在安裝部12上,所述固定塊22設置了定位槽221和通孔222,相應的安裝部12設有與定位槽221相互配合的定位支架121和用于和通孔222配合的安裝柱122 ;具體的安裝方式為:首先將定位塊22的定位槽221和通孔222分別與安裝部12的定位支架121和安裝柱222對應插入,然后用螺釘4通過通孔222和安裝柱122將固定塊22固定在安裝部12中。
[0019]進一步的,臺階11上與橫桿231相對應的位置設有控制開關3和與臺階11的平面傾斜的并沿傾斜方向向下凹陷的平臺13,控制開關3是為了用于控制發光裝置(圖中未標示)的工作狀態,平臺13是為了方便安裝控制開關3,增加應急燈的美觀性能;為了方便控制開關3的操作,橫桿231上與平臺相對應的位置設置有弧形缺口 2311。
[0020]本實施例中的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解決了目前的應急燈不能夠任意移動或者攜帶不便的問題,提高了應急燈的實用性,同時還具有安裝方便、定位準確和固定牢固的優點。
[0021 ] 上述優選實施方式應視為本申請方案實施方式的舉例說明,凡與本申請方案雷同、近似或以此為基礎作出的技術推演、替換、改進等,均應視為本專利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包括長方體形的應急燈殼體和設置在殼體內的發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的背面設有L形的臺階,臺階上固定有提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提手包括手柄、固定塊和用于連接手柄和固定塊的連接部,相應的所述臺階的兩側設置有用于和固定塊配合的安裝部,所述提手通過固定塊和安裝部固定在所述臺階上。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包括與所述臺階平行的橫桿和沿橫桿兩端向下延伸的彎曲部,彎曲部固定有所述固定塊。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塊包括定位槽和通孔,相應的所述安裝部包括與定位槽相互配合的定位支架和用于和通孔配合的安裝柱。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臺階上與所述橫桿相對應的位置設有控制開關和與所述臺階的平面傾斜的沿傾斜方向凹陷的平臺,控制開關用于控制所述發光裝置的工作狀態,平臺用于安裝控制開關;所述橫桿上與平臺相對應的位置設置有弧形缺口。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所述連接部和所述固定塊是一體注塑成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應急燈的提手結構,包括長方體形的應急燈殼體和設置在殼體內的發光裝置,所述殼體的背面設有L形的臺階,臺階上固定有提手,所述提手包括手柄、固定塊和用于連接手柄和固定塊的連接部,相應的所述臺階的兩側設置有用于和固定塊配合的安裝部,所述提手通過固定塊和安裝部固定在所述臺階上;該結構解決了目前應急燈不可以移動的問題,同時具有結構簡單、安裝方便快捷和固定可靠的優點。
【IPC分類】F21V17/10, F21L19/00, F21V23/04
【公開號】CN204829329
【申請號】CN201520653141
【發明人】梁潤基
【申請人】中山市電星電器實業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2日
【申請日】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