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調節燈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調節燈架,尤其涉及一種通過調節燈架的結構形狀,改變光亮度的可調節燈架。
已有的燈和燈架在使用過程中,一般不能調節燈和被照物之間的距離,即使能調節它們之間的距離,也往往使燈光照射被照物的角度發生變化,從而使用戶產生不適的感覺。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可調節燈架,能調節燈和被照物間的距離,且能保持向被射物照射的燈光線的角度不變。
本發明的可調節燈架,包括主支桿、燈罩支架、燈罩、燈底座,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分支桿,其中,主支桿與分支桿間、分支桿與燈罩支架間及主支桿與燈底座間采用可轉動結構連接。
上述可轉動結構是指在主支桿和分支桿的兩端部分別形成一與桿的軸向方向垂直的孔,并在燈罩支架的一端及燈底座上各形成一個孔,將燈底座的孔與主支桿一端的孔重合,主支桿的另一端的孔與分支桿一端的孔重合,分支桿另一端的孔與燈罩支架上的孔重合,在上述三個重合的孔處插入軸桿,使燈底座、主支桿、分支桿燈罩支架圍繞軸桿可相對互相轉動。
上述可轉動結構為鉸鏈結構即軸芯軸套結構。
上述燈底座上安裝有用于感測和控制光亮度的光感應器。
在上述各連接部件的連接部位的軸桿上加安裝卡緊裝置。
上述卡緊裝置是一旋鈕。
上述燈架是臺燈或落地燈的燈架。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吊燈燈架,包括一吊桿、四個主支桿、四個燈罩支架,四個與所述燈罩支架固定連接的燈罩,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框形支架、四個分支桿、二個連接支架和一個可旋螺桿,上述框形支架的底部上有一帶有螺紋的孔,所述可旋螺桿上具有螺紋,其中部和頂部各有一個帶有二個支撐角的安裝部件,所述四個主支桿中的一個與四個分支桿中的一個之間、四個分支桿中的一個與四個燈罩支架中的一個之間,采用可轉動結構連接,構成四個支臂,其中,二個支臂的一側端部在可旋螺桿的中部通過可轉動結構與可旋螺桿的安裝部件中的一個連接,另二個支臂的一側端部與二個連接支桿的一端、二個連接支架的另一端與螺桿的頂部的另一個安裝部件間分別通過可轉動結構連接,上述可旋螺桿穿過框形支架的底部的孔,并與該孔上的螺紋鑲合。
所述可轉動結構是指,在上述被連接的二個部件的端部形成與連接部件的縱向方向垂直的孔,將軸桿插入該孔,將二個連接部件連接,并使二個連接部件可圍繞該軸桿旋轉。
以下通過較佳的實施例并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發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第1實施例的臺燈的可調節燈架的結構圖。
圖2是本發明的第2實施例的吊燈燈架的結構圖。
圖3是圖2所示吊燈燈架的一部分的放大圖。
第1實施例在
圖1中,可調節燈架1包括主支桿2、分支桿3、燈罩支架4、燈罩5、燈底座6。其中,燈罩5與燈罩支架4固定連接。在主支桿與分支桿間、分支桿與燈罩支架間及主支桿與燈底座間采用可轉動結構連接。即,在主支桿和分支桿的兩端部分別形成一與桿的縱向方向垂直的孔,并在燈罩支架的一端及燈底座上各形成一個孔,將燈底座的孔與主支桿一端的孔重合(A處),主支桿的另一端的孔與分支桿一端的孔重合(B處),分支桿另一端的孔與燈罩支架上的孔重合(C處),在上述三個重合的孔處(A、B、C處)插入軸桿,使燈底座、主支桿、分支桿燈罩支架圍繞軸桿(A、B、C)可相對互相轉動。
A、B、C處的可轉動結構也可以采用鉸鏈結構,即采用軸芯軸套結構,同樣也能實現各個連接部件圍繞A、B、C軸的自由轉動。
由于在A、B、C處采用轉動結構,因此可以自由調節燈罩5上的燈頭相對于被照物的距離,并能保持燈光相對于被照物的角度不變。
為了防止燈罩、主支桿和分支桿由于A、B、C處的自由轉動造成滑落,可在A、B、C加上卡緊裝置,例如可使A、B、C的軸桿本身為旋鈕型軸桿或在其上加上旋鈕,根據需要將連接部位相對卡緊。
另外,在上述燈底座6上安裝有用于感測和控制光亮度的光感應器,當光感應器探測到光亮度不夠時,便自動提高光亮度,當光感應器探測到光亮度太高時,便自動降低光亮度,此光感應器裝在一伸縮裝置上,可以根據需要,在探測光亮度時拉出使用。
在本實施例中,上述燈架可以是臺燈的燈架,也可以是落地燈的燈架。
第2實施例圖2是本發明的第2實施例的吊燈燈架的結構圖,圖3是圖2所示吊燈燈架的一部分的放大圖。該吊燈燈架1包括一吊桿7、一框形支架6、四個主支桿2、四個分支桿3、四個燈罩支架4、四個與所述燈罩支架固定連接的燈罩5、二個連接支架8、和一個可旋螺桿9。所述可旋螺桿9上具有螺紋,其中部和頂部各有一個帶有二個支角的安裝部件10a、10b(參照圖3),所述四個主支桿2中的一個與四個分支桿3中的一個之間、及四個分支桿3中的一個與四個燈罩支架4中的一個之間,采用可轉動結構連接,構成四個支臂,其中,二個支臂的一側端部在可旋螺桿9的中部通過可轉動結構與可旋螺桿9的安裝部件10b連接,另二個支臂的一側端部與二個連接支桿8的一端、二個連接支架8的另一端與螺桿的頂部的安裝部件10a分別通過可轉動結構連接。
上述可轉動結構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實現在上述二個連接部件的端部形成與連接部件的縱向方向垂直的孔,將軸桿插入該孔,將二個連接部件連接,并使二個連接部件可圍繞該軸桿旋轉。
上述框形支架的底部上有一帶有螺紋的孔,上述可旋螺桿穿過框形支架的底部的孔,并與該孔上的螺紋鑲合。通過該可旋螺桿相對該框形支架的旋動,使各連接部件相對各軸轉動。
同樣地,為了防止各連接部件的相對滑動,可在連接部位的軸桿上加上例如旋鈕等的卡緊裝置。
以上通過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進一步的說明,但本發明不限定于此。任何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所作的改進和替換,均應視為屬于本發明。
權利要求1.一種可調節燈架,包括主支桿、燈罩支架、燈罩、燈底座,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分支桿,其中,主支桿與分支桿間、分支桿與燈罩支架間及主支桿與燈底座間采用可轉動結構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燈架,其特征在于,上述可轉動結構連接是指在主支桿和分支桿的兩端部分別形成一與桿的軸向方向垂直的孔,并在燈罩支架的一端及燈底座上各形成一個孔,將燈底座的孔與主支桿一端的孔重合,主支桿的另一端的孔與分支桿一端的孔重合,分支桿另一端的孔與燈罩支架上的孔重合,在上述三個重合的孔處插入軸桿,使燈底座、主支桿、分支桿燈罩支架圍繞軸桿可相對互相轉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燈架,其特征在于,上述可轉動結構為鉸鏈結構即軸芯軸套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燈架,其特征在于,上述燈底座上安裝有用于感測和控制光亮度的光感應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燈架,其特征在于,在上述各連接部件的連接部位的軸桿上安裝卡緊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燈架,其特征在于,上述卡緊裝置是一旋鈕。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燈架,其特征在于,上述燈架是臺燈或落地燈的燈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調節的燈架,包括主支桿、分支桿、燈罩支架、燈罩、燈底座,主支桿與分支桿間、分支桿與燈罩支架間及主支桿與燈底座間采用可轉動結構連接,燈底座上安裝有用于感測和控制光亮度的光感應器,能調節燈和被照物間的距離,且能保持向被射物照射的燈光線的角度不變。
文檔編號F21V21/14GK2428689SQ9924835
公開日2001年5月2日 申請日期1999年10月12日 優先權日1999年10月12日
發明者翁國材 申請人:蜆殼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