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屬于交通安全警示標志領域,該裝置包括:連接盤、支腳、LED組件和電源模塊,所述連接盤中設置有所述電源模塊,且所述連接盤的下部連接可以伸開和合攏的用于支撐固定作用的所述支腳;所述支腳內安裝有相應的所述LED組件;所述電源模塊給所述LED組件供電,提供電能。本實用新型采用LED組件主動發光,具有警示距離遠、醒目效果高的優點;同時帶有左行指示和右行指示車輛引導功能,有效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使用帶有腳墊的支腳固定裝置,具有很好的穩定性,抗風等級高。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便于攜帶,且具有易于生產、成本低等特點,具有很強的實用性。
【專利說明】一種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安全警示標志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隨著交通事業的飛速發展,機動車輛數量逐年增多,而出現的交通事故也逐年增加。當車輛發生故障在路中或路旁臨時檢修時,由于沒有應急警示標志或者警示標志不明顯而導致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數。
[0003]現有交通安全警示裝置通常為三角形,三角形中部通常設置一感嘆號,交通安全警示裝置的框架及感嘆號上附著有被動反光膜的紅色材質,以起到警示后車的醒目作用。
[0004]三角警示牌采用被動反光方式進行警示,直接受制于照射燈光強弱以及方向等的影響,可視距離短,導致過往車輛或路人不容易發現。當遇到大風或者其他物體碰撞三角警示牌時,三角警示牌就會被吹倒或傾斜,起不到應有的警示作用。當司機疲勞駕駛或注意力不夠集中,或者遇到陰天、雨雪霧霾天時,這種靜態的警示牌就很容易被司機忽略,警示效果差。
[0005]因此,現有交通安全警示三角牌的警示效果不能夠滿足高速化道路警示的要求,交通安全警示三角牌有待于改進或更替。
【發明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以提高交通安全警示效果,并對來往車輛起到引導作用。
[0007]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
[0008]一種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包括:連接盤、支腳、LED (Light Emitting D1de,發光二極管)組件和電源模塊,所述連接盤中設置有所述電源模塊,下部連接可以伸開和合攏的用于支撐固定作用的所述支腳;所述支腳內安裝相應的所述LED組件;所述電源模塊給所述LED組件供電,提供電能。
[0009]優選的,所述支腳包括第一支腳、第二支腳和第三支腳,所述第一支腳、第二支腳和第三支腳均可伸開和合攏,并且所述第一支腳、第二支腳和第三支腳內分別安裝有第一LED組件、第二 LED組件和第三LED組件。
[0010]進一步的,所述第一支腳內部嵌入的所述第一 LED組件是左行指示箭頭標識,所述第二支腳內部嵌入的所述第二 LED組件是警示號標識,所述第三支腳內部嵌入的所述第三LED組件是右行指示箭頭標識。
[0011]更進一步的,所述第一 LED組件、第二 LED組件和第三LED組件之間采用并聯連接方式,其中所述第一 LED組件和所述第三LED組件的顏色為綠色,所述第二 LED組件的顏色為紅色。
[0012]優選的,所述電源模塊包括電源和電源開關,所述電源采用一節5號電池供電,所述電源開關采用撥動開關,控制所述LED組件的點亮和熄滅。
[0013]進一步的,所述電源開關有三檔,第一檔控制所述第一 LED組件、第二 LED組件和第三LED組件同時點亮或者熄滅,第二檔控制所述第一 LED組件和第二 LED組件同時點亮或者熄滅,第三檔控制所述第二 LED組件和第三LED組件同時點亮或者熄滅,并且所述電源開關的每一檔旁邊均有指示標識。
[0014]優選的,所述支腳采用易于透光的防水材料,并且所述支腳末端有橡膠腳墊防滑套。
[0015]優選的,對所述裝置做防水和防塵處理。
[0016]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采用LED組件主動發光,具有可視距離遠,醒目效果明顯等優點;支腳嵌入有左行箭頭和右行箭頭標識,有效引導車輛行進,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概率;使用帶有橡皮腳墊的支腳固定裝置,具有很好的防滑性,穩定性高,抗風等級強。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便于攜帶、易于生產、成本低,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具備很好的交通安全警示作用。
[0017]上述說明僅是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手段,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了讓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優點能夠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8]通過閱讀下文優選實施方式的詳細描述,各種其他的優點和益處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將變得清楚明了。說明書附圖僅用于示出優選實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認為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而且在整個附圖中,用相同的參考符號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圖中:
[0019]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一種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連接盤、2-電源、3-電源開關、4-第一 LED組件(左行指示)、5_第三LED組件(右行指示)、6_第二 LED組件(警示號)、7_第一支腳、8-第二支腳、9-第三支腳、10-腳墊。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將參照附圖更詳細地描述本公開的示例性實施例。雖然附圖中顯示了本公開的示例性實施例,然而應當理解,可以以各種形式實現本公開而不應被這里闡述的實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這些實施例是為了能夠更透徹地理解本公開,并且能夠將本公開的范圍完整的傳達給本領域的技術人員。
[0021]需要說明的是,在說明書及權利要求當中使用了某些詞匯來指稱特定組件。本領域技術人員應可以理解,硬件制造商可能會用不同名詞來稱呼同一個組件。本說明書及權利要求并不以名詞的差異來作為區分組件的方式,而是以組件在功能上的差異來作為區分的準則。本發明中的“第一”和“第二”、“第三”并不是指代數量,只是進行一個區分作用,可以是一個或多個。
[002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采用下述技術方案實現:
[0023]一種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包括:連接盤、支腳、LED組件和電源模塊,所述連接盤中設置有所述電源模塊,且所述連接盤的下部連接可以伸開和合攏的用于支撐固定作用的所述支腳;所述支腳內安裝有相應的所述LED組件;所述電源模塊給所述LED組件供電,提供電能。
[0024]在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中,所述支腳包括第一支腳、第二支腳和第三支腳,所述第一支腳、第二支腳和第三支腳均可伸開和合攏,并且所述第一支腳、第二支腳和第三支腳內分別安裝有第一 LED組件、第二 LED組件和第三LED組件。
[0025]在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支腳內部嵌入的所述第一 LED組件是左行指示箭頭標識,所述第二支腳內部嵌入的所述第二 LED組件是警示號標識,所述第三支腳內部嵌入的所述第三LED組件是右行指示箭頭標識。
[0026]在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中,所述第一 LED組件、第二 LED組件和第三LED組件之間采用并聯連接方式,其中所述第一 LED組件和所述第三LED組件的顏色為綠色,所述第二 LED組件的顏色為紅色。
[0027]在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中,所述電源模塊包括電源和電源開關,所述電源采用一節5號電池供電,所述電源開關采用撥動開關,控制所述LED組件的點亮和熄滅。
[0028]在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中,所述電源開關有三檔,第一檔控制所述第一 LED組件、第二 LED組件和第三LED組件同時點亮或者熄滅,第二檔控制所述第一 LED組件和第二 LED組件同時點亮或者熄滅,第三檔控制所述第二 LED組件和第三LED組件同時點亮或者熄滅,并且所述電源開關的每一檔旁邊均有指示標識。
[0029]在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中,所述支腳采用易于透光的防水材料,并且所述支腳末端有橡膠腳墊防滑套。
[0030]在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中,對所述裝置均做防水和防塵處理。
[0031]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現結構如圖1所示,具體可以包括:
[0032]連接盤1、電源2、電源開關3、第一 LED組件(左行指示)4、第三LED組件(右行指示)5、第二 LED組件(警示號)6、第一支腳7、第二支腳8、第三支腳9、腳墊10。所述連接盤I上部嵌入所述電源2和所述電源開關3,下部旋轉連接有可以伸開與合攏的用于支撐固定作用的所述第一支腳7、第二支腳8和第三支腳9。
[0033]所述第一支腳7、第二支腳8和第三支腳9采用易于透光的防水材料,保證所述LED組件燈光透光性好,易于被發現,所述防水材料使用聚合物防水材料。具體的透光防水材料的選擇,屬于現有技術,在此不再贅述。
[0034]所述第一支腳7、第二支腳8和第三支腳9末端都套有橡膠腳墊,具有防滑功能,防止被風吹倒,提高整個警示裝置的抗風性和穩定性。
[0035]所述第一支腳7內部嵌入有左行指示箭頭標識,所述第二支腳8內部嵌入有警示號標識,所述第三支腳內部9嵌入有右行指示箭頭標識。
[0036]所述LED組件采用并聯連接方式,安裝于所述第一支腳7、第二支腳8和第三支腳9的警示標識位置。并聯連接方式不會因為某個LED組件出故障而導致其他LED組件無法點売。
[0037]所述第一支腳和所述第三支腳中嵌入的LED組件顏色為綠色,所述第二支腳中嵌入的LED組件顏色為紅色。
[0038]所述電源模塊包括電源2和電源開關3,所述電源2采用一節5號電池供電,所述電源開關3采用撥動開關,控制所述LED組件的點亮和熄滅。當需要所述LED組件工作時,撥動所述電源開關3,即可點亮所述LED組件,當不需要所述LED組件工作時,撥動所述電源開關3,即可熄滅所述LED組件。由于LED組件功耗低,采用一節5號電池供電,可以工作很長時間,且所述5號電池易于購買和更換。
[0039]當機動車出現交通故障或者交通事故,駕駛人員將車停下,從后備箱拿出本實用新型所述警示裝置,將所述第一支腳7、第二支腳8和第三支腳9伸開放置于車后要求距離,通過撥動所述電源開關3開啟所述電源2給所述LED組件提供電能,點亮所述第一支腳7的左行指示LED燈4、所述第二支腳8的警示號指示LED燈6、所述第三支腳9的右行指示LED燈5,從而使后面車輛易于發覺前方險情,引導車輛向左或向右行駛,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進一步的,所述電源開關3有三檔,第一檔控制所述第一 LED組件4、第二 LED組件6和第三LED組件5同時點亮或者熄滅,第二檔控制所述第一 LED組件4和第二 LED組件6同時點亮或者熄滅,第三檔控制所述第二 LED組件6和第三LED組件5同時點亮或者熄滅,并且所述電源開關3的每一檔旁邊均有指示標識,這里的指示可以是文字或者箭頭,優選的是箭頭,簡單明確。這樣,如果故障車輛停靠在左側車道時,撥動所述電源開關3到第三檔,則所述第二支腳8內的所述第二 LED組件6的警示號標識和所述第三支腳9內的所述第三LED組件5的右行指示箭頭標識點亮,引導所述故障車后的其他車輛從右繞行。同樣的,如果故障車輛停靠在右側車道,則撥動所述電源開關3到第二檔,則所述第一支腳7內的所述第一 LED組件4的左行指示箭頭標識和所述第二支腳8內的所述第二 LED組件6的警示號標識點亮,引導所述故障車后的其他車輛從左繞行;如果故障車輛停靠在路中間,則撥動所述電源開關3到第一檔,則所述第一支腳7內的所述第一 LED組件4的左行指示箭頭標識和所述第二支腳8內的所述第二 LED組件6的警示號標識、所述第三支腳9內的所述第三LED組件5的右行指示箭頭標識均點亮,后續車輛可以向左或者向右繞行。上述具體的電路結構屬于現有技術,在此不再贅述。
[0040]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結構簡單、便于攜帶,易于生產、成本低等特點,具有很強的實用性;使用帶有橡皮腳墊的支腳固定裝置,具有很好的防滑性,穩定性高,抗風等級強;采用LED組件主動發光,具有可視距離遠,醒目效果高等優勢;支腳嵌入有左行箭頭和右行箭頭標識,有效引導車輛行進,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概率。
[0041]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附圖只是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附圖中的模塊或流程并不一定是實施本實用新型所必須的。
[0042]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實施例中的裝置中的部件可以按照實施例描述分布于實施例的裝置中,也可以進行相應變化位于不同于本實施例的一個或多個裝置中。上述實施例的部件可以合并為一個部件,也可以進一步拆分成多個子部件。
[0043]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包括:連接盤、支腳、LED組件和電源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連接盤中設置有所述電源模塊,且所述連接盤的下部連接可以伸開和合攏的用于支撐固定作用的所述支腳;所述支腳內安裝相應的所述LED組件;所述電源模塊給所述LED組件供電,提供電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腳包括第一支腳、第二支腳和第三支腳,所述第一支腳、第二支腳和第三支腳均可伸開和合攏,并且所述第一支腳、第二支腳和第三支腳內分別安裝有第一 LED組件、第二 LED組件和第三LED組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腳內部嵌入的所述第一 LED組件是左行指示箭頭標識,所述第二支腳內部嵌入的所述第二 LED組件是警示號標識,所述第三支腳內部嵌入的所述第三LED組件是右行指示箭頭標識。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LED組件、第二 LED組件和第三LED組件之間采用并聯連接方式,其中所述第一 LED組件和所述第三LED組件的顏色為綠色,所述第二 LED組件的顏色為紅色。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模塊包括電源和電源開關,所述電源采用一節5號電池供電,所述電源開關采用撥動開關,控制所述LED組件的點亮和熄滅。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開關有三檔,第一檔控制所述第一 LED組件、第二 LED組件和第三LED組件同時點亮或者熄滅,第二檔控制所述第一 LED組件和第二 LED組件同時點亮或者熄滅,第三檔控制所述第二 LED組件和第三LED組件同時點亮或者熄滅,并且所述電源開關的每一檔旁邊均有指示標識。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腳采用易于透光的防水材料,并且所述支腳末端有橡膠腳墊防滑套。
【文檔編號】F21V21/06GK204125857SQ201420557726
【公開日】2015年1月28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26日 優先權日:2014年9月26日
【發明者】黃允春, 史棠君, 張廣東 申請人:馬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