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用前照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能夠實現小型化和結構簡化的車輛用前照燈。該車輛用前照燈(1)的燈具單元(7)具有:具備光源(19)的光源單元(11);具有用于切換從光源(19)射出的光的遮光量的可動遮光罩(29)和驅動可動遮光罩(29)的致動器(22)的光量控制機構(20);和將由光源(19)射出的光進行投影的投影透鏡(9),該光量控制機構(20)裝配在光源單元(11)中。
【專利說明】車輛用前照燈
【背景技術】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車輛用前照燈,具體涉及將具有用于切換從光源射出的光的遮光量的可動遮光罩和驅動可動遮光罩的致動器的光量控制機構裝配到光源單元,以實現小型化和結構簡單化的【技術領域】。
[0002]【背景技術】
[0003]在車輛用前照燈中,在例如由燈罩和燈殼構成的燈具外框的內部,配置著具有光源的燈具單元。
[0004]在車輛用前照燈的燈具單元中,設置有用于控制從光源射出的光量的光量控制機構(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專利文獻2和專利文獻3)。
[0005]光量控制機構具有用于改變從光源射出的光的遮光量的可動遮光罩和驅動可動遮光罩的致動器。在專利文獻I?專利文獻3中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中,例如,通過使可動遮光罩轉動到第一位置而切換至照射較近距離的近光用照射模式,通過使可動遮光罩轉動到第二位置而切換至照射較遠距離的遠光用照射模式。
[0006]光量控制機構的可動遮光罩和致動器分別被支承于不同的構件上,例如被支承于連結板、固定臂、光源單元、透鏡支架等之上。
[0007]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1-65960號公報
[0008]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11-119184號公報
[0009]專利文獻3:日本特開2010-3589號公報
【發明內容】
[0010]發明要解決的課題
[0011]然而,在專利文獻I?專利文獻3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中,如上所述,光量控制機構的可動遮光罩和致動器分別被支承于不同的構件上。
[0012]因此,隨著零件數目增多,各構件的配置空間也將增大,由此出現了相應地給車輛用前照燈小型化造成障礙,并阻礙了結構簡化的問題。
[0013]為此,本發明提供一種能夠克服上述問題,將結構簡化的小型化車輛用前照燈。
[0014]解決課題的手段
[0015]為了解決上述課題,本發明的車輛用前照燈的特征在于,在由具有開口的燈殼和用于覆蓋上述燈殼的上述開口的燈罩構成的燈具外框的內部,配置有燈具單元,其中,上述燈具單元具有:具備光源的光源單元;光量控制機構,該光量控制機構具有用于切換從上述光源射出的光的遮光量的可動遮光罩,和驅動上述可動遮光罩的致動器;和將由光源射出的光進行投影的投影透鏡,上述光量控制機構裝配在上述光源單元中。
[0016]根據這樣的車輛用前照燈,光量控制機構的可動遮光罩和致動器均裝配在光源單元中,因此無需用于分別裝配光量控制機構的致動器和可動遮光罩的專用構件。因此,能夠相應簡化車輛用前照燈的結構,從而實現小型化。
[0017]另外,本發明的車輛用前照燈優選為將上述光量控制機構從上方裝配到上述光源單元中。
[0018]由此能夠實現光量控制機構在光源單元中的裝配性的提高,進而能夠通過提高裝配作業的可操作性,實現制造成本的降低。
[0019]另外,本發明的車輛用前照燈更優選為設置有用于把持上述投影透鏡的透鏡支架,上述透鏡支架從上方裝配到上述光源單元中。
[0020]由此能夠實現透鏡支架在光源單元中的裝配性的提高,進而能夠通過提高裝配作業的可操作性,實現制造成本的降低。
[0021]另外,本發明的車輛用前照燈更優選為設置有用于將從上述光源射出的光向上述投影透鏡反射的反射鏡,上述反射鏡從上方裝配到上述光源單元中。
[0022]由此能夠實現反射鏡在光源單元中的裝配性的提高,進而能夠通過提高裝配作業的可操作性,實現制造成本的降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3]圖1?圖6均表示本發明車輛用前照燈的實施方式,其中,圖1為整體縱剖視圖。
[0024]圖2為燈具單元的分解立體圖。
[0025]圖3為燈具單元的立體圖。
[0026]圖4為光量控制機構的放大分解立體圖。
[0027]圖5為光源單元中裝配有光量控制機構的狀態的立體示意圖。
[0028]圖6為光源單元中裝配有光量控制機構和透鏡支架的狀態的立體示意圖。
[0029]符號說明
[0030]I車輛用前照燈
[0031]2 燈殼
[0032]3 燈罩
[0033]4 燈具外框
[0034]7 燈具單元
[0035]8 透鏡支架
[0036]9 投影透鏡
[0037]10反射鏡
[0038]11光源單元
[0039]19 光源
[0040]20光量控制機構
[0041]22致動器
[0042]24可動遮光罩
【具體實施方式】
[0043]下面,參照附圖,說明本發明的車輛用前照燈的優選實施方式。
[0044]車輛用前照燈I分別安裝于車身前端部的左右兩端。
[0045]如圖1所示,車柄車輛用前照燈I具備前方具有開口的燈殼2和用于封閉燈殼2的開口的燈罩3。由燈殼2和燈罩3構成燈具外框4,燈具外框4的內部空間形成為燈室5。[0046]在燈殼2的后端部,形成有前后貫通的安裝孔2a。在安裝孔2a中安裝有后蓋6。
[0047]燈室5中配置著燈具單元7 (參照圖1?圖3)。燈具單元7具有:透鏡支架8、安裝在透鏡支架8的前端部的投影透鏡9、將光反射的反射鏡10、配置在反射鏡10的下方的光源單元11、和安裝在光源單元11的下表面的冷卻風扇12。
[0048]透鏡支架8具有:貫穿前后的圓形的透鏡安裝部13、從透鏡安裝部13的左右兩端分別向后方突出的側部14、14、和將側部14、14之間之間連結的連結部15 (參照圖2和圖3)。
[0049]在側部14、14分別形成有上下貫通的螺栓插通孔14a、14a。
[0050]反射鏡10的內表面形成為反射面10a,呈前方和下方開口的形狀。在反射鏡10上,設有分開設于左右的安裝片10b、10b。在安裝片10b、10b上,分別形成上下貫通的螺栓插通孔10c、10c。
[0051]光源單元11具有基座部16和設在基座部16的下側的散熱器17。在基座部16的后端部的上表面,配置著電路基板18,在電路基板18的上表面,搭載有光源19。作為光源19,采用例如發光二極管(LED)。
[0052]在光源單元11前端部的左右兩端,設置有第一安裝部16a、16a,在前端部的第一安裝部16a、16a的內側,設有分開設于左右的第二安裝部16b、16b。在基座部16上,在第一安裝部16a、16a的后方,設置有分開設于左右的第三安裝部16c、16c。
[0053]在第一安裝部16a、16a上,分別形成有上方開口的螺紋孔16d、16d,在第二安裝部16b、16b上,分別形成有上方開口的螺紋孔16e、16e,在第三安裝部16c、16c上,分別形成有上方開口的螺紋孔16f、16f。
[0054]在光源單元11上,安裝有光量控制機構20 (參照圖2至圖4)。
[0055]光量控制機構20具有保持板21、致動器22、傳動構件23和可動遮光罩24。
[0056]保持板21具有:除去一部分,朝向上下方向,左右方向較長的支承面部25 ;從支承面部25的左右方向的中央部位向下方突出的連結面部26 ;和從連結面部26的下端部向前方突出的安裝面部27。
[0057]在支承面部25左右兩端,分別設有向前方突出的止動部25a、25a。在止動部25a、25a的內側,設置有安裝部25b、25b。在安裝部25b、25b上,分別形成有上下貫通的螺栓插通孔 25c、25c。
[0058]在支承面部25的左右兩端,設置有軸支承部25d、25d。在支承面部25的左右方向的中間部位,設置有彈簧掛卡部25e。
[0059]在安裝面部27,形成有定位孔27a、27a、27a。
[0060]致動器22具有:磁軛盒28、配置在磁軛盒28內部的線圈體29和能夠向前后方向移動的輸出軸30。
[0061]線圈體29的軸向為前后方向,輸出軸30的軸向為前后方向,且該輸出軸30的一部分從磁軛盒28向前方突出。在磁軛盒28上,設置有向下方突出的定位突部28a、28a、28a。
[0062]致動器22通過將磁軛盒28的定位突部28a、28a、28a分別插入安裝面部27的定位孔27a、27a、27a而被定位,并利用緊固件等安裝于安裝面部27。
[0063]傳動構件23例如為線狀構件,其中一端與輸出軸30的從磁軛盒28向前方突出的一側的端部相連接。[0064]可動遮光罩24具有:大致呈圓弧面狀的光量控制部24a ;分別從光量控制部24a的左右兩端大致向下方突出的連結臂部24b、24b ;和從光量控制部24a的左右方向的大致中央部位大致向下方突出的連結用突部24c。在可動遮光罩24的連結用突部24c連結有傳動構件23的另一端。
[0065]在可動遮光罩24的連結臂部24b、24b,連結著沿左右方向延伸的旋轉軸31。旋轉軸31的軸向兩端分別被支承于支承面部25的軸支承承部25d、25d,并利用未圖示的防脫落環防止該旋轉軸31從軸支承部25d、25d上脫落。
[0066]可動遮光罩24以旋轉軸31為支點在遮蔽從光源19射出的光的一部分的第一位置與遮光量少于第一位置的第二位置之間回轉。第一位置為照射較近距離的近光位置,可動遮光罩24的光量控制部24a大致呈垂直狀態。第二位置為照射較遠距離的遠光位置,可動遮光罩24的光量控制部24a呈傾斜狀態。施力彈簧32例如螺旋彈簧以外嵌狀被支承于旋轉軸31。施力彈簧32的一端與可動遮光罩24的光量控制部24a的下表面卡合,另一端與設置于保持板21的支承面部25的彈簧掛卡部25e卡合。因此,利用施力彈簧32,向可動遮光罩24施加使其從第二位置向第一位置回轉的方向的力。
[0067]這樣,可動遮光罩24受到施力彈簧32所施加的從第二位置向第一位置回轉的方向的力。因此,在未受到從第一位置指向第二位置的回轉力的作用的狀態下,連結臂部24b、24b的一部分分別與支承面部25的止動部25a、25a相接,從而將可動遮光罩24把持于第一位置。
[0068]在傳動構件23與可動遮光罩24相連結的狀態下,在施力彈簧32的作用下,可動遮光罩24受到使其從第二位置向第一位置回轉的方向的力,因此,施力彈簧32的作用力借助傳動構件23被傳遞給致動器22的輸出軸30,輸出軸30受到從磁軛盒28突出的方向的力。
[0069]燈具單元7借助未圖示的對光(aiming)調節機構被支承于燈殼2,并能夠自由傾轉。因此,利用對光調節機構的動作,燈具單元7向上下方向或左右方向傾轉,來進行光源19的光軸調節(初始調節)。
[0070]另外,燈具單元7例如也可以以能夠向上下方向傾轉的方式支承于燈殼2。在燈具單元7以能夠向上下方向傾轉的方式支承于燈殼2的情況下,燈具單元7連結有未圖示的水平調節機構,利用水平調節機構的動作,使燈具單元7向上下方向傾轉,并根據車載物的重量來調節光源19的光軸朝向。
[0071]上述透鏡支架8、反射鏡10和光量控制機構20按照如下方式裝配在光源單元11中(參照圖3、圖5和圖6)。
[0072]透鏡支架8、反射鏡10和光量控制機構20在光源單元11中的裝配可按照例如光量控制機構20、透鏡支架8、反射鏡10的順序進行。
[0073]光量控制機構20從上方裝配到光源單元11中(參照圖5)。光量控制機構20在光源單元11中的裝配是先將保持板21的安裝部25b、25b分別從上方載置在設置于光源單元11的基座部16的第二安裝部16b、16b,再將分別插通于安裝部25b、25b的螺栓插通孔25c、25c的第一安裝螺栓100、100與第二安裝部16b、16b的螺紋孔16e、16e螺合來實施。
[0074]透鏡支架8從上方裝配到光源單元11中(參照圖6)。透鏡支架8在光源單元11中的裝配是先將側部14、14分別從上方載置在設置于光源單元11的基座部16的第一安裝部16a、16a,再將分別插通于側部14、14的螺栓插通孔14a、14a的第二安裝螺栓200、200與第一安裝部16a、16a的螺紋孔16d、16d螺合來實施。
[0075]反射鏡10從上方裝配到光源單元11中(參照圖3)。反射鏡10在光源單元11中的裝配是先將安裝片10b、10b分別從上方載置在設置于光源單元11的基座部16的第三安裝部16c、16c,再將分別插通于安裝片10b、IOb的螺栓插通孔10c、IOc的第三安裝螺栓300,300與第三安裝部16c、16c的螺紋孔16f、16f螺合來實施。
[0076]在如上所述形成的車輛用前照燈I中,在未向致動器22的線圈體29供給驅動電流的狀態下,在施力彈簧32的作用力的作用下,輸出軸30位于從磁軛盒體28突出的方向的移動端。此時,可動遮光罩24未被施加從第一位置向第二位置的方向回轉的力,可動遮光罩24借助施力彈簧32被保持于第一位置。
[0077]在可動遮光罩24位于第一位置的狀態下,當光從光源19射出時,可動遮光罩24遮蔽了一部分光,而未被遮蔽的光則入射到投影透鏡9,通過投影透鏡9使光投影,形成照射較近距離的近光配光模式。
[0078]在向致動器22的線圈體29通電后,輸出軸30向被引入至磁軛盒28的方向移動,傳動構件23隨著輸出軸30的移動而向后方移動。當傳動構件23向后方移動時,可動遮光罩24克服施力彈簧32的作用力,從第一位置回轉至第二位置。
[0079]通過使可動遮光罩24回轉至第二位置,減少了對從光源19射出的光的遮蔽量,形成照射較遠距離的遠光配光模式。
[0080]當停止向線圈體29通電時,利用施力勢彈簧32的作用力,輸出軸30向著從磁軛盒28突出的方向移動,傳動構件23隨著輸出軸30的移動而向前方移動。當傳動構件23向前方移動時,可動遮光罩24利用施力彈簧32的作用力,從第二位置回轉至第一位置,再次被把持在第一位置。
[0081]如上所述,在車輛用前照燈I中,由于光量控制機構20裝配于光源單元11中,因此,無需用于分別裝配光量控制機構20的致動器22和可動遮光罩24的專用構件,因此,能夠相應地實現車輛用前照燈I的小型化和結構的簡化。
[0082]而且,由于透鏡支架8和反射鏡10裝配在光源單元11中,因此,無需設置用于裝配透鏡支架8和反射鏡10的專用構件,能夠實現車輛用前照燈I的進一步的小型化和結構的簡化。
[0083]而且,在車輛用前照燈I中,由于透鏡支架8、反射鏡10以及光量控制機構20從上方裝配到光源單元11中,因此實現了透鏡支架8、反射鏡10以及光量控制機構20在光源單元11中的裝配效率的提高,從而能夠通過提高裝配作業中的可操作性,實現制造成本的降低。
[0084]此外,在上述說明中,以具有反射鏡10的車輛用前照燈I為例進行了說明,但本發明也可適用于沒有反射鏡的所謂直射型車輛用前照燈。
[0085]本實施方式中所表示的各部分的形狀和結構均不過是本發明的一個實際例,并非據此對本發明的技術范圍進行限定性解釋。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用前照燈,所述車輛用前照燈在由具有開口的燈殼和用于覆蓋所述燈殼的所述開口的燈罩構成的燈具外框的內部,配置有燈具單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燈具單元具有: 具備光源的光源單元; 光量控制機構,所述光量控制機構具有用于切換從所述光源射出的光的遮光量的可動遮光罩,和驅動所述可動遮光罩動作的致動器;和 投影透鏡,所述投影透鏡將由所述光源射出的光進行投影, 所述光量控制機構裝配在所述光源單元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光量控制機構從上方裝配到所述光源單元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用前照燈設置有用于把持所述投影透鏡的透鏡支架,所述透鏡支架從上方裝配到所述光源單元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用前照燈設置有用于將從所述光源射出的光向所述投影透鏡反射的反射鏡,所述反射鏡從上方裝配到所述光源單元中。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用前照燈設置有用于將從所述光源射出的光向所述投影透鏡反射的反射鏡,所述反射鏡從上方裝配到所述光源單元中。
【文檔編號】F21W101/10GK103511946SQ201310254877
【公開日】2014年1月15日 申請日期:2013年6月25日 優先權日:2012年6月25日
【發明者】柴田裕己, 橫井正一郎, 大石和民 申請人:株式會社小糸制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