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電筒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手電筒包括燈身、組裝在燈身內的橡膠帽、可拆卸地組裝在燈身相對兩端的第一發光源與第二發光源、可拆卸地組裝在第二發光源與燈身之間的旋轉組件、組裝在燈身與橡膠帽相對的開關,開關設有三個檔位,一檔僅第一發光源亮,可供單人使用,二檔使得第一發光源與第二發光源同時亮,可供多人使用,三檔僅第二發光源亮,旋轉組件旋轉后使第二發光源改變照明范圍,可作為臺燈使用,本實用新型手電筒具有多個功能。
【專利說明】【【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手電筒。 手電筒 【【背景技術】】
[0002] 傳統的手電筒是供照明使用的,然而該傳統的手電筒僅能朝向一個方向照明。比 如夜間行走時,該傳統手電筒僅僅能給前面的人照明,無法給后面的人照明,使用受到局 限。且該傳統的手電筒功能單一,僅能作為普通的手電筒使用,無法滿足其他需求。
[0003] 鑒于此,確有必要提供一種改進的手電筒,以克服先前技術存在之缺陷。 【實用新型內容】
[0004]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具多種多功能的手電筒。
[0005]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手電筒包括燈身、組 裝在燈身內的橡膠帽、可拆卸地組裝在燈身相對兩端的第一發光源與第二發光源、可拆卸 地組裝在第二發光源與燈身之間的旋轉組件、組裝在燈身與橡膠帽相對的開關,開關設有 三個檔位,一檔僅第一發光源亮,二檔使得第一發光源與第二發光源同時亮,三檔僅第二發 光源亮,旋轉組件旋轉后使第二發光源改變照明范圍。
[0006]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界定,所述第一發光源包括頭圈、組裝在頭圈內的鏡片和光碗、 組裝在頭圈上的壓緊圈、橡膠圈、收容光碗的頭部與光碗緊貼的電珠座組件。
[0007]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界定,所述第二發光源包括尾座、設置在尾座上的LED燈板及 透光罩。
[0008] 與相關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手電筒設有可拆卸地組裝在燈身相對兩端的第一發 光源與第二發光源及可拆卸地組裝在燈身與第二發光源之間的旋轉組件,開關具有三個檔 位,一檔僅第一發光源亮,可供單人使用,二檔使得第一發光源與第二發光源同時亮,可供 多人使用,三檔僅第二發光源亮,旋轉組件旋轉后使第二發光源改變照明范圍,可作為臺燈 使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 圖1是本實用新型手電筒的立體分解圖。
[0010] 圖2是圖1所示的手電筒的第二發光源的分解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 請參閱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手電筒包括燈身11、組裝在燈身11內的橡膠 帽10、組裝在燈身11上的開關9、可拆卸地組裝在燈身11相對兩端的第一發光源與第二發 光源。第一發光源包括頭圈1、組裝在頭圈1內的鏡片2和光碗3、壓緊圈4、橡膠圈5、收容 光碗3的頭部6及與光碗3緊貼的電珠座組件7。第二發光源包括尾座13、設置在尾座13 上的LED燈板14及透光罩15。本實用新型手電筒還包括可拆卸地組裝在燈身11與第二發 光源之間的旋轉組件12。
[0012] 本實用新型手電筒組裝時,第一步,把鏡片2和光碗3放進頭圈1內,并用壓緊圈4 壓緊,套上橡膠圈5、再旋進頭部6,然后把電珠座組件7旋進頭部,電珠座組件7緊貼光碗 3 ;第二步,把橡膠帽10放進燈身11內,把組裝好的開關9組裝在燈身11上并對準橡膠帽 10,再插把開關9固定,再用壓圈8旋緊;第三步,把旋轉組件12組裝在燈身11上,把LED 燈板14插進尾座13的插槽130內,蓋上透光罩15,焊上導線,再組裝在旋轉組件12上;第 四步,把第一步組裝好的頭部6組裝在燈身11上。開關9具備三個檔位,一檔第一發光源 亮,適合單人使用;二檔第一發光源與第二發光源同時亮,適合多人使用;三檔第二發光源 殼。
[0013] 本實用新型手電筒旋轉組件12旋轉180°時,改變了第二發光源的照明范圍,使 本實用新型手電筒可做小臺燈使用;同時,本實用新型手電筒帶有充電功能,充電時指示燈 (未圖示)亮,充滿指示燈滅。本實用新型的旋轉組件12可拆卸地組裝在燈身11與第二發 光源上,方便更換,節省成本。
[0014] 應當指出,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最佳實施方式,不是全部的實施方式,本領 域普通技術人員通過閱讀本實用新型說明書而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采取的任何等效的 變化,均為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所涵蓋。
【權利要求】
1. 一種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手電筒包括燈身、組裝在燈身內的橡膠帽、可拆卸地 組裝在燈身相對兩端的第一發光源與第二發光源、可拆卸地組裝在第二發光源與燈身之間 的旋轉組件、組裝在燈身與橡膠帽相對的開關,開關設有三個檔位,一檔僅第一發光源亮, 二檔使得第一發光源與第二發光源同時亮,三檔僅第二發光源亮,旋轉組件旋轉后使第二 發光源改變照明范圍。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光源包括頭圈、組裝在頭圈 內的鏡片和光碗、組裝在頭圈上的壓緊圈、橡膠圈、收容光碗的頭部與光碗緊貼的電珠座組 件。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發光源包括尾座、設置在尾座上 的LED燈板及透光罩。
【文檔編號】F21Y101/02GK203892888SQ201420151787
【公開日】2014年10月22日 申請日期:2014年3月27日 優先權日:2014年3月27日
【發明者】戴建鋼 申請人:寧波威濤電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