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反光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反光罩,特別是用于全向發光燈具的反光面對稱方向的夾角大于180°的反光罩。
目前,公知的用于全向發光燈具的反光罩多為拋物面、雙曲面、球面、橢球面等形狀,它們反光面對稱方向的夾角均小于180°,也有個別的反光罩呈平面形,這些燈具的配光曲線(如圖3所示)表明,其光的能量大部分集中于燈具的頂部,燈具四周方向的光的能量較小,而無論提高光源的功率或改變燈具罩殼的形狀,都不能改變燈具發光強度的空間分布,對用于安全、障礙、警示等方面的全向發光燈具,這樣的發光強度的空間分布不符合我國國家標準的有關要求,這類燈具的發光強度應在燈具的四周方向上最強,以便使人能在較遠的距離即可發現,從而起到示警的作用。尤其是根據我國民航飛行安全的要求,所用障礙燈具的發光強度應該在由水平面計起的15°范圍內具有足夠的強度,以便使飛行員在遠距離就可發現該燈,從而避開障礙物,保證飛行的安全。由此可見,目前這類燈具的反光罩不能滿足用于安全、障礙、警示方面的要求。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改變反光罩的結構,從而徹底改變全向發光燈具發光強度的空間分布,以滿足用于安全、障礙、警示方面的要求。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根據幾何光學原理,將空心圓錐體的外表面作為反光罩的反光面,也可以使反光面在此基礎上呈一定的凸狀或凹狀,反光面上也可根據需要設有若干棱等(如
圖1所示),反光面所呈的任何形狀均應保證其對稱方向的夾角大于180°,使光的能量集中于燈具的四周而不是頂部,從而改變燈具發光強度的空間分布,使燈具的四周的發光強度大大地增強。反光罩可以只由反光面構成,將控制電路安放于燈座中;反光罩也可以由反光面和一任意形狀、任意高度的空心臺體構成,空心臺體中安放控制電路。光源可由反光罩幾何中心的孔一即頂端引出,也可置于反光罩幾何中心無孔的反光面頂端的相應位置,光源可以以任意形式放置,既可以是閃光燈也可以是連續發光燈,光源與反光罩頂端的垂直距離在0mm~100mm均可。反光罩四周可有將其固定在燈座上的孔,也可無孔而以其它方式將其固定于燈座上。反光罩上各孔的大小及形狀可根據光源的引出方式和在燈座上固定的需要而定。反光罩的材料、厚度等可根據實際需要而定。
通過上述設計方案,使得應用本實用新型的全向發光燈具發光強度的空間分布完全符合用于安全、障礙、警示方面的要求,能夠達到最佳的示警效果。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示意,其中
圖1-1的反光面為一圓錐外表面,反光面對稱方向之間的夾角>180°,錐頂端開孔以安裝燈,下部為一空心圓臺,用以安裝控制電路;
圖1-2的反光面為凹面圓錐的外表面,反光面對稱方向之間夾角>180°,錐頂開孔以安裝燈;
圖1-3的反光面為球狀體的外表面,反光面對稱方向之間夾角>180°,頂端開孔以安裝燈;
圖1-4的反光面為多棱面錐體的外表面,反光面對稱方向之間夾角>180°,頂端沒有開孔,燈安裝于錐頂相對方向位置。
上述各圖中,1為燈孔,2為反光面,3為反光罩固定孔,4為空心圓臺,5為光源。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閃光障礙燈的配光曲線。燈位于原點0處,徑向表示相對光強大小,圖表示了燈上方由0°-180°空間不同位置處的光強分布。
圖3為反光面呈雙曲面形的傳統閃光障礙燈的配光曲線。
兩個配光曲線所用燈具除反光罩不同外,其余部分均相同。
現在根據實施例結合
圖1-1作進一步的說明,反光面2與水平面的夾角為20°,光源5由孔1引出,置于反光面的頂端,且與孔1的距離為10mm,所用光源為閃光燈,反光罩罩身4為空心圓臺,其中安放控制電路,反光罩通過孔3固定于燈座之上。由實施例得到的表示該燈具發光強度空間分布的配光曲線如圖2所示。由此可見,應用了本實用新型的燈具四周的光的能量大大地增加,非常符合用于安全、障礙、警示等方面的要求。也可用于其它方面,如景觀照明等。
權利要求1.一種反光罩,其特征在于反光罩的反光面對稱方向的夾角大于18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反光罩,其特征在于反光面與光源所處水平面的夾角的最隹角度為1°~6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反光罩,其特征在于反光罩由具有反光性能的材料制成,或是由在反光面上敷有具有反光性能的物質所構成。
專利摘要一種改變現有全向發光燈具發光強度的空間分布,使該類燈具四周的發光強度大大增加的反光罩。該反光罩的反光面對稱方向的夾角大于180°,應用本實用新型的全向發光燈具發光強度的空間分布,完全符合安全、障礙、警示等示警方面的使用要求。
文檔編號F21V3/00GK2190228SQ93219379
公開日1995年2月22日 申請日期1993年7月26日 優先權日1993年7月26日
發明者李 亨 申請人:北京方圓計量工程技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