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燈具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有關于一種燈具結構,尤其是指可安裝于各種結構物表面的燈具結構。
背景技術:
公知一般可安裝在櫥柜、裝潢結構、墻壁等各種結構表面的燈具,通常是利用螺絲、磁力、雙面膠或是其它復雜的固定結構,將該燈具固設于前述的結構表面。然而這類燈具裝設至櫥柜、裝潢結構、墻壁等各種結構表面上時,通常無法調節照射方向,或者是另外將產生光源的裝置,如發光二極管或是燈珠,設置在一機構上并可與燈具的主體作機構的相對運動,而達到光源照射方向的調整,使得往往會破壞燈具的整體美觀性,且便利性不佳。再者,這類燈具的設計中,一般在設計時即限制了使用的電源形式,如果要改變電源形 式,則必須重新設計整個燈具結構。因此本實用新型基于公知燈具的缺失進行創作。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是有關于一種燈具結構,其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具有簡單固定方式的燈具結構,并可直接裝設于櫥柜、裝潢結構、墻壁等各種家具或是結構物上。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的次一目的是該燈具結構的固設結構,可直接裝設于櫥柜、裝潢結構、墻壁等各種家具或是結構物上,同時也可調整其光源的照射方向。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的再一目的是提供可選擇采用電池、交流電源以及無線傳輸電源等多種電源選擇的燈具結構,因而可適用于各種使用環境。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的再一目的是可提供一具有開關或傳感器的燈具結構,方便控制該燈具結構的開啟或關閉。本實用新型是有關于一種燈具結構并配合使用于一結構物上,且包括一主體,其是包括一容置部、一透光部以及一第一結合部;一發光裝置,其是一可經由電力驅動發光的光源;一電氣回路部,其是包括一選擇模塊、一電力供應部以及一控制部件;以及一底座,其是包括一第二結合部以及一固設部,該第二結合部是對應該第一結合部并是可相互結合或相互脫離,該底座是透過該固設部固設于該結構物上;其中該容置部是該主體中的一中空部分;該透光部是一貫穿該主體的可穿透光結構,且該發光裝置的光源是經由該透光部穿透出該主體外部;該發光裝置是對應該主體的透光部并電氣連接該電氣回路部,且該發光裝置是與該電氣回路部固設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該選擇模塊是設置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且是一選擇該發光裝置開啟或關閉的操作接口的電氣組件并輸出對應的電氣信號;該電力供應部是一可提供電力的裝置;該控制部件是一邏輯控制以及電力調節電路,用以判斷該選擇模塊的電氣信號并控制該發光裝置開啟或關閉,而產生對應的電氣操作,并將該電力供應部的電力調適為該電氣回路部以及該發光裝置所需電力形式后分配至該電氣回路部以及該發光裝置;以及該主體與該底座分別包括一第一結合部以及一第二結合部,該第一結合部是對應該第二結合部并可相互結合或相互脫離。[0008]前述底座的固設部可以是一螺絲穿孔,該螺絲穿孔是貫穿該底座。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是包括至少一穿孔,該穿孔是貫穿該主體底部并于內表面沿徑向向外凸出形成一凸緣;以及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是對應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并是包括至少一^^勾體,該卡勾體是自該底座向上延伸并包括一凹部,該凹部是在該卡勾體側向內凹形成的凹狀部并對應該第一結合部的穿孔中的凸緣,且該底座第二結合部中的卡勾體插置入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中的穿孔狀態中,該卡勾體中的凹部是嚙合該穿孔中的凸緣。另外,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是包括一穿孔,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是包括一卡勾體,該穿孔是圓形穿孔結構且該穿孔中的凸緣是形成圓環狀,該卡勾體中的凹部是在該卡勾體側向內凹形成的圓環形凹狀部并對應該穿孔中的凸緣,且該底座第二結合部中的卡勾體插置入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中的穿孔狀態中,該卡勾體中的凹部是嚙合該穿孔中的凸緣,該主體與該底座是可相對旋轉。其中該主體穿孔中的凸緣表 面是具有環狀排列的內齒,且該底座卡勾體中的凹部是具有外齒,該外齒是對應該內齒,該外齒與該內齒是具有相當的可撓性,該外齒與該內齒的彈性變形量是足以讓該外齒與該內齒相互轉動,該外齒與該內齒以一齒為最小旋轉間距進行相對轉動。再者,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是具有一卡勾體且進一步包括一球頭,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是具有一穿孔且進一步包括一^^槽,該卡勾體中的凹部是在該卡勾體側向內凹形成的圓環形凹狀部且該球頭是該卡勾體頂端所形成的一球形結構,該穿孔是圓形穿孔結構且該穿孔中的凸緣是形成對應該卡勾體凹部的圓環狀結構且該卡槽是在該穿孔中形成的一對應該卡勾體球頭的球狀中空部,使得該卡勾體的球頭與該穿孔的卡槽結合后構成一萬向關節機構。再者,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是包括一穿孔,該穿孔是貫穿該主體底部并于內表面沿徑向向外凸出形成一凸緣;以及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是對應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并是包括多個卡勾體,該些卡勾體是排列成一環狀分布,各個該卡勾體是自該底座向上延伸并包括一凹部,各個該卡勾體的凹部是側向內凹形成的凹狀部并對應該第一結合部的穿孔中的凸緣,且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中的各個卡勾體同時插置入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中的穿孔的狀態下,各個該卡勾體中的凹部會與該穿孔中的凸緣嚙合。其中該主體第一結合部的穿孔是一圓形穿孔結構,該底座第二結合部中的該些卡勾體是排列成一圓形環狀分布,且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中的各個卡勾體同時插置入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中穿孔的狀態下,各個該卡勾體中的凹部是與該穿孔中的凸緣嚙合,該主體與該底座是可相對旋轉。另外,該主體穿孔中的凸緣表面是具有環狀排列的內齒,該底座卡勾體中的凹部是具有外齒,該外齒是對應該內齒,該外齒與該內齒是具有相當的可撓性,該外齒與該內齒的彈性變形量是足以讓該外齒與該內齒相互轉動,該外齒與該內齒以一齒為最小旋轉間距進行相對轉動。再者,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是包括兩平行對應的滑槽,該滑槽是形成于該主體底部的平行長條形凹槽結構;以及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是對應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并是包括兩平行對應的凸緣,該些凸緣是形成于該底座的頂部的平行長條狀結構并對應該主體中的滑槽,且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中的各個凸緣同時插置入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中的狀態下,各個該凸緣是與對應的該滑槽卡合。[0014]再者,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是包括至少一鐵片,該鐵片是具鐵磁特性材質并固設該主體底部表面;以及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是對應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并是包括至少一磁鐵,該磁鐵是固設于該底座并對應該主體中的鐵片。其中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是進一步包括一凹槽,該凹槽形成于該主體底部表面并自表面內凹的結構,且該鐵片是設置于該凹槽中;以及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是進一步包括一凸部,該凸部形成于該底座底部表面并自表面凸出的結構,該磁鐵是設置于該凸部中,且該底座凸部是對應該主體凹槽,該底座凸部并可銜入該主體凹槽中。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電氣回路部進一步包括一外部電源連接裝置,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是電氣連接該電力供應部并包括一連接線以及一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該連接線是一電源導線,且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是一將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的電氣裝置。其中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的連接線是自該主體內延伸至該主體外部,該連接線于該主體內的部分是電氣連接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以及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則是將該連接線所輸入的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并將直流電源傳輸至該電力供應部。另外,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可以是外置于該主體外部。再者,該主體中的電力供應 部是進一步包括一電池模塊,該電池模塊是設置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的一裝設電池的結構并電氣連接至該電力供應部,該電池模塊所裝設的電池是二次電池,且該電力供應部是將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所輸入的直流電源轉換為進行該電池模塊充電的電力。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主體中的電力供應部是進一步包括一電池模塊,該電池模塊是設置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的一裝設電池的結構并電氣連接至該電力供應部,且該電池模塊所裝設的電池是選自一次電池以及二次電池中的一種電池。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電氣回路部進一步包括一控制電路板,該控制電路板是設置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的一電路板,且該選擇模塊以及該控制部件是設置于該控制電路板上,以及該電力供應部是電氣連接至該控制電路板。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電氣回路部的電力供應部是進一步包括一電氣能量接收器,該電氣能量接收器是包括一接收組件以及一整流電路,且該電氣能量接收器是接收以無線電力傳輸技術傳輸的諧振能量的一電氣裝置并將該諧振能量轉換為電力并經由該電力供應部輸出該電氣能量接收器的電力;其中該接收組件是至少包括一接收線圈的一諧振電路,該接收線圈是接收該諧振信號并轉換為一電力輸出;以及該整流電路是一電氣信號調節電路,并是將該接收組件所輸出的電力調節轉換為該電力供應部所需的電力形態。另外,該電力供應部是進一步包括一電池模塊,該電池模塊是設置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的一裝設電池的結構并電氣連接至該電力供應部,該電池模塊所裝設的電池是二次電池,且該電力供應部是將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所輸入的直流電源轉換為進行該電池模塊充電的電力;其中該電力供應部是判斷該電池模塊的電量狀態并選擇對該電池模塊進行充電狀態以及停止充電狀態中的一狀態。再者,該電力供應部是進一步包括一電氣能量發射器,該電氣能量發射器是將一電力轉換為諧振能量并發射至外部的一電氣裝置,且該電氣能量發射器因此無線電力傳輸技術所發射的諧振能量是與該電氣能量接收器之間相互產生諧振狀態,并至少局部的該諧振能量是為該電氣能量接收器所接收。其中該電氣能量發射器是與該主體是分離式結構且進一步包括一外部電源、一諧振發射驅動電路以及一發射組件;該外部電源是一電力供應源并供應該電氣能量發射器操作所需的電力;該諧振發射驅動電路是一電氣信號調節電路,并是將該外部電源所提供的部分電力轉換為一電氣信號輸出至該發射組件;以及該發射組件是至少包括一發射線圈,且該發射線圈是將該諧振發射驅動電路所產生的電氣信號轉換為諧振能量并向外發射。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進一步包括一透明罩,該透明罩是一透明材質所構成且是一底部為開口的蓋體結構,且是包覆該主體并固設于該主體上。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電氣回路部中的控制部件是進一步包括一偵測該電力供應部電力不足的手段,且該控制部件是對應該電力供應部電力不足的狀態選擇漸歇性地開啟與關閉該發光裝置。其中該電氣回路部中的控制部件偵測該電力供應部電力不足手段是透過偵測該電力供應部的電壓信號。 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選擇模塊是一振動傳感器。另外,該選擇模塊也可以是一透過觸碰產生觸發信號的一電氣開關組件,且該選擇模塊提供觸碰操作的是局部表面設置于該主體上并外露。其中該選擇模塊可以是選自一按鍵開關以及一電容式觸碰開關中的一電氣開關組件。再者,該選擇模塊也可以是一非接觸式光學感測組件,且該選擇模塊是設置于該主體上并外露。其中該選擇模塊可以是選自一熱釋電紅外線傳感器、一反射式光耦、一光敏電阻以及一太陽能傳感器中的一電氣開關組件。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燈具結構,是利用簡單的固定結構,可直接裝設于櫥柜、裝潢結構、墻壁等各種結構上,進而簡化了燈具的安裝工藝。再者,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的固設結構,可直接裝設于櫥柜、裝潢結構、墻壁等各種家具或是結構物上,同時也可調整其光源的照射方向。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可選擇采用電池、交流電源以及無線傳輸電源等多種電源選擇的燈具結構,因而可適用于各種使用環境。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是可具有開關或傳感器,所以可方便控制該燈具結構的開啟或關閉。為使熟悉該項技術人員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及功效,茲通過下述具體實施例,并配合所附的附圖,詳加說明如后。
圖I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視圖;圖2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I實施例另一視角的立體分解視圖;圖3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I實施例的立體組合視圖;圖4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的電氣關聯圖;圖5A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局部立體分解視圖;圖5B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5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剖面視圖;圖6A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局部立體分解視圖;圖6B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6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縱剖面視圖;圖6C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6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橫剖面視圖;圖7A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局部立體分解視圖;圖7B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7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剖面視圖;[0039]圖8A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局部立體分解視圖;圖8B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8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縱剖面視圖;圖8C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8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橫剖面視圖;圖9A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局部立體分解視圖;圖9B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9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剖面視圖;圖IOA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局部立體分解視圖;圖IOB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IO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剖面視圖;圖11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視圖; 圖12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視圖;以及圖13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電氣關系方塊視圖。符號說明主體I容置部11透光部12第一結合部13穿孔131凸緣 131a穿孔131’凸緣 131a’內齒l31b’穿孔 132卡槽IMa凸緣13 穿孔133凸緣 133a內齒133b滑槽 134鐵片135凹槽136上蓋14下蓋15發光裝置2電氣回路部3選擇模塊31電力供應部32電池模塊321電氣能量接收器322接收組件322a整流電路322b接收線圈322c電氣能量發射器323外部電源323a諧振發射驅動電路323b發射組件323c發射線圈323d控制部件33外部電源連接裝置34連接線341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342控制電路板35底座4第二結合部41卡勾體411凹部411a卡勾體411’凹部411a,外齒 411b,卡勾體412球頭412a凹部412b卡勾體413凹部413a外齒 413b凸緣414磁鐵415凸部416固設部42[0078]透明罩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能被更清楚的了解,以下將以一個具體實施方式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主要是可直接裝設于具有各種結構物上,并用以作為一照明器具使用。圖I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視圖,圖2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I實施例另一視角的立體分解視圖,以及圖3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I實施例的立體組合視圖。參考圖I、圖2以及圖3所顯示,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是包括一主體I、一發光裝置2以及一電氣回路部3,該主體I是具有一容置部11以及一透光部12的結構,該容置部11是該主體I中的一中空部分,該透光部12是 一貫穿該主體I的可穿透光線的結構,該發光裝置2是一可經由電力驅動發光的光源并對應電氣連接該電氣回路部3,該電氣回路部3是一具有一邏輯控制及調節電力、選擇該發光裝置2開啟或關閉以及供應該電氣回路部3與該發光裝置2所需電力的電氣裝置,且該發光裝置2是與該電氣回路部3固設于該主體I的容置部11中,該發光裝置2并是對應該主體I的透光部12,因此可透過該電氣回路部3控制并驅動該發光裝置2的開啟或關閉,且該發光裝置2的光源可經由該主體I的透光部12穿透出該主體I外部。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進一步包括一底座4,該底座4是固設于該主體I上,且該主體I是透過該底座4固設于前述的結構物上。其中,該主體I與該底座4分別具有一第一結合部13以及一第二結合部41,該第一結合部是分別對應該第二結合部,且該第一結合部與所對應的該第二結合部是可相互結合或相互脫離,而將該主體I固設于該底座4上或將該主體I自該底座4脫離。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的底座4可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固設部42,該固設部42是設置于該底座4,用以將該底座4固設至前述的結構物上。前述的固設部42可以是一貼附該底座4底面的雙面膠所構成。另外,該固設部42可以是設置于該底座4的一磁鐵結構。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主體I可以是進一步包括一上蓋14以及一下蓋15,該上蓋14與該下蓋15組合后的內部形成該容置部11的中空結構,且該透光部12是形成于該上蓋14,該底座4是裝設于該下蓋15上。圖4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的電氣關聯圖。參考圖I以及圖4所顯示,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電氣回路部3是進一步包括一選擇模塊31、一電力供應部32以及一控制部件33。其中該選擇模塊31是一可選擇該發光裝置2開啟或關閉的操作接口的電氣組件并輸出對應的電氣信號;該電力供應部32是一可提供電力的裝置;以及該控制部件33是一邏輯控制以及電力調節電路,用以判斷該選擇模塊31的電氣信號并控制該發光裝置2開啟或關閉,而產生對應的電氣操作,并將該電力供應部32的電力調適為該電氣回路部3以及該發光裝置2所需電力形式后分配至該電氣回路部3中的電氣組件以及該發光裝置2。其中該選擇模塊31是設置于該主體I中,且當該選擇模塊31產生觸發信號的電氣信號時,該控制部件33會對應選擇開啟或關閉該發光裝置2,且該電力供應部32會提供該發光裝置2電氣運作所需的電力。[0087]前述的電氣回路部3中,該控制部件33是依據該選擇模塊31輸出的電氣信號以選擇開啟或關閉該發光裝置2,且該電力供應部32會提供該發光裝置2電氣運作所需的電力。其中該控制部件33是進一步包括一偵測該電力供應部32電力不足的手段,且當該控制部件33并會對應選擇漸歇性地開啟與關閉該發光裝置2。因此,當該電力供應部32電力不足時,該發光裝置2會閃爍警示。前述的電氣回路部3中的控制部件33偵測該電力供應部32電力不足手段是透過偵測該電力供應部32的電壓信號。再次參考圖4所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的另一具體實施例中,前述的選擇模塊31可以是一振動傳感器(Vibration Sensor),用以偵測結構是否產生振動的物理現象而輸出對應的電氣信號。因此,當該選擇模塊31接受到振動的能量時,可輸出電氣信號置該控制部件33,該控制部件33并會對應選擇該發光裝置2開啟或關閉。再次參考圖I、圖2、圖3以及圖4所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的一具體實施例中,前述的選擇模塊31可以是一透過觸碰產生觸發信號的一電氣開關組件,例如按鍵開關、電容式觸碰開關等,且該選擇模塊31提供觸碰操作的是局部表面設置于該主體I上并外露,使得可透過觸碰操作該選擇模塊31時,透過該控制部件33選擇該發光裝置2開啟或關閉。前述的選擇模塊31可以是一非接觸式光學感測組件,例如熱釋電紅外線傳感器(Pyroelectric Infrared Radial Sensor)、反身寸式光率禹(Reflected Infrared Sensors)、光敏電阻或太陽能傳感器等,且該選擇模塊31是設置于該主體I上并外露,使得當該選擇模塊31周遭的光學條件改變而受到觸發時,會對應輸出一電氣信號至該控制部件33,并透過該控制部件33選擇該發光裝置2開啟或關閉。再次參考圖I、圖2以及圖3所顯示,基于前述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的具體實施例,進一步包括一透明罩5。該透明罩5是一透明材質所構成且是一底部為開口的蓋體結構并可包覆該主體I,并固設于該主體I上。圖5A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局部立體分解視圖;以及圖5B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5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剖面視圖。參考圖I、圖2、圖5A以及圖5B所顯示,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主體I下蓋15中的第一結合部13是包括至少一穿孔131,該穿孔131是貫穿該主體I底部并于內表面沿徑向向外凸出形成一凸緣131a ;以及該底座4的第二結合部41是對應該主體I的第一結合部13并是包括至少一^^勾體411,該卡勾體411是自該底座4向上延伸并包括一凹部411a,該凹部411a是在該卡勾體411側向內凹形成的凹狀部并對應該第一結合部13的穿孔131中的凸緣131a。因此,當該底座4的第二結合部41中的卡勾體411插置入該主體I的第一結合部13中的穿孔131時,該卡勾體411中的凹部411a會與該穿孔131中的凸緣131a嚙合,而使得該主體I固設于該底座4上。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的底座4中的固設部42可以是貫穿該底座4的一螺絲穿孔,用以提供使用螺絲(圖中未顯示)穿過對應的固設部42而將該底座4固鎖至前述的結構物上。因此,該底座4可透過使用螺絲穿過該固設部42的螺絲穿孔結構,并將該螺絲將該底座4固設于前述的結構物上;以及當該底座4的第二結合部41與該主體I的第一結合部13相互結合時,會使得該主體I透過該底座4而固設于前述的結構物上。[0095]圖6A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局部立體分解視圖;圖6B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6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縱剖面視圖;以及圖6C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6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橫剖面視圖。參考圖I、圖2、圖6A、圖6B以及圖6C所顯不,基于前述本實用新型圖5所 述實施例的燈具結構中,該主體I下蓋15中的第一結合部13是具有一穿孔131’,該底座4的第二結合部41是具有一卡勾體411’,該穿孔131’是圓形穿孔結構且該穿孔131’中的凸緣131a’是形成圓環狀,該卡勾體411’中的凹部411a’是在該卡勾體411’側向內凹形成的圓環形凹狀部并對應該穿孔131’中的凸緣131a’。因此,當該底座4的第二結合部41中的卡勾體411’插置入該主體I的第一結合部13中的穿孔131’時,該卡勾體411’中的凹部411a’會與該穿孔131’中的凸緣131a’嚙合,而使得該主體I固設于該底座4上,且該主體I與該底座4可以做相對旋轉運動,而構成一旋轉機構。故,當該底座4固設于前述的結構物上時,該主體I可以透過該旋轉機構的作動而調整該發光裝置2所產光源的整體照射方向。前述的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圖6A、圖6B以及圖6C的實施例中,該主體I穿孔131’中的凸緣131a’表面是具有環狀排列的內齒131b’,且該底座4卡勾體411’中的凹部411a’是具有外齒411b’,該外齒411b’是對應該內齒131b’,該外齒411b’與該內齒131b’是具有相當的可撓性,使得該外齒411b’與該內齒131b’的彈性變形量足以讓該外齒411b’與該內齒131b’相互轉動,且當該底座4固設于前述的結構物上時,該主體I可以透過該旋轉機構的作動產生相對轉動,并在轉動的同時該外齒411b’會在該內齒131b’上一齒一齒跳動,而使得該外齒411b’與該內齒131b’會以一齒為最小旋轉間距進行相對轉動。圖7A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局部立體分解視圖;以及圖7B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7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剖面視圖。參考圖I、圖2、圖7A以及圖7B所顯示,基于前述本實用新型圖5所述實施例的燈具結構中,該底座4的第二結合部41是具有一卡勾體412且進一步包括一球頭412a,該主體I下蓋15中的第一結合部13是具有一穿孔132且進一步包括一^^槽132a,該卡勾體412中的凹部412b是在該卡勾體412側向內凹形成的圓環形凹狀部且該球頭412a是該卡勾體412頂端所形成的一球形結構,該穿孔132是圓形穿孔結構且該穿孔132中的凸緣132b是形成對應該卡勾體412凹部412b的圓環狀結構且該卡槽132a是在該穿孔132中形成的一對應該卡勾體412球頭412a的球狀中空部,使得該卡勾體412的球頭412a與該穿孔132的卡槽132a結合后構成一萬向關節機構。因此,當該底座4的第二結合部41中的卡勾體411插置入該主體I的第一結合部13中的穿孔131時,該卡勾體412的球頭412a與該穿孔132的卡槽132a卡合,且該卡勾體411中的凹部411a會與該穿孔131中的凸緣132b卡合,而使得該主體I固設于該底座4上,且該主體I與該底座4可以透過該第一結合部13與該第二結合部41所構成的萬向關節機構做相對旋轉運動。故,當該底座4固設于前述的結構物上時,該主體I可以透過該旋轉機構的作動而調整該發光裝置2所產光源的整體照射方向。圖8A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局部立體分解視圖;圖8B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8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縱剖面視圖;以及圖8C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8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橫剖面視圖。參考圖I、圖2、圖8A、圖8B以及圖8C所顯示,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主體I下蓋15中的第一結合部13是包括一穿孔133,該穿孔133是貫穿該主體I底部并于內表面沿徑向向外凸出形成一凸緣133a ;以及該底座4的第二結合部41是對應該主體I的第一結合部13并是包括多個卡勾體413,該些卡勾體413是排列成一環狀分布,各個該卡勾體413是自該底座4向上延伸并包括一凹部413a,各個該卡勾體411的凹部413a是側向內凹形成的凹狀部并對應該第一結合部13的穿孔133中的凸緣133a。因此,當該底座4的第二結合部41中的各個卡勾體413同時插置入該主體I的第一結合部13中的穿孔133時,各個該卡勾體413中的凹部413a會與該穿孔131中的凸緣133a嚙合,而使得該主體I固設于該底座4上。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主體I第一結合部13的穿孔133是一圓形穿孔結構,且該底座4第二結合部41中的該些卡勾體413是排列成一圓形環狀分布,因此當該底座4的第二結合部41中的各個卡勾體413同時插置入該主體I的第一結合部13中的穿孔133時,各個該卡勾體413中的凹部413a會與該穿孔131中的凸緣133a嚙合,而使得該主體I固設于該底座4上,且該主體I與該底座4可以做相對旋轉運動,而構成一旋轉機構。故,當該底座4固設于前述的結構物上時,該主體I可以透過該旋轉機構的作動而調整該發光裝置2所產光源的整體照射方向。 前述的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圖8的實施例中,該主體I穿孔133中的凸緣133a表面是具有環狀排列的內齒133b,且該底座4卡勾體413中的凹部413a是具有外齒413b,該外齒413b是對應該內齒133b,且當該底座4固設于前述的結構物上時,該主體I可以透過該旋轉機構的作動產生相對轉動,并在轉動的同時該外齒413b會在該內齒133b上一齒一齒跳動,而使得該外齒413b與該內齒133b會以一齒為最小旋轉間距進行相對轉動。圖9A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局部立體分解視圖;以及圖9B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9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剖面視圖。參考圖I、圖2、圖9A以及圖9B所顯示,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主體I下蓋15中的第一結合部13是包括兩平行對應的滑槽134,該滑槽134是形成于該主體I底部的平行長條形凹槽結構;以及該底座4的第二結合部41是對應該主體I的第一結合部13并是包括兩平行對應的凸緣414,該些凸緣414是形成于該底座4的頂部的平行長條狀結構并對應該主體I中的滑槽134。因此,當該底座4的第二結合部41中的各個凸緣414同時插置入該主體I的第一結合部13中的滑槽134時,各個該凸緣414會與對應的該滑槽134卡合,而使得該主體I固設于該底座4上。圖IOA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局部立體分解視圖;以及圖IOB是顯示本實用新型圖IOA實施例組合后的局部剖面視圖。參考圖I、圖2、圖IOA以及圖IOB所顯示,前述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中,該主體I下蓋15中的第一結合部13是包括至少一鐵片135,該鐵片135是具鐵磁特性材質并固設該主體I底部表面;以及該底座4的第二結合部41是對應該主體I的第一結合部13并是包括至少一磁鐵415,該磁鐵415是固設于該底座4并對應該主體I中的鐵片135,使得該主體I與該底座4可透過該磁鐵415磁吸該鐵片135而相互固接。前述本實用新型圖IOA以及圖IOB實施例中,該主體I下蓋15中的第一結合部13是進一步包括一凹槽136,該凹槽136形成于該主體I底部表面并自表面內凹的結構,且該鐵片135是設置于該凹槽136中;以及該底座4的第二結合部41是進一步包括一凸部416,該凸部416形成于該底座4底部表面并自表面凸出的結構,該磁鐵415是設置于該凸部416中,且該底座4凸部416是對應該主體I凹槽136使得該底座4凸部416是可銜入該主體I凹槽136中,同時該磁鐵415會對應該鐵片135的位置并對該鐵片135產生磁吸的效應。因此,當該底座4第二結合部41中的凸部416銜入該主體I第一結合部13的凹槽136時,該磁鐵415的位置會自動正對該鐵片135的位置,使得該主體I固設于該底座4上,并且該磁鐵415與該鐵片135之間的磁吸作用力可以達到最大。再次參考圖4所顯示,前述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的一具體實施例中該電氣回路部3進一步包括一外部電源連接裝置34,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34是電氣連接該電力供應部32并包括一連接線341以及一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342,該連接線341是一電源導線,且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342是一將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的電氣裝置。前述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的圖4實施例中,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34的連接線341是自該主體I內延伸至該主體I外部,該連接線341于該主體I內的部分是電氣連接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342 ;以及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342則是將該連接線341所輸入的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并將直流電源傳輸至該電力供應部32。 前述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的圖4實施例中,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34的另一具體實施例中,該連接線341是自該主體I內延伸至該主體I外部,該連接線341于該主體I外的部分是電氣連接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342,該連接線341于該主體I內的部分是電氣連接該電力供應部32 ;以及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342則是將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后,經由該連接線341將直流電源傳輸至該電力供應部32。圖11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視圖。參考圖11所顯示,并再次參考圖4所顯示,前述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中,該主體I中的電力供應部32是進一步包括一電池模塊321,該電池模塊321是設置于該主體I的容置部11中,且該電池模塊321是可用以裝設電池并將電力傳輸至該電力供應部32,使得該電力供應部32可以將該電池模塊321中的電力調適為該電氣回路部3以及該發光裝置2所需電力形式后分配至該電氣回路部3中的電氣組件以及該發光裝置2。前述的電池模塊321是用以裝設電池并將電力傳輸至該電池模塊321中,其中該電池模塊321所裝設電池可以是選擇一次電池或是二次電池。前述該電氣回路部3的電力供應部32中的電池模塊321可以是選擇為一二次電池,且該電力供應部32是將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34所輸入的直流電源轉換為進行該電池模塊321充電的電力。再次參考圖4以及圖11所顯示,前述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中,該電氣回路部3進一步包括一控制電路板35,該控制電路板35是設置于該主體I的容置部11中的一電路板,且該選擇模塊31以及該控制部件33是設置于該控制電路板35上,以及該電力供應部32是電氣連接至該控制電路板35。其中,前述的電池模塊321可以是進一步設置于該控制電路板35上。前述的發光裝置2是設置于該控制電路板35上,且該發光裝置2可以進一步是一發光二極管(LED。圖12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視圖;以及圖13是顯示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一實施例的電氣關系方塊視圖。參考圖12以及圖13所顯示,并再次參考圖3以及圖4所顯示,且基于本實用新型圖4的實施例,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中,該電氣回路部3的電力供應部32是進一步包括一電氣能量接收器322,該電氣能量接收器322是接收以無線電力傳輸技術傳輸的諧振能量的一電氣裝置,并將該諧振能量轉換為電力,而使得該電力供應部32可將該電氣能量接收器322的電力輸出作為該電氣回路部3以及該發光裝置2運作所需的電力。該電氣能量接收器322是進一步包括一接收組件322a以及一整流電路322b。其中該接收組件322a是至少包括一接收線圈322c的一諧振電路,使得該接收線圈322c是可接收前述的諧振信號,并轉換為一電力輸出;以及該整流電路322b是一電氣信號調節電路,并用以將該接收組件322a所輸出的電力調節轉換為該電力供應部32所需輸出的電力形態。再次參考圖12以及圖13所顯示,前述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中,該電力供應部32是進一步包括一電池模塊321,該電池模塊321是設置于該主體I的容置部11中,且該電池模塊321是可用以裝設電池并將電力傳輸至該電力供應部32,使得該電力供應部32可以將該電池模塊321中的電力調適為該電氣回路部3以及該發光裝置2所需電力形式后分配至該電氣回路部3中的電氣組件以及該發光裝置2。前述的電池模塊321是用以裝設電池并將電力傳輸至該電池模塊321中,其中該電池模塊321所裝設電池可以是選擇二次電池,且該電力供應部32是進一步可將該電氣能 量接收器322所輸出的電力供應至該電池模塊321并判斷該電池模塊321的電量狀態,而選擇對該電池模塊321進行充電或是停止充電。再次參考圖12以及圖13所顯示,前述本實用新型燈具結構中,該電力供應部32是進一步包括一電氣能量發射器323,該電氣能量發射器323是與前述的電氣能量接收器322之間可相互產生諧振狀態,使得該電氣能量發射器323是可將一電力轉換為諧振能量并發射至外部,并且至少局部的該諧振能量是為該電氣能量接收器322所接收。前述的電氣能量發射器323是與該主體I是分離式結構且進一步包括一外部電源323a、一諧振發射驅動電路323b以及一發射組件323c。其中該外部電源323a是一電力供應源并供應該電氣能量發射器323操作所需的電力;該諧振發射驅動電路323b是一電氣信號調節電路,并是將該外部電源323a所提供的部分電力轉換為一電氣信號輸出至該發射組件323c;以及該發射組件323c是至少包括一發射線圈323d,且該發射線圈323d是將該諧振發射驅動電路323b所產生的電氣信號轉換為諧振能量并向外發射。因此,當使用射,將該電氣能量發射器323擺設于方便擷取電力且所發射的諧振能量可為該電氣能量接收器322所接收的位置處,該主體I中的電氣回路部3可透過該電氣能量接收器322的接收組件322a接收該諧振能量,并透過該電氣能量接收器322的整流電路322b將所接收的諧振能量轉換為特定電力,并經由該電力供應部32將電力分配至該電氣回路部3以及該發光裝置2,使得該主體I中的各個電氣組件可進運作。因此,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燈具結構,并已將本實用新型作一詳細說明,但以上所述者,僅為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例而已,當不能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的范圍。即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等,皆應仍屬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燈具結構,設置于一結構物上,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主體,該主體包括一容置部、一透光部以及一第一結合部; 一發光裝置,該發光裝置是一經由電力驅動發光的光源; 一電氣回路部,該電氣回路部包括一選擇模塊、一電力供應部以及一控制部件;以及一底座,該底座包括一第二結合部以及一固設部,該第二結合部是對應該第一結合部并是可相互結合或相互脫離,該底座是透過該固設部固設于該結構物上; 其中該容置部是該主體中的一中空部分;該透光部是一貫穿該主體的可穿透光結構,且該發光裝置的光源是經由該透光部穿透出該主體外部;該發光裝置是對應該主體的透光部并電氣連接該電氣回路部,且該發光裝置是與該電氣回路部固設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該選擇模塊是設置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且是一選擇該發光裝置開啟或關閉的操作接口的電氣組件并輸出對應的電氣信號;該電力供應部是一可提供電力的裝置;該控制部件是一邏輯控制以及電力調節電路,用以判斷該選擇模塊的電氣信號并控制該發光裝置開啟或關 閉,而產生對應的電氣操作,并將該電力供應部的電力調適為該電氣回路部以及該發光裝置所需電力形式后分配至該電氣回路部以及該發光裝置;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是包括至少一穿孔,該穿孔是貫穿該主體底部并于內表面沿徑向向外凸出形成一凸緣;以及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是對應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并是包括至少一^^勾體,該卡勾體是自該底座向上延伸并包括一凹部,該凹部是在該卡勾體側向內凹形成的凹狀部并對應該第一結合部的穿孔中的凸緣,且該底座第二結合部中的卡勾體插置入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中的穿孔狀態中,該卡勾體中的凹部是嚙合該穿孔中的凸緣。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主體的穿孔圓形穿孔結構且該穿孔中的凸緣形成圓環狀,該底座的卡勾體中的凹部在該卡勾體側向內凹形成的圓環形凹狀部并對應該穿孔中的凸緣,且該底座第二結合部中的卡勾體插置入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中的穿孔狀態中,該卡勾體中的凹部嚙合該穿孔中的凸緣,該主體與該底座相對旋轉;以及該主體穿孔中的凸緣表面具有環狀排列的內齒,且該底座卡勾體中的凹部具有外齒,該外齒對應該內齒,該外齒與該內齒具有相當的可撓性,該外齒與該內齒的彈性變形量足以讓該外齒與該內齒相互轉動,該外齒與該內齒以一齒為最小旋轉間距進行相對轉動。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主體的穿孔圓形穿孔結構且該穿孔中的凸緣形成圓環狀,該底座的卡勾體中的凹部在該卡勾體側向內凹形成的圓環形凹狀部并對應該穿孔中的凸緣,且該底座第二結合部中的卡勾體插置入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中的穿孔狀態中,該卡勾體中的凹部嚙合該穿孔中的凸緣,該主體與該底座可相對旋轉;以及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具有一卡勾體且進一步包括一球頭,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具有一穿孔且進一步包括一^^槽,該卡勾體中的凹部在該卡勾體側向內凹形成的圓環形凹狀部且該球頭該卡勾體頂端所形成的一球形結構,該穿孔圓形穿孔結構且該穿孔中的凸緣形成對應該卡勾體凹部的圓環狀結構且該卡槽在該穿孔中形成的一對應該卡勾體球頭的球狀中空部,使得該卡勾體的球頭與該穿孔的卡槽結合后構成一萬向關節機構。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主體第一結合部的穿孔貫穿該主體底部并于內表面沿徑向向外凸出形成一凸緣,該底座第二結合部進一步包括復數個卡勾體,該些卡勾體排列成一環狀分布,各個該卡勾體自該底座向上延伸并包括一凹部,各個該卡勾體的凹部側向內凹形成的凹狀部并對應該第一結合部的穿孔中的凸緣,且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中的各個卡勾體同時插置入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中的穿孔的狀態下,各個該卡勾體中的凹部會與該穿孔中的凸緣嚙合; 其中該主體第一結合部的穿孔一圓形穿孔結構,該底座第二結合部中的該些卡勾體排列成一圓形環狀分布,且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中的各個卡勾體同時插置入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中穿孔的狀態下,各個該卡勾體中的凹部與該穿孔中的凸緣嚙合,該主體與該底座相對旋轉;以及該主體穿孔中的凸緣表面具有環狀排列的內齒,該底座卡勾體中的凹部具有外齒,該外齒對應該內齒,該外齒與該內齒具有相當的可撓性,該外齒與該內齒的彈性變形量足以讓該外齒與該內齒相互轉動,該外齒與該內齒以一齒為最小旋轉間距進行相對轉動。
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底座的固設部包括至少一螺絲穿孔,該螺絲穿孔貫穿該底座。
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電氣回路部的電力供應部進一步包括一電氣能量接收器,該電氣能量接收器包括一接收組件以及一整流電路,且該電氣能量接收器接收以無線電力傳輸技術傳輸的諧振能量的一電氣裝置并將該諧振能量轉換為電力并經由該電力供應部輸出該電氣能量接收器的電力; 其中該接收組件至少包括一接收線圈的一諧振電路,該接收線圈接收該諧振信號并轉換為一電力輸出;以及該整流電路一電氣信號調節電路,并將該接收組件所輸出的電力調節轉換為該電力供應部所需的電力形態。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電力供應部進一步包括一電池模塊,該電池模塊設置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的一裝設電池的結構并電氣連接至該電力供應部,該電池模塊所裝設的電池二次電池,且該電力供應部將該電氣能量接收器所輸入的直流電源轉換為進行該電池模塊充電的電力; 其中該電力供應部判斷該電池模塊的電量狀態并選擇對該電池模塊進行充電狀態以及停止充電狀態中的一狀態。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電力供應部進一步包括一電氣能量發射器,該電氣能量發射器將一電力轉換為諧振能量并發射至外部的一電氣裝置,且該電氣能量發射器以無線電力傳輸技術所發射的諧振能量與該電氣能量接收器的間相互產生諧振狀態,并至少局部的該諧振能量為該電氣能量接收器所接收; 其中該電氣能量發射器與該主體分離式結構且進一步包括一外部電源、一諧振發射驅動電路以及一發射組件;該外部電源一電力供應源并供應該電氣能量發射器操作所需的電力;該諧振發射驅動電路一電氣信號調節電路,并將該外部電源所提供的部分電力轉換為一電氣信號輸出至該發射組件;以及該發射組件至少包括一發射線圈,且該發射線圈將該諧振發射驅動電路所產生的電氣信號轉換為諧振能量并向外發射。
9.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主體中的電力供應部進一步包括一電池模塊,該電池模塊設置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的一裝設電池的結構并電氣連接至該電力供應部,且該電池模塊所裝設的電池選自一次電池以及二次電池中的一種電池。
10.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電氣回路部進一步包括一外部電源連接裝置,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電氣連接該電力供應部并包括一連接線以及一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該連接線一電源導線,且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一將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的電氣裝置。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主體中的電力供應部進一步包括一電池模塊,該電池模塊設置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的一裝設電池的結構并電氣連接至該電力供應部,該電池模塊所裝設的電池二次電池,且該電力供應部將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所輸入的直流電源轉換為進行該電池模塊充電的電力。
1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透明罩,該透明罩一透明材質所構成且一底部為開口的蓋體結構,且包覆該主體并固設于該主體上。
1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電氣回路部中的控制部件進一步包括一偵測該電力供應部電力不足的手段,且該控制部件對應該電力供應部電力不足的狀態選擇漸歇性地開啟與關閉該發光裝置,該電氣回路部中的控制部件偵測該電力供應部電力
1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選擇模塊一振動傳感器。
1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選擇模塊可以一透過觸碰產生觸發信號的一電氣開關組件,且該選擇模塊提供觸碰操作的局部表面設置于該主體上并外露,該選擇模塊選自一按鍵開關以及一電容式觸碰開關中的一電氣開關組件。
1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選擇模塊可以一非接觸式光學感測組件,且該選擇模塊設置于該主體上并外露,該選擇模塊選自一熱釋電紅外線傳感器、一反射式光耦、一光敏電阻以及一太陽能傳感器中的一電氣開關組件。
17.一種燈具結構,設置于一結構物上,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主體,該主體包括一容置部、一透光部以及一第一結合部; 一發光裝置,該發光裝置是一可經由電力驅動發光的光源; 一電氣回路部,該電氣回路部包括一選擇模塊、一電力供應部以及一控制部件;以及 一底座,該底座包括一第二結合部以及一固設部,該第二結合部是對應該第一結合部并是可相互結合或相互脫離,該底座是透過該固設部固設于該結構物上; 其中該容置部是該主體中的一中空部分;該透光部是一貫穿該主體的可穿透光結構,且該發光裝置的光源是經由該透光部穿透出該主體外部;該發光裝置是對應該主體的透光部并電氣連接該電氣回路部,且該發光裝置是與該電氣回路部固設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該選擇模塊是設置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且是一選擇該發光裝置開啟或關閉的操作接口的電氣組件并輸出對應的電氣信號;該電力供應部是一可提供電力的裝置;該控制部件是一邏輯控制以及電力調節電路,用以判斷該選擇模塊的電氣信號并控制該發光裝置開啟或關閉,而產生對應的電氣操作,并將該電力供應部的電力調適為該電氣回路部以及該發光裝置所需電力形式后分配至該電氣回路部以及該發光裝置;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是包括兩平行對應的滑槽,該滑槽是形成于該主體底部的平行長條形凹槽結構;以及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是對應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并是包括兩平行對應的凸緣,該些凸緣是形成于該底座的頂部的平行長條狀結構并對應該主體中的滑槽,且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中的各個凸緣同時插置入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中的狀態下,各個該凸緣是與對應的該滑槽卡合。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底座的固設部包括至少一螺絲穿孔,該螺絲穿孔貫穿該底座。
19.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電氣回路部的電力供應部進一步包括一電氣能量接收器,該電氣能量接收器包括一接收組件以及一整流電路,且該電氣能量接收器接收以無線電力傳輸技術傳輸的諧振能量的一電氣裝置并將該諧振能量轉換為電力并經由該電力供應部輸出該電氣能量接收器的電力; 其中該接收組件至少包括一接收線圈的一諧振電路,該接收線圈接收該諧振信號并轉換為一電力輸出;以及該整流電路一電氣信號調節電路,并將該接收組件所輸出的電力調節轉換為該電力供應部所需的電力形態。
20.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透明罩,該透明罩一透明材質所構成且一底部為開口的蓋體結構,且包覆該主體并固設于該主體上。
21.一種燈具結構,設置于一結構物上,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主體,該主體包括一容置部、一透光部以及一第一結合部; 一發光裝置,該發光裝置是一可經由電力驅動發光的光源; 一電氣回路部,該電氣回路部包括一選擇模塊、一電力供應部以及一控制部件;以及 一底座,該底座包括一第二結合部以及一固設部,該第二結合部是對應該第一結合部并是可相互結合或相互脫離,該底座是透過該固設部固設于該結構物上; 其中該容置部是該主體中的一中空部分;該透光部是一貫穿該主體的可穿透光結構,且該發光裝置的光源是經由該透光部穿透出該主體外部;該發光裝置是對應該主體的透光部并電氣連接該電氣回路部,且該發光裝置是與該電氣回路部固設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該選擇模塊是設置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且是一選擇該發光裝置開啟或關閉的操作接口的電氣組件并輸出對應的電氣信號;該電力供應部是一可提供電力的裝置;該控制部件是一邏輯控制以及電力調節電路,用以判斷該選擇模塊的電氣信號并控制該發光裝置開啟或關閉,而產生對應的電氣操作,并將該電力供應部的電力調適為該電氣回路部以及該發光裝置所需電力形式后分配至該電氣回路部以及該發光裝置;該主體的第一結合部是包括一鐵片以及一凹槽,該鐵片是具鐵磁特性材質,該凹槽形成于該主體底部表面并自表面內凹的結構,且該鐵片是設置于該凹槽中;以及該底座的第二結合部是包括至少一磁鐵以及一凸部,該凸部形成于該底座底部表面并自表面凸出的結構并對應該主體凹槽,該磁鐵是設置于該凸部中并對應該主體中的鐵片。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底座的固設部包括至少一螺絲穿孔,該螺絲穿孔貫穿該底座。
23.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電氣回路部的電力供應部進一步包括一電氣能量接收器,該電氣能量接收器包括一接收組件以及一整流電路,且該電氣能量接收器接收以無線電力傳輸技術傳輸的諧振能量的一電氣裝置并將該諧振能量轉換為電力并經由該電力供應部輸出該電氣能量接收器的電力; 其中該接收組件至少包括一接收線圈的一諧振電路,該接收線圈接收該諧振信號并轉換為一電力輸出;以及該整流電路一電氣信號調節電路,并將該接收組件所輸出的電力調節轉換為該電力供應部所需的電力形態。
24.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燈具結構,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透明罩,該透明罩一透明材質所構成且一底部為開口的蓋體結構,且包覆該主體并固設于該主體上。
專利摘要一種燈具結構且可配合使用于一結構物上,包括一主體、一發光裝置、一電氣回路部以及一底座;該電氣回路部是具有一邏輯控制及調節電力的一電氣裝置,并可控制及驅動該發光裝置開啟或關閉以及供應該電氣回路部與該發光裝置所需電力;該發光裝置是設置于該主體中,該發光裝置的光源可經由該主體中的透光部穿透出該主體外部;以及透過該主體中的一第一結合部與該底座中的一第二結合部,該主體是可固設于該底座上或自該底座脫離,且透過該底座中的一固設部,該底座可固設至該結構物上;其中該電氣回路部中的一電力供應部是可選擇采用電池、交流電源以及無線傳輸電源等多種電源選擇,而可適用于各種使用環境。
文檔編號F21V23/00GK202647405SQ20122022156
公開日2013年1月2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16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23日
發明者李志群, 吳政修 申請人:曜進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