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可調節燈頭的燈及包括該燈的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日用照明,更具體地,涉及具有可調節燈頭的燈及包括該燈的燈具。
背景技術:
目前廣泛使用的燈包括燈泡以及燈管等。傳統燈泡的殼體一般具有類球形的端部,以及一個開口,用于接收燈頭。現在常用的節能燈泡同樣僅包含一個用于接收燈頭的開口。燈的殼體的開口與燈頭之間通常采用固定連接,例如鉚接。在使用中,將燈泡通過燈頭耦接至燈座,從而為燈泡中的光源獲得電源。在不同的應用場景中,燈座的方向可能是不同的。例如,燈座的方向可能是垂直朝上的,也可能是垂直朝下的,甚至可能是水平的。然而,上述傳統的燈只能以固定的方式耦接至燈座,缺少靈活性。
實用新型內容因此,如果能夠提出一種新的燈結構從而提高燈泡安裝的靈活性將是非常有益的。基于上述考量,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出了一種燈,其包括:可拆卸的燈頭,其包括第一電氣連接件,用于提供電源輸入;殼體,其上設置有多個開口 ;光源,其包括多組分別用于單獨為所述光源提供電源的第二電氣連接件;所述殼體用于容納所述光源,以使得所述光源的多組第二電氣連接件 分別朝向所述多個開口,所述多個開口中的任意一個用于接收所述燈頭;其中,當所述多個開口中的任意一個用于接收所述燈頭時,朝向該開口的第二電氣連接件與所述燈頭的第一電氣連接件電氣連接。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燈具有燈頭位置可調節的優點。由此,在將燈連接至燈座時,燈與燈座之間連接的位置將不再局限于單一的位置。能夠實現將燈泡以變化的位置連接至燈座。從而提高了燈安裝的靈活性。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多個開口為兩個,所述多組第二電氣連接件為兩組,所述兩組第二電氣連接件分別朝向所述兩個開口。所述兩個開口被相對地設置在第一軸與所述殼體的相交處,所述第一軸經過所述光源中心,并且所述光源的光強分布特性相對于垂直于所述第一軸的第二軸是非對稱的。日用照明的場景中,通常僅需要光源朝向某一個方向照射,而朝向并不需要的方向的光可能造成光污染。例如對于馬路邊的路燈,朝向路面方向的光是人們需要的,而朝向天空方向的光則是人們不需要的。傳統燈中光源的光分布通常是對稱的,例如,路燈在照向路面方向的同時也將相同強度的光照向天空,造成光污染。雖然可以采用擋板或燈罩等對光源進行遮擋,但是這樣將導致光源的效率較低。為此采用光強分布不均勻的光源,以使得光源的光強偏向于一側。如果采用現有技術中的燈,在燈安裝好之后,光源的光強分布與燈座的方向也是相關的。當燈座的方向與光源的光強偏向的方向不匹配時,不能保證光源在其需要照射的方向上的光強強于其不需要照射的方向上的光強,反而可能導致照明效率降低。因此,可能需要調整燈座的方向,以使得在燈安裝好之后,光源的光強偏向的方向與其需要照射的方向一致。然而,調整燈座的方向相當繁瑣甚至是無法實現的。采用本實用新型的方案,提高了燈安裝的靈活性。因此在燈座方向不同的各種應用場景中,能夠使光強分布不對稱的光源始終將其光強較強的方向朝向需要照射的方向,從而提高照明效率,并減弱了對燈座方向的限制。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殼體的鄰近所述多個開口的端部由導熱材料制成,所述殼體的位于所述多個端部之間的部分由透光材料制成。進一步地,所述多個端部上設置有散熱孔。在燈的殼體中使用導熱材料能夠帶來輔助散熱的效果。在端部上設置有散熱孔,使得空氣能夠在燈內部和外部之間流通,進一步加快光源的散熱。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方面,提出了一種燈具,包括前面任意一個實施例中描述的燈。依據本實用新型構造的燈具照明效率高,同時減少了光污染,因此具有環保節能的優點。 本實用新型的各個方面將通過下文中的具體實施例的說明而更加清晰。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所作的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加明顯:圖1示出了依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燈的分解示意圖;圖2示出了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例的燈的分解示意圖;圖3示出了圖1或圖2所示燈的第一使用方式;圖4示出了圖1或圖2所示燈的第二使用方式;圖5示出了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例的燈的第一使用方式;圖6示出了依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燈具示意圖,圖7示出了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例的燈具示意圖。在圖中,貫穿不同的示圖,相同或類似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或相對應的部件或特征。
具體實施方式
在以下優選的實施例的具體描述中,將參考所附的構成本實用新型一部分的附圖。所附的附圖通過示例的方式示出了能夠實現本實用新型的特定的實施例。就這一點而言,方向性的術語,例如“向上”、“向下”、“向左”、“向右”等,均參考附圖中描述的方向使用。因此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部件可被置于多種不同的方向,方向性的術語是用于示例的目的而非限制性的。示例的實施例并不旨在窮盡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所有實施例。可以理解,在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其他實施例,也可以進行結構性或者邏輯性的修改。因此,以下的具體描述并非限制性的,且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所限定。[0025]圖1示出了依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燈100的分解示意圖。雖然在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燈100被構造為燈泡的形狀,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的是,燈100還能夠被構造為其他形狀,例如與常見的節能燈形狀類似的結構等。參照圖1,燈100包括燈頭110、殼體120、光源130、蓋子140、錐套150和錐形螺母160。其中,燈頭110例如能夠是依據現行標準構造的通用燈頭,例如卡口燈頭或螺紋燈頭。在下面的實施例中,以燈頭110為螺紋燈頭為例進行說明。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的是,螺紋燈頭包括導電材料制成的螺紋部112。燈頭110能夠通過該螺紋部112連接至燈座。燈頭110還包括設置在螺紋部底部并與螺紋部絕緣的導電端部113。在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燈頭110包括第一電氣連接件111,在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第一連接件是通用接插件中的排針接插件,其帶有兩個插孔,以用于接收排針。其中一個插孔電氣連接至螺紋部112,另一個插孔電氣連接至導電端部113。在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電氣連接件111能夠被構造為其他形式,例如導線、接觸式金屬片、插頭、插座或其他通用接插件。殼體120至少部分地由透光材料制成,在第一軸Y軸與外殼120的相交處相對地設置有兩個開口 121和122,其中,第一軸Y軸經過光源130的中心,并且每個開口都能夠用于接收燈頭110。光源130包括兩組分別用于單獨為光源130供電的第二電氣連接件131和132,它們分別朝向開口 121和122。第二電氣連接件131和132是與第一電氣連接件111相匹配的電氣連接件。具體地,在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第二電氣連接件131和132是排針,它們分別包括兩根插針。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二電氣連接件131和132能夠是導線或是與第一電氣 連接件111相匹配的接觸式金屬片、插座、插頭或其他通用接插件。此外,在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光源130還包括設置在殼體120內的散熱板133,以及設置在散熱板133上的發光體134。散熱板133的位置被設置為使得其上的發光體134朝向殼體120的透光部分。在依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光源130為LED光源或者OLED光源。蓋子140能夠通過螺紋連接的方式連接至開口 121或122。錐套150和錐形螺母160用于以壓合的方式將燈頭110連接至開口 121或122。在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殼體120鄰近開口 121、122的端部由導熱材料制成,例如鋁合金或其他導熱材料。殼體120的位于兩個端部之間的中部由透光材料制成,以使得光源130的光線能夠透過殼體120。由導熱材料制成的端部與光源130的散熱板133相接觸,從而使得由發光體134產生的熱量能夠通過熱傳遞被引導至燈100的外部。這樣的結構有利于光源130的散熱。此外,在導熱材料制成的端部上設置有散熱孔,以使得空氣能夠在燈100內部和外部之間流通,這同樣有利于光源130的散熱。在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例中,在兩個端部上相對地設置散熱孔,以使得空氣能夠在相對設置的散熱孔之間形成對流,從而帶走更多的熱量。在使用時,燈頭110和蓋子140的位置是能夠互換的。也就是說,能夠根據應用場景的需要調整燈頭110的位置。燈頭110能夠以螺紋連接、卡合連接、壓合連接等本領域技術人員知曉的連接方式與殼體120的開口 121或122連接。因此,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錐套150和錐形螺母160對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并不是必要的。類似地,蓋子140也能夠以螺紋連接、卡合連接、壓合連接等本領域技術人員知曉的連接方式連接至多個開口中的未用于接收燈頭110的其他開口 121或122。在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開口 122用于接收燈頭110。在此,用于為光源130供電的第二電氣連接件131、132和燈頭110的第一電氣連接件111是相互匹配的排針連接件。具體地,第二電氣連接件131、132分別帶有兩根插針,第一電氣連接件111帶有分別用于接收兩根插針的孔。通過第一電氣連接件111和第二電氣連接件132的接插連接,能夠實現它們之間的電氣連接。從而,在燈頭耦接至燈座后,光源130能夠獲得電源。在此描述的連接方式僅僅是示例性的,在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實施例中,第二電氣連接件132與燈頭110的第一電氣連接件111能夠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知曉的其他方式電氣連接。例如在一個實施例中,第二電氣連接件132與燈頭110的第一電氣連接件111是接觸式的金屬片,能夠通過它們的接觸實現電氣連接。此外任何可以配合工作的電氣連接結構均可適用。此外,蓋子140通過螺紋連接的方式連接至開口 121,以保護燈100的內部結構。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的是,蓋子140對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也不是必要的。在依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殼體包含多個開口,燈100相應地可能包括多個蓋子140,以保護燈100的內部結構。當燈頭110連接至開口 122時,第一電氣連接件111與為光源130提供電源的第二電氣連接件132電氣連接。由此,朝向開口 121的第二電氣連接件131可能因此帶電,可通過為第二電氣連接件配置絕緣套來解決帶電的問題,但是使用中可能會覺得稍有不便。圖2示出了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例的燈200的分解示意圖。圖2中所示的實施例與圖1所不的實施例大致相同,第二電氣連接件131、132和燈頭110的第一電氣連接件111是相互匹配的排針連接件。區別僅在于:在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第二電氣連接件131、132帶有插針,并且第一電氣連接件111帶有用于接收插針的孔。而在圖2所示的實施例中,燈頭110的第一電氣連接件211帶有插針,并且用于為光源提供電源的第二電氣連接件231、232帶有用于接收插針的孔。圖2中與圖1相同的部件在此不再贅述。依據圖2的實施例通過將燈頭110的第一電氣連接件211構造為插針,將用于為光源提供電源的第二電氣連接件231、232構造為帶有接收插針的孔,能夠避免上述帶電的問題。由此提高了安全性,并且在使用中不會增加額外的安裝步驟。圖3示出了圖1所示的燈100或圖2所示的燈200的第一使用方式。圖4示出了圖1所示的燈100或圖2所示的燈200的第二使用方式。能夠看出,圖3和圖4中,互換了燈頭110和蓋子140的位置。在圖3所示的第一使用方式中,燈頭110連接至開口 122,蓋子140連接至開口 121。在圖4所示的第二使用方式中,燈頭110連接至開口 121,蓋子140連接至開口 122。由于圖2所示的實施例與圖1所示的實施例類似,在下文中,僅以圖1所示的實施例為例描述圖3和圖4中的兩種使用方式,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圖2所示的實施例能夠以類似的方式用于這兩種使用方式。雖未具體示出,但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在將圖1所示的燈110組合成圖3所示的第一使用方式時,燈頭110的第一電氣連接件111以在上文結合圖1已描述的方式與第二電氣連接件132電氣連接;在圖4所示的第二使用方式中,燈頭110的第一電氣連接件111以類似的方式與第二電氣 連接件131電氣連接。如此,兩個開口 121、122中的任意一個用于接收燈頭110時,朝向該開口的第二電氣連接件131或132與燈頭110的第一電氣連接件111電氣連接,以使得當燈頭耦接至燈座時,光源130能夠通過第二電氣連接件131或132獲得電源。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燈100具有如圖3和圖4所示的兩種使用方式,因此在安裝時具有靈活性。在以下實施例中,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燈100或200中容納的光源130的光強分布特性相對于圖3和圖4中的X軸是非對稱的,其中X軸與Y軸相互垂直。在下文中,假設光源130的光強分布偏向于開口 122—側。結合圖3和圖4中所米用的方向,將用“向上”表示圖3或圖4中Y軸所指的方向,用“向下”表示圖3或圖4中Y軸所指的方向的反方向。從而,光源130向下的光強強于向上的光強。并且在下面的實施例中,假設光源需要照射的方向是向下的。在燈具的燈座開口向上時,需要將燈100或200以燈頭向下的方式安裝至燈具。為了確保在使用時光源130在向下的方向上的光強強于在向上的方向上的光強,將圖1或圖2所示的燈組合成圖3所示的使用方式,以使得在燈100安裝至燈座后,光源130的光強分布與其需要照射的方向相匹配。在燈具的燈座開口向下時,需要將燈100或200以燈頭向上的方式安裝至燈具。為了確保在使用時光源130在向下的方向上的光強強于在向上的方向上的光強,將圖1或圖2所示的燈組合成圖4所示的使用方式,以使得在燈100安裝至燈座后,光源130的光強分布與其需要照射的方向相匹配。
·[0045]相比之下,如果采用傳統的燈,由于僅包含一個能夠接收燈頭的開口,燈的燈頭只能處于固定的位置。即傳統燈只有一種使用方式。與前文結合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描述的場景類似,假設傳統燈中容納的光源的光分布偏向于燈頭方向。結合圖3中所米用的方向,光源向下的光強強于向上的光強。并且假設光源需要照射的方向是向下的。由此,在使用時,如果燈具的燈座開口向上,將燈安裝至燈座后,燈的燈頭向下,由光源產生的向下的光強上強于向上的光強。這與光源需要照射的方向是能夠匹配的,并能夠提高照明效率。然而如果燈具的燈座開口向下,在安裝燈時,只能采用燈頭向上的方式。對于安裝后的燈而言,這樣的安裝方向將導致由光源產生的向下的光強弱于向上的光強。這與光源需要照射的方向是不匹配的,反而容易導致照明效率降低。因此在燈座方向不同的各種應用場景中,采用本實用新型提出的燈,能夠使光強分布不對稱的光源始終能夠將其光強較強的方向朝向需要照射的方向,從而提高照明效率。圖5示出了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例的燈500的第一使用方式。在圖5所示的實施例中,燈500包括燈頭510、殼體520、光源530、蓋子540、錐套550和錐形螺母560。殼體520包括三個開口 521、522、523。其中開口 521和522的位置與圖1所示的燈100相同,也是設置在第一軸Y軸與外殼520的相交處,其中,Y軸經過光源530的中心。另外一個開口 523設置在第二軸X軸與殼體520相交處,其中第二軸X軸垂直于第一軸Y軸。三個開口 521、522、523中的每個都能夠用于接收燈頭510。雖未示出,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的是,光源530相應地包括三組分別用于單獨為光源530提供電源的第二電氣連接件,三組第二電氣連接件設置為分別朝向三個開口 521、522、523。兩個蓋子540能夠通過螺紋連接的方式連接至開口 521、522和523中未用于接收燈頭的兩個開口。在使用時,燈頭510和蓋子540的位置是能夠互換的。能夠根據應用場景的需要調整燈頭510的位置,從而帶來安裝和使用的靈活性。在圖5所示的第一使用方式中,燈頭510連接至開口 523。兩個蓋子540分別連接至開口 521和522。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在這一實施例的其他使用方式中,燈頭510可以連接至開口 521或開口 522。當三個開口中的任意一個用于接收燈頭510時,朝向該開口的第二電氣連接件與燈頭510的第一電氣連接件電氣連接。在以下實施例中,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燈500容納的光源530的光強分布特性相對于X軸和Y軸均是非對稱的。結合圖5中所采用的方向,假設光源530在右下方向上的光強強于其他方向上的光強。并且在下面的實施例中,假設光源需要照射的方向是右下方。在燈具的燈座開口向右時,需要將燈500以燈頭向左的方式安裝至燈具。為了確保在使用時光源530在右下的方向上的光強強于在其他方向上的光強,采用圖5所示的使用方式。在燈500安裝至燈座(例如,卡口燈座)后,光源530的光強分布與其需要照射的方向相匹配。因此,使用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燈,能夠提供極大的安裝靈活性,減少了對燈座位置的限制。圖6示出了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例的燈具600的示意圖。圖6所示的燈具600包括光學構件680和燈座670。圖6中雖未具體示出,燈座670能夠接收如前文描述的依據本實用新型構造的燈。光學構件680能夠是例如 反射鏡、透鏡等。其能夠附加地將光源發出的光反射或折射至期望被照射的方向。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的是,雖然在圖6中燈座670的方向是向上的,但在其他實施例中,燈具中的燈座也能夠朝向其他方向。例如,在圖7所示的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例的燈具700示意圖中,燈具700的燈座770是朝下的。燈座770用于接收如前文描述的依據本實用新型構造的燈。依據本實用新型構造的燈具照明效率高,同時減少了光污染,因此具有環保節能的優點。需要說明的是,上述實施例僅是示范性的,而非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任何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精神的技術方案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這包括使用在不同實施例中出現的不同技術特征,各種特征以及實施例可以進行組合,以取得有益效果。此外,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包括”一詞不排除其他權利要求或說明書中未列出的裝置。
權利要求1.一種燈,包括: -可拆卸的燈頭(110),其包括第一電氣連接件(111),用于提供電源輸入; -殼體(120),其上設置有多個開口 (121,122); -光源(130),其包括多組分別用于單獨為所述光源(130)提供電源的第二電氣連接件(131,132); 所述殼體(120)用于容納所述光源(130),以使得所述光源(130)的多組第二電氣連接件(131,132)分別朝向所述多個開口(121,122),所述多個開口(121,122)中的任意一個用于接收所述燈頭(110); 其中,當所述多個開口中的任意一個用于接收所述燈頭(110)時,朝向該開口的第二電氣連接件與所述燈 頭(110)的第一電氣連接件(111)電氣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氣連接件(111)帶有插針,所述第二電氣連接件(131,132)帶有用于接收所述插針的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蓋子(140),配置為連接至所述多個開口中的其他開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開口為兩個,所述多組第二電氣連接件為兩組,所述兩組第二電氣連接件(131,132)分別朝向所述兩個開口(121,122)。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開口(121,122)被相對地設置在第一軸與所述殼體(120)的相交處,所述第一軸經過所述光源(130)的中心,并且所述光源(130)的光強分布特性相對于垂直于所述第一軸的第二軸是非對稱的。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120)的鄰近所述多個開口(121,122)的端部由導熱材料制成,所述殼體(120)的位于所述多個端部之間的部分由透光材料制成。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端部上設置有散熱孔。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130)為LED光源或OLED光源。
9.一種燈具,包括如權利要求1-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燈。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有可調節燈頭的燈及包括該燈的燈具。該燈包括可拆卸的燈頭,殼體和光源。燈頭包括第一電氣連接件,以提供電源輸入;殼體上設置有多個開口;光源包括多組分別用于為光源供電的第二電氣連接件。殼體用于容納光源,以使得光源的多組第二電氣連接件分別朝向多個開口;多個開口中的任意一個用于接收燈頭。其中,當多個開口中的任意一個用于接收燈頭時,朝向該開口的第二電氣連接件與燈頭的第一電氣連接件電氣連接。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燈在使用時能夠調整燈頭的位置,使其安裝具有靈活性。當光源的光分布特性不對稱時,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燈能夠適應燈座的位置和方向,使得光源的光分布特性與需要照射的方向相匹配,從而提高照明效率。
文檔編號F21Y101/02GK203131470SQ201220279929
公開日2013年8月14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7日 優先權日2012年6月7日
發明者宋剛, 劉康俊 申請人:飛利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