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具有廣告宣傳作用的路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路燈的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是涉及具有廣告宣傳作用路燈的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路燈常被用在路邊或花園里用作照明使用,它一般主要由燈桿、燈罩和燈泡構成,外形漂亮的路燈可以成為路邊的一道風景線,因此,生產廠家在設計和制作路燈時也主要是從路燈的外形上考慮,包括燈架的設計和燈桿的設計,通過設計出多種不同造型的路燈來吸引消費者的眼球,但是,路燈仍然保持著其固有的照明功能,而無任何其它商業價值,功能比較單一,不能很好的適應目前市場發展的需要。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上述之不足而提供一種結構簡單,生產成本低,造型美觀,且具有一定商業價值的具有廣告宣傳作用的路燈。本實用新型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而采用的技術解決方案如下:一種具有廣告宣傳作用的路燈,包括燈桿,在該燈桿上固定安裝有展示體。它還包括有橫桿,該橫桿固定在燈桿的頂端,所述展示體成對分別固定安裝在該橫桿兩端上。所述展示體上還安裝有燈罩。本實用新型采用上述技術解決方案所能達到的有益效果是:使其現有的路燈具有了廣告宣傳的功能,將展示體制作成需要廣告的產品外形或包裝,在燈光的照射下會顯得格外引人注意,從而可以達到很好的廣告宣傳效果,具有了一定的商業利用價值,同時其也具有路燈本身的照明功能,不僅大大適應了市場的需要,而且還特別適用于需要作廣告宣傳的廠家,其結構簡單,生產成本也較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由圖1所示,一種具有廣告宣傳作用的路燈,包括燈桿1,在該燈桿I上固定安裝有展示體2,所述展示體2可以呈酒瓶形狀,也可以呈易拉罐形狀,還可以呈飲料瓶形狀,總之,該展示體2可以制作成一切商家需要作廣告宣傳的產品或包裝外形,它還可以包括橫桿3,該橫桿3固定安裝在燈桿I的頂端,所述展示體2成對分別固定安裝在該橫桿3兩端上,為了適應商家的不同需求,還可以將燈桿I和橫桿3制作成與商品相適應的造型,以達到更好的廣告宣傳效果,為了更好地保護好展示體2,在該展示體2上還可以安裝有燈罩。使用時,在展示體2內安裝上照明用燈泡4即可。
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廣告宣傳作用的路燈,包括燈桿,其特征在于:在該燈桿上固定安裝有展示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廣告宣傳作用的路燈,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有橫桿,該橫桿固定在燈桿的頂端,所述展示體成對分別固定安裝在該橫桿兩端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廣告宣傳作用的路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體上還安裝有燈罩。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具有廣告宣傳作用的路燈,包括燈桿,在該燈桿上固定安裝有展示體,它還包括有橫桿,該橫桿固定在燈桿的頂端,所述展示體成對分別固定安裝在該橫桿兩端上,本實用新型優點是可以達到很好的廣告宣傳效果,具有了一定的商業利用價值,同時其也具有路燈本身的照明功能,不僅大大適應了市場的需要,而且還特別適用于需要作廣告宣傳的廠家,其結構簡單,生產成本也較低。
文檔編號F21V21/108GK202938183SQ201220453960
公開日2013年5月15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7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7日
發明者楊軍 申請人:楊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