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及其燈頭調節機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燈具及其燈頭調節機構,燈頭調節機構包括:轉接燈座;轉軸部件,一端用于與燈頭固定連接,另一端穿設軸孔,并且在軸孔內可自由轉動,轉軸部件包括本體及從本體中部延伸出的一個擺動臂;電機,其驅動軸平行于轉軸部件的本體的軸向設置;轉動件,包括固定套、支臂及第一樞軸,固定套的一端固定地套設與電機的驅動軸上,使轉動件隨著電機的驅動軸轉動,支臂與固定套的另一端固定連接,第一樞軸設于支臂的自由端與固定套相對的一側,并且第一樞軸平行于固定套的軸向設置;擺動桿,一端通過第二樞軸與擺動臂的自由端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第一樞軸可轉動連接。上述燈頭調節機構調節燈具的照射角度較為方便,并且節能環保。
【專利說明】燈具及其燈頭調節機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照明燈具,特別是涉及一種燈具及其燈頭調節機構。
【【背景技術】】
[0002]傳統的燈具的燈頭調節機構一般為大功率的電機帶動燈頭擺動,大功率的電機的驅動軸直接與燈頭連接,并直接帶動燈頭轉動,使燈頭超一個方向擺動,不能實現燈頭在一個角度內來回擺動,因此,傳統的燈具的燈頭調節機構調節照射方向較為繁瑣。并且,由于電機直接驅動燈頭轉動,需要較大的扭力作用于燈頭,因而需要功率較大的電機,使得傳統的燈具的燈頭調節機構較為耗電。
【
【發明內容】
】
[0003]鑒于上述狀況,有必要提供一種調節照射方向較為方便、并且較為節能的燈頭調節機構。
[0004]一種用于調節燈具的照射角度的燈頭調節機構,所述燈頭調節機構包括:
[0005]設有軸孔的轉接燈座;
[0006]用于支撐所述燈具的燈頭的轉軸部件,所述轉軸部件的一端用于與所述燈頭固定連接,另一端穿設所述軸孔,并且在所述軸孔內可自由轉動,所述轉軸部件包括本體及從所述本體中部延伸出的一個擺動臂,并且所述擺動臂垂直于所述轉軸部件的本體的軸向設置;
[0007]用于驅動所述燈頭轉動的電機,所述電機的驅動軸平行于所述轉軸部件的本體的軸向設置;
[0008]固定在所述電機的驅動軸上的轉動件,所述轉動件包括固定套、支臂及第一樞軸,所述固定套的一端固定地套設與所述電機的驅動軸上,使所述轉動件隨著所述電機的驅動軸轉動,所述支臂與所述固定套的另一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樞軸設于所述支臂的自由端與所述固定套相對的一側,并且所述第一樞軸平行于所述固定套的軸向設置;當所述電機的驅動軸帶動所述固定套轉動時,所述第一樞軸繞所述電機的驅動軸旋轉;及
[0009]用于帶動所述轉軸部件轉動的擺動桿,所述擺動桿的一端通過第二樞軸與所述擺動臂的自由端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一樞軸可轉動連接;
[0010]其中,所述電機的驅動軸帶動所述轉動件轉動,所述轉動件帶動所述擺動桿與所述第二樞軸連接的一端繞所述電機的驅動軸轉動,從而使所述擺動桿帶動所述轉軸部件在預定角度內來回轉動。
[0011]相較于傳統的燈具的燈頭調節機構,上述燈頭調節機構至少具有以下優點:
[0012](1)上述燈頭調節機構的電機驅動轉動件繞電機的驅動軸旋轉,轉動件帶動擺動桿擺動,擺動桿在擺動的過程中帶動轉軸部件來回轉動,從而可帶動燈頭在預定角度內來回擺動,而無需轉動一周。因此,上述燈頭調節機構調節燈具的照射角度較為方便。
[0013](2)上述燈頭調節機構的電機通過轉動件帶動擺動桿擺動,以擺動桿擺動來帶動轉軸部件轉動,其作用于轉軸部件的扭矩角度,因而只需較小的扭力即可驅動轉軸部件轉動,因此,上述燈頭調節機構無需采用較大功率的電機,其功耗較小,可達到節能環保之目的。
[0014]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轉軸部件的本體包括轉軸及潤滑筒,所述轉軸的一端用于與所述燈頭的固定連接,所述潤滑筒由自潤滑性材料制成,所述潤滑筒固定地套設在所述轉軸上,并且所述潤滑筒在所述軸筒孔內可自由轉動。
[0015]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轉軸的一端設有固定柱及阻擋環,所述固定柱設于所述轉軸一端的端面上,并且所述固定柱與所述轉軸共軸連接,所述阻擋環沿所述轉軸的周向圍繞所述轉軸的一周,并且靠近所述固定柱設置;所述固定柱穿設所述燈頭,所述阻擋環與所述燈頭抵接。
[0016]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潤滑筒為聚甲醛筒體,并且所述潤滑筒的軸孔為圓形;所述轉軸為圓柱形,并且轉軸的直徑略大于所述潤滑筒的軸孔的直徑,使所述轉軸與所述潤滑筒過盈配合。
[0017]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擺動臂包括大頭端及與所述大頭端相對的小頭端,所述大頭端設有供所述潤滑筒穿過的貫穿孔,所述第二樞軸為設于所述小頭端的連接柱,所述擺動桿的一端套設在所述連接柱上,所述連接柱開設有沿所述連接柱的軸向延伸的螺孔,螺釘與所述連接柱的螺孔相螺合,以阻擋所述擺動桿的端部。
[0018]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擺動桿為扁平結構,并且所述擺動桿包括第一端部、連接部及第二端部,所述連接部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端部及第二端部連接,所述第一樞軸及所述第二樞軸分別可轉動地穿過所述第一端部及所述第二端部;所述連接部分別與所述第一端部及所述第二端端形成夾角,并且所述第一端部平行于所述第二端部設置,以使所述第一端部與所述擺動臂之間存在間距。
[001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轉接燈座包括轉接筒及設于所述轉接筒的外周緣上的支撐塊,所述軸孔設于所述支撐塊上,并且平行于所述轉接筒的軸向延伸。
[0020]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電機為功率為5瓦的同步電機。
[0021]同時,本發明還提供一種使用上述燈頭調節機構的燈具。
[0022]一種燈具,其包括:
[0023]上述的燈頭調節機構;及
[0024]所述燈頭,包括燈頭座及固定在所述燈頭座上的反射罩,所述轉軸部件與所述反射罩固定連接。
[0025]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燈頭座包括基座及設于所述基座上的軸接凸臺,所述基座具有底面及與所述底面相鄰近的側面,所述軸接凸臺位于所述基座的底面,并且與所述基座的底面共同形成一個臺階部,所述電機安裝在所述臺階部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6]圖1為本發明實施方式的燈具的分解圖;
[0027]圖2為圖1所示的燈具的組裝圖;
[0028]圖3為圖2中III部分的放大圖;
[0029]圖4為圖1所示的燈具的轉動件的立體圖;
[0030]圖5為圖1所示的燈具的擺動桿的立體圖;
[0031〕 圖6為圖2所示的燈具的俯視透視圖;
[0032]圖7為圖2所示的燈具的仰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3]為了便于理解本發明,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發明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發明的較佳的實施例。但是,本發明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發明的公開內容的理解更加透徹全面。
[0034]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
[0035]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發明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發明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發明。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0036]請參閱圖1至圖3,本發明實施方式的燈具100包括燈頭101及燈頭調節機構103,燈頭調節機構103用于調節燈具100的照射角度。燈頭調節機構103包括轉接燈座110、轉軸部件120、電機130、轉動件140及擺動桿150。
[0037]轉接燈座110設有軸孔(圖未標具體在圖示的實施例中,轉接燈座110包括轉接筒111及設于轉接筒111的外周緣上的支撐塊113,軸孔設于支撐塊113上,并且平行于轉接筒111的軸向延伸。由于轉接燈座110包括轉接筒111,通過轉接筒111可方便將燈頭101安裝在其他承載部件上,例如,當承載部件上設有固定柱,則轉接筒111可直接套設在該固定柱上,以方便快捷地安裝燈頭101。
[0038]轉軸部件120用于支撐燈具100的燈頭101。轉軸部件120的一端用于與燈頭101固定連接,另一端穿設軸孔,并且在轉接燈座110的軸孔內可自由轉動。轉軸部件120包括本體(圖未標)及從本體中部延伸出一個擺動臂121,并且擺動臂121垂直于轉軸部件120的本體的軸向設置。
[0039]具體在圖示的實施例中,轉軸部件120的本體包括轉軸123及潤滑筒125。轉軸123的一端用于與燈頭101的固定連接。潤滑筒125由自潤滑性材料制成,潤滑筒125固定地套設在轉軸123上,并且潤滑筒125在軸筒孔內可自由轉動。例如,潤滑筒125為聚甲醛(901,筒體,并且潤滑筒125的軸孔為圓形;轉軸123為圓柱形,并且轉軸123的直徑略大于潤滑筒125的軸孔的直徑,使轉軸123與潤滑筒125過盈配合。由于轉軸123的外壁套設有潤滑筒125,潤滑筒125由自潤滑性材料制成,使得轉軸部件120在轉接燈座110的軸孔內轉動時摩擦力較小,從而提高燈頭調節機構103的使用壽命。
[0040]進一步地,轉軸123的一端設有固定柱1233及阻擋環123^固定柱1233設于轉軸123—端的端面上,并且固定柱1233與轉軸123共軸連接。阻擋環1236沿轉軸123的周向圍繞轉軸123的一周,并且靠近固定柱1233設置。固定柱1233穿設燈頭101,阻擋環1236與燈頭101抵接。例如,固定柱1233可以為螺柱,此時,燈頭101上設有與螺柱相螺合。由于阻擋環1236與燈頭101抵接,以避免固定柱1233過于穿過燈頭101,而損壞了燈頭101,起到過度保護作用。
[0041]電機130用于驅動燈頭101轉動,電機130的驅動軸平行于轉軸部件120的本體的軸向設置。具體在圖示的實施例中,電機130為功率為5瓦的同步電機。
[0042]請一并參閱圖4,轉動件140固定在電機130的驅動軸上,轉動件140包括固定套141、支臂143及第一樞軸145。固定套141的一端固定地套設與電機130的驅動軸上,使轉動件140隨著電機130的驅動軸轉動。支臂143與固定套141的另一端固定連接,第一樞軸145設于支臂143的自由端與固定套141相對的一側,并且第一樞軸145平行于固定套141的軸向設置。當電機130的驅動軸帶動固定套141轉動時,第一樞軸145繞電機130的驅動軸旋轉。
[0043]擺動桿150用于帶動轉軸部件120轉動,擺動桿150的一端通過第二樞軸127與轉軸部件120的擺動臂121的自由端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第一樞軸145可轉動連接。其中,電機130的驅動軸帶動轉動件140轉動,轉動件140帶動擺動桿150與第二樞軸127連接的一端繞電機130的驅動軸轉動,從而使擺動桿150帶動轉軸部件120在預定角度內來回轉動。
[0044]請一并參閱圖5,具體在圖示的實施例中,擺動桿150為扁平結構,并且擺動桿150包括第一端部151、連接部153及第二端部155。連接部153的兩端分別與第一端部151及第二端部155連接,第一樞軸145及第二樞軸127分別可轉動地穿過第一端部151及第二端部155。連接部153分別與第一端部151及第二端端形成夾角,并且第一端部151平行于第二端部155設置,以使第一端部151與擺動臂121之間存在間距。由于擺動桿150的第一端部151與擺動臂121之間存在間距,避免擺動桿150在轉動過程中與轉軸部件120的擺動臂121產生摩擦。
[0045]進一步地,轉軸部件120的擺動臂121包括大頭端及與大頭端相對的小頭端,大頭端設有供轉軸部件120的潤滑筒125穿過的貫穿孔,第二樞軸127為設于小頭端的連接柱,擺動桿150的一端套設在連接柱上,連接柱開設有沿連接柱的軸向延伸的螺孔,螺釘與連接柱的螺孔相螺合,以阻擋擺動桿150的端部。
[0046]由于第二樞軸127為設于小頭端的連接柱,連接柱上設有用于阻擋擺動桿150端部的螺釘,以防止擺動桿150的端部從第二樞軸127上脫落,從而提高擺動桿150與轉軸部件120的連接可靠性。
[0047]燈頭101包括燈頭座10匕及固定在燈頭座10匕上的反射罩10化,轉軸部件120與反射罩1016固定連接。具體在圖示的實施例中,燈頭座10匕包括基座(圖未標)及設于基座上的軸接凸臺(圖未標),基座具有底面及與底面相鄰近的側面,軸接凸臺位于基座的底面,并且與基座的底面共同形成一個臺階部,電機130安裝在臺階部內。
[0048]請一并參閱圖6及圖7,當需要調整燈頭101的照射角度時,電機130驅動轉動件140轉動,轉動件140的驅動軸繞電機130的驅動軸轉動,并帶動擺動桿150相對于電機130的驅動軸擺動;擺動桿150帶動轉軸部件120的擺動臂121轉動,從而使轉軸部件120的本體轉動,以帶動燈頭101轉動。例如,當電機130轉動兩圈時,燈頭101剛好擺動一個來回。
[0049]相較于傳統的燈具的燈頭調節機構,上述燈頭調節機構103至少具有以下優點:
[0050](1)上述燈頭調節機構103的電機130驅動轉動件140繞電機130的驅動軸旋轉,轉動件140帶動擺動桿150擺動,擺動桿150在擺動的過程中帶動轉軸部件120來回轉動,從而可帶動燈頭101在預定角度內來回擺動,而無需轉動一周。因此,上述燈頭調節機構103調節燈具100的照射角度較為方便。
[0051](2)上述燈頭調節機構103的電機130通過轉動件140帶動擺動桿150擺動,以擺動桿150擺動來帶動轉軸部件120轉動,其作用于轉軸部件120的扭矩角度,因而只需較小的扭力即可驅動轉軸部件120轉動,因此,上述燈頭調節機構103無需采用較大功率的電機130,其功耗較小,可達到節能環保之目的。
[0052]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調節燈具的照射角度的燈頭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調節機構包括: 設有軸孔的轉接燈座; 用于支撐所述燈具的燈頭的轉軸部件,所述轉軸部件的一端用于與所述燈頭固定連接,另一端穿設所述軸孔,并且在所述軸孔內可自由轉動,所述轉軸部件包括本體及從所述本體中部延伸出的一個擺動臂,并且所述擺動臂垂直于所述轉軸部件的本體的軸向設置; 用于驅動所述燈頭轉動的電機,所述電機的驅動軸平行于所述轉軸部件的本體的軸向設置; 固定在所述電機的驅動軸上的轉動件,所述轉動件包括固定套、支臂及第一樞軸,所述固定套的一端固定地套設與所述電機的驅動軸上,使所述轉動件隨著所述電機的驅動軸轉動,所述支臂與所述固定套的另一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樞軸設于所述支臂的自由端與所述固定套相對的一側,并且所述第一樞軸平行于所述固定套的軸向設置;當所述電機的驅動軸帶動所述固定套轉動時,所述第一樞軸繞所述電機的驅動軸旋轉;及 用于帶動所述轉軸部件轉動的擺動桿,所述擺動桿的一端通過第二樞軸與所述擺動臂的自由端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一樞軸可轉動連接; 其中,所述電機的驅動軸帶動所述轉動件轉動,所述轉動件帶動所述擺動桿與所述第二樞軸連接的一端繞所述電機的驅動軸轉動,從而使所述擺動桿帶動所述轉軸部件在預定角度內來回轉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頭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部件的本體包括轉軸及潤滑筒,所述轉軸的一端用于與所述燈頭的固定連接,所述潤滑筒由自潤滑性材料制成,所述潤滑筒固定地套設在所述轉軸上,并且所述潤滑筒在所述軸筒孔內可自由轉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頭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的一端設有固定柱及阻擋環,所述固定柱設于所述轉軸一端的端面上,并且所述固定柱與所述轉軸共軸連接,所述阻擋環沿所述轉軸的周向圍繞所述轉軸的一周,并且靠近所述固定柱設置;所述固定柱穿設所述燈頭,所述阻擋環與所述燈頭抵接。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頭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潤滑筒為聚甲醛筒體,并且所述潤滑筒的軸孔為圓形;所述轉軸為圓柱形,并且轉軸的直徑略大于所述潤滑筒的軸孔的直徑,使所述轉軸與所述潤滑筒過盈配合。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頭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擺動臂包括大頭端及與所述大頭端相對的小頭端,所述大頭端設有供所述潤滑筒穿過的貫穿孔,所述第二樞軸為設于所述小頭端的連接柱,所述擺動桿的一端套設在所述連接柱上,所述連接柱開設有沿所述連接柱的軸向延伸的螺孔,螺釘與所述連接柱的螺孔相螺合,以阻擋所述擺動桿的端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頭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擺動桿為扁平結構,并且所述擺動桿包括第一端部、連接部及第二端部,所述連接部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端部及第二端部連接,所述第一樞軸及所述第二樞軸分別可轉動地穿過所述第一端部及所述第二端部;所述連接部分別與所述第一端部及所述第二端端形成夾角,并且所述第一端部平行于所述第二端部設置,以使所述第一端部與所述擺動臂之間存在間距。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頭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接燈座包括轉接筒及設于所述轉接筒的外周緣上的支撐塊,所述軸孔設于所述支撐塊上,并且平行于所述轉接筒的軸向延伸。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頭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為功率為5瓦的同步電機。
9.一種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燈頭調節機構;及 所述燈頭,包括燈頭座及固定在所述燈頭座上的反射罩,所述轉軸部件與所述反射罩固定連接。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座包括基座及設于所述基座上的軸接凸臺,所述基座具有底面及與所述底面相鄰近的側面,所述軸接凸臺位于所述基座的底面,并且與所述基座的底面共同形成一個臺階部,所述電機安裝在所述臺階部內。
【文檔編號】F21V21/26GK104421890SQ201310382355
【公開日】2015年3月18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28日 優先權日:2013年8月28日
【發明者】周明杰, 張軍強 申請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