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夾燈基座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夾燈基座,特別涉及一種用于支撐并穩固夾燈的基座。
一般的夾燈是在底部設有一固定夾,用以將該固定夾夾持在桌緣上或是其他具有凸緣的板體或物體上,從而固定整個夾燈。以該夾燈使用在桌上的使用情況為例,因為夾燈的夾子有一定的夾持深度,所以受夾持的桌子必須具有足夠寬度的凸緣才能讓夾燈的夾子穩固地夾持住,倘若桌面的凸緣不夠寬或是在沒有凸緣的情形下,夾燈就無法穩固地夾持或是根本無法使用。
針對夾燈有時在無法穩固夾持的使用狀態或根本無法使用的缺點,本發明人積極從事研究,終有本發明夾燈基座之產生。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夾燈基座,以穩固地容置夾燈并且讓夾燈可擺設在平面上。
本發明的主要特征是在基座上設有一讓夾燈之固定夾夾持之夾座及一容納固定夾容置槽,使該夾燈得以穩固的夾持在基座上,且可隨基座擺設在平面上。
為達到上述之目的,本發明大體上包括有一夾燈及一用以夾置該夾燈之夾燈基座,其中,該固定夾之后端具有壓柄及其前端具有夾嘴;該基座上設有一用以讓固定夾之夾嘴夾持之夾座,在該夾座之后向基座內部凹設有一讓固定夾之夾嘴穿過之適當的容置空間,于基座上自該夾座向后延伸設有一容納固定夾壓柄之容置槽;而進一步在基座上的其余空間則可加設若干擺置文具的凹槽,增加基座之利用性;而且該基座可進一步于底面連接一具有配重作用之底座,以便降低基座之重心及增加重量。
有關本發明為達上述目的、特征所采用的技術手段及其功效,將例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
如下
圖1是本發明第一較佳福州例之立體圖。
圖2是本發明第一較佳實施例另一視角之立體圖。
圖3是本發明第一較佳實施例夾置夾燈后之立體圖。
圖4是本發明第一較佳實施例之上視圖。
圖5是沿圖4I-I剖面線之剖視圖。
圖6是沿圖4II-II剖面線之剖視圖。
圖7是本發明第二較佳實施例之分解圖。
圖8是本發明第二較佳實施例顯示基座底面之立體圖。
首先請參考圖1至6所示,本發明是包括一夾燈1及一用以夾置該夾燈1的夾燈基座2,基本上該夾燈1的底部設有一固定夾11,一般該固定夾11的后端具有上下兩長形壓柄12及其前端具有上下二個向二側橫向延伸的夾嘴13。該二夾嘴13相對的夾面處進一步地可再間隔交叉設有若干增加夾持摩擦力的夾持墊塊14。如圖1所示在該上夾嘴13的左右兩側分別設有夾持墊塊14及在該下夾嘴13的中央處位于上夾嘴的夾持墊塊14之中間設有夾持墊塊14。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夾燈基座2頂面設有一夾座21,該夾座21是一個自基座2頂面向下凹陷的板狀夾座,其向下凹陷的深度約與上述固定夾11的夾嘴13的厚度相近及其凹陷之形狀該夾嘴13的形狀相匹配,而且為進一步配合前述夾嘴13上設有夾持墊塊14的固定夾11,該夾座21上更對應夾持墊塊14的位置凹陷設有容納內夾持墊塊14夾持的凹槽211。在該夾座21之后向基座內部凹設有一適當的容置空間22,其寬度及深度為足以讓固定夾11之夾嘴13在張開時以下夾嘴13穿過該容置空間22。在基座上自該夾座21向后延伸設有一底面231為向下傾斜之容置槽23,如圖5所示,該容置槽23用以容納固定夾11之壓柄12,且其深度與底面231的傾斜度足以讓固定夾11下方的壓柄12得以依靠在該容置槽23的底面231上,進而使得固定夾11上方的壓柄12能與基座2之上表面齊平。
利用上述本發明較佳實施例之構造,如圖1和2所示,在使用時通過壓合壓柄12先將夾燈1下端的固定夾11的夾嘴13張開。之后將固定夾11下方的夾嘴13穿過基座2的容置空間22,讓整個夾嘴13得以上下伸入夾座21的上下方再松開固定夾11的壓柄12使固定夾11的夾嘴13夾在夾座21的上下表面上。同時使夾嘴13上的夾持墊塊14對應夾在夾座21的凹槽211內。在該固定夾11夾在夾座21上之后,將固定夾11的壓柄12置放在夾座21后的容置槽23內,并使下方的壓柄12依靠在容置槽23的底面231上,使得固定夾11上方的壓柄12能與基座2的上表面齊平。整體夾燈夾置后如圖3所示。如此,整個夾燈1即能平整且穩固地夾置在基座2上,并能隨處擺放。
進一步地,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基座2為利用基座上其余的空間,在容置槽23的兩側分別向下凹設有深淺不同的若干凹槽。如圖4和5所示,在該容置槽23的兩側分別設有一較深的深槽24及較淺的淺槽25,二深槽24可當類似筆筒之用途,以置放較長的筆、尺、剪刀等的文具;而較淺的淺槽25則可用于置放曲別針等較為細小的物品。
參閱圖7、8所示,本發明的第二較佳實施例更進一步包括一底座3,該底座3上向上延伸四個能對應套入自基座2底面向內部延伸的空間的柱體31。在底座3周圍附近分別設有穿孔32。及如圖7所示該基座2底面對應底座各穿孔32處亦設有對應之螺孔26以便固定該底座3。該底座3的四個柱體31可用于置放或套入適當的配重塊甚至其本身即為一配重塊,以使整個基座2的重心向下移從而使基座2能相當穩固的支撐整個夾燈1。但在此需說明的是,增加配重的構造并不一定要如第二較佳實施例的方式,亦可采用直接加在基座的底部、挖洞置入配重等類似之方式。
綜上所述,本發明的夾燈基座,能夠以上述構造達到預期讓夾燈穩固地固定在基座上且能隨意擺置在平面上的目的與功效。且申請前未見于刊物亦未公開使用,符合新型這新穎、進步等的條件。
上述公開的附圖及說明,僅為本發明實施例而已,非為限定本創作之實施;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依本發明的特征范疇所作的其他等效變化或修飾,均應屬于本發明之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夾燈基座是用以提供具有固定夾的夾燈夾置的基座其中該固定夾的后端具有壓柄及其前端具有夾嘴;該基座上設有一用以讓固定夾的夾嘴夾持的夾座,在該夾座之后向基座內部凹設有一讓固定夾的夾嘴穿過的適當的容置空間,于基座上自該夾座向后延伸設有一容納固定夾壓柄的容置槽;借此,讓夾燈得以固定夾前端的夾嘴穿過基座上的容置空間以夾持在夾座上,并將整個固定夾穩固的容置在容置槽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燈基座,其特征在于,該夾座為一自基座頂面向下凹陷的板狀夾座,其向下凹陷的深度約與上述固定夾前端的夾嘴的厚度相近且其凹陷的形狀與該夾嘴的形狀相對應。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夾燈基座,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夾的夾嘴相對的夾面處進一步間隔交叉設有若干增加夾持摩擦力的夾持墊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夾燈基座,其特征在于,該基座的夾座上對應夾持墊塊的位置則凹陷有容納夾持墊塊夾持的凹槽。
5.如權利要求1、2、3或4之一所述的夾燈基座,其特征在于,該容置槽的底面為一傾斜面,其深度與底面的傾斜度足以讓固定夾的壓柄得以依靠在該容置槽的底面上進而使得固定夾上方與基座的上表面齊平者。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燈基座,其特征在于,在該基座的容置槽的兩側分別向下凹設有深淺不同的若干凹槽。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燈基座,其特征在于,該基座進一步包括有一鎖合在基座底面且具有配重以降低基座重心的底座。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夾燈基座,其特征在于,該底座向上設有對應套入基座內部且具有配重的柱體。
全文摘要
本發明系提供一種夾燈基座,主要包括有一夾燈及一用以夾置該夾燈之基座,其中,該夾燈底部設有一個后端具有壓柄及其前端具有夾嘴之固定夾,該基座上設有一用以讓夾嘴穿過的適當的容置空間,在基座上自該夾座向后延伸設有一容納固定夾壓柄的容置槽,借此,即可達到穩固地容置夾燈并且讓夾燈可擺設在平面上的效果;而進一步在基座上的其余空間則可加設若干擺置文具的凹槽,增加基座之利用性。
文檔編號F21V21/06GK1170113SQ9611061
公開日1998年1月14日 申請日期1996年7月10日 優先權日1996年7月10日
發明者游貫石 申請人:游貫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