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一體成形的夾鉗把手的手電筒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一體成形的夾鉗把手的手電筒。該手電筒的把手具有一體成形在該把手中的夾鉗,使得該手電筒能以免手持模式或便攜模式使用。電池隔間設置在夾鉗的臂中的一個內。
【專利說明】具有一體成形的夾鉗把手的手電筒
[0001]本申請是申請日為2008年9月9日、申請號為200810215919.7、發明名稱為“具有一體成形的夾鉗把手的手電筒”的發明專利申請的分案申請。
【技術領域】
[0002]本發明涉及具有把手的手電筒,該把手具有一體成形于所述把手中的夾鉗。
【背景技術】
[0003]使用者對手電筒具有某種“免手持”性能以便當手電筒照亮工作區域時使用者兩只手都能工作具有強烈需求。然而,一些現有的手電筒需要附加的沉冗的機構才能提供此用途,該機構必須固定在手電筒上,而且占據大量空間。此外,能照亮空間并允許使用者免手持操作的其它現有手電筒不是便攜式的,使用者不能容易地操作或帶著到處走。現有手電筒不能同時提供上述兩種性能。
[0004]因此,存在對在提供便攜式性能的同時能為使用者提供免手持操作的手電筒的需求。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通過提供一種新穎的照明裝置例如手電筒克服了現有技術的手電筒的上述及其它缺點,該照明裝置將一能固定在物體上的夾鉗一體成形到所述裝置的把手中。這使得手電筒能以免手持模式或便攜模式使用。
[0006]這樣,在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提供了一種照明裝置,該照明裝置包括發光部分、支承件以及夾鉗,其中,發光部分連接在支承件上,夾鉗的一端連接在支承件上,且相對端具有抓握部分。
[0007]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照明裝置,該照明裝置包括具有發光部分的頭部、可操作地連接在所述頭部上的支架,以及可操作地連接在所述支架上的把手,所述把手包括第一臂和第二臂,其中第二臂可樞轉地連接在第一臂上。
[0008]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照明裝置,該照明裝置包括頭部和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頭部上的把手,該頭部包括發光部分。所述把手包括一體地形成在把手中的夾鉗。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本發明的手電筒的頂視圖;
[0010]圖2是圖1的手電筒的底視圖;
[0011]圖3是圖1的手電筒的右側視圖;
[0012]圖4是顯示夾鉗位于閉合位置的圖1的手電筒的右側視圖;
[0013]圖5是本發明的手電筒的第二實施例的底部、左側透視圖;
[0014]圖6是沿剖面線A-A的圖5的手電筒的豎直剖視圖;
[0015]圖7是顯示夾鉗位于閉合位置的圖1的手電筒的第二右側視圖;以及[0016]圖8是圖1的手電筒的分解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圖1-8中示出本發明的手電筒10。手電筒10具有頭部20和把手70。把手70又包括主臂72和夾緊臂74,它們以偏壓在閉合位置的方式相互安裝在一起(如圖3所示)。主臂72和夾緊臂74能被使用者抓握和擠壓在一起,從而由主臂72的端部和夾緊臂74的端部限定的夾鉗76能張開并連接到固定物體上。當夾鉗76處于其閉合位置時,主臂72和夾緊臂74能容易地被使用者握住,從而使手電筒10便攜。
[0018]因此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手電筒10,使用者能通過將該手電筒連接在固定物體上而在免手持操作的情況下使用該手電筒,而該手電筒仍然對使用者保持便攜。夾鉗76—體成形在把手70中,使得把手70既能作為手持件供使用者便攜使用,又能用于將手電筒10固定在位置不動的物體上。這相比于現有技術的手電筒是重大的改進,所述現有技術的手電筒使用笨重的方法將手電筒固定在位置不動的物體上,并且是非便攜式的。當夾鉗76合攏時本發明的手電筒10具有與傳統手電筒類似的外形輪廓,因為主臂72和夾緊臂74能形成把手70的大致為柱狀的體部。
[0019]本發明還提供唯一的電池外殼78和電池蓋80,在一個實施例中它們能一體形成在主臂72中。這也代表優于現有技術的手電筒的一個重要優點,現有技術的手電筒經常需要用于保持電池的沉冗的管或圓筒。
[0020]為了易于描述手電筒10,從一使用者的角度使用詞語“前”、“后”、“頂部”和“底部”,該使用者在主臂72處于夾緊臂74上方的情況下將頭部20指向物體。這些方向短語僅用于描述手電筒10,不意味著限制下面所述特征的闡述。
[0021]特別地,圖8示出手電筒10和把手70的分解圖。如前所述,主臂72和夾緊臂74偏壓成閉合位置。如圖所示,彈簧、致動器或其它裝置82可置于主臂72和夾緊臂74之間,以在主臂72和夾緊臂74之間產生張力并產生偏壓效果。通過以樞軸銷(未示出)穿過主臂72、夾緊臂74、裝置82、一對隔離物84以及一對銷釘帽83中的對應的孔洞,主臂72、夾緊臂74和裝置82能相互連接。隔離物84和帽83可用于使裝置82穩定。
[0022]在所示實施例中,裝置82是抗扭彈簧。然而,本發明設想能在主臂72和夾緊臂74之間產生張力的任何裝置82,例如拉力彈簧、牽伸簧、壓簧、整體塑料彈簧、異形彈簧或盤簧、以及片彈簧。這些裝置可繞夾緊臂74的轉動軸線定位,或定位在其它位置。
[0023]這樣,使用者能抓住把手70,朝著主臂72擠壓夾緊臂74的前端,這使夾鉗76張開。然后夾鉗76可固定在物體上,以允許手電筒10的免手持操作。或者,使用者能抓住或握住把手70,以便攜方式使用手電筒10。把手70的這兩種性能提供了現有技術沒有的便利。現有的具有能固定在物體上的夾鉗的手電筒不是設計用于便攜使用的。而現有的便攜式手電筒沒有固定在物體上的能力。
[0024]主臂72的頂端和/或電池蓋80可具有連接在其上的包覆成型件(overmold) 73以易于抓握把手70。夾緊臂74也可具有設置在底部表面上的包覆成型件75,形成夾鉗76的主臂72和夾緊臂74的端部可各自覆蓋有包覆成型件77,以防止夾鉗76在夾鉗固定于其上的表面上留下劃痕。所有的包覆成型件73、75和77都能用例如熱塑性橡膠或其它彈性體的材料制造。[0025]主臂72還具有電池外殼78和連接在電池外殼78上的電池蓋80。電池蓋80可通過主臂74頂部表面中的孔洞連接在電池外殼78上。在所示實施例中,電池蓋80可具有與電池外殼78中的孔口 79緊密配合的扣鉤81,以將該兩個部件保持在一起,并限定一保持電池71的空間。電池外殼78也可用其它方法,如卡扣配合連接或摩擦配合連接,連接到主臂72。如圖3可見,當電池外殼78和電池蓋80連接到主臂72上時,主臂72的薄的輪廓沒有受到不利影響。手電筒10的這種節省空間的特征使得主臂72和夾緊臂74之間的空間保持基本上空心,這對于手電筒10以上述方式固定在物體上的能力是有利的。這相比于經常需要笨重的電池隔間的現有手電筒是一個重要進步,該電池隔間占據了把手內的大部分空間。
[0026]在所示實施例中,電池外殼78容納三個3A(AAA)電池71。然而,本發明設想能用在手電筒10中的許多不同的電池71、或單個電池71。較小的電池能放置在手電筒10內任何數量的位置處,而并不局限于主臂72。例如,電池71也可布置在設置于夾緊臂74內部、或頭部20內部的隔間中。電池71也可布置在主臂72內、靠近頭部20的前端88處。
[0027]特別地參考圖5和6,在一個實施例中,夾緊臂74也可具有設置在其底部表面上的掣子85。掣子85可具有設置在夾緊臂74的空心前端內的前端86。當掣子85被使用者向前推動時,前端86與可設置在電池外殼78和/或主臂72中的空腔87相接合。當掣子85以該方式接合空腔87時,夾鉗76保持在張開位置,如圖4或7所示,而手電筒10可放置在一表面上。除了上述操作模式以外,這為手電筒10提供了另一種操作模式。本發明也設想用于將夾鉗76保持在張開位置的其它方法。例如,類似于掣子85的機構可設置在電池外殼78上,和/或主臂72上。裝置82或隔離物84附近也可有設置在第一臂72和/或夾緊臂74上的這類機構。
[0028]按鈕膜片91和按鈕圈部(bezel)92例如以摩擦配合連接或卡扣配合連接的方式連接在主臂72的前端88上。按鈕膜片91能以下面所述的方式選擇性地使設置在電池外殼78內的電池與設置在頭部20內的光源32(如圖4所示)電連接。這樣,使用者可通過按壓按鈕膜片91來打開或關閉光源32。
[0029]前端88可沿著朝向手電筒10前方的方向彎曲,使得前端88的平的部分89面朝著手電筒10的前方。電池外殼78的外形輪廓可以是前端88的輪廓的鏡像反射。電池外殼78也可具有唇口 90,該唇口包裹前端88的尖端并接合平的部分89 (如圖所示),從而使設置在電池外殼78和電池蓋80之間的隔間密封不接觸外部元件。
[0030]頭部20具有體部22和逐漸變細的端部24。體部22具有大致為圓筒形的輪廓,而逐漸變細的端部24在把手70的方向上變窄。體部22也具有連接在其上的圈部26。當組裝好時,頭部20具有透鏡28、蓋29、透鏡外殼30和設置在其中的光源32。這些部件與手電筒10的光學器件有關,確保合適的光束從頭部20射出。蓋29可由亞克力(有機玻璃,acrylic)制成。圈部26套在透鏡28、蓋29、透鏡外殼30和光源32上,將這些部件容納在頭部20內部。光源32可以是發光二極管(LED)。
[0031]體部22具有連接于其上的樞轉輪34。樞轉輪34可以是連接或固定在體部22上的單獨的部件,或者可與體部22 —體地形成為一個部件。頭部20還具有支架40,樞轉輪34可操作地連接在該支架40上。支架40可具有樞軸部分42和轉動部分44。轉動部分44可具有第一臂45和第二臂46,它們都是空心的。一樞軸銷(未示出)可穿過第一臂45和第二臂46的空心部分,以及穿過樞轉輪34內的孔洞35。以這種方式,頭部20可沿著遠離和返回支架40的轉動部分44的方向繞樞軸銷的縱向軸線轉動。
[0032]在一個實施例中,樞轉輪34可繞樞軸部分42以上述方式轉動,使用者可將頭部20置于沿轉動弧的任何位置處。樞轉輪34、第一臂45和第二臂46之間的摩擦配合確保頭部20待在所希望的位置上。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樞轉輪34可在該樞轉輪34的一側或兩側上具有凸起的內徑36,以及多個設置在該內徑上的隆起部37。第一臂45和/或第二臂46可具有設置于其中的錐子48。當樞轉輪34以上述方式可操作地連接到支架40的樞軸部分42上時,錐子48可與位于內徑36的隆起部37之間的凹槽相接合。以這種方式,沿著頭部20的轉動弧可存在一個或多個“止動裝置”。
[0033]支架40的轉動部分44可與樞軸部分42分離地形成,并連接在樞軸部分42上。或者,這兩者可一體地形成為一個部件。轉動部分44能夠可轉動地連接在把手70的主臂72上,并且可繞把手70的縱向軸線轉動。設置在主臂72的平的部分89上的凸起的邊緣93可與轉動部分44的下側上的凹槽(未示出)相接合。在一個實施例中,平的部分89具有一對設置于其上的可限制轉動部分44的轉動的止動裝置94。
[0034]支架40的轉動部分44也可具有設置在其下側上的內徑(未示出),該內徑上設置有多個凹槽。平的部分89也可具有設置于其上的第二錐子95,該第二錐子能與轉動部分44的內徑中的凹槽相接合。以這種方式,轉動部分44沿著轉動弧可具有多個離散的止動裝置。在另一個實施例中,轉動部分44可被使用者置于沿轉動弧的任何位置處。轉動部分44也可具有多個設置于其上的抓握件49,該抓握件可幫助使用者調節支架40。
[0035]轉動部分44的內徑也可具有一對設置于其中的導線孔(未示出)。光源32可通過穿過這些導線孔、經過設置在主臂72的平的部分89上的中心孔96、到達按鈕膜片91和電池的導線與設置在電池外殼78內的電池電連接。
[0036]任何上述部件都可由如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尼龍或其它塑料的材料制成,或者可由鑄造金屬或沖壓金屬制成。
[0037]雖然已經參考一個或多個示例性實施例描述了本發明,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作出各種改變和以等同物替代其中的元件而不偏離本發明的范圍。此外,可以對本發明的教導作出許多修改以適應具體情況或材料而不偏離本發明的范圍。因此,應當認為本發明并不局限于作為設想用于執行本發明的最佳實施方式所公開的具體實施例,而是本發明包括所有落在權利要求范圍內的實施例。
【權利要求】
1.一種照明裝置,包括: 發光部分; 支承件,其中所述發光部分連接在所述支承件上; 包括夾鉗的把手,該夾鉗的一端連接在所述支承件上,且相對端具有抓握部分,其中,所述夾鉗具有第一臂、可樞轉地連接在所述第一臂上的第二臂、和位于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之間的空心內部; 其中,當所述夾鉗合攏時所述把手大致為柱狀,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中的一個中設置有電池隔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偏壓地相互安裝,使得所述夾鉗傾向于閉合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用彈簧偏壓在一起。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部分可樞轉地安裝在所述支承件上,而所述支承件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夾鉗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中的至少一個的表面上設置有包覆成型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臂上設置有掣子,其中,所述掣子將所述第二臂的與所述抓握部分相對的端部連接到所述第一臂上,使得所述夾鉗處于張開位置。
7.一種照明裝置,包括: 具有發光部分的頭部; 具有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頭部上的第一端的把手,所述把手包括第一臂和第二臂,其中,所述第二臂可樞轉地連接在所述第一臂上,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形成一夾鉗,所述夾鉗包括在所述把手的與所述第一端相對的第二端的抓握部分,并且,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偏壓地相互安裝,使得所述夾鉗傾向于閉合位置;以及 設置在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中的一個中的電池隔間, 其中,所述把手具有位于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之間的空心內部。
8.一種照明裝置,包括: 包括發光部分的頭部;和 把手,所述把手在所述把手的第一端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頭部上,所述把手包括一體形成在該把手中的夾鉗,所述夾鉗包括第一臂、連接在所述第一臂上的第二臂、位于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之間的空心內部、以及在所述把手的與所述第一端相對的第二端的抓握部分;以及 設置在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中的一個中的電池隔間。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偏壓地相互安裝,使得所述夾鉗傾向于閉合位置。
【文檔編號】F21V21/40GK104019375SQ201410200270
【公開日】2014年9月3日 申請日期:2008年9月9日 優先權日:2008年5月6日
【發明者】L·F·亨利, J·科亨 申請人:布萊克比姆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