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具,尤其是涉及一種具有背板的燈具。
背景技術:
吸頂燈為現代照明中使用廣泛的一種照明裝置。現今一般的吸頂燈大多使用發光二極管作為光源,發光二極管設置于燈板上后再與吸頂燈的背板結合。請參閱圖1,其為習知吸頂燈的燈體與透光燈罩的外觀立體分解示意圖。吸頂燈I包括燈體11以及透光燈罩12,且燈體11包括背板111、固定于背板上并排列成一封閉多邊形的多個燈板112、固定于背板111上并被該些燈板112所圍繞的屏蔽體113以及位于屏蔽體113與背板111之間所形成的容置空間中的驅動電路模塊(圖中未標示);其中,透光燈罩12用以與燈體11相互卡接,而驅動電路模塊則用以驅動任一燈板112上的多個發光二極管114提供照明光線,且該些照明光線于穿過透光燈罩12后向外輸出。一般來說,發光二極管的發光角度介于-120度 120度之間,而由于屏蔽體113的高度是大于該些燈板112及其上的發光二極管114的高度,故部分發光二極管114所發射的照明光線會被屏蔽體113阻擋,并于屏蔽體113的表面產生反射,且部分反射后的照明光線會相互干涉;然而,由于屏蔽體113的周緣形狀(圖示為四邊形)不同于該些燈板112所排列出的封閉多邊形的形狀,使得該些發光二極管114至屏蔽體113的距離不盡相同,如發光二極管114a至屏蔽體113的距離dl不同于發光二極管114b至屏蔽體113的距離d2,使得發光二極管114a所發射的該些照明光線于位置A的鄰近處發生相互干涉時的干涉程度是不同于發光二極管114b所發射的該些照明光線于位置B的鄰近處發生相互干涉時的干涉程度,如此將導致吸頂燈I的光照范圍亮度不均的情況。是以,習知的吸 頂燈I仍具有改善的空間。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種光照范圍亮度平均的燈具。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燈具,包括:—背板,具有一第一表面以及相對于該第一表面的一第二表面,且該第一表面用以安裝于一壁面或一天花板上;至少一燈板,固定于該背板的該第二表面,且每一燈板上設置有多個發光元件;以及—兀件模塊,設置于該背板的該第二表面;其中,該元件模塊的任一側邊的輪廓,與相鄰于該元件模塊的該任一側邊的燈板的輪廓相同。較佳地,該至少一燈板包括多個燈板,且該些燈板排列成為多個同心封閉環,且任一同心封閉環中的該些燈板兩兩鄰接或間隔一間隙。[0013]較佳地,該元件模塊被該些同心封閉環圍繞,抑或是該元件模塊設置在該些同心封閉環中的二相鄰同心封閉環之間。較佳地,該至少一燈板為一單一燈板,且該單一燈板呈一封閉多邊形或一非封閉多邊形。較佳地,該元件模塊還包括一屏蔽體、一驅動電路模塊及/或一感應元件組,且該驅動電路模塊及/或該感應元件組位于該屏蔽體與該背板之間所形成的一容置空間中或位于該屏蔽體中。較佳地,該感應元件組至少包括一被動式紅外線感應元件(PIR)及/或一微波感應元件,用以偵測一偵測范圍內是否有一人體進入。較佳地,該燈具還包括一透光燈罩,其用以與該背板相結合;其中,該透光燈罩具有對應于該元件模塊的一燈罩中空部。本實用新型亦提供一種燈具,包括:—背板,具有一第一表面以及相對于該第一表面的一第二表面,且該第一表面用以安裝于一壁面或一天花板上;多個發光元件,設置于該背板的該第二表面,且至少部份該些發光元件排列成為至少一封閉形狀;—兀件模塊,設置于該背板的該第二表面;其中,該元件模塊的任一側邊的輪廓,與該元件模塊的該任一側邊相鄰的該至少一封閉形狀的相對應側邊的輪廓相同。較佳地,該至少一封閉形狀包括多個同心封閉多邊形。較佳地,該元件模塊被該些同心封閉多邊形圍繞,抑或是該元件模塊設置在該些同心封閉多邊形中的二相鄰同心封閉多邊形之間。較佳地,燈具還包括一驅動電路模塊及/或一感應元件組,且該元件模塊為一屏蔽體;其中,該驅動電路模塊及/或該感應元件組位于該屏蔽體與該背板之間所形成的一容置空間中或位于該屏蔽體中。較佳地,該感應元件組至少包括一被動式紅外線感應元件(PIR)及/或一微波感應元件,用以偵測一偵測范圍內是否有一人體進入。較佳地,該燈具還包括一透光燈罩,其用以與該背板相結合;其中,該透光燈罩具有對應于該元件模塊的一燈罩中空部。較佳地,本實用新型亦提供一種燈具,包括:—背板,具有一第一表面以及相對于該第一表面的一第二表面,且該第一表面用以安裝于一壁面或一天花板上;多個燈板,固定于該背板的該第二表面,且每一燈板上設置有多個發光兀件;以及—兀件模塊,設置于該背板的該第二表面;其中,至少部份該多個燈板排列成為一封閉多邊形并圍繞該元件模塊,且該元件模塊的周緣的形狀與該封閉多邊形的形狀相同。較佳地,該些燈板排列成為多個同心封閉多邊形,且任一同心封閉多邊形中的該些燈板兩兩鄰接或間隔一間隙。較佳地,燈具還包括一驅動電路模塊及/或一感應元件組,且該元件模塊為一屏蔽體;其中,該驅動電路模塊及/或該感應元件組位于該屏蔽體與該背板之間所形成的一容置空間中。較佳地,該感應元件組至少包括一被動式紅外線感應元件(PIR)及/或一微波感應元件,用以偵測一偵測范圍內是否有一人體進入。較佳地,該燈具還包括一透光燈罩,其用以與該背板相結合;其中,該透光燈罩具有對應于該元件模塊的一燈罩中空部。本實用新型燈具具有光照范圍亮度平均的效果。
圖1為習知吸頂燈的燈體與透光燈罩的外觀立體分解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燈具于第一較佳實施例的外觀立體分解示意圖。圖3為圖2所示燈具的燈體的立體分解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燈具于第二較佳實施例的燈板與元件模塊的結構與設置概念示意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燈具于第三較佳實施例的發光二極管與元件模塊的結構與設置概念示意圖。圖6為本實用新型燈具于第四較佳實施例的發光二極管與元件模塊的結構與設置概念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2 圖3,圖2為本實用新型燈具于第一較佳實施例的外觀立體分解示意圖,圖3為圖2所示燈具的燈體的立體分解示意圖。于本較佳實施例中,燈具2以吸頂燈作說明,但并不以此為限,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皆可由本實施例的說明所獲得的啟示而將其應用于其它燈具中。燈具2包括可相互結合的燈體21以及透光燈罩22,且燈體21包括背板211、固定于背板211的第二面上并兩兩鄰接而排列成三個封閉同心多邊形(八邊形)的多個燈板212以及固定于背板211的第二面上并被該些燈板212所圍繞的元件模塊213,且元件模塊213包括屏蔽體215、驅動電路模塊216以及感應元件組217 ;其中,背板211的第一面用以安裝于一壁面(圖中未標不)或一天花板(圖中未標不)上,且任一燈板212上具有多個發光二極管214,并電連接于驅動電路模塊216,故驅動電路模塊216可驅動該些發光二極管214提供照明光線,且該些照明光線于穿過透光燈罩22后向外輸出。于本較佳實施例中,感應元件組217為一被動式人體感應元件(PIR)或一微波感應元件,用以偵測是否有人體進入一環境感應范圍,而屏蔽體215則用以提升感應元件組217的感應效果。詳言之,屏蔽體215的中間具有一中空柱狀部2151,供感應元件組217容置于其中,且中空柱狀部2151具有一屏蔽開口 2152對應于感應元件組217,藉由此單一開口可使容置于中空柱狀部2151的感應元件組217接收外界的刺激或信號;較佳地,元件模塊213還包括一透鏡218設置于屏蔽開口 2152處,是以,來自外界的刺激或信號得以透過透鏡218集中而進入屏蔽體215中,并進一步由感應元件組217所接收。此外,于本較佳實施例中,中空柱狀部2151與屏蔽體215的周緣之間呈一凹槽狀,用以容置驅動電路模塊216,且屏蔽體215還包括一蓋體2152,設置于該驅動電路模塊216的上方,因此驅動電路模塊216不會暴露于外。又,透光燈罩22具有對應于元件模塊213的燈罩中空部221,用以使元件模塊213的透鏡218暴露于外。接下來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創作精神。首先說明的是,一般來說,發光二極管214的發光角度介于-120度 120度之間,而由于元件模塊213的高度是大于該些燈板212及其上的發光二極管214的高度,故部分發光二極管214所發射的照明光線會被元件模塊213阻擋,并于元件模塊213的表面產生反射,且部分反射后的照明光線會相互干涉;是以,本實用新型設計將元件模塊213的任一側邊的輪廓,與相鄰于元件模塊213的該任一側邊的燈板212的輪廓相同,如在本較佳實施例中,元件模塊213的周緣的形狀與該些燈板212所排列出的形狀相同,也就是說,元件模塊213的周緣的形狀亦為一封閉多邊形(八邊形),使得任一燈板212上的任一發光二極管214至元件模塊213的周緣的距離大致相同,因此相互干涉后的照明光線會因為干涉程度相當而具有相似的亮度,如此一來,燈具2具有光照范圍亮度平均的效果。特別說明的是,上述以及稍后所述的元件模塊213并不以此為限,亦即元件模塊213可泛指設置于固定于背板211的第二面,且高于燈板212及其上的發光二極管214,因而導致部份照明光線于其上產生反射并相互干涉的元件或元件組,是以,不論元件模塊213的實施態樣為何,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皆可由本較佳實施例的說明所獲得的啟示而使燈具2達到光照范圍亮度平均的效果。當然,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燈具2的一種實施例,并不以此局限本實用新型的創作范疇,此當亦可由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依據實際應用需求而進行任何均等的變化設計。舉例來說,該多個燈板212并不設限排列成同心封閉多邊形,亦可變更設計使該多個燈板212排列成非同心封閉多邊形或非封閉多邊形;又,該些燈板212并不設限于兩兩鄰接,亦可變更設計為使該些燈板212兩兩間隔一間隙;又,可變更設計為,以單一燈板212取代排列成一特定形狀的多個燈板212,也就是說,該單一燈板212呈該特定形狀,如呈一封閉多邊形或一非封閉多邊形。請參閱圖4,其為本實用新型燈具于第二較佳實施例的燈板與元件模塊的結構與設置概念示意圖。其中,本較佳實施例的燈具3大致類似于本實用新型第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者,在此即不再予以贅述,而本較佳實施例與前述第一較佳實施例不同之處在于,燈具3僅包括單一燈板312,且元件模塊313并未被燈板312圍繞,惟元件模塊313的任一側邊的輪廓,仍與相鄰于元件模塊313的該任一側邊的燈板312的輪廓相同。請參閱圖5,其為本實用新型燈具于第三較佳實施例的發光二極管與元件模塊的結構與設置概念示意圖。其中,本較佳實施例的燈具4大致類似于本實用新型第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者,在此即不再予以贅述,而本較佳實施例與前述第一較佳實施例不同之處在于,燈具4不包括燈板,且該些發光二極管414直接設置于背板411的第二面上,并排列成三個封閉同心多邊形(八邊形)。特別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設計將元件模塊413的任一側邊的輪廓,與元件模塊413的該任一側邊相鄰的該封閉同心多邊形的相對應側邊的輪廓相同,如在本較佳實施例中,元件模塊413的周緣的形狀與該些發光二極管414所排列出的形狀相同,也就是說,元件模塊213的周緣的形狀亦為一封閉多邊形(八邊形),使得同一封閉同心多邊形上的任一發光二極管414至元件模塊413的周緣的距離大致相同,因此相互干涉后的照明光線會因為干涉程度相當而具有相似的亮度,如此一來,燈具4具有光照范圍亮度平均的效果。請參閱圖6,其為本實用新型燈具于第四較佳實施例的發光二極管與元件模塊的結構與設置概念示意圖。其中,本較佳實施例的燈具5大致類似于本實用新型第三較佳實施例中所述者,在此即不再予以贅述,而本較佳實施例與前述第一較佳實施例不同之處在于,除了原本被該些發光二極管514圍繞的元件模塊512外,燈具5還包括另一元件模塊515設置于由多個發光二極管514所排列成的二個同心封閉同心多邊形之間,惟兀件模塊514的任一側邊的輪廓,仍與元件模塊514的該任一側邊相鄰的該封閉同心多邊形的相對應側邊的輪廓相同。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因此凡其它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下所完成的等效改變或修飾,均應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背板,具有一第一表面以及相對于該第一表面的一第二表面,且該第一表面用以安裝于一壁面或一天花板上; 至少一燈板,固定于該背板的該第二表面,且每一燈板上設置有多個發光元件;以及 一元件模塊,設置于該背板的該第二表面; 其中,該元件模塊的任一側邊的輪廓,與相鄰于該元件模塊的該任一側邊的燈板的輪廓相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至少一燈板包括多個燈板,且該些燈板排列成為多個同心封閉環,且任一同心封閉環中的該些燈板兩兩鄰接或間隔一間隙。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元件模塊被該些同心封閉環圍繞,抑或是該元件模塊設置在該些同心封閉環中的二相鄰同心封閉環之間。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至少一燈板為一單一燈板,且該單一燈板呈一封閉多邊形或一非封閉多邊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元件模塊還包括一屏蔽體、一驅動電路模塊及/或一感應元件組,且該驅動電路模塊及/或該感應元件組位于該屏蔽體與該背板之間所形成的一容置空間中或位于該屏蔽體中。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感應元件組至少包括一被動式紅外線感應元件及/或一微波感應元件,用以偵測一偵測范圍內是否有一人體進入。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燈具還包括一透光燈罩,其用以與該背板相結合;其中,該透光燈罩具有對應于該元件模塊的一燈罩中空部。
8.一種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背板,具有一第一表面以及相對于該第一表面的一第二表面,且該第一表面用以安裝于一壁面或一天花板上; 多個發光元件,設置于該背板的該第二表面,且至少部份該些發光元件排列成為至少一封閉形狀;以及 一元件模塊,設置于該背板的該第二表面; 其中,該元件模塊的任一側邊的輪廓,與該元件模塊的該任一側邊相鄰的該至少一封閉形狀的相對應側邊的輪廓相同。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至少一封閉形狀包括多個同心封閉多邊形。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元件模塊被該些同心封閉多邊形圍繞,抑或是該元件模塊設置在該些同心封閉多邊形中的二相鄰同心封閉多邊形之間。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燈具還包括一驅動電路模塊及/或一感應元件組,且該元件模塊為一屏蔽體;其中,該驅動電路模塊及/或該感應元件組位于該屏蔽體與該背板之間所形成的一容置空間中或位于該屏蔽體中。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感應元件組至少包括一被動式紅外線感應元件及/或一微波感應元件,用以偵測一偵測范圍內是否有一人體進入。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燈具還包括一透光燈罩,其用以與該背板相結合;其中,該透光燈罩具有對應于該元件模塊的一燈罩中空部。
14.一種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背板,具有一第一表面以及相對于該第一表面的一第二表面,且該第一表面用以安裝于一壁面或一天花板上; 多個燈板,固定于該背板的該第二表面,且每一燈板上設置有多個發光元件;以及 一元件模塊,設置于該背板的該第二表面; 其中,至少部份該多個燈板排列成為一封閉多邊形并圍繞該元件模塊,且該元件模塊的周緣的形狀與該封閉多邊形的形狀相同。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些燈板排列成為多個同心封閉多邊形,且任一同心封閉多邊形中的該些燈板兩兩鄰接或間隔一間隙。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燈具還包括一驅動電路模塊及/或一感應元件組,且該元件模塊為一屏蔽體;其中,該驅動電路模塊及/或該感應元件組位于該屏蔽體與該背板之間所形成的一容置空間中。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感應元件組至少包括一被動式紅外線感應元件及/或一微波感應元件,用以偵測一偵測范圍內是否有一人體進入。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燈具還包括一透光燈罩,其用以與該背板相結合;其中,該透光燈罩 具有對應于該元件模塊的一燈罩中空部。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燈具,包括一背板,具有一第一表面以及相對于該第一表面的一第二表面,且該第一表面用以安裝于一壁面或一天花板上;至少一燈板,固定于該背板的該第二表面,且每一燈板上設置有多個發光元件;以及一元件模塊,設置于該背板的該第二表面;其中,該元件模塊的任一側邊的輪廓,與相鄰于該元件模塊的該任一側邊的燈板的輪廓相同。本實用新型燈具具有光照范圍亮度平均的效果。
文檔編號F21Y101/02GK203162733SQ20132009255
公開日2013年8月28日 申請日期2013年2月28日 優先權日2013年2月28日
發明者陳明允 申請人:東莞巨揚電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