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組合式陶瓷燭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燭臺,更具體地說,尤其涉及一種組合式陶瓷燭臺。
背景技術:
傳統使用的蠟燭,一般是直接點燃后,固定在桌面或是其他平面上,在臨時停電時用于照明。這種方式,在遇到風較大的環境時,燭火容易熄滅。另外,傳統的燭火照明,并不能用來裝飾美化環境,并且其燃燒所產生的煙味還會污染室內空氣。傳統的燭火照明,正在逐步被應急照明燈等現代照明燈具所代替。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緊湊、使用方便、兼有照明及裝飾功能并且不會污染空氣的組合式陶瓷燭臺。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一種組合式陶瓷燭臺,包括支座,其中所述的支座上設有第一定位沉孔,在第一定位沉孔內底部設有第二定位沉孔;在支座上設有防風筒,所述防風筒側壁上設有透光孔;所述防風筒上端設有煙味吸收裝置。上述的組合式陶瓷燭臺中,所述的煙味吸收裝置由定位蓋板以及設置在定位蓋板底部的由活性炭制成的吸收罩組成,所述吸收罩的開口部朝下設置。上述的組合式陶瓷燭臺中,所述吸收罩的外輪廓與防風筒開口部的內輪廓相同且相互適應。上述的組合式陶瓷燭臺中,所述支座上端面設有與防風筒外形輪廓大小相適應的定位凹槽,所述防風筒套設在定位凹槽內;所述第一定位沉孔設置在防風筒內的定位凹槽上。上述的組合式陶瓷燭臺中,所述第一定位沉孔外圍的支座端面上設有防溢凸環。本實用新型采用上述結構后,通過在支座上設置第一定位沉孔和第二定位沉孔,使燭臺可以固定不同規格大小的蠟燭,并且兩個定位沉孔配合,也可以直接裝放煤油點燃照明;同時,在防風筒上端設置煙味吸收裝置,可以使燃燒產生的少量煙味被及時吸收,不會污染室內空氣,達到既可照明、裝飾,又不污染空氣的雙重效果;進一步地,為了使防風筒固定更加方便,在支座上設置有定位凹槽,這樣可以使燭臺的組裝非常方便、穩固。
以下結合附圖中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但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任何限制。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中:支座1、定位凹槽la、第一定位沉孔2、第二定位沉孔3、防風筒4、透光孔4a、煙味吸收裝置5、定位蓋板6、吸收罩7、防溢凸環8。
具體實施方式
參閱
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組合式陶瓷燭臺,包括支座I,在支座I上設有第一定位沉孔2,在第一定位沉孔2內底部設有第二定位沉孔3 ;在支座I上設有防風筒4,所述防風筒4側壁上設有透光孔4a,透光孔4a的形狀及排列方式,可以根據具體需要任意設置,以不影響燭火,且具有裝飾效果為宜;所述防風筒4上端設有煙味吸收裝置5。本實施例中的煙味吸收裝置5由定位蓋板6以及設置在定位蓋板6底部的由活性炭制成的吸收罩7組成,所述吸收罩7的開口部朝下設置。這樣可以使蠟燭燃燒的煙味被吸收罩充分吸收。所述吸收罩7的外輪廓與防風筒4開口部的內輪廓相同且相互適應,這種結構,可以使整個煙味吸收裝置5穩固設置在防風筒4上端,不會發生位移,影響吸收效果。進一步地,在支座I上端面設有與防風筒4外形輪廓大小相適應的定位凹槽la,所述防風筒4套設在定位凹槽Ia內;所述第一定位沉孔2設置在防風筒4內的定位凹槽Ia上。這種結構是為了更簡單方便地固定防風筒4。同時,在第一定位沉孔2外圍的支座I端面上設有防溢凸環8,防溢凸環8可以起到防止蠟燭燃燒后的余燭流出第一定位沉孔2,影響防風筒4的正常拆裝,還可以保證整個燭臺的干凈整潔。
權利要求1.一種組合式陶瓷燭臺,包括支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座(I)上設有第一定位沉孔(2),在第一定位沉孔(2)內底部設有第二定位沉孔(3);在支座(I)上設有防風筒(4),所述防風筒(4)側壁上設有透光孔(4a);所述防風筒(4)上端設有煙味吸收裝置(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陶瓷燭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煙味吸收裝置(5)由定位蓋板(6)以及設置在定位蓋板(6)底部的由活性炭制成的吸收罩(7)組成,所述吸收罩(7)的開口部朝下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式陶瓷燭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罩(7)的外輪廓與防風筒(4)開口部的內輪廓相同且相互適應。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組合式陶瓷燭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座(I)上端面設有與防風筒(4)外形輪廓大小相適應的定位凹槽(la),所述防風筒(4)套設在定位凹槽(Ia)內;所述第一定位沉孔(2)設置在防風筒(4)內的定位凹槽(Ia)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式陶瓷燭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沉孔(2)外圍的支座(I)端 面上設有防溢凸環(8)。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組合式陶瓷燭臺;屬于燭臺技術領域;其技術要點包括支座,其中所述的支座上設有第一定位沉孔,在第一定位沉孔內底部設有第二定位沉孔;在支座上設有防風筒,所述防風筒側壁上設有透光孔;所述防風筒上端設有煙味吸收裝置;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結構緊湊、使用方便、兼有照明及裝飾功能并且不會污染空氣的組合式陶瓷燭臺;用于放置蠟燭進行裝飾及照明。
文檔編號F21V35/00GK203162907SQ20132017935
公開日2013年8月28日 申請日期2013年4月11日 優先權日2013年4月11日
發明者游建欣, 馮軍榮, 郭鴻超, 王紹剛 申請人:大埔縣福源陶瓷工藝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