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捕蠅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昆蟲捕捉器械,尤其是一種捕蠅器。
背景技術:
蒼蠅為四害之一,嚴重影響人們的環境衛生,對人們的健康也存在威脅。目前市場上滅殺蒼蠅的捕蠅方式種類繁多,但他們都存在各種弊病。用藥物滅蠅,容易產生環境污染,用普通的粘蠅紙滅蠅,不但不方便放置,在人們不注意的情況下粘上衣物則極難清洗,甚至會粘到兒童的身體,造成傷害。而機械式的捕蠅器的結構復雜,成本較高,其可靠性不高,使用壽命短,使用方法復雜。因引,如何制造一種簡單方便、使用可靠的捕蠅器具,正是發明人所要解決的問題。
發明內容針對上述問題中存在的不足之外,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簡單方便、使用可靠的捕蠅器。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捕蠅器,由上蓋、下殼與支腳構成,在所述下殼中設有用于盛放液體的液體容腔與用于放置誘餌的誘餌容腔,所述誘餌容腔設置在所述液體容腔中,在所述誘餌容腔的底部還設有誘餌托板,在所述誘餌容腔的頂部端面上分布有多個微孔。進一步地,所述液體容腔中液體的平面小于所述下殼的頂部端面,所述液體呈環形圍繞在所述誘餌容腔的外側。進一步地,在所述誘餌容腔的為圓錐形結構,其頂部端面為平面結構,并且與所述下殼的頂部端面為同水平設置。進一步地,所述誘餌托板采用螺紋連接的方式固定在所述誘餌容腔的底部。進一步地,所述上蓋采用螺紋連接方式與所述下殼相連接,在所述上蓋的頂部設有頂蓋,所述誘餌托板的尺寸小于所述頂蓋的尺寸。進一步地,所述支腳設置在所述下殼的底部。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1、本實用新型材料易取,價格低廉,使用與組裝方便,易懂,易用,可實現對蒼蠅或其他昆蟲的捕殺,無污染并且較為衛生,適用于大眾日常生活及飯店、賓館、市場、養殖廠等領域使用;2、通過上蓋頂部的頂部可實現對上蓋與下殼的內壁進行清洗,以去除附著在上蓋與下殼內壁上的污物;3、本實用新型在不用于作為捕蠅器時,可以將帶有光源的引線穿入組合后的上蓋與下殼中,以作為燈籠進行懸掛;另外,還可以將上蓋與下殼兩部分拆開,用于養魚、養花
坐寸ο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圖;圖2為圖1中上蓋的結構圖;圖3為圖1中下殼的結構圖;圖4為圖1的另一應用方式結構圖;圖5為圖1的又一應用方式結構圖;圖6為圖1的再一應用方式結構圖。主要元件符號說明如下:1_上蓋 2-下殼 3-支腳4-頂蓋 5-液體容腔6-誘餌容腔7-誘餌托板8-液體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至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捕蠅器,由上蓋1、下殼2與支腳3構成,其中,上蓋I采用螺紋連接方式與下殼2相連接,支腳3設置在下殼2的底部,支腳的數量為至少兩個。另外,上蓋還可以通過其他輔助部分扣合在下殼的頂部。在上蓋I的頂部設有頂蓋4,該頂蓋4采用螺紋連接方式與上蓋I相連接。其中,上蓋與下殼可采用PP樹脂或塑料飲料瓶制成,因此,取材方便。在下殼2中設有用于盛放液體的液體容腔5與用于放置誘餌的誘餌容腔6,液體容腔中的液體8呈環形圍繞在誘餌容腔的外側。其中,液體容腔5中液體的平面小于下殼2的頂部端面。在本實施例中,液體容腔中注入的液體為水,水的頂部平面低于下殼的頂部端面。誘餌容腔6設置在液體容腔5中,誘餌容腔6為圓錐形結構,其頂部端面為平面結構,并且與下殼2的頂部端面為同水平設置,其底部端面與下殼2的底部端面為同水平設置或設置在下殼底部端面的外側。在誘餌容腔6的頂部端面上分布有多個微孔(圖中未描述),誘餌發出的氣味通過微孔發散至誘餌容腔的外側。在誘餌容腔6的底部還設有誘餌托板7,誘餌托板7采用螺紋連接的方式固定在誘餌容腔6的底部。該誘餌托板7的尺寸小于頂蓋4的尺寸。本實用新型在不使用時,可將下殼翻轉90度,并放置在上蓋中,然后,并將支腳放置在上蓋或下殼中;另外,還可將上蓋翻轉90度,并將下殼放置中,然后,將支腳放置在上蓋或下殼中。通過上述兩種方式可將上蓋與下殼進行折疊,從而便于存放。如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在不用于作為捕蠅器時,可將誘餌容腔取下,并將連接后的上蓋與下殼進行翻轉,將水由上殼頂部的開口處注入后,以作為養魚的容器,實現多用途的功能。如圖5所示,在圖4的基礎上,將誘餌托板放置在頂蓋的內部。可將植物的根部植入誘餌托板中,從而在養魚的同時,還實現對植物的種植,以實現多用途的功能。如圖6所示,本實用新型在不用于作為捕蠅器時,將誘餌容腔由連接后的上蓋與下殼中取出,可在頂蓋上開孔,將帶有光源的線引入上蓋與下殼中,以形成燈籠進行懸掛,實現多用途的功能。[0031]本實用新型解決了市場上新產品易破碎、費用高、組裝復雜等難題。該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壽命長,一品多用,運輸方便,折疊體積小,適用范圍廣泛。惟以上所述者,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舉凡熟悉此項技藝的專業人士.在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手段之后,自然能依據實際的需要,在本實用新型的教導下加以變化。因此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所作的同等變化與修飾,曾應仍屬本實用新型專利涵蓋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捕蠅器,由上蓋、下殼與支腳構成,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下殼中設有用于盛放液體的液體容腔與用于放置誘餌的誘餌容腔,所述誘餌容腔設置在所述液體容腔中,在所述誘餌容腔的頂部端面上分布有多個微孔,在所述誘餌容腔的底部還設有誘餌托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捕蠅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容腔中液體的平面小于所述下殼的頂部端面,所述液體呈環形圍繞在所述誘餌容腔的外側。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捕蠅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誘餌容腔的為圓錐形結構,其頂部端面為平面結構,并且與所述下殼的頂部端面為同水平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所述的一種捕蠅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誘餌托板采用螺紋連接的方式固定在所述誘餌容腔的底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捕蠅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采用螺紋連接方式與所述下殼相連接,在所述上蓋的頂部設有頂蓋,所述誘餌托板的尺寸小于所述頂蓋的尺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捕蠅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腳設置在所述下殼的底部。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捕蠅器,由上蓋、下殼與支腳構成,在下殼中設有用于盛放液體的液體容腔與用于放置誘餌的誘餌容腔,誘餌容腔設置在液體容腔中,在誘餌容腔的頂部端面上分布有多個微孔,在誘餌容腔的底部還設有誘餌托板。本實用新型材料易取,價格低廉,使用與組裝方便,可實現對蒼蠅或其他昆蟲的捕殺,無污染并且較為衛生,適用于大眾日常生活及飯店、賓館、市場、養殖廠等領域使用;本實用新型在不用于作為捕蠅器時,可以作為燈籠進行懸掛,另外,還可以在上蓋與下殼中進行養魚、養花。
文檔編號F21V1/00GK203058144SQ201320034428
公開日2013年7月17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23日 優先權日2013年1月23日
發明者周傳福 申請人:周傳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