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升降裝置,具體是一種用于景觀園林照明燈的升降裝置。
背景技術:
在一定的地域運用工程技術和藝術手段,通過改造地形(或進一步筑山、疊石、理水)、種植樹木花草、營造建筑和布置園路等途徑創作而成的美的自然環境和游憩境域,就稱為園林。在中國傳統建筑中獨樹一幟,有重大成就的是古典園林建筑。
目前,隨著園林業的不斷發展,對景觀園林的觀賞性和舒適性的要求也越來越嚴格,在景觀園林領域,園林led照明燈也普遍的進行運用,在夜間給園林帶來光亮,但是如今園林上的照明燈的高度位置固定,在使用的過程中不能靈活的調節高度,不夠人性化。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景觀園林照明燈的升降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用于景觀園林照明燈的升降裝置,包括固定底板、支撐立板、支撐頂板、升降橫板、支撐固定板和纏繞輪,所述支撐立板通過焊接方式固定安裝在固定底板的左端上表面;所述支撐立板的右側壁上分別固定安裝有支撐頂板和支撐固定板;所述支撐頂板與支撐固定板之間固定安裝有兩個呈豎直方向設置的導向桿;所述升降橫板的左部開設有兩個導向滑孔,兩個導向桿分別對應滑動貫穿于兩個導向滑孔設置;所述支撐頂板與升降橫板之間連接設置有彈簧;所述升降橫板的右端下表面固定安裝有照明燈支架,照明燈支架的底端設置有照明燈;所述支撐頂板的頂端固定安裝有支桿,支桿上架設有光伏發電板;所述支撐頂板的上表面還固定設置有蓄電池;所述支撐立板的下部通過軸承連接方式轉動設置有轉動桿,轉動桿的右端固定安裝有纏繞輪;所述纏繞輪纏繞連接有細繩,細繩的另一端與升降橫板的左部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轉動桿的左端固定安裝有轉動把手。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撐頂板位于支撐固定板的上方設置。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撐固定板的下表面分別設置有一號導向輪和二號導向輪。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細繩的中部還分別繞接于二號導向輪和一號導向輪設置。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轉動桿的左部滑動貫穿于限位套筒設置,限位套筒固定安裝在支撐立板的底部左側壁上。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限位套筒和轉動桿相對應的位置上均開設有限位孔,限位孔內設置有限位螺栓。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結構簡單合理,操作便捷,光伏發電板將太陽能轉化為電能儲存在蓄電池內,蓄電池為照明燈提供電能,節能環保,纏繞輪對細繩進行纏繞作業,并拉動升降橫板向下運動,此時照明燈向下運動,利用彈簧被拉伸后產生的回復力,使得升降橫板向上運動,進而使得照明燈向上運動,從而實現對照明燈高度的調節,操作便捷,照明燈的高度調節靈活,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a部分的放大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中限位套筒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固定底板,2-支撐立板,3-支撐頂板,4-升降橫板,5-導向桿,6-彈簧,7-支撐固定板,8-支桿,9-光伏發電板,10-蓄電池,11-一號導向輪,12-二號導向輪,13-細繩,14-照明燈,15-照明燈支架,16-轉動把手,17-纏繞輪,18-限位套筒,19-限位螺栓,20-轉動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用于景觀園林照明燈的升降裝置,包括固定底板1、支撐立板2、支撐頂板3、升降橫板4、支撐固定板7和纏繞輪17,所述支撐立板2通過焊接方式固定安裝在固定底板1的左端上表面;所述支撐立板2的右側壁上分別固定安裝有支撐頂板3和支撐固定板7,支撐頂板3位于支撐固定板7的上方設置;所述支撐頂板3與支撐固定板7之間固定安裝有兩個呈豎直方向設置的導向桿5;所述升降橫板4的左部開設有兩個導向滑孔,兩個導向桿5分別對應滑動貫穿于兩個導向滑孔設置;所述支撐頂板3與升降橫板4之間連接設置有彈簧6;所述升降橫板4的右端下表面固定安裝有照明燈支架15,照明燈支架15的底端設置有照明燈14;所述支撐固定板7的下表面分別設置有一號導向輪11和二號導向輪12;所述支撐頂板3的頂端固定安裝有支桿8,支桿8上架設有光伏發電板9;所述支撐頂板3的上表面還固定設置有蓄電池10,所述光伏發電板9將太陽能轉化為電能并存儲在蓄電池10內,蓄電池10用于向照明燈14供電,節能環保;所述支撐立板2的下部通過軸承連接方式轉動設置有轉動桿20,轉動桿20的右端固定安裝有纏繞輪17;所述纏繞輪17纏繞連接有細繩13,細繩13的另一端與升降橫板4的左部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細繩13的中部還分別繞接于二號導向輪12和一號導向輪11設置;所述轉動桿20的左端固定安裝有轉動把手16;所述轉動桿20的左部滑動貫穿于限位套筒18設置,限位套筒18固定安裝在支撐立板2的底部左側壁上;所述限位套筒18和轉動桿20相對應的位置上均開設有限位孔,限位孔內設置有限位螺栓19。
使用時,光伏發電板9將太陽能轉化為電能儲存在蓄電池10內,蓄電池10為照明燈14提供電能,節能環保,當需要對照明燈14的高度進行調節時,操作人員移除限位螺栓19,然后利用轉動把手16順時針轉動纏繞輪17,纏繞輪17對細繩13進行纏繞作業,并拉動升降橫板4向下運動,此時照明燈14向下運動,與此同時彈簧6被拉伸,利用彈簧6被拉伸后產生的回復力,使得升降橫板4向上運動,進而使得照明燈14向上運動,調節完畢后,用限位螺栓19將轉動桿20進行固定,從而實現對照明燈14高度的調節,操作便捷,照明燈14的高度調節靈活,實用性強。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