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燈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燈具,包括固定架、燈頭及電機,所述固定架具有相對設置的第一支臂和第二支臂,所述燈頭轉動設置在第一支臂與第二支臂之間;所述燈頭包括殼體及固定在所述殼體內的光源;所述光源的出光方向垂直于所述燈頭的轉動方向;所述殼體在所述燈頭的轉軸方向上具有相對的第一端和第二端,其第一端轉動連接于所述第一支臂;所述電機連接在所述第二支臂與所述殼體的第二端之間,用于使所述殼體相對所述固定架轉動。燈頭的兩端分別連接至固定架的兩個支臂,可有效保證燈頭與固定架之間的結構強度,使燈頭的轉動軸向恒定,不易傾斜,保證燈頭轉動的穩定性;通過電機使燈頭相對固定架轉動,結構簡單,易于實現,便于調整出光方向。
【專利說明】一種燈具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照明裝置,尤其涉及一種燈具。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的燈具,大多不能調整出光方向。為了能夠調整出光方向,可以將燈頭轉動安裝于固定架,并通過鎖緊螺母等鎖緊結構將二者鎖緊。需要調整燈具的出光方向時,需要將鎖緊螺母松開,旋轉燈頭至合適的位置,再將鎖緊螺母擰緊。該方式在調整過程中存在諸多不便,比如,在擰緊鎖緊螺母過程中,燈頭可能會再次轉動;受燈具安裝空間的限制,缺少手動去旋動鎖緊螺母的空間;當燈具安裝位置較高時,亦不便于調整燈頭的角度;調整時為了保證操作人員的安全,燈具必須斷電。另外,由于燈頭轉動安裝于固定架,燈頭與固定架之間的連接結構強度較低,燈頭的轉軸易發生傾斜等,無法保證燈頭轉動的穩定性。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燈具,能夠快速、方便地調整出光方向,并可保證燈頭與固定架之間的連接結構強度。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燈具,包括固定架及安裝于所述固定架的燈頭,所述固定架具有相對設置的第一支臂和第二支臂,所述燈頭轉動設置在所述第一支臂與所述第二支臂之間;
所述燈頭包括殼體及固定在所述殼體內的光源;所述光源的出光方向垂直于所述燈頭的轉動方向;所述殼體在所述燈頭的轉軸方向上具有相對的第一端和第二端,其第一端轉動連接于所述第一支臂;
所述燈具還包括電機,所述電機連接在所述第二支臂與所述殼體的第二端之間,用于使所述殼體相對所述固定架轉動。
[0005]其中,所述光源為金鹵燈或高壓鈉燈,所述燈頭還包括反射鏡,所述反射鏡固定于所述殼體中。
[0006]其中,所述第一支臂上設有第一固定環,所述殼體的第一端設有從動軸,所述從動軸轉動設置于所述第一固定環中。
[0007]其中,所述從動軸與所述第一固定環的內壁之間設有軸承。
[0008]其中,所述電機固定于所述第二支臂,并與所述殼體的第二端傳動連接。
[0009]其中,所述電機與所述殼體之間設有減速齒輪組。
[0010]其中,所述第二支臂上固設有第二固定環,所述電機固定于第二固定環中。
[0011]其中,所述殼體的第二端設有主動軸,所述主動軸上設有固定孔;所述電機的轉軸延伸至所述固定孔中,且相對所述固定孔周向固定。
[0012]其中,所述燈具還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電連接于所述電機的使能端,用于控制所述電機的轉軸轉動。
[0013]其中,所述電機固定于所述殼體,并與所述第二支臂傳動連接。
[0014]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燈具,光源的出光方向垂直于燈頭的轉動方向,轉動燈頭即可調整出光方向;燈頭的兩端分別連接至固定架的兩個支臂,可有效保證燈頭與固定架之間的結構強度,使燈頭的轉動軸向恒定,不易傾斜,保證燈頭轉動的穩定性;通過電機使燈頭相對固定架轉動,結構簡單,易于實現,便于調整出光方向,同時調整時無需關閉電源。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6]圖1是本發明優選實施方式提供的燈具的示意圖;
圖2是圖1中燈具的分解示意圖;
圖3是圖1中燈具的剖面圖;
圖4是圖3中燈具的剖面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0018]參見圖1至圖4,為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燈具,包括固定架1、燈頭2、及電機3。固定架I用于將燈具安裝到附著物上。燈頭2轉動安裝于固定架1,電機3用于帶動燈頭2相對固定架I轉動以調整出光方向。
[0019]固定架I具有相對設置的第一支臂11和第二支臂12。本實施例中,固定架I整體呈U形,使具有兩個相對的支臂。在其他的實施方式中,亦可在固定板、固定框等基座上設置兩個支臂以形成固定架。
[0020]燈頭2轉動設置在第一支臂11與第二支臂12之間。如圖2及圖3所示,燈頭2包括殼體21及固定在殼體21內的光源22。光源22為金鹵燈或高壓鈉燈。為了充分利用光能,將光源22的光反射到殼體外,燈具還包括反射鏡23,反射鏡23固定于殼體21中。光源22的出光方向垂直于燈頭2的轉動方向,轉動燈頭2即可調整光源22的出光方向。
[0021]殼體21在燈頭2的轉軸方向上具有相對的第一端和第二端,其第一端轉動連接于第一支臂11,第二端通過電機3連接至第二支臂12。具體地,如圖1及圖2所示,第一支臂11上固設有第一固定環110,殼體21的第一端設有從動軸211,從動軸211轉動套設于第一固定環110中,為了保證二者相對轉動的穩定性,從動軸211與第一固定環110的內壁之間設有軸承111。從動軸211設置在殼體21上可有效保證燈具的防水性能。此處,作為另外的實施方式,從動軸211可以設置在第一支臂11上,殼體21上開設一轉孔,從動軸轉動設置于轉孔中,從動軸與轉孔之間亦可設置有軸承。
[0022]如圖2至圖4所示,電機3連接在第二支臂12與殼體21的第二端之間,用于使殼體21相對固定架I轉動。本實施方式中,電機3固定于第二支臂12,并與殼體21的第二端傳動連接。
[0023]進一步,第二支臂12上固設有第二固定環120,電機3固定于第二固定環120中,以便于電機3與第二支臂12之間的裝配連接,同時可將電機3牢固地固定于第二支臂12,保證二者之間的連接結構強度。
[0024]殼體21的第二端設有主動軸212,主動軸212上設有固定孔210 ;電機3的轉軸30延伸至固定孔210中,且相對固定孔210周向固定。轉軸30與固定孔210之間可以為鍵聯接、花鍵聯接、型面聯接、銷聯接、及過盈聯接等中的一種,使得轉軸30可帶動整個燈頭2轉動。
[0025]此處,電機3與殼體21之間設有可以設置減速齒輪組,以減小電機3的轉軸30的受力,保護電機3,延長電機3的使用壽命;同時,可保證燈頭2轉動的穩定性。另外電機3還可以通過帶傳動等傳動機構與殼體21連接,亦可設置聯軸器來保證傳動的穩定性。
[0026]本實施方式中,燈頭2的兩端分別連接至固定架I的兩個支臂,可有效保證燈頭2與固定架I之間的結構強度,使燈頭2的轉動軸向恒定,不易傾斜,保證燈頭2轉動的穩定性。通過電機3使燈頭2相對固定架I轉動,結構簡單,易于實現,便于調整出光方向,同時調整時無需關閉電源。
[0027]進一步,燈具還包括控制器(圖中未示出),控制器電連接于電機3的使能端,用于控制電機3的轉軸30的轉動。通過控制器可控制電機3轉軸30的轉動角度,進而控制燈頭2的轉動角度,以達到調整出光方向的目的。控制器設置在殼體21內,利于保障控制器的防水性,同時便于設置控制器與電源的連接線。當然,在其他的實施方式中,控制器亦可設置在殼體21外,或者設置在固定架I上并與電機3連接形成一個模塊,以便于維護。
[0028]為了便于調整出光方向,燈具還包括遠程控制器(圖中未示出),遠程控制器與控制器無線通訊連接,通過遠程控制器來實現對燈頭2的無線控制,使用方便;在燈具懸掛在高處時亦可實現對出光方向的調整。同時利用一個遠程控制其可實現對多個燈具的控制。
[0029]在上述實施方式中,電機3固定于第二支臂12,而與殼體21傳動連接,作為另一種實施方式,電機3固定于殼體21,并與第二支臂12傳動連接。具體地,可在第二支臂12上設置聯動孔,電機3的轉軸30延伸至聯動孔中,并相對聯動孔周向固定,亦可達到利用電機3帶動殼體21旋轉從而調整出光方向的目的。同時控制器亦設置在殼體21內,可便于設置控制器與電機3之間電連接的電纜,避免電纜隨燈頭2轉動而磨損;另外還能夠保證整個燈具的防水性能。
[0030]以上的實施方式,并不構成對該技術方案保護范圍的限定。任何在上述實施方式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該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燈具,包括固定架及安裝于所述固定架的燈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具有相對設置的第一支臂和第二支臂,所述燈頭轉動設置在所述第一支臂與所述第二支臂之間; 所述燈頭包括殼體及固定在所述殼體內的光源;所述光源的出光方向垂直于所述燈頭的轉動方向;所述殼體在所述燈頭的轉軸方向上具有相對的第一端和第二端,其第一端轉動連接于所述第一支臂; 所述燈具還包括電機,所述電機連接在所述第二支臂與所述殼體的第二端之間,用于使所述殼體相對所述固定架轉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為金鹵燈或高壓鈉燈,所述燈頭還包括反射鏡,所述反射鏡固定于所述殼體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臂上設有第一固定環,所述殼體的第一端設有從動軸,所述從動軸轉動設置于所述第一固定環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從動軸與所述第一固定環的內壁之間設有軸承。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固定于所述第二支臂,并與所述殼體的第二端傳動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與所述殼體之間設有減速齒輪組。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臂上固設有第二固定環,所述電機固定于第二固定環中。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的第二端設有主動軸,所述主動軸上設有固定孔;所述電機的轉軸延伸至所述固定孔中,且相對所述固定孔周向固定。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還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電連接于所述電機的使能端,用于控制所述電機的轉軸轉動。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固定于所述殼體,并與所述第二支臂傳動連接。
【文檔編號】F21V21/116GK104214596SQ201310212275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31日 優先權日:2013年5月31日
【發明者】周明杰, 王月亮 申請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