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工作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工作燈,特別是指一種可將燈具自承載座分離開來使用的工作燈。
背景技術:
現有的工作燈(圖未示)包含一既大且笨重的承載座、一燈具、以及一升降結構,該中空狀的承載座頂側具有一開口,該燈具可自該開口而收容于該承載座內,該升降結構連接于燈具與承載座的內部之間,以于欲使用時通過該升降結構而將燈具自承載座向上升高至一高度處,不使用時還可通過該升降結構而將燈具降回承載座的原定位處。但是,現有工作燈的承載座既大且笨重,必須多個人一起才能抬得動,且燈具又無法與承載座分離開來而供勾掛使用或供使用者直接手提使用,導致使用上的極度不便。再者,現有工作燈縱有升降結構可將燈具伸出并照明,然而其上升高度有限,導致必然有某些角度或某些位置無法被現有工作燈所照明。三者,現有工作燈若在下雪時或下雨時使用,則當燈具通過升降結構而上升后,承載座的開口必然無所遮蔽,造成雪塊或雨水進入承載座內,進而損壞承載座內的電子裝置。因此,如何設計出一種可克服上述缺失的本實用新型,為本案設計人所亟欲解決的一大課題。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之一在于提出一種工作燈,通過燈具可自既大且笨重的承載座分離開來使用,從而利于提至欲勾掛處勾掛使用、或利于使用者直接手提使用,除了使用上極為便利之外,亦不會有無法照明到的角度或位置(因為可直接手提使用)。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之二在于提出一種工作燈,通過增設一可自由安裝或拆卸的蓋體,以在下雪時或下雨時可通過該蓋體而遮蔽住承載座的開口,達到保護承載座內部電子裝置的功效。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工作燈,包含一承載座,其內設置有一電子裝置,其上開設有一開口,該承載座的該開口的兩相對內側各形成有一導槽;一燈具,其內設置有一發光裝置,該發光裝置與該承載座的電子裝置之間以有線方式彼此電性相通;以及一把手,框圍于該燈具周圍,該把手的兩相對側的中段樞接于該燈具的兩相對側,該把手的該兩相對側的下段可活動地分別嵌接于該承載座的兩導槽內。由此,以使燈具可自既大且笨重的承載座分離開來使用,從而利于提至欲勾掛處勾掛使用、或利于使用者直接手提使用,除了使用上極為便利之外,亦不會有無法照明到的角度或位置。較佳者,本實用新型亦提供一種工作燈,進一步包含具有多個側邊的一蓋體,該蓋體具有一通道,該通道連通于該些側邊的其中一側邊,該蓋體蓋覆于所述已移開燈具的承載座的開口上,所述燈具的發光裝置與所述承載座的電子裝置之間以一電源線彼此電性相通,該電源線可活動地穿過該蓋體的通道。由此,以在下雪時或下雨時可通過該蓋體而遮蔽住承載座的開口,達到保護承載座內部電子裝置的功效。為了能夠更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特征、特點和技術內容,請參閱以下有關本實用新型的詳細說明與附圖,所附圖式僅提供參考與說明用,非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分解狀態立體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另一視角的立體剖面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組合狀態立體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依據圖3的局部剖面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工作燈在增加一蓋體時的立體分解圖;圖6為本實用新型依據圖5的立體組合圖;圖7為本實用新型依據圖6的局部剖面圖。圖中符號說明I承載座11開口 12導槽121第一定位部13定位件 131銜接條14控制面板15電子裝置2 燈具21發光裝置211發光二極管3電源線4 把手41樞接件 42第二定位部5 蓋體51側邊 511第三定位部 52通道6勾掛件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I 7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工作燈,如圖I 4所示在于揭示未具有蓋體時的本實用新型工作燈,如圖5 7所示則在揭示具有蓋體時的本實用新型工作燈。請參閱圖I 4所示,本實用新型工作燈包含一承載座I、一燈具2、以及一把手4。該承載座I為中空桶狀,其內設置有電子裝置15,其上則開設有一開口 11,承載座I于該開口 11處的兩相對內側各形成有一導槽12。其中,該電子裝置15包括至少一供電單元(未標示組件符號,例如電池等)以及至少一控制單元(未標示組件符號)等,該承載座I的其中一側設置有一控制面板14,該控制面板14與內部的電子裝置15電性連接。該燈具2內設置有一發光裝置21,該發光裝置21與承載座I的電子裝置15之間以有線方式彼此電性相通,如圖所示,在該發光裝置21與該電子裝置15之間電性連接有一電源線3,該電源線3自該燈具2的底側伸出,再自所述開口 11伸入于該承載座I內。該把手4呈框圍狀,該框圍狀的把手4框圍于該燈具2周圍,且該把手4的兩相對側的中段各通過一樞接件41而樞接于該燈具2的兩相對側,使該燈具2與把手4之間可相互樞轉,換言之,燈具2可通過所述樞轉動作而調 整照明角度,又該把手4的該兩相對側的下段則可活動地分別嵌接于該承載座I的兩導槽12內而定位(如圖3、4所示)。其中,如圖2所示,該發光裝置21為燈具2的另兩相對側分別使用多個發光二極管211。通過上述構件的組合,以構組成本實用新型的工作燈,其中的燈具2除了能定位于承載座I之外,亦能利用把手4而供使用者手提或供勾掛于任意處,而通過控制面板14的控制,則能控制燈具2內的發光裝置21的開啟(0N)、關閉(OFF)、以及開啟時的照明方式等。較佳者,該承載座I的該兩相對側各設有連通于所述導槽12的一第一定位部121,該把手4的該兩相對側的下段設有分別對應于該兩第一定位部121的一第二定位部42,此夕卜,該承載座I具有一對定位件13,如圖4所示,各該定位件13可拆組地定位于各該第一定位部121與各該第二定位部42之間。其中,如圖所示,各該定位件13具有一螺桿,各該第一定位部121可為對應于該螺桿的螺孔或一般的孔體,各該第二定位部42可為對應于該螺桿的凹槽狀的螺孔或凹槽狀的一般孔體。所述兩定位件13還可通過銜接條131而分別銜接于承載座I的該兩相對側,從而具有方便取用定位件13的功效,以及避免定位件13遺失的功效。請參閱圖5 7所示,本實用新型工作燈還可進一步包含具有多個側邊的一蓋體5,該蓋體5具有一通道52,該通道52連通于該些側邊的其中一側邊,該蓋體5用以蓋覆于所述已移開燈具2的承載座I的開口 11上,以遮蔽該開口 11而避免下雪時的雪塊或下雨時的雨水會進入承載座I的內部而損壞電子裝置15,上述的電源線3則可活動地穿過該蓋體5的通道52 ;至于該燈具2,除了可供使用者直接手提使用之外,亦可如圖所示般,通過把手4而勾掛于一勾掛件6上,而該勾掛件6可以是固定于一壁面(圖未不)上的勾掛件6、亦可以是懸吊于任一對象(圖未示)上的勾掛件6。較佳者,該蓋體5的兩相對側邊51設有分別對應于該兩第一定位部121的一第三定位部511,且各該第三定位部511為一般孔體,該孔體對應于定位件13的螺桿而據以穿插,因此,各該定位件13可拆組地分別插穿定位于各該第三定位部(一般孔體)511與各該第一定位部(螺孔)121之間而定位(如圖7所示)。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工作燈的特點在于通過承載座I具有導槽12、燈具2樞設有對應于該導槽12的把手4、且燈具2的發光裝置21與承載座I的電子裝置15之間又以有線方式(例如電源線3)彼此電性相通,以使燈具2可自既大且笨重的承載座I分離開來使用,從而利于提至欲勾掛處勾掛使用、或利于使用者直接手提使用,除了使用上極為便利之外,亦不會有無法照明到的角度或位置(因為可直接手提使用);通過增設一可自由安裝或拆卸的蓋體5,以在下雪時或下雨時可通過該蓋體5而遮蔽住承載座I的開口 11,達到保護承載座I內部的電子裝置15的功效。通過具有螺桿的定位件13、以及對應于該螺桿的定位部包括承載座I的第一定位部121、把手4的第二定位部42、以及蓋體5的第三定位部511,以使燈具2與承載座I之間的定位狀態、以及蓋體5與承載座I之間的定位狀態均極為穩固。[0042]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可行實施例,非因此即局限本實用新型的專利 范圍,舉凡運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為之等效結構變化,均理同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工作燈,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承載座,其內設置有一電子裝置,其上開設有一開口,該承載座的該開口的兩相對內側各形成有一導槽; 一燈具,其內設置有一發光裝置,該發光裝置與該承載座的電子裝置之間以有線方式彼此電性相通;以及 一把手,框圍于該燈具周圍,該把手的兩相對側的中段樞接于該燈具的兩相對側,該把手的該兩相對側的下段可活動地分別嵌接于該承載座的兩導槽內。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工作燈,其特征在于,該發光裝置與該承載座的電子裝置之間電性連接有一電源線,該電源線自該燈具的底側伸出,再自所述開口伸入于該承載座內。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工作燈,其特征在于,該承載座的該兩相對側各設有連通于所述導槽的一第一定位部,該把手的該兩相對側的下段設有分別對應于該兩第一定位部的一 第二定位部,該承載座具有一對定位件,各該定位件可拆組地定位于各該第一定位部與各該第二定位部之間。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工作燈,其特征在于,各該定位件具有一螺桿,各該第一定位部為對應于該螺桿的螺孔和孔體的其中之一,各該第二定位部為對應于該螺桿的螺孔和孔體的其中之一。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工作燈,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含具有多個側邊的一蓋體,該蓋體具有一通道,該通道連通于該些側邊的其中一側邊,該蓋體蓋覆于所述已移開燈具的承載座的開口上,所述燈具的發光裝置與所述承載座的電子裝置之間以一電源線彼此電性相通,該電源線可活動地穿過該蓋體的通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工作燈,其特征在于,該蓋體的兩相對側邊設有分別對應于該兩第一定位部的一第三定位部,各該定位件可拆組地定位于各該第三定位部與各該第一定位部之間。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作燈,其特征在于,該各該定位件具有一螺桿,各該第一定位部為對應于該螺桿的螺孔和孔體的其中之一,各該第二定位部為對應于該螺桿的螺孔和孔體的其中之一,各該第三定位部則為對應于該螺桿的孔體。
8.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工作燈,其特征在于,該承載座內的電子裝置包括至少一供電單元以及至少一控制單元。
9.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工作燈,其特征在于,該燈具內的發光裝置使用多個發光二極管。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工作燈,包含承載座、燈具以及把手。承載座內設置有電子裝置,其上則設有開口,該開口的兩相對內側各形成有一導槽;燈具內設置有發光裝置,該發光裝置與承載座的電子裝置之間以有線方式彼此電性相通;把手框圍于該燈具周圍,且把手的兩相對側的中段樞接于該燈具的兩相對側,又把手的該兩相對側的下段可活動地分別嵌接于該承載座的兩導槽內,燈具能自承載座分離開來使用。
文檔編號F21L4/00GK202493906SQ201220008198
公開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1月10日 優先權日2012年1月10日
發明者林恩樟 申請人:偉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