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陣列光欄技術的復眼均勻照明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采用陣列光欄技術的復眼均勻照明系統,包括聚光鏡、場鏡、準直鏡、靶面和至少1根積分棒組成的復眼鏡組;還包括帶有至少1個圓孔的陣列光欄,所述陣列光欄的圓孔面積小于積分棒的截面積,所述陣列光欄置于復眼鏡組后端,且1個圓孔對應1根積分棒空間位置,所述聚光鏡置于復眼鏡組前端,所述陣列光欄置于場鏡前端,所述場鏡置于準直鏡前端,所述準直鏡置于靶面前端,所述聚光鏡包括依次設置的第一聚光鏡、第二聚光鏡和第三聚光鏡,所述第三聚光鏡置于復眼鏡組前端,所述陣列光欄由金屬制成,積分棒與積分棒之間的有可能產生間隙的位置全部被光欄陣列遮擋,雜光不能到達需要均勻照明的靶面,有效提高均勻照明效果。
【專利說明】采用陣列光欄技術的復眼均勻照明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光通【技術領域】,具體的說是采用陣列光欄技術的復眼均勻照明系統。
【背景技術】
[0002]如圖2所示為現有復眼均勻照明系統,包含依次設置的光源、第一聚光鏡、第二聚光鏡、第三聚光鏡、多個積分棒所組成的復眼鏡組、場鏡、準直鏡和靶面,其工作原理為:由光源發出的光線經由第一聚光鏡、第二聚光鏡和第三聚光鏡準直成平行光,這束平行光照射在由多個積分棒組成的復眼鏡組上,每個積分棒的前表面會將平行光會聚成光源的像點,因此有多少個積分棒就有多少個光源像點,這些像點作為光源陣列經場鏡和準直鏡后共同照射靶面,靶面獲得了多點照明,理論上能實現照明均勻性。
[0003]現有復眼均勻照明系統技術中,由于積分棒的加工很難保證所有積分棒外形尺寸一致,因此將這些積分棒重疊起來形成復眼鏡組時積分棒與積分棒之間不能完全貼合,即有間隙,出現漏光的現象,漏出的光線會影響均勻照明效果,如圖3所示為第一種積分棒排列圖,是積分棒尺寸完全一致的理想情況,但在實際加工中,這種理想情況是不存在的;圖4為第二種積分棒排列圖,表示中間的那個積分棒高度加工小了,由于寬度正確所以它被其它積分棒夾住并懸空,那么它與上下兩個積分棒之間就出現了空隙,空隙處的平行光會直接穿過復眼鏡組而沒有被積分棒前表面會聚,這些直接穿越過復眼鏡組的平行光就是雜光會損害均勻照明效果;圖5為第三種積分棒排列圖,表示中間的那根積分棒在加工過程中出現了錐度,它與上下兩個積分棒之間同樣產生了間隙,照射在間隙處的平行光不符合均勻照明原理,也會產生有害的雜光;圖6為第四種積分棒排列圖,表示本來應該被加工成正方形的積分棒,加工時棱邊無法保持鋒利,出現圓角,因此也會產生間隙和雜光。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采用陣列光欄技術的復眼均勻照明系統,積分棒與積分棒之間的有可能產生間隙的位置全部被光欄陣列遮擋,雜光不能到達需要均勻照明的靶面,有效提高均勻照明效果。
[0005]本實用新型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包括聚光鏡、場鏡、準直鏡、靶面和至少I根積分棒組成的復眼鏡組;還包括帶有至少I個圓孔的陣列光欄,所述陣列光欄的圓孔面積小于積分棒的截面積,所述陣列光欄置于復眼鏡組后端,且I個圓孔對應I根積分棒空間位置。
[0006]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所述陣列光欄上的圓孔表面設有黑色吸光層。
[0007]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所述聚光鏡置于復眼鏡組前端,所述陣列光欄置于場鏡前端,所述場鏡置于準直鏡前端,所述準直鏡置于靶面前端。
[0008]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所述聚光鏡包括依次設置的第一聚光鏡、第二聚光鏡和第三聚光鏡,所述第三聚光鏡置于復眼鏡組前端。
[0009]更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所述陣列光欄由金屬制成。
[0010]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及有益效果:
[0011](I)本實用新型積分棒與積分棒之間的有可能產生間隙的位置全部被光欄陣列遮擋,雜光不能到達需要均勻照明的靶面,有效提高均勻照明效果。
[0012](2)本實用新型所述陣列光欄的圓孔表面設有黑色吸光層,由于黑色的吸光光學效果,可以有效阻擋雜光通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2為現有復眼均勻照明系統結構示意圖。
[0015]圖3為第一種積分棒排列圖。
[0016]圖4為第二種積分棒排列圖。
[0017]圖5為第三種積分棒排列圖。
[0018]圖6為第四種積分棒排列圖。
[0019]圖7為復眼鏡組正視圖。
[0020]圖8為陣列光欄正視圖。
[0021]圖9為復眼鏡組和陣列光欄組合的正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本 申請人:自認為【技術領域】內技術員結合現有公知技術,并根據本申請文件所公開的內容即可實現本實用新型。
[0023]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地詳細說明,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不限于此。
[0024]實施例1:
[0025]采用陣列光欄技術的復眼均勻照明系統,如圖1所示,包括聚光鏡、場鏡7、準直鏡
8、靶面9和至少I根積分棒5組成的復眼鏡組6 ;還包括帶有至少I個圓孔的陣列光欄10,所述陣列光欄10的圓孔面積小于積分棒5的截面積,所述陣列光欄10置于復眼鏡組6后端,且I個圓孔對應I根積分棒5空間位置。
[0026]光源I位于聚光鏡前端,由光源I出發的光線經由聚光鏡準直成平行光,這束平行光照射在由多個積分棒5組成的復眼鏡組6上,每個積分棒5的前表面會將平行光會聚成光源的像點,因此有多少個積分棒就有多少個光源像點,這些像點作為光源陣列經場鏡7和準直鏡8后共同照射靶面9,靶面9獲得了多點照明,并實現照明均勻性,由于在復眼鏡組6后面增加I個帶圓孔的陣列光欄10,陣列光欄10上的每I個圓孔比積分棒小且對應I個積分棒5的空間位置,積分棒5前表面會聚的光線不會被陣列光欄10阻擋,積分棒5與積分棒5之間的有可能產生間隙的位置全部被光欄陣列10遮擋和吸收,雜光不能到達需要均勻照明的靶面,有效減少了雜光對靶面均勻照明效果的影響,從而達到良好的照明均勻性,有效提高均勻照明效果。
[0027]實施例2:
[0028]本實施例是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如圖1所示,包括聚光鏡、場鏡7、準直鏡8、靶面9和至少I根積分棒5組成的復眼鏡組6 ;還包括帶有至少I個圓孔的陣列光欄10,所述陣列光欄10的圓孔面積小于積分棒5的截面積,且圓孔表面設有黑色吸光層,所述陣列光欄10置于復眼鏡組6后端,且I個圓孔對應I根積分棒5空間位置,本實施例由于結構同上述實施例相同,其工作過程在此不再贅述,由于黑色對于光線存在阻擋和吸收的作用,有效避免雜光的通過,保證靶面被均勻照明。
[0029]實施例3:
[0030]本實施例是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如圖1所示,包括聚光鏡、場鏡7、準直鏡8、靶面9和至少I根積分棒5組成的復眼鏡組6 ;還包括帶有至少I個圓孔的陣列光欄10,所述陣列光欄10的圓孔面積小于積分棒5的截面積,所述陣列光欄10置于復眼鏡組6后端,且I個圓孔對應I根積分棒5空間位置,將光源I位于聚光鏡前端,所述聚光鏡置于復眼鏡組6前端,所述陣列光欄10置于場鏡7前端,所述場鏡7置于準直鏡8前端,所述準直鏡8置于靶面9前端。
[0031]實施例4:
[0032]本實施例是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如圖1所示,包括聚光鏡、場鏡7、準直鏡8、靶面9和至少I根積分棒5組成的復眼鏡組6 ;還包括帶有至少I個圓孔的陣列光欄10,所述陣列光欄10的圓孔面積小于積分棒5的截面積,所述陣列光欄10置于復眼鏡組6后端,且I個圓孔對應I根積分棒5空間位置,所述聚光鏡包括依次設置的第一聚光鏡2、第二聚光鏡3和第三聚光鏡4,將光源I置于第一聚光鏡2前端,所述第三聚光鏡4置于復眼鏡組6前端,第一聚光鏡2、第二聚光鏡3和第三聚光鏡4組成的聚光鏡將由光源I發出的光線準直為平行光。
[0033]實施例5:
[0034]本實施例是在上述所有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如圖1所示,包括聚光鏡、場鏡7、準直鏡8、靶面9和至少I根積分棒5組成的復眼鏡組6 ;還包括帶有至少I個圓孔的陣列光欄10,所述陣列光欄10的圓孔面積小于積分棒5的截面積,且圓孔表面設有黑色吸光層,所述陣列光欄10置于復眼鏡組6后端,且I個圓孔對應I根積分棒5空間位置,所述聚光鏡置于復眼鏡組6前端,所述陣列光欄10置于場鏡7前端,所述場鏡7置于準直鏡8前端,所述準直鏡8置于靶面9前端,所述聚光鏡包括依次設置的第一聚光鏡2、第二聚光鏡3和第三聚光鏡4,將光源I置于第一聚光鏡2前端,所述第三聚光鏡4置于復眼鏡組6前端,所述陣列光欄I由金屬制成,由光源I出發的光線經由第一聚光鏡2、第二聚光鏡3和第三聚光鏡4組成的聚光鏡準直成平行光,這束平行光照射在由多個積分棒5組成的復眼鏡組6上,每個積分棒5的前表面會將平行光會聚成光源的像點,因此有多少個積分棒就有多少個光源像點,這些像點作為光源陣列經場鏡7和準直鏡8后共同照射靶面9,靶面9獲得了多點照明,并實現照明均勻性,在復眼鏡組6后面增加I個帶圓孔的陣列光欄10,且圓孔的表面設有黑色吸光層,陣列光欄10上的每I個圓孔比積分棒小且對應I個積分棒5的空間位置,積分棒5前表面會聚的光線不會被陣列光欄10阻擋,積分棒5與積分棒5之間的有可能產生間隙的位置全部被光欄陣列10遮擋和吸收,雜光不能到達需要均勻照明的靶面,有效減少了雜光對靶面均勻照明效果的影響,從而達到良好的照明均勻性,有效提高均勻照明效果。
[0035]本實用新型積分棒與積分棒之間的有可能產生間隙的位置全部被光欄陣列遮擋,雜光不能到達需要均勻照明的靶面,有效提高均勻照明效果。
[0036]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對本實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采用陣列光欄技術的復眼均勻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聚光鏡、場鏡(7)、準直鏡(8)、靶面(9)和至少I根積分棒(5)組成的復眼鏡組(6);還包括帶有至少I個圓孔的陣列光欄(10),所述陣列光欄(10)的圓孔面積小于積分棒(5)的截面積,所述陣列光欄(10)置于復眼鏡組(6)后端,且I個圓孔對應I根積分棒(5)空間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陣列光欄技術的復眼均勻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陣列光欄(10)上的圓孔表面設有黑色吸光層。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陣列光欄技術的復眼均勻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光鏡置于復眼鏡組(6)前端,所述陣列光欄(10)置于場鏡(7)前端,所述場鏡(7)置于準直鏡(8 )前端,所述準直鏡(8 )置于靶面(9 )前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陣列光欄技術的復眼均勻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光鏡包括依次設置的第一聚光鏡(2)、第二聚光鏡(3)和第三聚光鏡(4),所述第三聚光鏡(4)置于復眼鏡組(6)前端。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采用陣列光欄技術的復眼均勻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陣列光欄(I)由金屬制成。
【文檔編號】F21S2/00GK204005438SQ201420496456
【公開日】2014年12月10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1日 優先權日:2014年9月1日
【發明者】林亮 申請人:成都姜業光電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