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源自旋轉燈體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體,特別涉及一種作為發(fā)光部的光源本身可以旋轉的燈體。本光源自旋轉燈體包括燈架、旋轉托盤和底座,其中燈架固定在旋轉托盤上,旋轉托盤可旋轉式連接在底座上,所述燈架上布設有若干發(fā)光板,所述底座內設有驅動電機,該驅動電機的輸出軸固定連接所述旋轉托盤。通過驅動電機驅動旋轉托盤相對于底座旋轉,從而使固定在旋轉托盤上的燈架和其上的發(fā)光板旋轉,產生效果極佳的真實旋轉光。本實用新型光源自旋轉燈體結構簡單、操作方便、成本低廉、效果突出,實現(xiàn)了燈體自身旋轉產生效果理想且真實旋轉光,并解決了與之相伴隨的技術問題,廣泛適用于各種燈具,尤其適用于帶有動力裝置的戶外景觀燈具,如壁燈、射燈等。
【專利說明】光源自旋轉燈體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體,特別涉及一種作為發(fā)光部的光源本身可以旋轉的燈體。
【背景技術】
[0002]傳統(tǒng)旋轉燈體為了避免線路纏繞等問題,大多采用將光源預先固定不動,通過在光源外部加裝一可旋轉的燈罩,該燈罩上設置透光區(qū)和遮光區(qū),然后通過燈罩旋轉來營造可光線旋轉的假象;或者通過軟件控制燈光明暗變化,產生錯覺,達到轉動效果。這些方法一方面會損失一部分光源本身的亮度,另一方面透出的光強度明顯不足,另外其營造的光并不是由于光源自身旋轉而產生,所以效果也不理想。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光源自旋轉燈體。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光源自旋轉燈體包括燈架、旋轉托盤和底座,其中燈架固定在旋轉托盤上,旋轉托盤可旋轉式連接在底座上,所述燈架上布設有若干發(fā)光板,所述底座內設有驅動電機,該驅動電機的輸出軸固定連接所述旋轉托盤。如此設計,通過驅動電機驅動旋轉托盤相對于底座旋轉,從而使固定在旋轉托盤上的燈架和其上的發(fā)光板旋轉,產生效果極佳的真實旋轉光。
[0005]作為優(yōu)化,所述驅動電機的輸出軸上頂部設有開有螺紋孔,所述旋轉托盤通過螺栓于驅動電機的輸出軸固定連接。如此設計,旋轉托盤與驅動電機的輸出軸的連接牢固,同時二者拆卸、更換以及維修都更加方便。
[0006]作為優(yōu)化,所述底座內設有電源,該電源與所述驅動電機電連接,并為其供電。如此設計,驅動電機使用獨立的電源供電、獨立的開關控制,避免了燈體旋轉繞線的情況發(fā)生,同時將發(fā)光和旋轉分配給各自的電源,使得本燈體功能性更加完善。
[0007]作為優(yōu)化,所述燈架下沿設有四個連接腳,該連接腳上開孔,通過螺絲連接固定在所述旋轉托盤上。如此設計,燈架與旋轉托盤固定牢固,避免因旋轉導致燈架與旋轉托盤發(fā)生摔落。
[0008]本實用新型光源自旋轉燈體結構簡單、操作方便、成本低廉、效果突出,實現(xiàn)了燈體自身旋轉產生效果理想且真實旋轉光,并解決了與之相伴隨的技術問題,廣泛適用于各種燈具,尤其適用于帶有動力裝置的戶外景觀燈具,如壁燈、射燈等。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光源自旋轉燈體作進一步說明:
[0010]圖1是本光源自旋轉燈體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11]圖2是本光源自旋轉燈體的爆炸結構示意圖;[0012]圖3是本光源自旋轉燈體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0013]圖4是本光源自旋轉燈體的局部縱切截面示意圖(保留燈架完整結構,縱向剖切旋轉托盤、底座及其內部結構);
[0014]圖5是本光源自旋轉燈體的驅動電機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15]圖中:1_燈架、2-旋轉托盤、3-底座、4-發(fā)光板、5-驅動電機、6-輸出軸、7-螺紋孔、8-螺栓、9-電源、10-連接腳。
【具體實施方式】
[0016]如圖1至4所示,本光源自旋轉燈體包括燈架1、旋轉托盤2和底座3,其中燈架I固定在旋轉托盤2上,旋轉托盤2可旋轉式連接在底座3上,所述燈架I上四面布設有四塊發(fā)光板4,所述底座3內設有驅動電機5,該驅動電機5的輸出軸6固定連接所述旋轉托盤2。
[0017]所述驅動電機5的輸出軸6上頂部設有開有螺紋孔7,所述旋轉托盤2通過螺栓8于驅動電機5的輸出軸6固定連接。
[0018]所述底座內設有電源9,該電源9與所述驅動電機5電連接,并為其供電。
[0019]所述燈架I下沿設有四個連接腳10,該連接腳10上開孔,通過螺絲連接固定在所述旋轉托盤2上。
[0020]本實用新型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任何符合本權利要求書描述的產品,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光源自旋轉燈體,其特征是:包括燈架(I)、旋轉托盤(2)和底座(3),其中燈架(I)固定在旋轉托盤(2 )上,旋轉托盤(2 )可旋轉式連接在底座(3 )上,所述燈架(I)上布設有若干發(fā)光板(4),所述底座(3)內設有驅動電機(5),該驅動電機(5)的輸出軸(6)固定連接所述旋轉托盤(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自旋轉燈體,其特征是:所述驅動電機(5)的輸出軸(6)上頂部設有開有螺紋孔(7),所述旋轉托盤(2)通過螺栓(8)于驅動電機(5)的輸出軸(6)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自旋轉燈體,其特征是:所述底座(3)內設有電源(9),該電源(9)與所述驅動電機(5)電連接,并為其供電。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光源自旋轉燈體,其特征是:所述燈架(I)下沿設有四個連接腳(10),該連接腳(10)上開孔,通過螺絲連接固定在所述旋轉托盤(2)上。
【文檔編號】F21S9/00GK203571578SQ201320628512
【公開日】2014年4月30日 申請日期:2014年2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2月13日
【發(fā)明者】陳光亞, 徐勤 申請人:南京菲明電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