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燭型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裝飾燈具,特別是涉及一種燭型燈。
背景技術:
傳統的蠟燭由于燃燒過程中會產生污染,且易被風吹滅,不易在戶外環境中使用,逐漸被照明燈取代。但有些場合需要使用蠟燭來增加氣氛如生日會、宴席、或約合等場合。怎樣做到既避免蠟燭帶來的污染,又能兼顧到蠟燭在一定環境中使用所帶來的溫馨、浪漫的氛圍呢,這樣就產生了一種蠟燭燈以滿足市場的需求。但現有的燭型燈僅僅將殼體外形制造成蠟燭形狀,且無法真實的反應蠟燭的燃燒狀態或工作狀態,無法產生蠟燭所帶來的氛圍效果。
發明內容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可更加真實反應蠟燭燃燒狀態的燭型燈。一種燭型燈,包括:燭型殼體、容設于所述殼體中的電源部分、容設于所述殼體中并與所述電源部分連接發光光源、及與所述發光光源相應設置并反射或投影所述發光光源的發射光的火焰狀反光片或投影片。在優選的實施例中,所述反光片或投影片懸空設置。在優選的實施例中,所述殼體中還設置有懸掛所述反光片或投影片的懸掛支件。在優選的實施例中,所述懸掛支架為懸掛桿或懸掛線。在優選的實施例中,所述懸掛支件還設置有限位部。在優選的實施例中,所述懸掛支架為搖桿件,所述懸掛支架包括:懸掛主體桿、由所述懸掛主體桿彎折延伸形成的支撐桿、由所述支撐桿彎折延伸形成的固定桿;所述殼體中設置有與所述懸掛支架樞接的樞接孔;所述固定桿端與所述樞接孔樞接。在優選的實施例中,所述固定桿垂直或近垂直所述懸掛主體桿與支撐桿所形成的平面設置。在優選的實施例中,所述懸掛主體桿上設置有限位所述反光片或投影片的凹陷位。在優選的實施例中,還包括與所述殼體底部連接的燈座;所述發光光源包括:LED燈體、及與所述LED燈體連接的LED驅動電路;所述發光光源還連接設置有控制該發光光源發光的開關電路;所述LED燈體與所述反光片或投影片相應設置。在優選的實施例中,所述殼體底部還設置有活動連接或可拆卸連接的夾持件;所述電源部分為電池;所述殼體外表面還設置有燭淚式凹凸點或凹凸塊;所述開關電路為按鍵開關電路或遙控感應開關電路。上述的燭型燈通過設置火焰狀反光片或投影片反射或投影發光光源的發射光,以通過火焰狀反光片或投影片表現火焰的燃燒狀態,以使反光片或投影片真實的反應蠟燭燃燒狀態,避免蠟燭燃燒時帶來的污染,同時兼顧了蠟燭在特定場合所帶來的氛圍效果。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燭型燈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燭型燈的主視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燭型燈的側視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燭型燈的內部部分剖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至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燭型燈100,包括:燭型殼體20、容設于殼體20中的電源部分80、容設于殼體20中并與電源部分80連接發光光源40、及與發光光源40相應設置并反射或投影該發光光源40的發射光的火焰狀反光片或投影片60。為了使反光片或投影片60更好、更形象的反應火焰的搖曳動態變化,本實施例的反光片或投影片60懸空設置。為了懸掛本實施例的反光片或投影片60,本實施例的殼體20中還設置有懸掛反光片或投影片60的懸掛支件30。反光片或投影片60穿過懸掛支件30懸設在懸掛支件30上。由于反光片或投影片60是懸置狀態,受到一定振動或有風拂過,反光片或投影片60就會隨時擺動,從而火焰狀的反光片或投影片60將投影其上的發射光表現出一定的搖曳效果,使燭型燈100更逼真于蠟燭使用的真實狀態。本實施例的懸掛支架30可以設置為懸掛桿或懸掛線或懸掛絲。為了更好的將發光光源40的發射光投影在發光片或投影片60上,懸掛支件30還設置有限位部。進一步,優選的,為了方便安裝,本實施例的懸掛支架30設置為搖桿件。本實施例的懸掛支架30包括:懸掛主體桿32、由懸掛主體桿32彎折延伸形成的支撐桿34、由支撐桿34彎折延伸形成的固定桿36。殼體20中設置有固定懸掛支架30的支架固定部或固定件。優選的,本實施例的支架固定部或固定件可為與殼體20 —體成型出的凸塊22。凸塊22上設置有與懸掛支架30進行樞接的樞接孔222。懸掛支架30的固定桿36的桿端與樞接孔222樞接。優選的,本實施例的固定桿36垂直或近垂直懸掛主體桿32與支撐桿34所形成的平面設置。相對于安裝方向,本實施例的支撐桿34由懸掛主體桿32的兩端端部垂直彎折延伸形成。本實施例的懸掛主體桿32上設置有限位反光片或投影片60的凹陷位322,以形成限位部。進一步,為了方便安裝或放置,本實施例的燭型燈100還包括:與殼體20底部連接的燈座50。燈座50可與殼體20活動連接,以方便更換不同的燈座50,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同時可適應不同的使用場合。本實施例的發光光源40優選的為LED模塊,當然也不局限使用LED模塊作為發光光源40。LED模塊發光光源40包括:LED燈體42、及與LED燈體42連接的LED驅動電路。LED燈體42的安裝位置與反光片或投影片60相應進行設置。[0030]本實施例的燭型燈100還包括:與發光光源40即LED驅動電路連接開關電路。本實施例的開關電路可以為按鍵開關電路,通過設置開關按鍵控制發光光源40的點亮;也可采用遙控感應開關電路控制發光光源40的點亮。遙控感應開關電路接收外部感應信號如遙控器的紅外信號控制發光光源40發光與否。為了滿度不同的安裝方式,適應不同的使用場景,本實施例的燭型燈100還包括:夾持件70。夾持件70可與燈座50活動連接,也可直接與殼體20活動連接。夾持件70與燈座50或殼體20可通過螺紋連接進行可拆卸連接。如可在燈座50或殼體20的內壁上加工出內螺紋,在夾持件70的固定位置加工出外螺紋進行螺紋連接。本實施例的夾持件70與殼體20或燈座之間也可采用設置相互配合的扣持件進行扣持連接,當然連接方式也不局限于此,也可采用其他連接方式進行連接固定。本實施例的電源部分80可采用電池進行供電,也可采用接入市電或外部電源進行供電。為了本實施例的燭型燈100的外形更加逼真,本實施例的殼體20外表面還設置有燭淚式凹凸點或凹凸塊24。本實用新型的燭型燈100的殼體20形狀不限于上述說明的具體實施例的形狀,可根據需要設置為不同形狀,如燭臺形狀等。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1.一種燭型燈,其特征在于:包括:燭型殼體、容設于所述殼體中的電源部分、容設于所述殼體中并與所述電源部分連接發光光源、及與所述發光光源相應設置并反射或投影所述發光光源的發射光的反光片或投影片。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燭型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片或投影片懸空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燭型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中還設置有懸掛所述反光片或投影片的懸掛支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燭型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懸掛支架為懸掛桿或懸掛線。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燭型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懸掛支件還設置有限位部。
6.根據權利要求3至5任意一項所述的燭型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懸掛支架為搖桿件,所述懸掛支架包括:懸掛主體桿、由所述懸掛主體桿彎折延伸形成的支撐桿、由所述支撐桿彎折延伸形成的固定桿;所述殼體中設置有與所述懸掛支架樞接的樞接孔;所述固定桿端與所述樞接孔樞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燭型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桿垂直或近垂直所述懸掛主體桿與支撐桿所形成的平面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燭型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懸掛主體桿上設置有限位所述反光片或投影片的凹陷位。
9.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意一項所述的燭型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殼體底部連接的燈座;所述發光光源包括=LED燈體、及與所述LED燈體連接的LED驅動電路;所述發光光源還連接設置有控制該發光光源發光的開關電路;所述LED燈體與所述反光片或投影片相應設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燭型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底部還設置有活動連接或可拆卸連接的夾持件;所述電源部分為電池;所述殼體外表面還設置有凹凸點或凹凸塊;所述開關電路為按鍵開關電路或遙控感應開關電路。
專利摘要一種燭型燈,包括燭型殼體、容設于所述殼體中的電源部分、容設于所述殼體中并與所述電源部分連接發光光源、及與所述發光光源相應設置并反射或投影所述發光光源的發射光的火焰狀反光片或投影片;上述的燭型燈通過設置火焰狀反光片或投影片反射或投影發光光源的發射光,以通過火焰狀反光片或投影片現火焰的燃燒狀態,以使反光片或投影片真實的反應蠟燭燃燒狀態,避免蠟燭燃燒時帶來的污染,同時兼顧了蠟燭在特定場合所帶來的氛圍效果。
文檔編號F21V7/00GK203052482SQ20132004514
公開日2013年7月10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28日 優先權日2013年1月28日
發明者王新敏 申請人:王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