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便攜式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ー種便攜式燈,屬于照明領域。
背景技術:
在明暗的環境中,都需要有光源進行照明,特別是在エ業切割的時候,切割師傅若使用手電筒等照明工具,因為手持,很不方便,而且不能根據視線的變化進行調整。
發明內容針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便攜式燈,可以插在眼鏡上,方便拆卸。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便攜式燈,包括本體和開關,本體前端設有強光燈和弱光燈,主體后端設有鋰電池,裝置側面設有開ロ相対的卡槽。進ー步,弱光燈有兩個。進一步,強光燈為一個ま氣燈。進ー步,開關置于主體頂端。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體積小巧,可以插在眼鏡上,根據實際的需要調整光的強度,完全不依靠雙手,實用輕便。
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主體,2、鋰電池,3、開關,4、卡槽,5、弱光燈,6、強光燈。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ー步說明。如圖I所示,一種便攜式燈,包括本體1,開關3,本體前端設有強光燈6和弱光燈5,主體后端設有大容量鋰電池2,保證了使用時間,裝置側面設有開ロ相対的卡槽4,燈本體上端設有開關3,強光燈6為疝氣燈,其兩側各有一個弱光燈5,使用的時候把眼鏡腿插入卡槽4就可以,此便攜式燈就附著在眼鏡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光的強度。
權利要求1.一種便攜式燈,包括本體(1),開關(3),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I)前端設有強光燈(6)和弱光燈(5),主體后端設有鋰電池(2),裝置側面設有開ロ相対的卡槽(4)。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便攜式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弱光燈(5)有兩個。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便攜式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強光燈(6)為ー個疝氣燈。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便攜式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開關(3)置于主體(I)頂端。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便攜式燈,屬于照明領域,一種便攜式燈,包括本體,本體前端設有強光燈和弱光燈,主體后端設有鋰電池,裝置側面設有開口相對的卡槽,燈本體上端設有開關,有益效果是體積小巧,可以插在眼鏡上,根據實際的需要調整光的強度,完全不依靠雙手,實用輕便。
文檔編號F21L4/00GK202613071SQ20122017363
公開日2012年12月19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23日 優先權日2012年4月23日
發明者藺桃 申請人:徐州支點機電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