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調光led電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燈具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可調光LED電筒。
【背景技術】
[0002]電筒,簡稱電筒,是一種手持式電子照明工具。一個典型的手電筒有一個經由電池供電的燈泡和聚焦反射鏡,并有供手持用的手把式外殼。雖然是相當簡單的設計,它一直遲至19世紀末期才被發明,因為它必須結合電池與電燈泡的發明。在早期因為電池的蓄電力不足,因此在英文中它被稱為〃Flashlight〃,意即短暫的燈。LED在電筒上的使用還是很少,并且達到可調節的LED電筒幾乎沒有。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設計合理、使用方便的一種可調光LED電筒,它采用分段式LED燈分別連接電觸片,達到亮光可調的目的,它具有使用方便,操作簡單,成本低廉,實用性好。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5]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可調光LED電筒,包括電筒口、反光板、電觸片、正極觸片、負極觸片、正極連接片、電筒身和電池,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LED燈,其特征在于LED燈、電觸片和負極觸片電路相連,正極連接片與正極觸片、正極連接片電路相連,電池放在正極觸片和負極觸片之間,置于電筒身內,所述LED燈為分段式LED燈,電觸片有三個,分別與LED燈的一段相連。
[0006]其中,所述分段式LED燈同時與負極觸片相連。
[0007]其中,所述電筒身采用橡膠材料。
[0008]采用上述結構后,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為:本實用新型它采用分段式LED燈分別連接電觸片,達到亮光可調的目的,它具有使用方便,操作簡單,成本低廉,實用性好。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0]附圖標記說明:
[0011]1、電筒口 ;2、反光板;3、電觸片;4、正極觸片;5、負極觸片;6、LED燈;7、正極連接片;8、電筒身;9、電池。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0013]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可調光LED電筒,包括電筒口 1、反光板2、電觸片3、正極觸片4、負極觸片5、正極連接片7、電筒身8和電池9,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LED燈6,其特征在于LED燈6、電觸片3和負極觸片5電路相連,正極連接片7與正極觸片4、正極連接片7電路相連,電池9放在正極觸片4和負極觸片5之間,置于電筒身8內,所述LED燈6為分段式LED燈,電觸片3有三個,分別與LED燈的一段相連。
[0014]其中,所述分段式LED燈同時與負極觸片5相連。
[0015]其中,所述電筒身8采用橡膠材料。
[0016]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通過旋轉電筒身,使得正極連接片與電觸片連接,電觸片與LED燈的相連,通過電觸片與正極連接片的連接數量來控制電路中LED燈的點亮數量。
[0017]本實用新型它采用分段式LED燈分別連接電觸片,達到亮光可調的目的,它具有使用方便,操作簡單,成本低廉,實用性好。
[0018]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故凡依本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范圍所述的構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或修飾,均包括于本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可調光LED電筒,包括電筒口( I)、反光板(2)、電觸片(3)、正極觸片(4)、負極觸片(5 )、正極連接片(7 )、電筒身(8 )和電池(9 ),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LED燈(6 ),其特征在于LED燈(6)、電觸片(3)和負極觸片(5)電路相連,正極連接片(7)與正極觸片(4)、正極連接片(7)電路相連,電池(9)放在正極觸片(4)和負極觸片(5)之間,置于電筒身(8)內,所述LED燈(6)為分段式LED燈,電觸片(3)有三個,分別與LED燈(6)的一段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調光LED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段式LED燈同時與負極觸片(5)相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調光LED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筒身(8)采用橡膠材料。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AAA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可調光LED電筒,它包括電筒口、反光板、電觸片、正極觸片、負極觸片、正極連接片、電筒身和電池,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LED燈,其特征在于LED燈、電觸片和負極觸片電路相連,正極連接片與正極觸片、正極連接片電路相連,電池放在正極觸片和負極觸片之間,置于電筒身內,所述LED燈為分段式LED燈,電觸片有三個,分別與LED燈的一段相連。本實用新型采用分段式LED燈分別連接電觸片,達到亮光可調的目的,它具有使用方便,操作簡單,成本低廉,實用性好。
【IPC分類】F21V23-00, F21L4-00, F21Y101-02, H05B37-02
【公開號】CN204284964
【申請號】CN201520001447
【發明人】張松鴻, 陳葉, 蘇潤滔
【申請人】周志堅
【公開日】2015年4月22日
【申請日】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