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紅外線加熱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在工業生產中用于非接觸式加熱的裝置,屬于機械設備技術領域的紅外加熱設備。具體地說,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耐高溫、長壽命的紅外線加熱燈。
背景技術:
目前,在工業生產的很多環節都需要使用紅外加熱燈,而包覆加熱體的燈管通常用石英制成,具有優良的紅外輻射特性,但石英燈管長時間工作在高溫環境下,容易軟化變形,且加熱絲長時間工作也會燒毀,減少了其使用壽命。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紅外線加熱燈,其目的是降低石英燈的管壁自身工作溫度,延長紅外加熱體的使用時間,從而提高整個紅外線加熱燈耐熱性和使用壽命。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紅外線加熱燈,包括透明石英玻璃管、紅外發熱體。所述的透明石英玻璃管為兩根并列設置的連體石英玻璃管,其中一根為加熱石英管,另一根為冷卻石英管。所述的加熱石英管內設置紅外發熱體,并充有惰性氣體。所述的紅外發熱體采用耐高溫達3500°C的鎢絲材料制成,呈螺旋狀設置,并由環形支撐件固定在石英玻璃管中心位置。所述的冷卻石英管一端設置有進水口,另一端設置有出水口。所述的加熱石英管的端部設置用于導入工作電源的鑰導桿。本實用新型在加熱石英管旁邊設置了冷卻石英管,與現有技術相比較,在不影響加熱效果的前提下,可以有效的降低石英玻璃管的工作溫度,將燈管的使用壽命提高了20%以上。
下面對本說明書的附圖所表達的內容及圖中的標記作簡要說明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組成結構示意圖。圖中標記為1、加熱石英管,2、冷卻石英管,3、紅外發熱體,4、鑰導桿,5、進水口,
6、出水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照附圖,通過對實施例的描述,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以幫助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發明構思、技術方案有更完整、準確和深入的理解。如圖I所表達的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為一種紅外線加熱燈。[0017]為了解決在本說明書背景技術部分所述的目前公知技術存在的問題并克服其缺陷,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紅外線加熱燈,包括透明石英玻璃管、紅外發熱體3。所述的透明石英玻璃管為兩根并列設置的連體石英玻璃管,其中一根為加熱石英管1,另一根為冷卻石英管2。所述加熱石英管I內設置紅外發熱體3,并充有惰性氣體,該惰性氣體可能為氪氣,氬氣,或者是氪氣、氬氣與氮氣的混合氣體;所述冷卻石英管2的一端設置有進水口 5,另一端設置有出水口 6。當紅外加熱燈工作時,管路中的冷卻水從進水口 5流入冷卻石英管2,吸收冷卻石英管2壁的熱量后,從出水口 6流出,從而帶走石英燈管上的熱量,降低燈管的工作溫度,提高燈管的使用壽命。所述的紅外發熱體采用耐高溫達3500°C的鎢絲材料制成,呈螺旋狀設置,并由環 形支撐件固定在石英玻璃管中心位置。所述的加熱石英管I的端部設置用于導入工作電源的鑰導桿4,并和紅外發熱體3焊接在一起,可以獲得極小的觸點電阻,并使致密性和可靠性得以提高,從而延長了加熱燈的使用壽命。所述的紅外線加熱燈,其電源采用交流220V或380V電源。上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示例性描述,顯然本實用新型具體實現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實用新型的方法構思和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非實質性的改進,或未經改進將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紅外線加熱燈,包括透明石英玻璃管、紅外發熱體(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透明石英玻璃管為兩根并列設置的連體石英玻璃管;兩根所述的連體石英玻璃管,其中一根為加熱石英管(I),紅外發熱體(3)設置于加熱石英管(I)內,另一根管為冷卻石英管(2)。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紅外線加熱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冷卻石英管(2)—端設置有進水口(5),另一端設置有出水口(6)。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紅外線加熱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紅外加熱體(3)為鎢絲,呈螺旋狀繞制而成,并由環形支撐件固定在石英玻璃管中心位置。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紅外線加熱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石英管(I)的端部設置用于導入工作電源的鑰導桿(4)。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紅外線加熱燈,屬于機械裝置技術領域的紅外加熱設備。該紅外加熱燈包括透明石英玻璃管、紅外發熱體(3);所述的透明石英玻璃管為兩根連體管子并列設置,其中一根為加熱石英管(1),另外一根為冷卻石英管(2);加熱石英管(1)中設置紅外鎢絲發熱體(3);冷卻石英管(2)一端設置有進水口(5),另一端設置有出水口(6),通過流動的水帶走石英管上的熱量,降低其工作溫度。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的紅外線加熱燈,具有使用壽命更長的優點。
文檔編號H01K1/58GK202796866SQ201220527628
公開日2013年3月13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6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26日
發明者葉明東, 張強 申請人:安徽無為縣東龍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