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多功能變彩色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改進的多功能變彩色燈具,特別是一種多功能變彩色燈具的外形及發光部分。
現有的變彩色燈具的發光部分是在一個玻璃燈罩內裝入紅、綠、蘭三個彩色燈泡,由電子電路提供三種不同的電流,達到混色后邊彩的效果。這種燈具在自動變色或固定某一顏色時,幾個燈泡互相遮擋,混色不均勻,在燈罩上出現彩斑。另外,這種燈具受到散熱問題及外形結構的限制,燈泡都選用小形狀、小功率,所以燈的亮度都不大。
本發明的任務是提供一種專用于與各種電子電路配合,實行自動變彩,固定出白色及各種顏色的多功能燈具發光部分。它不僅克服了現有變彩色燈具混色不均勻,燈罩上出現彩斑問題,而且解決了亮度與散熱問題。
本發明是以如下方式完成的在一個乳白色鍋形玻璃燈罩內,水平或斜著裝有兩組或兩組以上的紅,綠,蘭燈泡及白色燈泡。彩色燈泡按照紅、綠、蘭、紅、綠、蘭......均勻分布安裝。白色燈泡的安裝位置低于各彩色燈泡構成的水平面。一個白色燈泡時,白色燈泡安裝在各彩色燈泡中央位置,多個白色燈泡時,白色燈泡均勻地分布在各彩色燈泡之間。
由對于直徑比較小的圓形吸頂燈來說,為了減少燈具本身的厚度,將兩組或兩組以上的紅、綠、蘭燈泡水平置于乳白色燈罩的邊沿上。不發光的燈座部分置于燈罩沿外,由一個圓環殼罩住。燈泡發光體置于燈罩沿內。白色燈泡位置低于個彩色燈泡構成的水平面。
對于有反光罩的燈具來說,在反光罩斜開有可置燈泡尾部進入的大孔,將燈座置于這些孔斜上方,將各彩泡從反光罩內斜裝入燈座內,使各彩泡的發光部分置于反光罩內,不發光部分置于反光罩外。
對于有聚光燈帽子的燈具來說,在聚光燈帽子下邊裝有白色及兩組或兩組以上紅、綠、蘭燈泡,乳白色玻璃燈罩置于聚光燈帽子下面,罩住燈泡。為了散熱,聚光燈帽子與玻璃燈罩之間保留一定距離,或在聚光燈帽子上開有空氣對流孔、槽。
對于多個玻璃燈罩構成的組合燈具來說,每個玻璃燈罩內都放有兩組或兩組以上紅、綠、蘭燈泡,白色燈泡位置都低于各彩色燈泡構成水平面。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
圖1-圖6是本發明側視示意圖。
圖7是本發明的一種燈泡布局圖。
參照
圖1、圖2,一個乳白色鍋形玻璃燈罩[1]罩住兩組或兩組以上紅、綠、蘭燈泡[2]、白色燈泡[3]。各彩色燈泡在同一水平面按紅、綠、蘭、紅、綠、蘭均勻分布。
圖1圖2中的白色燈泡[3]安裝位置均低于各彩色燈泡[2]構成的水平面。
參照圖3,一個鍋形乳白色玻璃燈罩[1],罩住水平放置的兩組或兩組以上紅、綠、蘭燈泡[2]的發光部分。不發光部分及燈座[4]置于玻璃燈罩[1]的圓周邊沿之外由一個圓環殼[5]罩住。白色燈泡[3]低于各種彩色燈泡[2]構成的水平面,這樣就縮小了燈具厚度,使燈具更美觀實用。
參照圖4,一個鍋形乳白色玻璃燈罩[1],罩住斜置入反光罩[6]的各彩色燈泡[2]的發光部分及白燈泡[3],反光罩[6]上斜開有可置彩色燈泡尾部進入的大孔。將燈座[4]置于這些孔的斜上方,將個彩泡從反光罩內斜裝入燈座[4]內,使各彩色燈泡發光部分置于反光罩[6]內,不發光部分置于反光罩[6]之外,由一個圓環殼[5]罩各彩泡不發光部分及其燈座[4]。
參照圖5,一個聚光燈帽子[1]下邊裝有兩組或兩組以上紅、綠、蘭燈泡[2],聚光燈帽子[1]上開有空氣對流孔[3]、槽[4]。乳白色玻璃燈罩[5]置于聚光燈帽子[1]下邊,罩住彩色燈泡[2]及白色燈泡[6],白燈泡[6]位置低于各彩色燈泡[2]構成的水平面。
參照圖6,乳白色玻璃燈罩[2],罩住彩色燈泡[3]、白色燈泡[4]。彩色燈泡[3]由兩組或兩組以上紅、綠、蘭燈泡按紅、綠、蘭、紅、綠、蘭均勻分布在同一水平面內。玻璃燈罩子[2]與聚光燈帽子[1]之間留有一定距離。聚光燈帽子[1]上開有散熱孔[5]。
參照圖7,兩組紅、綠、蘭燈泡[1]按紅、綠、蘭、紅、綠、蘭均勻分布。白色燈泡[2]置于中央位置。圖7中的R代表紅燈;G代表綠燈;B代表蘭燈;W代表白燈。
權利要求1.一個由燈泡、燈罩等構成的專用與各種電子電路配合,實現自動變彩色,固定出白色及其它各種顏色的燈具裝置,其特征是乳白色鍋形玻璃燈罩內,水平或斜著裝有兩組或兩組以上的紅、綠、蘭燈泡及白燈泡,彩色燈泡按照紅、綠、蘭、紅、綠、蘭......均勻分布安裝,白色燈泡的安裝位置低于各彩色燈泡構成的水平面,一個白色燈泡時,白色燈泡安裝在各彩色燈泡中央位置,多個白色燈泡時,白色燈泡均勻地分布在各彩色燈泡之間。
2.按權利要求書1規定的裝置,其特征是對于直徑比較小的圓形吸頂來說,將紅、綠、蘭燈泡水平置于乳白色燈罩邊沿上,將不發光部分及燈座部分置于燈罩沿外,由一個園環殼罩住,燈泡發光部分置于燈罩沿內,白色燈泡位置低于各彩色燈泡構成的水平面。
3.按權利要求書1規定的裝置,其特征是對于有反光罩的燈具來說,在反光罩上斜開有可置各彩色燈泡尾部進入的大孔,將燈座置于這些孔斜上方,將各彩色燈泡從反光罩內斜裝入燈座內,使彩泡的發光部分置于反光罩內,不發光部分置于反光罩外。
4.按權利要求1規定的裝置,其特征是對于有聚光燈帽子的燈具來說,在聚光燈帽子下邊裝有白色及兩組以上紅、綠、蘭燈泡,乳白色玻璃燈罩置于聚光燈帽子下面,罩住燈泡,為了散熱,聚光燈帽子與玻璃燈罩子之間保留一定距離,或在聚光燈帽子上開有空氣對流孔、槽。
5.按權利要求1規定的裝置,其特征是對多個玻璃燈罩構成的組合燈具來說,每個玻璃燈罩內都放有兩組或兩組以上紅、綠、蘭燈泡,白色燈泡安裝位置都低于各種彩色燈泡構成的水平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專用于與各種電子電路配合,實現自動變彩色,固定出白色及各種顏色的多功能燈具發光部分。它由兩組或兩組以上紅、綠、藍燈泡、白燈泡、燈罩等構成。它克服了原有變彩色燈具混色不均勻,燈罩上出現彩斑的問題;解決了散熱問題,提高了燈的亮度,縮小了燈具厚度,使燈更美觀實用。
文檔編號F21S10/02GK2365513SQ98232519
公開日2000年2月23日 申請日期1998年3月11日 優先權日1998年3月11日
發明者程克學 申請人:程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