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刺眼式聚光led手電筒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防刺眼式聚光LED手電筒,屬于LED手電筒【技術領域】,其包括手電筒外殼,手電筒外殼內設置有供電源,在手電筒外殼前端安裝有聚光LED燈,對應供電源在手電筒外殼上安裝有用于控制聚光LED燈的開關,其特征在于:對應聚光LED燈在手電筒外殼上設置有擋光帽。通過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防刺眼式聚光LED手電筒,其結構簡單,體積小,外觀精美,生產成本低廉。由于設置了擋光帽,在使用時,有效地防止了聚光LED燈的光線直接射入使用者的眼睛,方便了看清前方道路,行走時安全可靠,對眼睛還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
【專利說明】防刺眼式聚光LED手電筒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防刺眼式聚光LED手電筒,屬于LED手電筒【技術領域】。【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出現一種聚光LED手電筒,其主要結構包括手電筒外殼,手電筒外殼內設置有供電源,在手電筒外殼前端安裝有聚光LED燈,對應供電源在手電筒外殼上安裝有用于控制聚光LED燈的開關。采用這樣的手電筒,在使用時光照效果非常好,而且生產成本低,手電筒的體積也很小,目前唯一的缺點就是在使用時聚光LED燈發出的光很刺眼(當聚光LED燈發光時,使用者的眼睛就能很明顯感覺到有一股很強的光線從聚光LED燈射入自己的眼睛),使用者一刺眼,就會看不清前方的道路,從而帶來行走安全。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根據以上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防刺眼式聚光LED手電筒,其結構簡單,在使用時,有效地防止了聚光LED燈的光線直接射入使用者的眼睛,方便了看清前方道路,行走時安全可靠。
[0004]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防刺眼式聚光LED手電筒,包括手電筒外殼,手電筒外殼內設置有供電源,在手電筒外殼前端安裝有聚光LED燈,對應供電源在手電筒外殼上安裝有用于控制聚光LED燈的開關,其特征在于:對應聚光LED燈在手電筒外殼上設置有擋光帽。
[0005]本實用新型為了防止在照射區域有擋光帽的陰影,優選所述擋光帽內表面與聚光LED燈之間的距離為0.3mm?3_。
[0006]為了整體美觀、簡化結構以及降低生產,優選所述擋光帽為上鴨嘴型。
[0007]本實用新型為了整體美觀,盡量降低生產成本,優選所述擋光帽的兩側面為內弧型結構。
[0008]本實用新型優選所述擋光帽前端與聚光LED燈前端平齊。其外觀美觀,而且不會在照射區域有擋光帽的陰影。
[0009]在應用時為了防止在照射區域產生擋光帽的陰影和有效的防止聚光LED燈的光線直接射入使用者的眼睛,優選所述擋光帽前端相對于聚光LED燈前端凸出,凸出長度為
0.5mm?1.5_。采用本技術方案進一步降低了生產成本。
[001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1]通過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防刺眼式聚光LED手電筒,其結構簡單,體積小,外觀精美,生產成本低廉。由于設置了擋光帽,在使用時,有效地防止了聚光LED燈的光線直接射入使用者的眼睛,方便了看清前方道路,行走時安全可靠,對眼睛還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13]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平面結構示意圖;[0014]圖3為圖2的左視結構示意圖;
[0015]圖4為圖2的右視結構示意圖;
[0016]圖5為圖4的A-A剖視結構示意圖;
[0017]圖6為圖2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0018]圖中:1、開關2、擋光帽3、聚光LED燈4、內弧型結構5、手電筒外殼6、供電源。【具體實施方式】
[0019]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
[0020]以下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但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發明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0021]實施例一
[0022]如圖1、圖3、圖4、圖5、圖6所不,防刺眼式聚光LED手電筒,包括手電筒外殼5,手電筒外殼5內設置有供電源6,在手電筒外殼5前端安裝有聚光LED燈3,對應供電源6在手電筒外殼5上安裝有用于控制聚光LED燈3的開關I,對應聚光LED燈3在手電筒外殼5上設置有擋光帽2,擋光帽2內表面與聚光LED燈3之間的距離為0.3mm?3mm。
[0023]本實施例中,所述擋光帽2內表面與聚光LED燈3之間的距離為3mm ;所述擋光帽2為上鴨嘴型;如圖1、圖2所示,所述擋光帽2的兩側面為內弧型結構4 ;所述擋光帽2前端與聚光LED燈3前端平齊。
[0024]本實施例中,由于設置了擋光帽2,在使用時,有效地防止了聚光LED燈3的光線直接射入使用者的眼睛,方便了看清前方道路,行走時安全可靠,對眼睛還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同時體積小,外觀精美,生產成本低廉。
[0025]實施例二
[0026]在實施例一的基礎上進行變化,將所述擋光帽2內表面與聚光LED燈3之間的距離變為2mm,其它同實施例一。
[0027]實施例三
[0028]在實施例一的基礎上進行變化,將所述擋光帽2內表面與聚光LED燈3之間的距離變為0.3mm,取消所述擋光帽2前端與聚光LED燈3前端平齊的技術設計,改為所述擋光帽2前端相對于聚光LED燈3前端凸出,凸出長度為1.5_,應用時防止了在照射區域產生擋光帽2的陰影和有效的防止了聚光LED燈的光線直接射入使用者的眼睛,其它同實施例
O
[0029]實施例四
[0030]在實施例三的基礎上進行變化,將所述擋光帽2前端相對于聚光LED燈3前端凸出,凸出長度變為1mm。其它同實施例三。
[0031]實施例五
[0032]在實施例三的基礎上進行變化,將所述擋光帽2前端相對于聚光LED燈3前端凸出,凸出長度變為0.5mm。其它同實施例三。
[0033]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
1.一種防刺眼式聚光LED手電筒,包括手電筒外殼(5),手電筒外殼(5)內設置有供電源(6),在手電筒外殼(5)前端安裝有聚光LED燈(3),對應供電源(6)在手電筒外殼(5)上安裝有用于控制聚光LED燈(3)的開關(I ),其特征在于:對應聚光LED燈(3)在手電筒外殼(5)上設置有擋光帽(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刺眼式聚光LED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擋光帽(2)內表面與聚光LED燈(3)之間的距離為0.3mm?3mm。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刺眼式聚光LED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擋光帽(2)為上鴨嘴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刺眼式聚光LED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擋光帽(2)的兩側面為內弧型結構(4)。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防刺眼式聚光LED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擋光帽(2)前端與聚光LED燈(3)前端平齊。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防刺眼式聚光LED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擋光帽(2)前端相對于聚光LED燈(3)前端凸出,凸出長度為0.5mm?1.5mm。
【文檔編號】F21Y101/02GK203718404SQ201420116971
【公開日】2014年7月16日 申請日期:2014年3月14日 優先權日:2014年3月14日
【發明者】徐昭良 申請人:徐昭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