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異物模塊以及具有防異物模塊的吸頂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防異物模塊以及具有防異物模塊的吸頂燈。該防異物模塊包括一防異物固定結構以及一防異物結構,其中,該防異物固定結構包括一底板以及突出于該底板上的一側板,該底板與該側板一起界定出分別位于該側板兩側的一第一容置部與一第二容置部,該燈罩的一部分卡設于該第二容置部中;該防異物結構設置于該第一容置部上,并且緊鄰該背板的一側邊。本實用新型的防異物固定結構易于與吸頂燈的部件組裝,而防異物結構則可充分阻擋塵粒、水氣、昆蟲,通過兩者的配合,可充分地阻擋外界的塵粒、水氣、昆蟲進入吸頂燈中。
【專利說明】防異物模塊以及具有防異物模塊的吸頂燈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關于防異物設計的【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防異物模塊以及具有防異物模塊的吸頂燈。
【背景技術】
[0002]以發光二極管作為光源的吸頂燈是現代居家或商業活動環境中十分流行的照明裝置。除了電器與光線需符合照明相關規范外,吸頂燈產品尚需通過其他的測試,例如防水防塵測試。舉例來說,IP等級系統提供了一個以電器設備和包裝的防塵、防水和防碰撞程度來對產品進行分類的方法,通過一定IP等級的電器設備,不但是電器設備(例如照明裝置)的質量保證,也可確保電器設備的使用壽命較長。
[0003]一般而言,不同部件因存在結構的交接面,交接面處通常存在空隙、間隙,水、灰塵等是最容易通過此些交接面而從一空間/結構進入另一空間/結構。對于吸頂燈而言,由于燈罩是光線通過的部件,因此與支撐燈源、電子裝置的背板屬于不同的部件,當兩者組裝起來而成為一吸頂燈時,燈罩與背板的交接面即為外界水、灰塵最容易通過而到達吸頂燈內部的位置。
[0004]因此,如何有效地防止灰塵、水氣、昆蟲等異物進入吸頂燈中,是吸頂燈照明裝置很重要的課題之一。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種防異物模塊以及具有防異物模塊的吸頂燈,該防異物模塊與吸頂燈的燈罩匹配并固定于吸頂燈的背板上,達到阻擋外界塵粒、水氣、昆蟲進入吸頂燈中的目的。
[0006]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種防異物模塊以及具有防異物模塊的吸頂燈,其利用設置于吸頂燈背板與燈罩之間的一發泡體或一實心體,來達到阻擋外界塵粒、水氣、昆蟲進入吸頂燈中的目的。
[0007]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種防異物模塊以及具有防異物模塊的吸頂燈,其通過可活動的部件來組裝防異物模塊,達到便利組裝防異物模塊于吸頂燈上的目的。
[0008]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防異物模塊,應用于包括一燈罩與一背板的一吸頂燈,該防異物模塊包括:一防異物固定結構,其包括一底板以及突出于該底板上的一側板,其中該底板與該側板一起界定出分別位于該側板兩側的一第一容置部與一第二容置部,該燈罩的一部分卡設于該第二容置部中;以及一防異物結構,其設置于該第一容置部上,并且緊鄰該背板的一側邊。
[0009]較佳地,該側板具有一段差面,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位于該第二容置部上方;或該側板具有一段差面,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位于該第二容置部上方,并且該第一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高于、小于或等于該第二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或該側板具有一平坦面,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與該第二容置部皆延伸到達該底板;或該側板具有一平坦面且該側板位于該底板的邊緣內側,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與該第二容置部皆延伸到達該底板并且該第一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高于該第二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
[0010]較佳地,該防異物結構為一發泡體或一實心體,以及該側板具有一段差面,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位于該第二容置部上方;或該防異物結構為一發泡體或一實心體,以及該側板具有一段差面,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位于該第二容置部上方,并且該第一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高于、小于或等于該第二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或該防異物結構為位于該側邊與該側板之間的一發泡體或一實心體,以及該側板具有一平坦面,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與該第二容置部皆延伸到達該底板;或該防異物結構為位于該側邊與該側板之間的一發泡體或一實心體,以及該側板具有一平坦面且該側板位于該底板的邊緣內側,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與該第二容置部皆延伸到達該底板并且該第一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高于該第二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或該防異物結構為套設在該側邊上的一發泡體或一實心體,以及該側板具有一平坦面,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與該第二容置部皆延伸到達該底板,該防異物結構接觸該側邊的一側邊外表面以及一側邊內表面;或該防異物結構為套設在該側邊上的一發泡體或一實心體,以及該側板具有一平坦面且該側板位于該底板的邊緣內側,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與該第二容置部皆延伸到達該底板并且該第一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高于該第二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該防異物結構接觸該側邊的一側邊外表面以及一側邊內表面。
[0011]較佳地,該防異物模塊還包括一活動件與一固定件,其中該活動件與該底板上的一結合件卡接,該固定件設置于該活動件中,并且該固定件穿過該底板以固定該底板于該背板上。
[0012]較佳地,該底板的兩端分別具有一第一組裝部以及一第二組裝部以組裝多個該底板,并且該防異物模塊還包括一活動件與一固定件,其中該活動件與該底板上的一結合件卡接,該固定件設置于該活動件中,并且該固定件穿過該底板以固定該底板于該背板上。
[0013]較佳地,該底板的兩端分別具有一第一組裝部以及一第二組裝部以組裝復數該底板,并且該防異物模塊還包括一活動件與一固定件,其中該活動件與該底板上的一結合件卡接,該固定件設置于該活動件中,并且該固定件穿過該底板以固定該底板于該背板上,該活動件卡接于該結合件上時抵頂該燈罩。
[0014]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具有上述防異物模塊的吸頂燈,該燈罩與多個該防異物固定結構卡接,并且多個該防異物固定結構固定于該背板上。
[0015]較佳地,該吸頂燈還包括間隔地設置于該背板的一背板內面上的多個燈板,每一該燈板包括多個間隔設置的發光二極管;或該吸頂燈還包括間隔地設置于該背板的一背板內面上的多個燈板以及多個燈板組裝結構,每一該燈板包括多個間隔設置的發光二極管,且該些燈板通過該些燈板組裝結構固定于該背板上。
[0016]較佳地,各防異物固定結構的底板的兩端分別具有一第一組裝部以及一第二組裝部以組裝多個該底板,并且該防異物模塊還包括一活動件與一固定件,其中該活動件與該底板上的一結合件卡接,該固定件設置于該活動件中,并且該固定件穿過該底板以固定該底板于該背板上。
[0017]較佳地,該防異物模塊還包括一活動件與一固定件,其中該活動件與該底板上的一結合件卡接,該固定件設置于該活動件中,并且該固定件穿過該底板以固定該底板于該背板上,并且該活動件凸起于該結合件上的高度大于、等于或小于該第二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
[0018]本實用新型具有的優點是:本實用新型的防異物模塊,包括可阻擋塵粒、水氣、昆蟲的、發泡或實心體的防異物結構,以及與燈罩匹配并可固定于背板的防異物固定結構,利用兩者構成的防異物模塊具有方便組裝以及充分阻擋塵粒、水氣、昆蟲進入吸頂燈的特性。
[0019]為了能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為達成預定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請參閱以下有關本實用新型的詳細說明及附圖。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征或特點,當可由此得到一深入且具體的了解,然而所附圖式僅提供參考與說明用,并非用以對本實用新型加以限制。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第一實施例的吸頂燈的部分分解立體示意圖。
[0021]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第一實施例的吸頂燈的另一部分放大分解立體示意圖。
[0022]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第一實施例的吸頂燈的防異物固定結構與其他部件的立體示意圖。
[0023]圖4則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第一實施例的吸頂燈的組合部分剖面示意圖。
[0024]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的吸頂燈的組合部分剖面示意圖。
[0025]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的吸頂燈的防異物模塊的放大部分立體示意圖。
[0026]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吸頂燈的背板的仰視示意圖。
[0027]圖8為本實用新型的吸頂燈的背板的立體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8]本實用新型以下所稱的環,由彼此連接的多個燈板所組成,其中,燈板可以是包括具有或無發光二極管晶粒的底板,連接的方式可以是燈板之間彼此鄰接,或是由其他元件橋接兩燈板。其次,環的形狀,可以是中空的圓形或多邊形(正多邊形或非正多邊形),其中多邊形多于5邊為佳,即任一環的邊數為大于5的整數。可以選擇地,燈板亦可以排列成非環的一螺旋形。
[0029]以下所稱的防異物結構,可以是發泡體或是實心體。發泡體,是指結構體中存有數量不等、大小相同或不同的孔隙、間隔,例如包括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合物(EVA)材料的發泡結構,其具有彈性,亦可被適度地壓縮。實心體,是相對于發泡體而言,結構體本身基本上有材料分布,例如硅膠的實心結構,其具有彈性、黏著性、亦可被適度地壓縮。就外觀形狀而言,防異物結構為環管狀、長條狀、長管狀、彎折成π字長條狀或環狀等等。
[0030]圖1、2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的部分分解立體示意圖,其中圖2將特定部分放大以利觀察說明,圖3為防異物固定結構與其他部件的立體示意圖,圖4則為吸頂燈的組合部分剖面示意圖。要說明的是,為方便說明,吸頂燈的部分部件并未顯示于圖1?圖4,但實際體現上則包括吸頂燈運作所需的結構與機電。
[0031]請同時參考圖1?圖4,背板12具有由背板內面123的邊緣向垂直于背板內面123的方向突出的一側邊122 (side edge),側邊122包括一側邊外表面125 (outer surfaceof the side edge)以及面向背板內面123的一側邊內表面127 (inner surface of theside edge)。可以理解的,背板內面123上可設有包括發光二極管的燈板、擴光罩、電路板等等,于此簡化未繪并非表示實際體現上未包括此些結構或部件。
[0032]本實用新型的防異物模塊包括一防異物結構13 (matter-proof member)以及一防異物固定結構14 (matter-proof fixing member)。防異物固定結構14包括一底板141(base plate)以及垂直于底板141的方向突出于底板141上的一側板143 (side plate),其中底板141與側板143 —起界定出分別位于側板143兩側的一第一容置部144 (firstspace)與一第二容置部142 (second space)。其次,本實用新型的燈罩10 (shade)的開放端設有一彎折狀的燈罩固定部102 (fixing part of the shade),其中,防異物固定結構14可與燈罩10相互組裝,組裝時,燈罩固定部102可卡設于第二容置部142中。再者,防異物結構13則設置于第一容置部144上,并且于燈罩10、防異物模塊以及背板12組裝一起時,防異物結構13緊鄰背板12的側邊122,即防異物結構13位于側板143和側邊122之間。
[0033]于第一實施例中,防異物模塊包括多個防異物固定結構14,多個防異物固定結構14組裝成為一環狀,而防異物結構13則為單一環狀,兩者的環狀大小與背板12的側邊122所形成的環狀匹配,藉以相互緊配而起防異物的作用,避免外界的塵粒進入吸頂燈中。但本實用新型不限地,若制程可行,亦可直接形成環狀的單一防異物固定結構14,或者分段式的防異物結構13。再者,因應側邊122所形成的幾何形狀而定,用以組裝的多個防異物固定結構14亦可以具有不同的幾何形狀,例如弧度不同者以形成橢圓形者。是以,組裝用的防異物固定結構14的每一底板141的兩端,其包括可與鄰接底板141組裝用的第一組裝部146(first assembly part)與第二組裝部 148(second assembly part)。舉例但不限地,每一底板141的第一組裝部146可與鄰接底板141的第二組裝部148相互組裝或者卡扣一起,此時第一組裝部146可以為包括一穿孔的延伸部分,而第二組裝部148則可以包括一突出于底板141的凸點,該凸點可容置于第一組裝部146的穿孔中。
[0034]其次,一方面地,底板141上可包括一或多個結合件154,例如插槽設計,其可提供一活動件152卡接之用。另一方面地,當活動件152卡接于結合件154后,一固定件16,例如一長釘,其可設置于活動件152中,并且固定件16可穿過防異物固定結構14的底板141,進一步地穿過背板12的穿孔(圖上未繪),藉以將防異物固定結構14固定于背板12上。要說明的是,活動件152的活動設計是對于組裝防異物固定結構14起便于組裝的作用,而活動件152本身的幾何形狀,則可對于組裝的燈罩10起抵頂固定之用,待后組裝步驟時詳述。
[0035]再者,于第一實施例中,防異物固定結構14的側板143具有一段差面,以使得第一容置部144位于第二容置部142上方,其中第一容置部144突出于底板141上的高度可以高于、小于或等于第二容置部142突出于底板141上的高度。又,第二容置部142突出于底板141上的高度可以與活動件152突出于結合件154上的高度配合,以便利組裝燈罩10與防異物固定結構14。
[0036]本實用新型的防異物模塊與燈罩10、背板12的組裝,可以包括以下的步驟:(I)多個防異物固定結構14通過第一組裝部146以及第二組裝部148而組裝成一環狀結構;(2)環狀的防異物結構13設置或進一步固定于防異物固定結構14的第一容置部144上,其中可通過將黏著劑(圖上未繪)涂覆于側板143的段差面上,以將防異物結構13固定于第一容置部144上;(3)燈罩10的燈罩固定部102卡設于第二容置部142中;(4)活動件152卡接于結合件154,且活動件152所具有的穿孔高度正好可抵頂到卡設于第二容置部142中的燈罩10,藉以更穩固燈罩10 ; (5)組裝好的燈罩10與防異物模塊再通過固定件16而固定于背板12的背板內面123上。于上述的步驟中,活動件152的穿孔高度遠高于第二容置部142突出于底板141上的高度,因此,活動件152的活動設計可避免妨礙燈罩10與防異物固定結構14的組裝。是以,若第二容置部142突出于底板141上的高度與活動件152相當時,活動件152可直接制作或先組裝于結合件154上。
[0037]圖5、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的吸頂燈的組合部分剖面示意圖與防異物模塊的放大部分立體示意圖。與第一實施例不同的,第二實施例中的防異物固定結構24包括凸出于底板241的側板243,其中側板243具有一朝向背板12側邊122的平坦面,且側板243位于底板241的邊緣內側,使得第一容置部244與第二容置部242皆延伸到達底板241。又,側板243進一步包括一隔板247,該隔板247自側板243的中段平行底板241延伸,其中隔板247使得第一容置部244突出于底板241上的高度高于第二容置部242突出于底板241上的高度。
[0038]其次,與第一實施例不同的,第二實施例中的防異物結構224為Π字環狀,其可套設于背板12的側邊122上,即防異物結構224可同時接觸側邊122的側邊外表面125以及側邊內表面127,或謂防異物結構224的一部分位于第一容置部244上且緊鄰防異物固定結構24的側板243。可以選擇的,防異物結構224也可以是設置于第一容置部244的長條環狀,即防異物結構224可同時接觸側邊122的側邊內表面127以及側板243。是以,第二實施例中,防異物結構224可套設于背板12的側邊122上后,再與防異物固定結構24組合并固定。
[0039]又,請同時參考圖5、圖6,第二實施例中,結合件254可以與第一實施例相同,包括活動件與結合件,或是由第一實施例中的活動件與結合件的整合為一。在活動件與結合件整合為一的情形下,第二容置部突出于底板上的高度與結合件突出于底板上的高度相當,因此,組裝燈罩于防異物固定結構時,結合件不會妨礙到燈罩的部分進入第二容置部的便利性。
[0040]要說明的是,組件式或整合式的結合件,其高度可以抵頂到燈罩,此時結合件亦可以起穩固燈罩的作用,因此,結合件的高度以高于第二容置部突出于底板上的高度為佳。但若組裝的燈罩夠穩固或有其它結構可以穩固燈罩,則結合件的高度可以是等于或小于第二容置部突出于底板上的高度,以便于組裝。
[0041]圖7、圖8分別為本實用新型的吸頂燈的背板的仰視示意圖及立體示意圖。背板12尚包括其他的結構,于本實用新型中,背板12具有暴露于外的背板外面121以及相對于背板外面121的背板內面123,中心區域有一貫穿背板外面121以及背板內面123的開口 129,燈板131、134、135間隔地設置于背板內面123上,任一燈板131、134、135上間隔地設置了多個發光二極管136,燈板131、134、135則藉由燈板組裝結構132固定于背板12上。于本實施例中,燈板131、134、135可以特定的方式排列于背板內面123上,例如連續排列為半徑不同的若干封閉多角環、部分連續排列或間隔排列等等,電路或電子元件(圖上未繪)可以設置在燈板131、134、135上或燈板131、134、135外的背板內面123上。又,除了以燈板組裝結構132固定于背板12上外,燈板131、134、135亦可以導電膠或其他黏著方式先設置于背板12上,而藉由燈板組裝結構132疊置燈板131、134、135以及其他結構,例如擴光罩(圖上未繪)。
[0042]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因此凡其他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下所完成的等效改變或修飾,均應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防異物模塊,應用于包括一燈罩與一背板的一吸頂燈,其特征在于,該防異物模塊包括: 一防異物固定結構,其包括一底板以及突出于該底板上的一側板,其中該底板與該側板一起界定出分別位于該側板兩側的一第一容置部與一第二容置部,該燈罩的一部分卡設于該第二容置部中;以及 一防異物結構,其設置于該第一容置部上,并且緊鄰該背板的一側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異物模塊,其特征在于, 該側板具有一段差面,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位于該第二容置部上方;或該側板具有一段差面,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位于該第二容置部上方,并且該第一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高于、小于或等于該第二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或該側板具有一平坦面,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與該第二容置部皆延伸到達該底板;或該側板具有一平坦面且該側板位于該底板的邊緣內側,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與該第二容置部皆延伸到達該底板并且該第一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高于該第二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異物模塊,其特征在于, 該防異物結構為一發泡體或一實心體,以及該側板具有一段差面,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位于該第二容置部上方;或 該防異物結構為一發泡體或一實心體,以及該側板具有一段差面,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位于該第二容置部上方,并且該第一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高于、小于或等于該第二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或 該防異物結構為位于該側邊與該側板之間的一發泡體或一實心體,以及該側板具有一平坦面,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與該第二容置部皆延伸到達該底板;或 該防異物結構為位于該側邊與該側板之間的一發泡體或一實心體,以及該側板具有一平坦面且該側板位于該底板的邊緣內側,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與該第二容置部皆延伸到達該底板并且該第一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高于該第二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或 該防異物結構為套設在該側邊上的一發泡體或一實心體,以及該側板具有一平坦面,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與該第二容置部皆延伸到達該底板,該防異物結構接觸該側邊的一側邊外表面以及一側邊內表面;或 該防異物結構為套設在該側邊上的一發泡體或一實心體,以及該側板具有一平坦面且該側板位于該底板的邊緣內側,以使得該第一容置部與該第二容置部皆延伸到達該底板并且該第一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高于該第二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該防異物結構接觸該側邊的一側邊外表面以及一側邊內表面。
4.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防異物模塊,其特征在于,該防異物模塊還包括一活動件與一固定件,其中該活動件與該底板上的一結合件卡接,該固定件設置于該活動件中,并且該固定件穿過該底板以固定該底板于該背板上。
5.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防異物模塊,其特征在于,該底板的兩端分別具有一第一組裝部以及一第二組裝部以組裝多個該底板,并且該防異物模塊還包括一活動件與一固定件,其中該活動件與該底板上的一結合件卡接,該固定件設置于該活動件中,并且該固定件穿過該底板以固定該底板于該背板上。
6.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防異物模塊,其特征在于,該底板的兩端分別具有一第一組裝部以及一第二組裝部以組裝多個該底板,并且該防異物模塊還包括一活動件與一固定件,其中該活動件與該底板上的一結合件卡接,該固定件設置于該活動件中,并且該固定件穿過該底板以固定該底板于該背板上,該活動件卡接于該結合件上時抵頂該燈罩。
7.一種具有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防異物模塊的吸頂燈,其特征在于,該燈罩與多個該防異物固定結構卡接,并且多個該防異物固定結構固定于該背板上。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吸頂燈,其特征在于, 該吸頂燈還包括間隔地設置于該背板的一背板內面上的多個燈板,每一該燈板包括多個間隔設置的發光二極管;或 該吸頂燈還包括間隔地設置于該背板的一背板內面上的多個燈板以及多個燈板組裝結構,每一該燈板包括多個間隔設置的發光二極管,且該些燈板通過該些燈板組裝結構固定于該背板上。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吸頂燈,其特征在于,各防異物固定結構的底板的兩端分別具有一第一組裝部以及一第二組裝部以組裝多個該底板,并且該防異物模塊還包括一活動件與一固定件,其中該活動件與該底板上的一結合件卡接,該固定件設置于該活動件中,并且該固定件穿過該底板以固定該底板于該背板上。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吸頂燈,其特征在于,該防異物模塊還包括一活動件與一固定件,其中該活動件與該底板上的一結合件卡接,該固定件設置于該活動件中,并且該固定件穿過該底板以固定該底板于該 背板上,并且該活動件凸起于該結合件上的高度大于、等于或小于該第二容置部突出于該底板上的高度。
【文檔編號】F21V31/00GK203442770SQ201320441326
【公開日】2014年2月19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23日 優先權日:2013年7月23日
【發明者】陳明允 申請人:東莞巨揚電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