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纖傳導護眼臺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照明設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光纖傳導護眼臺燈。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臺燈多采用節能燈泡作為光源,其亮度調節范圍有限,且色溫不可調;顯色指數一般只有80,難以接近太陽光,對人眼傷害較大;也有采用LED作為光源的,但無論是節能燈泡還是LED燈,其使用端均帶電,具有觸電危險,電、光源與使用者距離很近,無法避免長期地電磁輻射,尤其不適合兒童、孕婦等特殊人群使用。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出一種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將電源和光源進行分離,并且光源亮度調節范圍廣,光譜分布更合理的光纖傳導護眼臺燈,具體技術方案如下:
[0004]—種光纖傳導護眼臺燈,包括臺燈本體(I),還設置有光電箱(2)和光纖(3),該光纖(3)的一端與所述光電箱(2)的輸出端連接,另一端通過固定座安裝在所述臺燈本體(I)上;
[0005]其中所述光電箱(2)中光源采用冷白、暖白和紅光三種固態LED燈組合而成;
[0006]所述固定座包括固定板(4)和濾光片(5),所述光纖(3)的另一端均勻穿過所述固定板(4),該光纖(3)的另一端發出的照射光經所述濾光片(5)后作為應用光。
[0007]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三種固態LED發出的光經過光纖(3)傳導,經過濾光片(5)濾除藍光后作為應用光照明,冷白、暖白和紅光三種光經過混光后更加接近太陽光,光譜分布寬、色溫可控、顯色性最高可達96.5,不易引起視覺疲勞,既能夠滿足視覺功能需求也能滿足生理心理等非視覺功能需求。
[0008]為更好的實現本發明,可進一步為:
[0009]所述固定板(4)上均勻開設有固定孔,所述光纖(3)通過該固定孔穿過固定板(4),且在每個固定孔中的光纖發光角度為三十四到三十六度。固定孔的設置使其光纖出光均勻,三十四到三十六度的發光角度,使其出光在二十到二十五厘米處便能混合均勻混光,更好的滿足照明的需要。
[0010]所述光纖(3)為塑膠光纖,可進一步濾除藍光,減少藍光對人眼的傷害。
[0011]所述光電箱(2)中的控制電路設置有MCU控制器,該MCU控制器的電源端與濾波模塊的輸出端連接,該濾波模塊的輸入端與整流模塊連接,所述濾波模塊的輸出端還與所述光電箱(2)中光源的正電源端連接;
[0012]所述M⑶控制器的輸入端連接有調節器,輸出端組與比較電路連接,該比較電路的輸出端與所述光電箱(2)中光源的負電源端連接。整體結構簡單,控制精密,通過調節器可實現對臺燈發光明暗的調節,滿足不同的應用環境。
[0013]所述比較電路設置有運算放大器Ul和運算放大器U2,該運算放大器U2的正相輸入端經電阻R4后接地,反相輸入端與所述MCU控制器的標注電壓輸出端連接,輸出端一路經電阻R5與正相輸入端連接,另一路與所述運算放大器Ul的正相輸入端連接,該運算放大器Ul的反相輸入端與所述MCU控制器的占空比控制輸出端連接,輸出端與MOS管的柵極連接,在所述運算放大器Ul的正相輸入端和輸出點間還跨接有電阻R2;所述MOS管的源極與所述光電箱(2)中光源的負電源端連接,漏極經電阻R3后接地。比較電路簡單,實現了無論在穩定工作還是調節過程中,固態光源都可以做到無頻閃工作,更好的保護人眼。
[0014]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1、整體結構簡單,將光電箱和臺燈本體分離,并且采用光纖進行光源傳導,安全性高,采用光纖導光,實現光電分離,與人體接觸部位不帶電,無電磁輻射,輻射源和使用端分離,在使用范圍內無電磁輻射,尤其適合兒童、孕婦等特殊人群的需求;2、通過塑料光纖和濾光片過濾藍光含量,控制其光譜分布,使其控制在對人體有益的比例,無藍光危害;3、亮度、色溫可同時根據使用人、使用環境任意調節,確保眼睛舒適,達到護眼的功能;4、顯色指數高90),通過不同光源調配最佳光譜分布,輸出高質量照明光,其中低色溫檔(2900K)顯色指數高達96.5,且色容差小,光色一致性較好。
【附圖說明】
[0015]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2為本發明中固定板的結構示意圖圖;
[0017]圖3為本發明中固定板和濾光片的結構示意圖圖;
[0018]圖4為本發明中控制電路的結構框圖;
[0019]圖5為本發明中比較電路的電路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明的優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0021]如圖1、圖2和圖3所示:一種光纖傳導護眼臺燈,包括臺燈本體1,還設置有光電箱2和塑膠光纖3,在光電箱2中設置有控制電路和采用冷白、暖白和紅光三種固態LED燈組合而成的光源,其中光纖3的一端通過準直藕合系統與光源連接;
[0022 ]在臺燈本體I中設置有固定板4,在該固定板4中設置108個固定圓孔,在固定板4的外端面上扣接有濾光片5,光纖3的另一端均勻穿過固定板4中的固定圓孔,光源中產生的應用光經過光纖3本身和濾光片5可有效減少應用光中的藍光,避免人眼受到傷害;在每個固定圓孔光纖發光角度為三十六度,使其每個圓孔中光纖所發出的照射光在離固定板4 二十五厘米左右便可均勻混光,使其更加接近自然光,瞞住護眼照明的需求。
[0023]如圖4和圖5所示:光電箱2中的控制電路設置有M⑶控制器,該M⑶控制器為單片機,在MCU控制器的電源端與濾波模塊的輸出端連接,該濾波模塊的輸入端與整流模塊連接,所述濾波模塊的輸出端還與所述光電箱2中光源的正電源端連接;所述MCU控制器的輸入端連接有調節器,輸出端組與比較電路連接,該比較電路連接的輸出端與所述光電箱2中光源的負電源端連接。所述比較電路設置有運算放大器Ul和運算放大器U2,該運算放大器U2的正相輸入端經電阻R4后接地,反相輸入端與所述MCU控制器的標注電壓輸出端連接,輸出端一路經電阻R5與正相輸入端連接,另一路與所述運算放大器Ul的正相輸入端連接,該運算放大器Ul的反相輸入端與所述MCU控制器的占空比控制輸出端連接,輸出端與MOS管的柵極連接,在所述運算放大器Ul的正相輸入端和輸出點間還跨接有電阻R2;所述MOS管的源極與所述光電箱2中光源的負電源端連接,漏極經電阻R3后接地。220V交流輸入電壓經整流、濾波成直流電壓輸出,為單片機、比較電路等電路提供直流工作電壓。單片機工作時為比較電路提供一個基準電壓Vref,該值的大小決定了輸出電流的大小,通過按鍵改變Vref的值就可以調節輸出電流的大小。單片機輸出一個IMHZ以上的HVM信號,它與Vref、反饋電壓共同作用在比較電路上,實時地控制MOS管Q2的開關狀態,從而達到恒定電流輸出的目的。由于Vref是一個模擬信號,電壓值是連續的,而且HVM的頻率在IM以上,頻率越高,電流調節越靈敏,該電路的電流可以做到連續可調,無論在穩定工作還是調節過程中,固態光源都可以做到無頻閃工作。
【主權項】
1.一種光纖傳導護眼臺燈,包括臺燈本體(I),其特征在于:還設置有光電箱(2)和光纖(3),該光纖(3)的一端與所述光電箱(2)的輸出端連接,另一端通過固定座安裝在所述臺燈本體(I)上; 其中所述光電箱(2)中光源采用冷白、暖白和紅光三種固態LED燈組合而成; 所述固定座包括固定板(4)和濾光片(5),所述光纖(3)的另一端均勻穿過所述固定板(4),該光纖(3)的另一端發出的照射光經所述濾光片(5)后作為應用光。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光纖傳導護眼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4)上均勻開設有固定孔,所述光纖(3)通過該固定孔穿過固定板(4),且在每個固定孔中的光纖發光角度為三十四到三十六度。3.根據權利要求1或者2所述光纖傳導護眼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纖(3)為塑膠光纖。4.根據權利要求1或者2所述光纖傳導護眼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電箱(2)中的控制電路設置有MCU控制器,該MCU控制器的電源端與濾波模塊的輸出端連接,該濾波模塊的輸入端與整流模塊連接,所述濾波模塊的輸出端還與所述光電箱(2)中光源的正電源端連接; 所述MCU控制器的輸入端連接有調節器,輸出端組與比較電路連接,該比較電路的輸出端與所述光電箱(2)中光源的負電源端連接。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光纖傳導護眼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較電路設置有運算放大器Ul和運算放大器U2,該運算放大器U2的正相輸入端經電阻R4后接地,反相輸入端與所述MCU控制器的標注電壓輸出端連接,輸出端一路經電阻R5與正相輸入端連接,另一路與所述運算放大器Ul的正相輸入端連接,該運算放大器Ul的反相輸入端與所述MCU控制器的占空比控制輸出端連接,輸出端與MOS管的柵極連接,在所述運算放大器Ul的正相輸入端和輸出點間還跨接有電阻R2;所述MOS管的源極與所述光電箱(2)中光源的負電源端連接,漏極經電阻R3后接地。
【專利摘要】一種光纖傳導護眼臺燈,包括臺燈本體,還設置有光電箱和光纖,該光纖的一端與所述光電箱的輸出端連接,另一端通過固定座安裝在所述臺燈本體上;其中所述光電箱中光源采用冷白、暖白和紅光三種固態LED燈組合而成;所述固定座包括固定板和濾光片,所述光纖的另一端均勻穿過所述固定板,該光纖的另一端發出的照射光經所述濾光片后作為應用光。本發明整體結構簡單,將光電箱和臺燈本體分離,并且采用光纖進行光源傳導,安全性高,采用光纖導光,實現光電分離,與人體接觸部位不帶電,無電磁輻射,輻射源和使用端分離,在使用范圍內無電磁輻射,尤其適合兒童、孕婦等特殊人群的需求,無藍光危害。
【IPC分類】H05B33/08, F21V8/00, F21S6/00, F21V9/08, F21Y115/10, F21V23/00
【公開號】CN105444043
【申請號】CN201511033681
【發明人】楊仲奎, 陳波, 蔣鵬
【申請人】重慶市光遙光電節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30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