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裝配結構及采用該燈具裝配結構的燈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燈具裝配結構。所述燈具裝配結構包括固定板、驅動板、第一固定件、接線端子、第二固定件、濾波板、第三固定件。所述固定板具有相對設置的一個上表面及一個下表面,且所述固定板的上表面開設第一安裝孔及第二安裝孔,所述固定板的下表面開設第三安裝孔;所述第一固定件與所述第一安裝孔相配合并將所述驅動件固定在上表面上;所述第二固定件與所述第二安裝孔相配合并將所述接線端子固定在上表面上;所述第三固定件與所述第三安裝孔相配合并將所述濾波件固定在下表面上。所述燈具裝配結構可方便燈具的接線、裝配、拆卸和維護,且有利于節省空間,保證燈具各電子元器件工作的穩定性。
【專利說明】燈具裝配結構及采用該燈具裝配結構的燈具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照明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固定驅動板和濾波板的燈具裝配結構,以及一種采用該燈具裝配結構的燈具。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發光二極管(Light Emitting D1de,LED)作為一種光源,因具光質佳、發光效率高、色彩多樣及反應速度快等特性而被廣泛應用于各個【技術領域】。而隨著城市建設及城市生活的現代化程度的提高,人們對樓宇、廣場等室外光裝飾,以及娛樂場所、居住場所等室內光裝飾的要求也逐漸提高,因此,采用LED作為照明裝置的燈具的需求逐漸增加。
[0003]通常的燈具都包括有驅動板、濾波板和接線端子,然而,本發明的發明人發現:在現有技術中,驅動板、濾波板與接線端子分開固定在燈具的不同位置,而接線端子通常固定設計在燈具的殼體上,也就是說,燈具需要設置不同固定組件分開對驅動板、濾波板和接線端子進行固定,此既增加了材料的成本,安裝的難度,也造成組裝后燈具的整體體積增大,給燈具的正常使用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提供一種燈具裝配結構及采用該燈具裝配結構的燈具,用以解決現有燈具存在的技術問題。
[0005]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燈具裝配結構,所述燈具裝配結構包括:
[0006]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具有相對設置的一個上表面及一個下表面,且所述固定板的上表面開設第一安裝孔及第二安裝孔,所述固定板的下表面開設第三安裝孔;
[0007]驅動板及第一固定件,所述第一固定件與所述第一安裝孔相配合并將所述驅動件固定在上表面上;
[0008]接線端子及第二固定件,所述第二固定件與所述第二安裝孔相配合并將所述接線端子固定在上表面上;以及
[0009]濾波板及第三固定件,所述第三固定件與所述第三安裝孔相配合并將所述濾波件固定在下表面上。
[0010]其中,所述第一、第二、第三固定件分別為一個螺絲。
[0011]其中,所述固定板進一步包括凸設在上表面上的第一螺絲柱,所述第一安裝孔開設在所述第一螺絲柱內。
[0012]其中,所述驅動板包括一個圓形基板,所述第一螺絲柱穿過所述圓形基板。
[0013]其中,進一步包括與所述第一螺絲柱相匹配的塑膠套,所述塑膠套套設在所述第一螺絲柱上,所述第一固定件鎖緊在所述第一螺絲柱并將所述塑膠套抵壓在所述圓形基板上。
[0014]其中,所述固定板進一步包括凸設在下表面上的第二螺絲柱,所述第三安裝孔開設在所述第二螺絲柱內。
[0015]其中,所述固定板為正六角形。
[0016]另一方面,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燈具,所述燈具包括主殼體、光源模組及燈具裝配結構,所述光源模組設置在主殼體上,所述燈具裝配結構連接于所述主殼體,且所述燈具裝配結構包括: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具有相對設置的一個上表面及一個下表面,且所述固定板的上表面開設第一安裝孔及第二安裝孔,所述固定板的下表面開設第三安裝孔;驅動板及第一固定件,所述第一固定件與所述第一安裝孔相配合并將所述驅動件固定在上表面上;接線端子及第二固定件,所述第二固定件與所述第二安裝孔相配合并將所述接線端子固定在上表面上;以及濾波板及第三固定件,所述第三固定件與所述第三安裝孔相配合并將所述濾波件固定在下表面上。
[0017]其中,所述燈具包括第四固定件,所述固定板上進一步開設與所述第四固定件相匹配的第四安裝孔,所述第四固定件穿過所述第四安裝孔鎖緊在主殼體上,以固連所述燈具裝配結構與所述主殼體。
[0018]其中,所述光源模組包括發光二極管。
[0019]相對于現有技術,本發明實施例所提供的燈具裝配結構通過第一、第二、及第三固定件,以及在固定板上對應開設第一、第二、第三安裝孔,從而將驅動板、濾波板和接線端子固定在固定板上,形成一個模塊化的裝配結構,由此,可方便通過將固定板固定在主殼體(裝配有光源模組)上形成一個燈具。所述燈具裝配結構可方便燈具的接線、裝配、拆卸和維護,且有利于節省空間,保證燈具各電子元器件工作的穩定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21]圖1是本發明第一實施例提供的燈具裝配結構的組裝結構示意圖;
[0022]圖2是圖1所示燈具裝配結構的俯視圖;
[0023]圖3是圖1所示燈具裝配結構自第一視角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0024]圖4是圖1所示燈具裝配結構自第二視角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0025]圖5是本發明第二實施例提供的燈具的組裝結構示意圖;
[0026]圖6是圖5所示燈具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7]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28]請一起參閱圖1及圖2,本發明第一實施例提供一種燈具裝配結構50,其包括固定板11、驅動板12、第一固定件13、接線端子14、第二固定件15、濾波板16、第三固定件17。
[0029]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中,所述固定板11為正六角形薄板狀,其具有相對設置的一個上表面110及一個下表面112。可以理解的是,在其它變更實施方式中,所述固定板11也可以為其它形狀,如圓形、方形、橢圓形等,并不局限于具體實施例。
[0030]請一起參閱圖3及圖4,所述固定板11的上表面110上開設第一安裝孔IIA(見圖3)及第二安裝孔(圖未示),且所述固定板11的下表面112開設第三安裝孔IlC(見圖4)。具體地,所述固定板11的上表面110凸設第一螺絲柱113,所述第一安裝孔IlA開設在所述第一螺絲柱113內。所述固定板11的下表面112凸設第二螺絲柱114,所述第三安裝孔IlC開設在所述第二螺絲柱內114。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螺絲柱113的數目為兩個,所述第二螺絲柱114的數目為四個,對應地,所述第一安裝孔IlA的數目為兩個,所述第三安裝孔IlC的數目為四個。另外,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二安裝孔的數目為一個。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第一螺絲柱內113及第二螺絲柱114的數目可根據具體需要進行設定,并不局限于具體實施例,例如為加強安裝的穩固性,在合理的范圍內,可相應設置更多的第一螺絲柱113及第二螺絲柱114。
[0031]如圖3所示,進一步地,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固定板11還開設有一個收納孔IlD及三個第四安裝孔11E,所述第四安裝孔IlE開設在所述固定板11的邊緣處且間隔均勻設置。
[0032]所述驅動板12包括一個圓形基板120及設置在該圓形基板120上的多個電子元器件,其中包括電路驅動元件等。所述圓形基板120的兩側邊緣開設有與所述第二螺絲柱114相匹配的通孔(未標示)。
[0033]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第二、第三固定件13、15、17分別為一個螺絲,其中,所述第二固定件15為自攻螺絲,所述第一、第三固定件13、17的數目分別與第一、第三安裝孔IlAUlC的數目相等,所述第二固定件15的數目與第二安裝孔的數目相等。
[0034]所述接線端子14用于外接線纜14A。本實施例中,所述接線端子14具有一個底板140,如圖3所示。另外,所述線纜14A連接至所述驅動板12,并進一步穿過所述收納孔IlD并連接至所述濾波板16,如圖3所示,由此,所述外接線纜14A可對驅動板12及濾波板16上的電子元器件供電。
[0035]所述濾波板16包括一個基板160及多個設置在該基板160上的多個電子元器件,其中包括電路濾波元件等,如圖4所示。所述基板160的兩側開設有與所述第三螺絲柱113相匹配的通孔(未標示)。
[0036]所述燈具裝配結構50還包括與所述第一螺絲柱113相匹配的塑膠套18,以及與所述第四安裝孔HE相匹配的三個第四固定件19,如圖1所示。所述塑膠套18為中空圓柱狀,所述第四固定件19具體為螺絲。
[0037]安如圖3所示,安裝所述燈具裝配結構50時,首先,將所述驅動板12設置在所述固定板11的上表面110上,并使得所述兩個第一螺絲柱內113分別穿過所述圓形基板120的兩個通孔,接著,將所述塑膠套18套設在所述第一螺絲柱113上,利用所述第一固定件13鎖緊在所述第一螺絲柱113,從而將所述塑膠套18抵壓在所述圓形基板120上,由此所述驅動板12可穩固在所述固定板11上,如圖1所示;所述塑膠套18采用絕緣塑膠材料制成,在本實施例中,其用于對所述驅動板12上的元器件起到電絕緣作用。
[0038]接著,將所述接線端子14設置在所述固定板11的上表面110上,通過所述第二固定件15與所述第二安裝孔相配合,將所述接線端子14固定在所述上表面110上;進一步地,如圖4所示,將濾波板16設置在所述固定板11的下表面112上,并使得所述兩個第二螺絲柱114分別穿過所述基板160的四個通孔,通過所述第三固定件17與所述第三安裝孔IlC相配合,將所述濾波件16固定在固定板11的下表面112上。
[0039]由此,所述燈具裝配結構50通過第一、第二及第三固定件13、15、17,以及在固定板11上對應開設第一、第三安裝孔11A、11C,以及第二安裝孔,從而將驅動板12、濾波板16和接線端子14固定在固定板11上,形成一個模塊化的裝配結構。
[0040]請一起參閱圖5及圖6,本發明第二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采用上述燈具裝配結構50的燈具100,所述燈具包括主殼體60、光源模組70及燈具裝配結構50 (請參閱圖1至圖4),所述光源模組70包括發光二極管72,所述光源模組70設置在主殼體60內,所述燈具裝配結構50連接于所述主殼體60,具體安裝時,所述第四固定件19穿過所述第四安裝孔IIE鎖緊在主殼體60上,以固連所述燈具裝配結構50與所述主殼體60,從而形成一個燈具100。
[0041]綜合本發明第一、第二實施例可知,由于所述燈具裝配結構50通過第一、第二及第三固定件13、15、17,以及在固定板11上對應開設第一、第三安裝孔11A、11C,以及第二安裝孔,從而將驅動板12、濾波板16和接線端子14固定在固定板11上,形成一個模塊化的裝配結構;因此,可方便通過將固定板11固定在主殼體60 (裝配有光源模組70)上形成一個燈具100。所述燈具裝配結構50可方便燈具100的接線、裝配、拆卸和維護,且有利于節省空間,保證燈具100各個電子元器件工作的穩定性。
[0042]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燈具裝配結構,所述燈具裝配結構包括: 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具有相對設置的一個上表面及一個下表面,且所述固定板的上表面開設第一安裝孔及第二安裝孔,所述固定板的下表面開設第三安裝孔; 驅動板及第一固定件,所述第一固定件與所述第一安裝孔相配合并將所述驅動件固定在上表面上; 接線端子及第二固定件,所述第二固定件與所述第二安裝孔相配合并將所述接線端子固定在上表面上;以及 濾波板及第三固定件,所述第三固定件與所述第三安裝孔相配合并將所述濾波件固定在下表面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裝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第三固定件分別為一個螺絲。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裝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進一步包括凸設在上表面上的第一螺絲柱,所述第一安裝孔開設在所述第一螺絲柱內。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燈具裝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板包括一個圓形基板,所述第一螺絲柱穿過所述圓形基板。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裝配結構,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與所述第一螺絲柱相匹配的塑膠套,所述塑膠套套設在所述第一螺絲柱上,所述第一固定件鎖緊在所述第一螺絲柱并將所述塑膠套抵壓在所述圓形基板上。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裝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進一步包括凸設在下表面上的第二螺絲柱,所述第三安裝孔開設在所述第二螺絲柱內。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裝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為正六角形。
8.一種燈具,所述燈具包括主殼體、光源模組及燈具裝配結構,所述光源模組設置在主殼體上,所述燈具裝配結構連接于所述主殼體,且所述燈具裝配結構包括: 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具有相對設置的一個上表面及一個下表面,且所述固定板的上表面開設第一安裝孔及第二安裝孔,所述固定板的下表面開設第三安裝孔; 驅動板及第一固定件,所述第一固定件與所述第一安裝孔相配合并將所述驅動件固定在上表面上; 接線端子及第二固定件,所述第二固定件與所述第二安裝孔相配合并將所述接線端子固定在上表面上;以及 濾波板及第三固定件,所述第三固定件與所述第三安裝孔相配合并將所述濾波件固定在下表面上。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包括第四固定件,所述固定板上進一步開設與所述第四固定件相匹配的第四安裝孔,所述第四固定件穿過所述第四安裝孔鎖緊在主殼體上,以固連所述燈具裝配結構與所述主殼體。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模組包括發光二極管。
【文檔編號】F21Y101/02GK104421896SQ201310403830
【公開日】2015年3月18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6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6日
【發明者】周明杰, 何帥 申請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