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具體涉及手電支架領域,具體是一種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包括底座,升降架,萬向軟管,蓄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設有蓄電池,設有升降架;16只萬向軟管通過固定架與升降架連接;手電安裝于萬向軟管端部手電連接架處。因此本發明很好的解決了單個,幾個手電照明,光源照明點有限的局限性,同時單個支座解決了放置空間狹小的問題。
【專利說明】一種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具體涉及手電支架領域,具體一種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手電支架單個,幾個手電照明,光源照明點有限。手電安裝位置有限,底座放置空間有限的問題。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手電支架單個,幾個手電照明,光源照明點有限的問題。
[0004]為此,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
本發明的技術效果和優點如下:
新型可升降支架移動手電支架,包括底座,升降架,萬向軟管,蓄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設有蓄電池,升降架;16只萬向軟管通過固定架與升降架連接;手電安裝于萬向軟管端部手電連接架處。
[0005]所述升降架有四節。
[0006]所述固定架與升降架相連,固定架可采取四個。
[0007]所述固定架設置于升降架每個分支架的頂端。
[0008]所述固定架焊接于升降架上。
[0009]所述萬向軟管端部設有螺桿,固定架端部設有螺紋,萬向軟管與固定架通過螺紋螺桿連接。
[0010]所述萬向軟管端部設有螺桿,手電連接架端部設有螺紋,手電連接架與萬向軟管通過螺紋螺桿連接。
[0011]所述蓄電池安裝于底座上。
[0012]所述蓄電池帶有輸入電插頭和輸出電插頭,輸出電插頭設置五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是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2、升降架,3萬向軟管,4蓄電池,5、固定架,6、輸出電插頭,7、輸入電插頭,8、手電連接架。
【具體實施方式】
[0014]實施例一
一種新型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包括底座1,升降架2,萬向軟管3,蓄電池4。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I上設有蓄電池4,升降架2 ;16只萬向軟管3通過固定架5與升降架2連接;手電安裝于萬向軟管3端部手電連接架8處。
[0015]該方案解決了現有的手電支架單個,幾個手電照明,光源照明點有限。手電安裝位置有限,底座放置空間有限的問題。
[0016]實施例二
一種新型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所述升降架2有四節。
[0017]所述固定架5與升降架2相連,固定架5有四個。
[0018]所述固定架5設置于升降架2每個分支架的頂端。
[0019]所述固定架5焊接于升降架2上。
[0020]所述萬向軟管3端部設有螺桿,固定架5端部設有螺紋,萬向軟管3與固定架5通過螺紋螺桿連接。
[0021 ] 所述萬向軟管3端部設有螺桿,手電連接架端部設有螺紋,手電連接架8與萬向軟管3通過螺紋螺桿連接。
[0022]所述蓄電池4安裝于底座I上。
[0023]所述蓄電池4帶有輸入電插頭7和輸出電插頭6,輸出電插頭6設置五個。
[0024]以上例舉僅僅是對本發明的舉例說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保護范圍的限制,凡是與本發明相同或相似的設計均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包括底座(1),升降架(2),萬向軟管(3),蓄電池(4),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I)上設有蓄電池(4),升降架(2);多個萬向軟管(3)通過固定架(5)與升降架(2)連接;手電連接于萬向軟管(3)端部手電連接架(8)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架(2)有四節。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5)與升降架(2)相連,固定架(5)有四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5)設置于升降架(2)每個分支架的頂端。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5)焊接于升降架(2)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萬向軟管(3)端部設有螺桿,固定架(5)端部設有螺紋,萬向軟管(3)與固定架(5)通過螺紋螺桿連接。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萬向軟管(3)端部設有螺桿,手電連接架(8)端部設有螺紋,手電連接架(8)與萬向軟管(3)通過螺紋螺桿連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4)安裝于底座(I)上。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可升降多分枝的手電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4)帶有輸入電插頭(7)和輸出電插頭(6),輸出電插頭(6)設置五個。
【文檔編號】F21V21/14GK104515089SQ201310457351
【公開日】2015年4月15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30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30日
【發明者】張馳 申請人:西安福安創意咨詢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