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燈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家具用品領域,特別是指一種燈罩。
背景技術:
燈罩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見到和使用,具有保護內部的電燈以及防塵等作用,但是傳統的燈罩一般為一體成型的產品,整個燈罩為一整塊設計,因此,式樣相對簡單,而且,如果有某一個位置出現破損,則整個燈罩需要更換,使用壽命短,成本高。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燈罩,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由于燈罩采用整塊設計而導致的式樣簡單,使用壽命短等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一種燈罩,包括主體殼和附屬殼,所述附屬殼拼接組裝在所述主體殼上,通過所述主體殼與所述附屬殼的拼接組裝,構成了所述燈罩。進一步,所述附屬殼通過膠水粘合在所述主體殼上,膠水粘合簡單方便,并可以拆卸。進一步,所述主體殼上設有卡扣,所述附屬殼上設有卡口,所述附屬殼與所述主體殼通過卡扣卡口連接,卡扣卡口的連接方式,組裝簡單,并可以拆卸。進一步,所述附屬殼的數量為2塊,根據設計的需要,也可以是其他3塊,4塊,或者其他數目。進一步,所述附屬殼對稱拼接組裝在所述主體殼上,采用對稱拼接組裝,具有對稱美,更加具有美觀性。進一步,所述主體殼為圓盤形殼體,所述附屬殼為兩相同弧形帶,所述弧形帶前大后小;所述弧形帶設有一凹槽,所述凹槽與所述圓盤形殼體的外邊緣的形狀相對應,兩所述附屬殼對稱的安裝于所述圓盤形殼體上。進一步,所述主體殼在安裝所述附屬殼處設有缺口,所述附屬殼固定于所述缺口上,且密封所述缺口。進一步,所述主體殼在安裝所述附屬殼邊緣處設有臺階,所述附屬殼固定于所述臺階所形成的凹陷內,且所述附屬殼與所述主體殼相連接處處于同一平面。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通過采用所述主體殼與所述附屬殼拼接組裝成所述燈罩,當其中有一個部分受到破損時,我們只需更換破損部分所在的殼體,而不用更換整個所述燈罩,從而延長了所述燈罩的使用壽命,降低了使用成本,同時,所述主體殼與所述附屬殼設計形狀多樣,并且兩者可以采用不同的顏色設計,從而豐富了燈罩的式樣,安裝時,我們可以先將所述主體殼安裝上去,然后將附屬殼拼接組裝上去,也可以講所述附屬殼組裝在所述主體殼上后再安裝到燈具上,安裝簡便。
[0013]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燈罩一個實施例的平面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所示燈罩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燈罩,包括主體殼I和附屬殼2,附屬殼2拼接組裝在主體殼I上,通過主體殼I與附屬殼2的拼接組裝,構成了燈罩。進一步,附屬殼2通過膠水粘合在主體殼I上,膠水粘合簡單方便,并可以拆卸,本實施例中即是采用這一方式,根據設計的不同,也可以通過在主體殼I上設有卡扣,在附屬殼2上設有卡口,附屬殼2與主體殼I通過卡扣卡口連接,卡扣卡口的連接方式,組裝簡單,并且也可以拆卸。進一步,附屬殼2的數量為2 ±夾,本實施例中為2 ±夾,根據設計的需要,也可以是其他3塊,4塊,或者其他數目。進一步,附屬殼2對稱拼接組裝在主體殼I上,采用對稱拼接組裝,具有對稱美,更加具有美觀性,當然,根據不同的設計需要,也可以采用不同的安裝位置。進一步,主體殼I為圓盤形殼體,附屬殼2為兩相同弧形帶,弧形帶前大后小;弧形帶設有一凹槽,凹槽與圓盤形殼體的外邊緣的形狀相對應,兩附屬殼2對稱的安裝于圓盤形殼體上。進一步,主體殼I在安裝附屬殼2處設有缺口,附屬殼2固定于缺口上,且密封缺□。進一步,主體殼I在安裝附屬殼2邊緣處設有臺階,附屬殼2固定于臺階所形成的凹陷內,且附屬殼2與主體殼I相連接處處于同一平面。在本實施例中,附屬殼2采用弧形設計,對稱的粘貼在主體殼I的兩側,密封形成一個完整燈罩,同時,附屬殼2采用粉色設計,主體殼I采用白色設計,極具美觀等特性,使用時,將附屬殼2安裝到主體殼I上,并罩上電燈即可,如果出現有附屬殼2在使用時損壞,那么可以取下損壞的附屬殼2,并換上新的附屬殼2即可,而不需要將整個燈罩更換。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燈罩,其特征在于,包括:主體殼和附屬殼,所述附屬殼拼接組裝在所述主體殼上。
2.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燈罩,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屬殼通過膠水粘合在所述主體殼上。
3.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燈罩,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殼上設有卡扣,所述附屬殼上設有卡口,所述附屬殼與所述主體殼通過卡扣卡口連接。
4.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燈罩,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屬殼的數量為2塊。
5.如權利要求4中所述的燈罩,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屬殼對稱拼接組裝在所述主體殼上。
6.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燈罩,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殼為圓盤形殼體,所述附屬殼為兩相同弧形帶,所述弧形帶前大后小;所述弧形帶設有一凹槽,所述凹槽與所述圓盤形殼體的外邊緣的形狀相對應,兩所述附屬殼對稱的安裝于所述圓盤形殼體上。
7.如權利要求6中所述的燈罩,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殼在安裝所述附屬殼處設有缺口,所述附屬殼固定于所述缺口上,且密封所述缺口。
8.如權利要求6中所述的燈罩,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殼在安裝所述附屬殼邊緣處設有臺階,所述附屬殼固定于所述臺階所形成的凹陷內,且所述附屬殼與所述主體殼相連接處處于同一平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燈罩,包括主體殼和附屬殼兩個部分,其中附屬殼拼接組裝在主體殼上,通過采用主體殼與附屬殼兩個殼體組成一個完整燈罩的設計,使得燈罩的式樣更加多樣、美觀,同時如有附屬殼損壞,只需更換附屬殼,而不用更換整個燈罩,降低了使用成本,延長了使用壽命。
文檔編號F21V3/02GK202938232SQ20122052634
公開日2013年5月15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15日 優先權日2012年10月15日
發明者朱海龍 申請人:朱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