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直下式顯示模組及顯示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直下式顯示模組及顯示裝置,所述直下式顯示模組包括背板、顯示面板和LED燈珠,所述LED燈珠設置在所述顯示面板和背板之間,所述LED燈珠包括罩有全反射式透鏡的第一LED燈珠和罩有折射式透鏡的第二LED燈珠。本實用新型的直下式顯示模組,利用全反射透鏡良好出光角度來彌補折射式透鏡出光角度較小的問題。兩者配合使用,第二LED燈珠從折射式透鏡透出來的光進入位于其附近全反射式透鏡內,增加出光角度以及增強了混光效果。
【專利說明】一種直下式顯示模組及顯示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顯示裝置【技術領域】,具體地說,是涉及一種直下式顯示模組及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直下式顯示模組的基本設置是LED設置在顯示面板后面,為了使顯示面板顯示均勻,LED與顯示面板之間需要一定的距離進行混光,因此,混光距離決定顯示模組的厚度。由于光學透鏡的反射和折射作用,能夠改變光線的傳播方向,在目前的直下式背光模組中,為了縮短混光距離,減小背光模組的厚度,所使用的LED基本均配合光學透鏡。光學透鏡能夠改變光線的傳播方向,使LED的出光角度變大。
[0003]光學透鏡分為兩種,一種為全反射式的光學透鏡,另外一種為折射式光學透鏡。其中,全反射式光學透鏡的作用尤為的明顯:依靠其表邊的凹狀設計,同時配合LED底面的反射片,可以有效的擴大光線的出光角至170度。但全反射式光學透鏡制作工藝復雜,同時對光學透鏡的貼片要求較高,因此成本上要比折射式高。折射式光學透鏡的制作成本相對較低,但其散光性能較弱,因此采用折射式光學透鏡的顯示模組的厚度一般大于30mm。此外,當混光距離為30mm時,采用目前的折射式光線透鏡兩燈之間的橫向距離一般為80mm左右,這樣兩顆LED之間的光線才能過渡的很均勻,主觀上不易出現亮暗不均的現象。上述LED之間的距離較近,需要設置的LED數量較多。例如,普通32寸0D30 (混光距離30mm)的燈條方案,該方案采用了普通的3*7折射式光線鏡頭的LED,需要使用LED 21顆。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為了解決現有直下式背光模組減小厚度以及與降低成本不能同時兼顧的技術問題,提出了一種直下式顯示模組,可以縮短混光距離,進而可以減小顯示模組的厚度,同時降低了成本,而且可以達到較好的混光效果。
[0005]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
[0006]一種直下式顯示模組,包括背板、顯示面板和LED燈珠,所述LED燈珠設置在所述顯示面板和背板之間,所述LED燈珠包括罩有全反射式透鏡的第一 LED燈珠和罩有折射式透鏡的第二 LED燈珠。
[0007]進一步的,所述的直下式顯示模組還包括電路板,所述LED燈珠安裝在所述電路板上形成燈條,所述燈條安裝在所述背板上,所述燈條上安裝有第一 LED燈珠和/或第二LED燈珠。
[0008]進一步的,所述各燈條上相鄰的兩個LED燈珠之間的距離大于80mm,并且小于或等于120mm。
[0009]進一步的,相鄰所述兩燈條之間的距離大于80mm,并且小于或等于120mm。
[0010]進一步的,所述各燈條上相鄰的兩個LED燈珠之間的距離為等間距。
[0011]進一步的,相鄰所述兩燈條之間的距離為等間距。
[0012]進一步的,所述燈條上安裝有第一 LED燈珠和第二 LED燈珠,所述第一 LED燈珠和第二 LED燈珠交替設置。
[0013]進一步的,所述燈條上安裝有第一 LED燈珠或第二 LED燈珠,安裝有所述第一 LED燈珠的燈條和安裝有所述第二 LED燈珠的燈條交替設置在所述背板上。
[0014]優選的,所述全反射式透鏡和/或折射式透鏡為高透光的亞克力材質。
[0015]一種顯示裝置,包括上述直下式顯示模組。
[0016]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直下式顯示模組,設置的LED燈珠包括罩有全反射式透鏡的第一 LED燈珠和罩有折射式透鏡的第二 LED燈珠。利用全反射透鏡良好出光角度彌補折射式透鏡出光角度較小的問題,兩者配合使用。具體的,第二 LED燈珠從折射式透鏡透出來的光進入位于其附近全反射式透鏡內,光線經全反射式透鏡后透出,一方面能夠增加出光角度,另外一方面增強了混光效果。可在限定的混光距離下,加長相鄰LED燈珠間距離并保證主觀畫面的品質。由于可以加長相鄰LED燈珠間的距離,因此,與目前同樣尺寸大小的折射式屏幕相比,可以減少LED燈珠的使用數量。
[0017]結合附圖閱讀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詳細描述后,本實用新型的其他特點和優點將變得更加清楚。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8]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9]圖1是本實用新型所提出的直下式顯示模組的一種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0020]圖2是圖1中直下式顯示模組的光路示意圖;
[0021]圖3是本實用新型所提出的直下式顯示模組的另外一種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0022]圖4是本實用新型所提出的直下式顯示模組的再一種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3]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24]實施例一,本實施例提出了一種直下式顯不模組,如圖1所不,包括背板11、顯不面板(由于角度原因圖中未示出)和LED燈珠,所述LED燈珠設置在所述顯示面板和背板11之間,所述LED燈珠包括罩有全反射式透鏡的第一 LED燈珠121和罩有折射式透鏡的第二LED燈珠122。采用本結構形式的直下式顯示模組,如圖2所示,為本直下式顯示模組的光線路徑圖。罩有折射式透鏡的第二 LED燈珠122依靠光的折射作用改變光線的傳播方向,但是其出光角度較小;罩有全反射式透鏡的第一 LED燈珠121依靠全反射式透鏡表邊的凹狀設計,以有效的擴大光線的出光角α至170度。因此,通過同時設有罩有全反射式透鏡的第一 LED燈珠121和罩有折射式透鏡的第二 LED燈珠122,罩有全反射式透鏡的第一 LED燈珠121可以補償罩有折射式透鏡的第二 LED燈珠122的缺點。第二 LED燈珠121從折射式透鏡透出來的光進入位于其附近全反射式透鏡內,光線進行全反射后透出,一方面能夠增加出光角度,另外一方面增強了混光效果,可在限定的混光距離下,加長相鄰LED燈珠間距離的同時保證主觀畫面的品質。由于可以加長相鄰LED燈珠間的距離,因此,與目前同樣尺寸大小的屏幕相比,可以減少LED燈珠的使用數量。
[0025]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的直下式顯示模組還包括電路板13,所述LED燈珠安裝在所述電路板13上形成燈條14,所述燈條14安裝在所述背板11上,所述燈條14上安裝有第一LED燈珠121和/或第二 LED燈珠122。在本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給出了一種LED燈珠的布置示意圖,各燈條14上同時安裝有第一 LED燈珠121和第二 LED燈珠122,而且所述第一 LED燈珠121和第二 LED燈珠122交替設置排列,即ABAB…型。此種排列方式屬于橫向上的交替,混光最為均勻,可以廣泛應用于直下式背光模組中。
[0026]為了提高透光率,本實施例中的全反射式透鏡和折射式透鏡優選采用高透光的亞克力材質,可以減少光線在傳輸過程中的損耗,當然,也可以采用其他具有高透性能的材質,只要滿足本實施例中的全反射式或者折射式透鏡的光學傳輸要求即可。
[0027]如圖3所示,上述兩種形式的LED燈珠還可以采用縱向交替的設置方式,此時,單根燈條14上分別只安裝一種形式的LED燈珠。安裝有所述第一 LED燈珠的燈條21和安裝有所述第二 LED燈珠的燈條22交替設置在所述背板11上。此種排列方式屬于兩種不同形式的LED燈縱向上的交替,混光也較為均勻,也可以廣泛應用于直下式背光模組中。當然,兩種不同形式的LED燈珠的排列安裝結構形式也不限于上述兩種安裝形式,如圖4所示,還可以單根燈條上全反射式與折射式無規則排列,即ABBABA…類型,當然也可以為其他形式的無規則排列。
[0028]當混光距離為30mm時,目前均采用的折射式透鏡的兩個LED燈珠之間的橫向距離一般為80mm左右,才能保證光線過渡的很均勻,主觀上不易出現亮暗不均的現象。而本實施例的直下式顯示模組,通過設置LED燈珠包括罩有全反射式透鏡的第一 LED燈珠和罩有折射式透鏡的第二 LED燈珠。利用全反射透鏡良好出光角度用來彌補折射式透鏡出光角度較小的問題,兩者配合使用混光效果好,對于同樣的混光距離,增加相鄰LED燈珠間的距離即可達到全折射式透鏡的同樣效果。實驗表明,本實施例的顯示模組,相鄰的兩個LED燈珠之間的距離最大可達120mm。比如,普通32寸0D30 (混光距離30mm)的燈條方案,若采用折射式透鏡LED燈珠的話,需要使用21顆LED燈珠。而本實施例中的顯示模組只需要使用15顆LED燈珠即可滿足需求。因此,本實施例中的顯示模組可以減少LED的使用數量,進而可以降低成本。
[0029]作為一個優選實施例,為了進一步提高混光效果,所述各燈條14上相鄰的兩個LED燈珠之間的距離為等間距,以及相鄰所述兩燈條14之間的距離為等間距。當然,各燈條14上相鄰的兩個LED燈珠之間和相鄰所述兩燈條14之間也可以為不等間距設置,只要保證直下式顯示模組出光均勻即可。
[0030]本實施例的直下式顯示模組可以用于任何LED作為背光源的顯示裝置,凡是將本直下式顯示模組應用于目前的顯示裝置,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31]當然,上述說明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實用新型也并不僅限于上述舉例,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實質范圍內所做出的變化、改型、添加或替換,也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直下式顯示模組,包括背板、顯示面板和LED燈珠,所述LED燈珠設置在所述顯示面板和背板之間,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燈珠包括罩有全反射式透鏡的第一 LED燈珠和罩有折射式透鏡的第二 LED燈珠。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直下式顯示模組還包括電路板,所述LED燈珠安裝在所述電路板上形成燈條,所述燈條安裝在所述背板上,所述燈條上安裝有第一 LED燈珠和/或第二 LED燈珠。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直下式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各燈條上相鄰的兩個LED燈珠之間的距離大于80mm,并且小于或等于120mm。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直下式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相鄰所述兩燈條之間的距離大于80mm,并且小于或等于120mm。
5.根據權利要求2-4任一項所述的直下式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各燈條上相鄰的兩個LED燈珠之間的距離為等間距。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直下式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相鄰所述兩燈條之間的距離為等間距。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直下式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條上安裝有第一LED燈珠和第二 LED燈珠,所述第一 LED燈珠和第二 LED燈珠交替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直下式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條上安裝有第一LED燈珠或第二 LED燈珠,安裝有所述第一 LED燈珠的燈條和安裝有所述第二 LED燈珠的燈條交替設置在所述背板上。
9.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直下式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全反射式透鏡和/或折射式透鏡為亞克力材質。
10.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直下式顯示模組。
【文檔編號】F21Y101/02GK204187531SQ201420672097
【公開日】2015年3月4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12日 優先權日:2014年11月12日
【發明者】文喜平 申請人:青島歌爾聲學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