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燈具接線裝置及具有該燈具接線裝置的燈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燈具,包括殼體和燈具接線裝置,燈具接線裝置為抽屜式結構,燈具接線裝置包括連接部,燈具接線裝置至少具有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在第一位置,連接部位于殼體內部,在第二位置,至少部分連接部位于燈具外部。
【專利說明】一種燈具接線裝置及具有該燈具接線裝置的燈具
[0001]【【技術領域】】
本發明是涉及一種接線裝置,尤其指一種用于燈具的接線裝置。
[0002]【【背景技術】】
燈具需要外接電源線才能正常使用。現有技術中,燈具普遍采用先接線然后再將燈具安裝在固定裝置上,或者先將燈具的一部分安裝在固定裝置,接線后再將燈具的另一部分進行組裝。這樣的燈具安裝麻煩。
[0003]因此,為了克服上述缺陷,有必要提供一種改進的燈具接線裝置。
[0004]【
【發明內容】
】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操作方便的燈具接線裝置。
[0005]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燈具接線裝置,燈具接線裝置為抽屜式結構,包括側壁以及與側壁連接的連接部,側壁具有固定燈具接線裝置的固定裝置。
[0006]相較于現有技術,本發明燈具接線裝置有以下優點:由于抽屜式的結構,使得燈具的接線安裝十分方便。
[0007]本發明的目的還在于提供具有操作方便的接線裝置的燈具。
[0008]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燈具,包括殼體和燈具接線裝置,燈具接線裝置為抽屜式結構,燈具接線裝置包括連接部,燈具接線裝置至少具有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在第一位置,連接部位于殼體內部,在第二位置,至少部分連接部位于燈具外部。
[0009]相較于現有技術,本發明燈具有以下優點:由于接線裝置的抽屜式的結構,使得燈具外接線纜十分方便。
[0010]【【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燈具接線裝置以及燈具的立體分解圖。
[0011]圖2為本發明燈具的部分組裝圖。
[0012]【【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和圖2所示,本發明燈具接線裝置100為抽屜式結構,安裝于燈具200中用于連接外部線纜(未圖示)與燈具200的內部電源線纜12,燈具200具有殼體1,燈具接線裝置100位于殼體I側面。燈具接線裝置100包括位于殼體I內部的連接部102以及與連接部102連接的側壁104。側壁104的表面是殼體I的表面10的一部分。連接部102包括連接件106,電源線纜12位于殼體I內部,連接件106 —端與線纜12連接,另一端與外部線纜連接。本實施例中,燈具接線裝置100的連接部102為矩形盒狀結構,其他實施例中,連接部102也可以為其他形狀,只要提供足夠支撐連接線纜12和外部線纜即可。
[0013]燈具接線裝置100和殼體I包括對應的固定裝置108、14,燈具接線裝置100的固定裝置108與殼體I的固定裝置14相配合將燈具接線裝置100固定于殼體I。燈具接線裝置100的側壁104具有通孔1042,外部線纜連接于連接件106并且從通孔1042穿出燈具接線裝置100而與外部電源(未圖示)連接。殼體I具有支撐結構16,支撐結構16支撐燈具接線裝置100。本實施例中,燈具接線裝置100的固定裝置108為安裝孔,殼體I的固定裝置14也為安裝孔,燈具接線裝置100通過螺釘穿過燈具接線裝置100和殼體I的安裝孔將燈具接線裝置100固定于殼體I上。其他實施例中,也可以通過其他固定結構來固定燈具接線裝置100和殼體I。
[0014]殼體I包括上蓋18和下蓋19,下蓋19支撐燈具接線裝置100。其他實施例中,殼體I可以沒有下蓋,只需要設置對應的支撐結構來支撐燈具接線裝置100即可。
[0015]燈具接線裝置100還包括密封圈103、密封蓋105以及防水縮節107。密封圈103和密封蓋105固定于燈具接線裝置的連接部,防水縮節107固定于燈具接線裝置100的側壁104。其他實施例中,由于防水等級不受限制等原因,燈具接線裝置100也可以不包括密封圈103、密封蓋105、防水縮節107等用于防水防潮的裝置。
[0016]本發明也提供一種燈具200,燈具200包括殼體I和燈具接線裝置100。燈具接線裝置100為抽屜式結構,包括連接部102,燈具接線裝置100至少具有如圖2所示的第一位置和圖1所示的第二位置。在第一位置,連接部102位于殼體I內部,在第二位置,至少部分連接部102位于燈具200外部。本實施例中燈具接線裝置100還包括與連接部102連接的側壁104,側壁104的一個側面構成所述殼體側面一部分,即側壁104的外表面為殼體I外表面的一部分,其他實施例中,燈具接線裝置100也可以不包括側壁104,只需要在殼體I設置一個可拆卸的組裝片(未圖示),在燈具接線裝置100的連接部102上設置一握持部供手持將燈具接線裝置100拉出推進即可。側壁104的一個側面構成所述殼體I側面一部分,從而燈具接線裝置100可從殼體I側面拉出和推進。
[0017]本實施例中,燈具200為一用于船艙內的LED燈具,還包括LED光源板2、面罩3、前蓋4以及密封帶5。
[0018]LED光源板2安裝于殼體I的下蓋19上,且位于面對面罩3的位置。面罩3與殼體I組裝。密封帶5用于防潮防水,位于殼體I和面罩3之間。殼體I為一個內部具有容置空間11的腔體,殼體I的內部還具有驅動電源110以驅動LED光源板2發光、線纜12以及若干固定部13。固定部13用于固定殼體與光源板2以及將殼體I與密封帶5、面罩3以及前蓋4相組裝。燈具200還包括固定件201,燈具200通過固定件201固定于其他裝置上。固定件201包括固定片2010以及若干螺釘2012。固定片2010大致呈幾字形,包括與殼體I組裝的連接部2015以及自連接部2015兩端分別向相反方向延伸的一對安裝臂2014。連接部2015具有若干固定孔2013,殼體I具有若干與連接部2015的固定孔2013對應的固定孔180,螺釘2012自連接部2015的固定孔2013穿入直至插入殼體I的固定孔180中從而將固定片2010與殼體I相組裝。固定片2010的每一安裝臂2014分別具有安裝孔2016。螺釘(未圖示)穿過安裝孔2016將固定片2010固定于其他裝置上(如船艙頂),從而將燈具200固定于其他裝置上。防水縮節107固定于燈具接線裝置100的側壁104的通孔1042。外部線纜從防水縮節107穿出使得燈具200能夠更好的防水防潮。
[0019]其他實施例中,燈具200也可以是具有其他用途的燈具,因此,燈具不一定需要防水防潮的密封圈、密封帶等。
[0020]本發明燈具接線裝置100位于燈具的側面,當燈具200安裝時,可以先將燈具200通過固定件201固定于其他固定裝置(如房頂)上。然后,將燈具接線裝置100從燈具200的殼體中拉出,將外接線纜(未圖示)連接到燈具接線裝置100的連接件106上,外接線纜通過燈具接線裝置100的通孔1042穿出燈具200。最后將燈具接線裝置100推入,將燈具接線裝置100固定于殼體200上,燈具接線裝置100的側壁104的外表面1041作為殼體200表面的一部分。這種結構使得燈具200外接線纜的操作簡單、方便,不用先將線纜連接好之后再安裝面罩,并且,針對船艙內的燈具等,能夠更好的防水防潮。同時,本實施例中燈具接線裝置100為抽屜式的結構,方便推拉,也可以不需要專門的導槽來弓I導燈具接線裝置100的運動軌跡,使得燈具接線裝置100整體結構簡單。當然,其他實施例中,燈具接線裝置100也可以不包括側壁104,只需要在殼體I設置一個可拆卸的組裝片(未圖示),在燈具接線裝置100的連接部102上設置一握持部供手持將燈具接線裝置100拉出推進即可。
【權利要求】
1.一種燈具接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接線裝置為抽屜式結構,包括側壁以及與所述側壁連接的連接部,所述側壁具有固定燈具接線裝置的固定裝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接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接線裝置安裝于燈具上,且位于燈具的側面,所述燈具具有支撐結構,所述支撐結構支撐所述接線裝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接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連接部包括連接件,所述燈具內部具有線纜,所述連接件一端與所述燈具內部的所述線纜連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燈具接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線裝置的側壁具有通孔,所述燈具接線裝置還包括連接于所述連接件并且從通孔穿出的線纜。
5.一種燈具,包括殼體和燈具接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接線裝置為抽屜式結構,所述燈具接線裝置包括連接部,所述燈具接線裝置至少具有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在第一位置,所述連接部位于所述殼體內部,在第二位置,至少部分所述連接部位于所述燈具外部。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接線裝置還包括與連接部連接的側壁,所述側壁的一個側面構成所述殼體側面一部分,從而所述燈具接線裝置可從所述殼體側面拉出和推進。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包括連接件,所述燈具的殼體內具有線纜,所述連接件一端與所述殼體內的線纜連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接線裝置的側壁具有通孔,所述燈具接線裝置還包括連接于 所述連接件并且從通孔穿出的線纜。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上蓋和下蓋,所述下蓋支撐所述燈具接線裝置。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接線裝置還包括密封圈、密封蓋以及防水縮節,所述密封圈和密封蓋固定于所述燈具接線裝置的連接部,所述防水縮節固定于所述燈具接線裝置的側壁。
【文檔編號】F21V23/06GK103900051SQ201210582371
【公開日】2014年7月2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28日 優先權日:2012年12月28日
【發明者】不公告發明人 申請人: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