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反射led燈盤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LED燈照明技術,尤其是一種二次反射LED燈盤,包括框形的安裝盤體;其中:將至少一塊LED燈條安裝支撐架固定在安裝盤體的安裝腔中,所述LED燈條安裝支撐架的中部具有條形方孔;在條形方孔上方的LED燈條安裝支撐架上通過塑膠鉚釘固定有LED燈條;在LED燈條上方的LED燈條安裝支撐架上設置有遮光反射板,該遮光反射板的兩端具有直角折邊Ⅰ;在LED燈條下方設置有預彎成弧形的反射鋁板,該反射鋁板通過其兩側邊上的掛扣分別與安裝盤體側壁上的方孔和LED燈條安裝支撐架上的條形方孔扣接;固定在安裝盤體底壁上的驅動器與LED燈條通過導線導通。由于所述結構,避免了免炫目現象;降低能耗的同時提高了照明效率;結構簡單,降低了制造成本。
【專利說明】二次反射LED燈盤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LED燈照明技術,具體是一種避免炫目現象、降低能耗、提高照明效率、結構簡單和降低制造成本的二次反射LED燈盤。
【背景技術】
[0002]現有室內照明,如商場、寫字樓、地鐵、賓館等公共場所吊頂后所用的照明燈具一般使用燈盤結構,通常是在盤狀燈體內固定多條熒光管,在熒光管下方固定格柵。這種傳統的照明方式光線暗淡,照明效果非常不好;即使安裝的熒光管的數量很多也無法達到理想的照明效果,射出光線不均勻,部分區域光線過強,易出現炫目現象。
[0003]近年來,LED燈在日常照明、顯示器燈領域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如LED燈盤,但是LED燈盤采用直下式的LED光源射出形式,比較刺眼,容易散光,射出的光線不均勻,易出現炫目現象。
[0004]綜上所述,現有技術的LED燈盤易出現炫目現象、能耗大、照明效率低、結構發雜和制造成本聞。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避免炫目現象、降低能耗、提高照明效率、結構簡單和降低制造成本的二次反射LED燈盤。
[0006]為實現本發明上述目的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二次反射LED燈盤,包括框形的安裝盤體;其中:將至少一塊LED燈條安裝支撐架固定在安裝盤體的安裝腔中,所述LED燈條安裝支撐架的中部具有條形方孔;
在條形方孔上方的LED燈條安裝支撐架上通過塑膠鉚釘固定有LED燈條;
在LED燈條上方的LED燈條安裝支撐架上設置有遮光反射板,該遮光反射板的兩端具有直角折邊I;
在LED燈條下方設置有預彎成弧形的反射鋁板,該反射鋁板通過其兩側邊上的掛扣分別與安裝盤體側壁上的方孔和LED燈條安裝支撐架上的條形方孔扣接;使得LED燈條發射的光線經過反射鋁板反射后射出整個LED燈盤外進行照明;
固定在安裝盤體底壁上的驅動器與LED燈條通過導線導通,使用時,驅動器與電源通過導線導通。
[0007]由于上述結構,經過反射鋁板反射后的光線更加均勻、柔和,避免了免炫目現象;反射鋁板的發射率達96 %,使得照明效率提高了 15 %,降低能耗的同時提高了照明效率;結構簡單,易于制造,降低了制造成本。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本發明可以通過附圖給出的非限定性實施例進一步說明。
[0009]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0010]圖2為本發明的爆炸結構示意圖。
[0011]圖3為本發明的又一爆炸結構示意圖。
[0012]圖4為本發明安裝盤體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5為本發明反射光線路徑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中:1、安裝盤體;2、LED燈條安裝支撐架;3、條形方孔;4、塑膠鉚釘;5、LED燈條;6、遮光反射板;7、直角折邊I ;8、反射鋁板;9、掛扣;10、驅動器;11、拱形板;12、直角折邊II;13、底板;14、側壁;15、端蓋;16、側面板;17、“L”形角碼;18、翻轉結構。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參見附圖1、2、3、4和5,圖中的二次反射LED燈盤,包括框形的安裝盤體I ;其中:將至少一塊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固定在安裝盤體I的安裝腔中,所述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的中部具有條形方孔3 ;
在條形方孔3上方的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上通過塑膠鉚釘4固定有LED燈條5 ;
在LED燈條5上方的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上設置有遮光反射板6,該遮光反射板6的兩端具有直角折邊I 7 ;
在LED燈條5下方設置有預彎成弧形的反射鋁板8,該反射鋁板8通過其兩側邊上的掛扣9分別與安裝盤體I側壁上的方孔和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上的條形方孔3扣接;使得LED燈條5發射的光線經過反射鋁板8反射后射出整個LED燈盤外進行照明;
固定在安裝盤體I底壁上的驅動器10與LED燈條5通過導線導通,使用時,驅動器10與電源通過導線導通。在該實施例中,經過反射鋁板8反射后的光線更加均勻、柔和,避免了免炫目現象;反射鋁板的發射率達96 %,使得照明效率提高了 15 %,降低能耗的同時提高了照明效率;結構簡單,易于制造,降低了制造成本。
[0016]為避免漏光和提高美觀性,上述實施例中,優選地:所述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為兩塊,所述驅動器10位于該兩塊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之間,LED燈條5位于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的另一側,在兩塊遮光反射板6之間設置有與遮光反射板6扣接的拱形板11。
[0017]為避免漏光,上述實施例中,優選地:所述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的兩端具有直角折邊II 12,該直角折邊II 12通過拉釘與安裝盤體I的側壁固定為一體。
[0018]為便于裝配和進一步避免漏光,上述實施例中,優選地:所述遮光反射板6兩端的直角折邊I 7通過拉釘與安裝盤體I的側壁固定為一體。
[0019]為便于裝配,上述實施例中,優選地:所述安裝盤體I又包括底板13,該底板13的一組相對邊向外延伸形成與底板13具有夾角的側壁14,側壁14又向外延伸形成與側壁14具有夾角的端蓋15 ;底板13的一組相對邊上固定有側面板16,該側面板16通過拉釘與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兩端的直角折邊II 12和/或遮光反射板6兩端的直角折邊I 7固定為一體;所述底板13與周圍的側壁14和側面板16圍合形成安裝腔。
[0020]為使得整個安裝盤體易于制造和保證穩固性,上述實施例中,優選地:所述側面板16與底板13采用直角配合,該側面板16與底板13之間通過“L”形角碼17加固焊接為一體。
[0021]為便于外接電源線的連接,上述實施例中,優選地:所述底板13上設置有便于驅動器10與外部電源導通的電源線穿過的翻轉結構18。該翻轉結構18在制造時是在底板13上沖壓出三邊具有缺口,一邊與底板13 —體的彈性塊,該結構可以沿與底板13 —體的那一邊翻轉,便于外接電源線的連接。
[0022]顯然,上述描述的所有實施例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疇。
[0023]綜上所述,本發明避免了免炫目現象;降低能耗的同時提高了照明效率;結構簡單,降低了制造成本。
【權利要求】
1.一種二次反射LED燈盤,包括框形的安裝盤體(I);其特征在于:將至少一塊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 )固定在安裝盤體(I)的安裝腔中,所述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 )的中部具有條形方孔(3); 在條形方孔(3)上方的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上通過塑膠鉚釘(4)固定有LED燈條(5); 在LED燈條(5)上方的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上設置有遮光反射板(6),該遮光反射板(6)的兩端具有直角折邊I (7); 在LED燈條(5)下方設置有預彎成弧形的反射鋁板(8),該反射鋁板(8)通過其兩側邊上的掛扣(9)分別與安裝盤體(I)側壁上的方孔和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上的條形方孔(3)扣接;使得LED燈條(5)發射的光線經過反射鋁板(8)反射后射出整個LED燈盤外進行照明; 固定在安裝盤體(I)底壁上的驅動器(10)與LED燈條(5)通過導線導通,使用時,驅動器(10)與電源通過導線導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反射LED燈盤,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為兩塊,所述驅動器(10)位于該兩塊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之間,LED燈條(5)位于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的另一側,在兩塊遮光反射板(6)之間設置有與遮光反射板(6)扣接的拱形板(11)。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二次反射LED燈盤,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的兩端具有直角折邊II (12),該直角折邊II (12)通過拉釘與安裝盤體(I)的側壁固定為一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反射LED燈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反射板(6)兩端的直角折邊I (7)通過拉釘與安裝盤體(I)的側壁固定為一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反射LED燈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盤體(I)又包括底板(13),該底板(13)的一組相對邊向外延伸形成與底板(13)具有夾角的側壁(14),側壁(14)又向外延伸形成與側壁(14)具有夾角的端蓋(15);底板(13)的一組相對邊上固定有側面板(16),該側面板(16)通過拉釘與LED燈條安裝支撐架(2)兩端的直角折邊II (12)和/或遮光反射板(6)兩端的直角折邊I (7)固定為一體;所述底板(13)與周圍的側壁(14)和側面板(16)圍合形成安裝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二次反射LED燈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側面板(16)與底板(13)采用直角配合,該側面板(16)與底板(13)之間通過“L”形角碼(17)加固焊接為一體。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二次反射LED燈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3)上設置有便于驅動器(10)與外部電源導通的電源線穿過的翻轉結構(18)。
【文檔編號】F21V19/00GK103807649SQ201410070915
【公開日】2014年5月21日 申請日期:2014年2月28日 優先權日:2014年2月28日
【發明者】吳長江, 穆宇, 洪曉松, 張洪飛, 母梟, 潘淑軍, 幸奠國, 陳宇頤, 吳赟 申請人:重慶雷士照明有限公司, 重慶雷士實業有限公司, 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