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具,尤其涉及一種適于安裝在天花板等燈具附著物的燈具,其中該燈具設有一個防火單元以用于延緩該燈具引起的意外火災發生時的火勢蔓延速度。
背景技術:
天花燈具是一種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照明用燈具,其可以安裝在天花板上以用于室內照明。根據天花燈具發出的光的照射方向的可調節和不可調節,天花燈具一般可分為照明角度可調天花燈具和照明角度固定天花燈具。照明角度固定的天花燈具因其一經安裝后照明角度即被固定,當使用者有調節其照明角度的需要時,會多有不便。現有的照明角度可調節的天花燈具可實現對室內的多角度照明,當使用者調節其照明角度時,使用者可手動或通過預先設定的參數自動調節其照明角度,以實現多角度照明。現有的照明角度可調節的天花燈具一般包括一個提供照明用光源的發光元件;一個調節元件,以供使用者調節該燈具的照明角度;一個固定單元,以用于將該燈具安裝在天花板上以供照明;一個連接件以將 固定單元和調節元件相連接在一起和一個散熱元件,以防止發光元件工作期間發出的熱量的過度累積和降低該發光元件的環境溫度。這種燈具的各元件一般由塑膠、鋁金屬或鋁合金等材料制成,質量輕,外表美觀豪華且不易銹蝕。但是,該天花燈具也具有諸多不足。首先,為了美觀,天花燈具一般要嵌入式安裝在天花板上,所以該燈具將會破壞防火天花板的整體防火性能。當組成該燈具的各部件的材料為塑膠、鋁金屬或鋁合金等最高只可以承受攝氏600度的溫度的材料制成時,一旦發生火災且溫度超過600度時,組成該燈具的各元件就會被燒熔,火苗會通過燈具燒熔后產生的縫隙自天花板下方蔓延至天花板上方,或者自天花板上方蔓延至天花板下方,導致火災火勢的快速蔓延并引起嚴重損失。其次,照明角度可調節天花燈具要實現照明角度可調節功能,往往需要燈具的角度調節元件和燈具的固定元件之間留有一定空間,從而使得火災時出現的火苗將會很容易通過這些空間蔓延至天花板上方,在短時間內使火勢迅速蔓延和擴大,從而在救災和消防相關人員還沒趕到之前就造成重大損失。再次,當這種燈具的各組成元件被燒熔后,被燒熔后的該種燈具的各組成元件將從天花板上墜下,從而威脅到室內人員的安全。另夕卜,被高溫燒熔后的該種燈具的各組成元件從天花板上墜下后,會點燃室內易燃物體和使火勢迅速蔓延至室內。最后,當該天花燈具被燒熔后,天花板上會形成一個易通風空洞,這也加速了火勢的迅速蔓延。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主要優勢在于其提供一種適于安裝在天花板的燈具,其中該燈具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從而使得當該燈具嵌入式安裝在天花板時,該燈具不會破壞天花板的整體防火性能。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優勢在于其提供一種適于安裝在天花板的燈具,其中該燈具包括一個防火單元以用于阻止火災引起的火勢自天花板下方向天花板上方的快速蔓延。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優勢在于其提供一種適于安裝在天花板的燈具,其中該燈具的防火單元包括一個設于該燈具的固定單元的第二固定元件和調節元件之間的第一防火元件,該第一防火元件受熱后會發生膨脹,從而密封該固定單元和調節元件之間的縫隙以阻止火災引起的火勢自固定單元和調節元件之間的縫隙自天花板下方向天花板上方快速蔓延。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優勢在于其提供一種適于安裝在天花板的燈具,其中該燈具的用于將調節元件和固定單元相連接的連接件由耐高溫材料制成,從而使得該連接件可以耐受火災所導致的高溫,以使該燈具在火災引起的高溫環境下也不易解體和從天花板上掉落,由此可阻止火災引發的火勢向室內的其它物體的快速蔓延。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優勢在于其提供一種適于安裝在天花板的燈具,其中該燈具進一步設有一個耐熱單元,該耐熱單元包括一個第一耐熱元件和一個自發光元件的背部沿散熱元件的內壁延伸至第一耐熱元件的第二耐熱元件,以阻止在發生火災時,該燈具的散熱元件和該燈具的固定單元被快速燒穿。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優勢在于其提供一種適于安裝在天花板的燈具,其中該燈具的耐熱單元的第一耐熱元件和第二耐熱元件散熱元件形成了一個安全室以阻止火災引發的火勢快速燒熔散熱元件和迅速蔓延至天花板上方。本實用新型的其它優勢和特點通過下述的詳細說明得以充分體現并可通過所附權利要求中特地指出的手段和裝置的組合得以實現。依本實用新型,能夠實現前述目的和其他目的和優勢的本實用新型燈具包括一個散熱元件,該散熱元件具有一個散熱部和一個安裝部,其中該安裝部自該散熱部向下延伸并形成一個第一容納室;一個固定單元,該固定單元形成有一個上下貫通的第二容納室且該固定單元適于安裝于天花板等燈具附著物上;一個調節元件,其可樞轉地容納在該固定單元形成的第二容納室中,其中該調節元件包括一個可樞轉地容納在該第二容納室的調節本體和一個自該調節本體的下端向內延伸的支撐部,其中該調節本體和該支撐部形成一個開口向上的第三容納室,且該支撐部形成一個適于光通過的光出口 ;和一個防火單元,該防火單元包括一個設于該固定單元和調節元件之間的第一防火元件,其中該第一防火元件由熱膨脹材料制成,該第一防火元件可受熱膨脹并填滿該固定單元和調節元件之間的空隙,從而降低火災導致的火勢的向該燈具上方的蔓延速度,其中該散熱元件的安裝部的下端容納在該調節元件的第三容納室,該第一容納室的內壁的上部適于設置發光元件。相應于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本實用新型燈具還進一步包括一個耐熱單元,該耐熱單元包括一個設于該調節元件和散熱元件之間的第一耐熱元件,其中該第一耐熱元件容納在該調節元件形成的第三容納室。相應于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本實用新型還進一步包括一個設于該調節元件并與該調節元件的光出口相體型適配的透鏡,設于該散熱元件的第一容納室的內壁的上部位置的發光元件發出的光可以穿過該透鏡,其中使用者可以通過樞轉設于該燈具的固定元件的第二容納室的調節元件以調節發光元件發出的光的透過該透鏡的照射角度。相應于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本實用新型燈具的耐熱單元的第一耐熱元件和第二耐熱元件形成了一個安全室以減緩火災引發的火勢向燈具上方的快速蔓延。通過對隨后的描述和附圖的理解,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目的和優勢將得以充分體現。本實用新型的這些和其它目的、特點和優勢,通過下述的詳細說明,附圖和權利要求得以充分體現。
圖1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正視圖。圖2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仰視圖。圖3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縱向剖視圖。圖4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裝配圖,該圖所示的是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結構。圖5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調節元件的立體圖。圖6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調節元件的剖視圖。圖7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固定單元的立體圖,該圖所示的是該固定單元的第一固定元件和第二固定元件。圖8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固定單元的縱向剖視圖。圖9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一個等同實施的裝配圖。
具體實施方式
依本實用新型附圖之圖1至圖8所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得到闡明,其中該燈具包括一個適于將該燈具固定在天花板等燈具附著物的固定單元10、一個用于調節設于該燈具的發光元件60發出的光的照射方向的調節元件20和一個用于散熱的散熱元件30。如附圖之圖1至圖3所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固定單元10形成有一個上下貫通的第一容納室100且該固定單元10適于安裝于天花板等燈具附著物以將該燈具固定在適當位置。值得注意的是,該燈具的固定單元10可由耐高溫材料制成,其在高溫環境下仍可在較長的時間內保持原有形狀,以使本實用新型燈具在高溫環境下不易因該固定單元10的燒熔而從天花板等燈具附著物上脫落。該調節元件20可樞轉地容納在該固定單元10形成的第一容納室100,其中該調節元件20包括一個可樞轉地容納在該固定單元10形成的第一容納室的調節本體21,該調節本體21形成有一個適于該燈具的發光元件60發出的光通過的光通道211。進一步地,該調節元件20還包括一個設于該調節本體21的下端的下端部22,其中該調節本體21和該下端部22形成一個開口向上的第二容納室200,且該下端部22形成一個與該光通道211相連通且適于該燈具的發光元件60發出的光通過的光通過的光出口 221。該散熱元件30包括一個散熱部31和一個安裝部32,該安裝部32自該散熱部31向下延伸,該燈具的發光元件60設于該散熱元件30的安裝部32的底部,其中該散熱元件30的安裝部32適于設于該燈具的該調節元件20。進一步地,該安裝部32自該散熱部31向下延伸并形成一個開口向下的第三容納室300,其中該散熱元件30的安裝部32的下端適于容納在該調節元件20形成的第二容納室200,從而使得該散熱元件30的下端與該調節元件20相耦接。進一步地,該散熱元件30的散熱部31設有一個導線通道33,電源導線可穿過導線通道33并與設于該第三容納室300的內壁上部位置的發光元件60可通電地相連接從而為該發光元件60供應電能。進一步地,該散熱元件30的散熱部31包括一個散熱本體311和一組設于該散熱本體311的片狀散熱件312,以提高該散熱元件30的散熱功能。優選地,該散熱元件30的安裝部32與該調節元件20 —體成型,從而使得當使用者調節該燈具的調節元件20的位置以使通過該調節元件20的光通道211的光以期望角度射出時,該散熱元件30將隨著該調節元件20的樞轉而樞轉和減少工藝程序。優選地,該散熱元件30的安裝部32與該調節元件20的調節本體21 —體成型。可以理解的是該散熱元件30的安裝部32也可以與該調節元件20的下端部22 —體成型,或同時與該調節元件20的調節本體21和下端部22 —體成型,從而使得當使用者調節該燈具的調節元件20的位置以使通過該調節元件20的光通道211的光以期望角度射出時,該散熱元件30將隨著該調節元件20的樞轉而樞轉和減少工藝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該燈具的散熱元件30的散熱部31所處位置可高于該燈具的固定單元10的第二固定元件12的頂端所處位置以利于該散熱元件30的散熱。進一步地,該燈具的散熱元件30的安裝部32的頂端所處位置高于該燈具的固定單元10的第二固定元件11的頂端所處位置以利于該散熱元件30的散熱。如附圖之圖3至圖4所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進一步包括一個耐熱單元40,其中該耐熱單元40包括一個容納在該調節元件20形成的第二容納室200的第一耐熱元件41且其設于該調節元件20與該散熱元件30的安裝部32之間,其中該第一耐熱元件41由耐高溫材料制成從而使得該第一耐熱元件41不易被燒熔和在高溫環境下長時間維持原有形狀,從而降低該燈具各元件的燒熔速度和阻止該燈具的快速解體。進一步地,該第一耐熱元件41包括一個第一耐熱部411和一個自該第一耐熱部411的下端向內延伸的第二耐熱部412,其中該第一耐熱部411設于該散熱元件30的安裝部32的外側與該調節元件20的調節本體21的內側之間,該第二耐熱部412設于該散熱元件30的安裝部32的下方。換句話說,該第一耐熱元件41的第二耐熱部412設于該散熱元件30的安裝部32與該調節元件20的下端部22之間,從而阻止火災引起的火勢通過該調節元件20與該散熱元件30之間的縫隙向燈具上方的快速蔓延。值得注意的是該第一耐熱元件41的外部形狀與該燈具的調節元件20的外部形狀相同且該第一耐熱元件41設于該調節元件20的內側,其中該第一耐熱元件41的第二耐熱部412具有一個與該調節元件20的光出口 221相重疊的出光口 410以供設于該燈具的發光元件60發出的光可通過該出光口 410和該調節元件20的光出口 221照射至該燈具外部。換句話說,該第一耐熱元件41與該調節元件20形成的第二容納室200相體型適配,從而使得該第一耐熱元件41適于容納在該調節元件20形成的第二容納室200且該第一耐熱元件41的外側緊挨該調節元件20的內側,而該第一耐熱元件41的第二耐熱部412具有的出光口 410適于發光元件60發出的光通過而到達該調節元件20的光出口 221。[0041]如附圖之圖3至圖4所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耐熱單元40進一步包括一個設于該散熱元件30形成的第三容納室300的第二耐熱元件42,其中該第二耐熱元件42由耐高溫材料制成且其自設于該第三容納室300的內壁的上部位置的發光元件60的后部沿該第三容納室300的內壁向下延伸至該耐熱單元40的第一耐熱元件41,由此使得該耐熱單元40的第一耐熱元件41和第二耐熱元件42形成了一個安全室400以延緩第三容納室300內的由火災引起的火勢向燈具上方的蔓延速度。值得注意的是該安全室400的垂直方向的長度大于其橫向上的寬度,由此火災引發的火焰在安全室400內的路程被加長和該火焰到達安全室400的頂部的時間被增加,以延緩第三容納室300內的由火災引起的火勢向燈具上方的蔓延速度。如附圖之圖1至圖4所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進一步包括一個設于該燈具的調節元件20的下端部22的透鏡50且該透鏡50的尺寸大小不小于該調節元件20的光出口 221的尺寸大小,從而使得該透鏡50可完全封住該光出口 221,由此該耐熱單元40的第一耐熱元件41和第二耐熱元件42形成的安全室400被該透鏡50封閉以阻止該安全室400內的火災引發的火勢向該燈具的上方的蔓延。換句話說,由于該燈具的耐熱單元40的第一耐熱元件41和第二耐熱元件42均由耐高溫材料制成,在火災引起的高溫下仍可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保持原有形狀,該防火單元40從而形成了一個延緩火災引發的火勢向燈具上方蔓延的防火機構,以延緩火災引起的火勢向燈具上方的快速蔓延。如附圖之圖7和圖8所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固定單元10包括一個第一固定元件11和一個設于該第一固定元件11的外側的第二固定元件12,其中該第二固定元件12適于設置在天花板等燈具附著物,該第一固定元件11形成一個用于可樞轉地容納該調節元件20的第一容納室100,從而使得該調節元件20可被可樞轉地設于該第一容納室100。進一步地,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包括一個發光元件60,其中該發光元件60設于該燈具的散熱元件30所形成的第三容納室300的內壁的上部位置且該發光元件60發出的光適于自該調節元件20形成的光出口 221中射出。優選地,該發光元件60為LED燈。如附圖之圖4至圖6所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進一步包括一個防火單元70,該防火單元70包括一個設于該固定單元10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第一防火元件71,其中該設于該固定單元10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第一防火元件71的外側依該固定單元10的內側的形狀而設計,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的內側依該調節元件20的調節本體21的外側的形狀而設計,從而使得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適于設于該固定單元10與該燈具的調節元件20之間,以使該第一防火元件71在高溫環境下受熱膨脹時能夠密封該固定單元10和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從而阻止火災引起的火勢通過該固定單元10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向燈具上方的快速蔓延。進一步地,燈具的該固定單元10的第二固定元件12的頂端所處位置高于該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11的頂端所處位置,該防火單元70的該第一防火元件71設于該固定單元10的第二固定元件12和調節元件20之間,其中該第一防火元件71由熱膨脹材料制成,其在高溫下可發生膨脹且能夠填滿該固定單元10和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也就是說,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設于該固定單元10的第二固定元件12和該調節元件20之間,該第一防火元件71在高溫環境下會發生膨脹且在該固定單元10和該調節元件20之間產生一個密封效果以使該固定單元10和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被密封,從而阻止該火災引發的火勢穿過該固定單元10和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向該燈具外區域蔓延。優選地,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設于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設于該燈具的該調節元件20的外側且該第一防火元件71在該調節元件20發生樞轉時,不會與該燈具的該固定單元10發生接觸,從而使得該防火單元70的該第一防火元件71不會阻礙該燈具的該調節元件20的樞轉。更優選地,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可自該固定單元10的第二固定元件11的上端向下和向靠近該燈具的調節元件20的方向延伸,其中當該調節元件20發生樞轉時,該第一防火元件71不會與該燈具的該調節元件20發生接觸,由此使得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不會阻礙該調節元件20的樞轉運動。換句話說,該設于該固定單元10的第二固定元件12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第一防火元件71的外側依第二固定元件12的內側的形狀而設計,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的內側依該調節元件20的調節本體21的外側的形狀而設計,從而使得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適于設于該固定單元10的第二固定元件12與該燈具的調節元件20之間,以使該第一防火元件71在高溫環境下可受熱膨脹和填滿該固定單元10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以使該第一防火元件71在高溫環境下受熱膨脹時能夠密封該固定單元10和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從而阻止火災引起的火勢通過該固定單元10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向燈具上方的快速蔓延,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自該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11的頂端的外側向外和向上延伸至該固定單元10的第二固定元件12的內側,由此使得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設于該該固定單元10的第二固定元件12的內側,以使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不會阻礙該調節元件20的樞轉運動。進一步地,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防火單元70進一步包括一個設于該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和第二固定元件之間的第二防火元件(圖中未示出),其中該第二防火元件由熱膨脹材料制成,其在高溫下可發生膨脹且能夠填滿該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和第二固定元件之間的空間。也就是說,該第二防火元件設于該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與第二固定元件之間,該第二防火元件在火災導致的高溫環境下會發生膨脹且在該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和第二固定元件之間產生一個密封效果,從而阻止該火災引起的火勢穿過該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和第二固定元件之間的空隙向該燈具外區域蔓延。另外,該燈具的固定單元10,尤其是該固定單元10的第二固定元件12可由耐高溫材料制成,從而使得該固定單元10的第二固定元件12在火災引起的高溫環境中不易被燒熔和能夠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保持原有形狀,從而延緩火勢向燈具周圍的蔓延。值得注意的是,當該燈具的該固定單元10由耐高溫材料制成時,該燈具的該固定單元10、該耐熱單元40的該第一耐熱元件41和該第二耐熱元件42以及設于該燈具的該固定單元10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該防火單元70的該第一防火元件71使該燈具具有整體性防火能力,從而使得當該燈具嵌入式安裝在防火天花板時,該燈具不會損害該防火天花板的整體防火性能。可以理解的是,本文中的熱膨脹材料是指受熱后能發生膨脹的材料,其優選本領域技術人員所知的熱膨脹系數在4. 0以上的耐高溫材料或耐火材料,較優選熱膨脹系數在20. O以上的耐火材料。該熱膨脹材料可以由一種單一的受熱后可發生膨脹的材料組成,也可以是多種受熱后可發生膨脹的材料組成的材料復合物,甚至是將受熱后可發生膨脹的材料附著于載體上的熱膨脹復合體,例如將石墨附著于載體上形成的熱膨脹復合體。該載體可能是布料、纖維、陶瓷或其它類似耐火載體。如附圖之圖1至圖8所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進一步包括一組由耐高溫材料制成的連接元件80,該連接元件80包括一個連接件81以將該燈具的固定單元10和調節元件20相耦接在一起。換句話說,該連接件81由耐高溫材料制成且其將該燈具的固定單元10和調節元件20相耦接在一起。進一步地,該連接件81自該固定單元10的外側延伸至該調節元件20的內側并將本實用新型燈具的該調節元件20可樞轉地保持在該固定單元10形成的該第一容納室100。如附圖之圖3所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優選包括兩個相互對稱分布的連接件81,其中該連接件81將該調節元件20可樞轉地保持在該固定單元10形成的第一容納室100,該連接件81由耐高溫材料制成且自該固定單元10的外側延伸至該燈具的調節元件20的內側,從而將該燈具的固定單元10和該調節元件20相耦接在一起。進一步地,該連接件81自該固定單元10的外側延伸至該燈具的散熱元件30,從而將本實用新型燈具的固定單元10、該調節元件20和該散熱元件30相耦接在一起。值得注意的是,為將該燈具的固定單元10、該調節元件20和該散熱元件30相耦接在一起,該連接元件80的連接件81在水平方向延伸時,穿過該固定單元10、該調節元件20并延伸至該散熱元件30。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和第二防火元件優選設于該連接件81的上方,當火災引發的火勢自該燈具的下方灼燒該燈具時,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不易因該燈具的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11和第二固定元件12的快速燒熔而自該固定單元10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脫落,從而可有效地在高溫環境下受熱膨脹和密封該固定單元10與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從而阻止該火災引發的火勢穿過該固定單元10和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向該燈具外區域蔓延。另外,由于該燈具的連接件81由耐高溫材料制成,其在高溫環境下可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保持原有形狀以降低該燈具的解體速度,從而降低火災引起的火勢向該燈具外區域的蔓延速度。換句話說,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所處位置均高于該連接件81所處位置,第一防火元件71在高溫下受熱膨脹,從而密封該固定單元10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和在該固定單元10和調節元件20之間產生一個密封效果以阻止火勢向燈具上方的快速蔓延。也就是說,該燈具的由耐高溫材料制成的連接件81、設于該固定單元10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且其位置高于該連接件81的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降低了高溫環境下該燈具的解體速度和火災引起的火勢向燈具上方的蔓延速度。如附圖之圖1至圖8所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11的內壁上端設有兩個相對稱的限位開口 111,該燈具的調節元件20的調節本體21的外側相應位置設有兩個相對稱的樞轉軸24,其中該調節元件20的樞轉軸24適于分別可樞轉地和安全地設于該第一固定元件11的限位開口 111。也就是說,使用者可以樞轉調節該調節元件20所處的狀態位置,從而調節設于該燈具的發光元件60發出的光的照射角度。如附圖之圖1至圖8所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固定單元10的第二固定元件12包括一個第二固定本體121、一個自第二固定本體121的上端向內延伸至該第一固定元件11的上邊緣122從而使得設于該第一固定元件11和第二固定元件12之間的第一防火元件71被該第二固定元件12的上邊緣122封閉在該第一固定元件11和第二固定元件12之間。值得注意的是該第二固定元件12的上邊緣122可自第二固定本體121的上端向內延伸至設于該第一固定元件11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的上方,當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在高溫下發生膨脹時,該固定單元10的第二固定元件12的上邊緣122適于使受熱膨脹的第一防火元件71向下延伸,由此使得該燈具的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11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被密封,從而阻止該火災引發的火勢穿過該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11和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向該燈具外區域蔓延。另外,該第二固定元件12的上邊緣122還具有一個協同密封作用,在高溫環境下,其可與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協同密封該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11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從而阻止該火災引發的火勢穿過該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11和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向該燈具外區域蔓延。也就是說,在高溫環境下,第二固定元件12的上邊緣122可與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具有協同密封作用,該第二固定元件12的上邊緣122和該第一防火元件71 一起使該第一固定元件與該調節元件之間的空隙被密封,從而阻止該火災引發的火勢穿過該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11和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向該燈具外區域蔓延如附圖之圖7所示,依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進一步包括一組設于該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11的內邊緣并自該第一固定元件11的內邊緣向上延伸的定位元件90以用于將該防火單元70的該第一防火元件71定位在該固定單元10的該第二固定元件12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適當位置,從而使得該防火單元70的該第一防火元件71不會阻礙該燈具的該調節元件20的樞轉。值得注意的是本文中所述的高溫,較優選1000攝氏度以上的溫度。本文所述的耐高溫材料指的是能夠耐受1000攝氏度或1000攝氏度以上溫度的材料,其包括耐高溫金屬材料與耐高溫非金屬化合物材料。其中耐高溫金屬材料優選熔點在1000攝氏度以上的鐵、銅、金、錳等金屬材料,更優選難熔金屬如鎢、鑰、鉭、鈮、釩、鉻、鈦、鋯等金屬材料以及稀土金屬的硼化物、碳化物、氮化物、硅化物、磷化物和硫化物等;耐高溫非金屬材料包括碳化硼、碳化硅、氮化硼、氮化硅、磷化硼、磷化硅等。耐高溫材料還包括能夠耐受高溫的各類合金材料,包括能夠耐高溫的鐵基合金、鎳基合金、鋁基合金等各種合金材料。該耐高溫材料也可以是能夠耐受高溫的復合材料,如耐高溫陶瓷、高嶺土、硅酸鹽、膨脹珍珠巖和其它類似能夠耐受高溫的復合物材料。此外,耐高溫材料還包括碳納米管制成的碳質材料和其它類似能夠耐受高溫的材料。如附圖之圖9所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具的一個等同實施得以闡明,其中該等同實施與上述較佳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在于包括一組連接元件80A,其中該連接元件80A包括一個連接件8IA和兩個相鄰的保持件82A,其中該連接件8IA自該固定單元10的第二固定元件12的外側水平延伸至該第一固定元件11的內側,該保持件82A分別設于該固定單元10的第一固定元件11和第二固定元件12的頂端并自該第一固定元件11和第二固定元件12的頂端向上延伸至該連接元件80A的連接件81A,其中該保持件82A分別可拆卸地設于該連接元件80A的連接件81A,從而將該第一固定元件11和第二同定元件12與該連接元件80A的連接件81A相耦接,此時該連接元件80A的連接件81A所處位置高于該固定單元10的第一同定元件11和第二固定元件12的頂端所處位置。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等同實施中,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和第二防火元件優選設于該連接件81A的下方,當火災引發的火勢自該燈具的下方灼燒該燈具時,該燈具的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將在該燈具的調節元件20和該連接件81A燒熔之前發生膨脹并密封該固定單元10的第一同定元件11和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從而阻止該火災引發的火勢穿過該固定單元10和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向該燈具外區域蔓延。另夕卜,由于該燈具的連接件81A由耐高溫材料制成,其在高溫環境下可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保持原有形狀以降低該燈具的解體速度,從而降低火災引起的火勢向該燈具外區域的蔓延速度。換句話說,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所處位置均低于該連接件81A所處位置,第一防火元件71在高溫下受熱膨脹,從而在該燈具被燒熔解體之前,密封該固定單元10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的空隙和在該固定單元10和調節元件20之間產生一個密封效果以阻止火勢向燈具上方的快速蔓延。換句話說,該燈具的由耐高溫材料制成的連接件81A、設于該固定單元10與該調節元件20之間且其位置低于該連接件81A的該防火單元70的第一防火元件71降低了高溫環境下該燈具的解體速度和火災引起的火勢向燈具上方的蔓延速度。本領域技術人員會明白附圖中所示的和以上所描述的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示例而不是限制。由此可以看到本實用新型目的可被充分有效完成。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功能和結構原理的該實施例已被充分說明和描述,且本實用新型不受基于這些實施例原理基礎上的改變的限制。因此,本實用新型包括涵蓋在附屬權利要求書要求范圍和精神之內的所有修改。
權利要求1.一種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一適于將所述燈具固定在燈具附著物的固定單元,其中所述固定單元形成有一個上下貫通的第一容納室;一用于調節設于所述燈具的發光元件發出的光的照射方向的調節元件,其中所述調節元件可樞轉地容納在所述固定單元形成的第一容納室,其中所述調節元件包括一個可樞轉地容納在所述第一容納室的調節本體,其中所述調節本體形成一個光通道,所述光通道適于設于所述燈具的發光元件發出的光通過;和一散熱元件,所述散熱元件包括一個散熱部和一個安裝部,其中所述安裝部自所述散熱部向下延伸,所述燈具的所述發光元件設于所述散熱元件的安裝部的底部,其中所述散熱元件的安裝部的下端適于設于所述調節元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散熱元件的所述安裝部自所述散熱部向下延伸并形成一個開口向下的第三容納室以用于容納所述燈具的所述發光元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個防火單元,所述防火單元包括一個設于所述固定單元與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第一防火元件,其中所述第一防火元件由熱膨脹材料制成,所述第一防火元件在高溫環境下會發生膨脹以使所述固定單元和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空隙被密封,從而阻止火災引發的火勢穿過所述固定單元和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空隙向所述燈具外區域蔓延。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個防火單元,所述防火單元包括一個設于所述固定單元與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第一防火元件,其中所述第一防火元件由熱膨脹材料制成,所述第一防火元件在高溫環境下會發生膨脹以使所述固定單元和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空隙被密封,從而阻止火災引發的火勢穿過所述固定單元和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空隙向所述燈具外區域蔓延。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的外側依所述固定單元的內側形狀而設計,所述第一防火元件的內側依所述調節元件的調節本體的外側形狀而設計,從而使得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適于設于所述固定元件與所述調節元件之間,以使所述第一防火元件在高溫環境下受熱膨脹時能夠密封所述固定單元和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空隙。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的外側依所述固定單元的內側形狀而設計,所述第一防火元件的內側依所述調節元件的調節本體的外側形狀而設計,從而使得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適于設于所述固定元件與所述調節元件之間,以使所述第一防火元件在高溫環境下受熱膨脹時能夠密封所述固定單元和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空隙。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組由耐高溫材料制成的連接元件,所述連接元件包括一個連接件,其中所述連接件自所述固定單元的外側延伸至所述調節元件的內側并將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可樞轉地保持在所述固定單元形成的所述第一容納室。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組由耐高溫材料制成的連接元件,所述連接元件包括一個連接件,其中所述連接件自所述固定單元的外側延伸至所述調節元件的內側并將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可樞轉地保持在所述固定單元形成的所述第一容納室。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設于所述連接件的上方。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單元包括一個第一固定元件和一個設于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外側的第二固定元件,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適于設于所述燈具附著物以使所述燈具被設置在適當位置,所述第一固定元件形成一個用于可樞轉地容納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第一容納室。
11.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單元包括一個第一固定元件和一個設于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外側的第二固定元件,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適于設于所述燈具附著物以使所述燈具被設置在適當位置,所述第一固定元件形成一個用于可樞轉地容納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第一容納室。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單元包括一個第一固定元件和一個設于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外側的第二固定元件,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適于設于所述燈具附著物以使所述燈具被固定在適當位置,所述第一固定元件形成一個用于可樞轉地容納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第一容納室。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設于所述固定單元的第二固定元件與所述調節元件之間,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包括一個第二固定本體、一個自所述第二固定本體的上端向內延伸至所述第一防火元件的上方的上邊緣,當所述第一防火元件在高溫環境下發生膨脹時,所述第二固定元件的上邊緣和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使所述固定單元與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空隙被密封,從而阻止火災引發的火勢穿過所述固定單元和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空隙向所述燈具外區域蔓延。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設于所述固定單元的第二固定元件與所述調節元件之間,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包括一個第二固定本體、一個自所述第二固定本體的上端向內延伸至所述第一防火元件的上方的上邊緣,當所述第一防火元件在高溫環境下發生膨脹時,所述第二固定元件的上邊緣和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使所述固定單元與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空隙被密封,從而阻止火災引發的火勢穿過所述固定單元和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空隙向所述燈具外區域蔓延。
1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單元的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內壁上端設有兩個相對稱的限位開口,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調節本體的外側相應位置設有兩個相對稱的樞轉軸,其中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樞轉軸適于分別可樞轉地和安全地設于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限位開口,從而使得使用者可以樞轉調節所述調節元件所處的位置狀態,從而調節設于所述燈具的發光元件發出的光的照射角度。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單元的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內壁上端設有兩個相對稱的限位開口,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調節本體的外側相應位置設有兩個相對稱的樞轉軸,其中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樞轉軸適于分別可樞轉地和安全地設于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限位開口,從而使得使用者可以樞轉調節所述調節元件所處的位置狀態,從而調節設于所述燈具的發光元件發出的光的照射角度。
1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個耐熱單元,所述防火單元包括一個第一耐熱元件,其中所述第一耐熱元件設于所述調節元件與所述散熱元件的所述安裝部之間,其中所述第一耐熱元件由耐高溫材料制成,從而降低所述燈具在高溫環境下的解體速度。
18.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個耐熱單元,其中所述防火單元包括一個第一耐熱元件,所述第一耐熱元件設于所述調節元件與所述散熱元件的所述安裝部之間,其中所述第一耐熱元件由耐高溫材料制成,從而降低所述燈具在高溫環境下的解體速度。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熱單元的所述第一耐熱元件包括一個第一耐熱部和一個自所述第一耐熱部的下端向內延伸的第二耐熱部,其中所述第一耐熱元件的所述第一耐熱部設于所述散熱元件的安裝部的外側與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調節本體的內側之間,所述第二耐熱部設于所述散熱元件的下方,從而阻止火災引起的火勢通過所述調節元件與所述散熱元件的安裝部之間的縫隙向燈具上方的蔓延。
2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熱單元的所述第一耐熱元件包括一個第一耐熱部和一個自所述第一耐熱部的下端向內延伸的第二耐熱部,其中所述第一耐熱元件的所述第一耐熱部設于所述散熱元件的安裝部的外側與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調節本體的內側之間,所述第二耐熱部設于所述散熱元件的下方,從而阻止火災引起的火勢通過所述調節元件與所述散熱元件的安裝部之間的縫隙向燈具上方的蔓延。
21.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熱單元進一步包括一個設于所述第三容納室的第二耐熱元件,其中所述第二耐熱元件自設于所述第三容納室的內壁的上部位置的發光元件的后部沿所述第三容納室的內壁向下延伸至所述耐熱單元的所述第一耐熱元件且所述第二耐熱元件由耐高溫材料制成,由此所述耐熱單元的所述第一耐熱元件和所述第二耐熱元件形成一個的安全室以阻止火災引發的火勢向所述燈具的上方蔓延。
22.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熱單元進一步包括一個設于所述第三容納室的第二耐熱元件,其中所述第二耐熱元件自設于所述第三容納室的內壁的上部位置的發光元件的后部沿所述第三容納室的內壁向下延伸至所述耐熱單元的所述第一耐熱元件且所述第二耐熱元件由耐高溫材料制成,由此所述耐熱單元的所述第一耐熱元件和所述第二耐熱元件形成一個的安全室以阻止火災引發的火勢向所述燈具的上方蔓延。
23.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進一步包括一個設于所述調節本體下端的下端部,所述下端部形成一個與所述光通道相連通的光出口,所述耐熱單元的所述第一耐熱元件的外部形狀與所述調節元件的外部形狀相同且所述第一耐熱元件具有一個與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下端部形成的所述光出口相重疊的出光口以供設于所述燈具的發光元件發出的光通過并能到達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光出口。
24.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進一步包括一個設于所述調節本體下端的下端部,所述下端部形成有一個與所述光通道相連通的光出口,所述耐熱單元的所述第一耐熱元件的外部形狀與所述調節元件的外部形狀相同且所述第一耐熱元件具有一個與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下端部形成的所述光出口相重疊的出光口以供設于所述燈具的發光元件發出的光通過并能到達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光出口。
2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個發光元件,其中所述發光元件設于所述散熱元件形成的所述第三容納室的內壁的上部位置且所述發光元件發出的光適于自所述調節元件形成的光出口中射出。
26.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個發光元件,其中所述發光元件設于所述散熱元件形成的所述第三容納室的內壁的上部位置且所述發光元件發出的光適于自所述調節元件形成的光出口中射出。
27.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元件為LED燈。
2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散熱元件與所述調節元件一體成型,從而使得當使用者調節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位置以使通過所述調節元件的光通道的光以期望角度射出時,所述散熱元件能夠隨著所述調節元件的樞轉而樞轉。
29.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散熱元件與所述調節元件一體成型,從而使得當使用者調節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位置以使通過所述調節元件的光通道的光以期望角度射出時,所述散熱元件能夠隨著所述調節元件的樞轉而樞轉。
30.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室的垂直方向上的長度大于其橫向寬度且所述安全室的內壁具有良好的氣密性。
31.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室的垂直方向上的長度大于其橫向寬度且所述安全室的內壁具有良好的氣密性。
32.根據權利要求3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元件的所述散熱部包括一個散熱本體和一組設于所述散熱本體的片狀散熱件。
3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固定單元由耐高溫材料制成,由此所述燈具的所述固定單元、所述耐熱單元的所述第一耐熱元件和所述第二耐熱元件以及設于所述燈具的所述固定單元與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使所述燈具具有整體性防火能力,從而使得當所述燈具嵌入式安裝在防火天花板時,所述燈具不會損害所述防火天花板的整體防火性能。
34.根據權利要求3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固定單元由耐高溫材料制成,由此所述燈具的所述固定單元、所述耐熱單元的所述第一耐熱元件和所述第二耐熱元件以及設于所述燈具的所述固定單元與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使所述燈具具有整體性防火能力,從而使得當所述燈具嵌入式安裝在防火天花板時,所述燈具不會損害所述防火天花板的整體防火性能。
35.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自所述固定單元的所述第二固定元件的上端向下和向靠近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方向延伸,其中當所述調節元件發生樞轉時,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不會與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發生接觸,從而使得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不會阻礙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樞轉。
36.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自所述固定單元的所述第二固定元件的上端向下和向靠近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方向延伸,其中當所述調節元件發生樞轉時,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不會與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發生接觸,從而使得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不會阻礙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樞轉。
37.根據權利要求34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自所述固定單元的所述第二固定元件的上邊緣向下和向靠近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方向延伸,其中當所述調節元件發生樞轉時,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不會與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發生接觸,從而使得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不會阻礙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樞轉。
38.根據權利要求37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自所述固定單元的所述第二固定元件的上邊緣向下和向靠近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方向延伸,其中當所述調節元件發生樞轉時,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不會與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發生接觸,從而使得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不會阻礙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樞轉。
39.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進一步包括一組設于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內邊緣并自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所述內壁內邊緣向上延伸的定位元件以用于將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定位在所述固定單元的所述第二固定元件與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適當位置,從而使得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不會阻礙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樞轉。
40.根據權利要求37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進一步包括一組設于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內邊緣并自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所述內邊緣向上延伸的定位元件以用于將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定位在所述固定單元的所述第二固定元件與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適當位置,從而使得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不會阻礙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樞轉。
41.根據權利要求38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進一步包括一組設于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內邊緣并自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所述內邊緣向上延伸的定位元件以用于將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定位在所述固定單元的所述第二固定元件與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適當位置,從而使得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不會阻礙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樞轉。
42.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散熱元件的所述散熱部所處位置高于所述燈具的所述固定單元的所述第二固定元件的頂端所處位置。
43.根據權利要求4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散熱元件的所述散熱部所處位置高于所述燈具的所述固定單元的所述第二固定元件的頂端所處位置。
44.根據權利要求4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散熱元件的所述安裝部的頂端所處位置高于所述燈具的所述固定單元的所述第二固定元件的頂端所處位置。
4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個防火單元,所述防火單元包括一個設于所述固定單元與所述散熱元件之間的第一防火元件,其中所述燈具的所述固定單元包括一個第一固定元件和一個設于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外側的第二固定元件,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適于設于所述燈具附著物以使所述燈具被設置在適當位置,所述第一固定元件形成一個用于可樞轉地容納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第一容納室,所述第二固定元件的頂端所處位置高于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頂端所處位置,由此使得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設于所述第二固定元件與所述散熱元件之間,所述第一防火元件在高溫環境下會發生膨脹以使所述固定單元和所述散熱元件之間的空隙被密封,從而阻止火災引發的火勢穿過所述固定單元和所述散熱元件之間的空隙向所述燈具外區域蔓延。
4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進一步包括一組連接元件,每個所述連接元件包括一個連接件和兩個相鄰的保持件,所述固定單元包括一個第一固定元件和一個設于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外側的第二固定元件,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適于設于所述燈具附著物以使所述燈具被設置在適當位置,所述第一固定元件形成一個用于可樞轉地容納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第一容納室,其中所述連接件自所述固定單元的第二固定元件的外側水平延伸至該第一固定元件的內側,所述保持件分別設于所述固定單元的第一固定元件和所述第二固定元件的頂端并自所述第一固定元件和所述第二固定元件的頂端向上延伸至所述連接元件的所述連接件,其中所述保持件分別可拆卸地設于所述連接元件的連接件,從而將所述固定單元的所述第一固定元件和所述第二固定元件與所述連接元件的連接件相f禹接。
47.根據權利要求46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設于所述連接件的下方,當火災引發的火勢自所述燈具的下方灼燒所述燈具時,所述燈具的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將在所述燈具的調節元件或所述連接件燒熔之前發生膨脹并密封所述固定單元的所述第一固定元件和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空隙,從而阻止所述火災引發的火勢穿過所述固定單元和所述調節元件之間的空隙向所述燈具外區域蔓延。
4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設于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外側且所述第一防火元件在所述調節元件發生樞轉時,不會與所述燈具的所述固定單元發生接觸,從而使得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不會阻礙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樞轉。
49.根據權利要求34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的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設于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外側且所述第一防火元件在所述調節元件發生樞轉時,不會與所述燈具的所述固定單元發生接觸,從而使得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不會阻礙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樞轉。
50.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個設于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下端部的透鏡且所述透鏡的尺寸大小不小于所述調節元件的光出口的尺寸大小,從而使得所述透鏡可完全封住所述光出口,以使所述發光元件發出的光可經由所述透鏡射出。
51.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個設于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下端部的透鏡且所述透鏡的尺寸大小不小于所述調節元件的光出口的尺寸大小,從而使得所述透鏡可完全封住所述光出口,以使所述發光元件發出的光可經由所述透鏡射出。
52.根據權利要求49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個設于所述燈具的所述調節元件的下端部的透鏡且所述透鏡的尺寸大小不小于所述調節元件的光出口的尺寸大小,從而使得所述透鏡可完全封住所述光出口,以使所述發光元件發出的光可經由所述透鏡射出。
53.根據權利要求5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熱單元的所述第一耐熱元件和所述第二耐熱元件形成的所述安全室被所述透鏡封閉以阻止所述安全室內的由火災引發的火勢向所述燈具的上方的蔓延。
54.一種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一適于將所述燈具固定在燈具附著物的固定單元,其中所述固定單元形成有一個上下貫通的第一容納室; 一用于調節設于所述燈具的發光元件發出的光的照射方向的調節元件,其中所述調節元件可樞轉地容納在所述固定單元形成的第一容納室,其中所述調節元件形成一個適于光通過的光通道;一散熱元件,所述散熱元件包括一個散熱部和一個安裝部,其中所述安裝部自所述散熱部向下延伸,所述燈具的所述發光元件設于所述散熱元件的安裝部的底部,其中所述散熱元件的安裝部的下端適于設于所述調節元件;和一個防火單元,所述防火單元包括一個設于所述固定單元與所述散熱元件之間的第一防火元件,其中所述燈具的所述固定單元包括一個第一固定元件和一個設于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外側的第二固定元件,其中所述第二固定元件適于設于所述燈具附著物以使所述燈具被設置在適當位置,所述第一固定元件形成一個用于可樞轉地容納所述調節元件的所述第一容納室,所述第二固定元件的頂端所處位置高于所述第一固定元件的頂端所處位置,由此使得所述防火單元的所述第一防火元件設于所述第二固定元件與所述散熱元件之間,所述第一防火元件在高溫環境下會發生膨脹以使所述固定單元和所述散熱元件之間的空隙被密封,從而阻止火災引發的火勢穿過所述固定單元和所述散熱元件之間的空隙向所述燈具外區域蔓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具,其適于安裝在天花板等燈具附著物上。該燈具包括一個適于將所述燈具固定在燈具附著物的固定單元;一個用于調節設于所述燈具的發光元件發出的光的照射方向的調節元件;一個用于散熱的散熱元件和一個耐高溫不易燒熔的耐熱單元。相應于該燈具的其他方面,該燈具還進一步包括一個降低火災引起的火勢的向燈具外區域的蔓延速度的防火單元。
文檔編號F21S8/04GK202884724SQ20122047005
公開日2013年4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4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2日
發明者武良舉 申請人:武良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