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式照明燈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充電式照明燈具包括本體、充電電池組、電源插頭、光源及太陽能板。本體包括燈座及支撐板,燈座開設有收容腔。支撐板設于燈座上。充電電池組設于收容腔內。電源插頭的一端與充電電池組電連接,另一端與外界電源電連接。光源設于所述支撐板的一側,光源與充電電池組電連接。太陽能板設于支撐板的遠離所述光源的一側,太陽能板與充電電池組電連接。充電電池組可以利用太陽能或外界電源對其進行充電。當充電電池組蓄有電量,則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不僅僅可以在戶外使用,提供照明。當室內停電或是電壓不穩的時候,也可以使用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為用戶的照明提供方便。
【專利說明】充電式照明燈具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照明燈具,特別是涉及一種充電式照明燈具。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的常用的家用式臺燈主要是借用家用的穩壓電源供電,無蓄電功能。當室內停電時,燈具則無法使用,給晚上工作的用戶帶來不便。而且使用單一的穩壓電源,使用成本較高。則傳統燈具不能滿足用戶在室外環境或無電源的情況下的照明需求,給用戶生活帶來很大的不便。
【發明內容】
[0003]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能夠使用多種能源的充電式照明燈具。
[0004]一種充電式照明燈具,包括:
[0005]本體,包括:
[0006]燈座,開設有收容腔;
[0007]支撐板,設于所述燈座上;
[0008]充電電池組,設于所述收容腔內;
[0009]電源插頭,其一端與所述充電電池組電連接,另一端與外界電源電連接;
[0010]光源,設于所述支撐板的一側,所述光源與所述充電電池組電連接;
[0011]太陽能板,設于所述支撐板的遠離所述光源的一側,所述太陽能板與所述充電電池組電連接。
[0012]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所述太陽能板為折疊式太陽能板。
[0013]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所述折疊式太陽能板包括第一板體及第二板體,所述第一板體與所述支撐板遠離所述光源的一側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板體與所述第一板體靠近所述燈座的一側可轉動連接,所述第二板體可展開覆蓋所述燈座。
[0014]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二板體背向所述第一板體的一側設有卡槽,所述電源插頭與所述卡槽卡合連接。
[0015]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還包括頂蓋,所述頂蓋設于所述支撐板遠離所述燈座的一端,所述本體還包括透明件,所述透明件設于所述燈座的一側,所述透明件朝向所述光源,所述頂蓋與所述支撐板、所述燈座及所述透明件構成一個封閉式腔體,所述光源的光線透過所述透明件。
[0016]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所述頂蓋靠近所述第一板體的一側設有凸沿,所述第二板體折疊與所述第一板體重合,所述凸沿覆蓋所述第一板體及所述第二板體的邊緣,所述凸沿開設有缺口,以使所述第二板體與所述凸沿之間形成有間隙。
[0017]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所述本體為注塑成型,并且所述本體為一體式結構。
[0018]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所述本體為半透明塑膠材料,所述燈座、所述支撐板及所述頂蓋的表面噴涂。[0019]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所述還包括LED鋁基板,所述光源設于所述LED鋁基板上,且與所述LED鋁基板電連接,所述LED鋁基板與所述充電電池組電連接。
[0020]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還包括開關,所述開關設于所述燈座上,所述開關控制所述光源的工作狀態。
[0021]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與傳統照明燈具相比至少具有以下優點:
[0022]首先,充電電池組與太陽能板電連接,充電電池組通過電源插頭也可以與外界電源電連接,所以充電電池組可以利用太陽能或外界電源對其進行充電。當充電電池組蓄有電量,則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不僅僅可以在戶外使用,提供照明。當室內停電或是電壓不穩的時候,也可以使用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為用戶的照明提供方便。
[0023]并且,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可以利用太陽能這一綠色源對充電電池組充電,一方面能夠節約能源,保護環境。另一方面可以減少使用市電,降低用戶使用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的使用成本。
[0024]再次,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的太陽能板為折疊式太陽能板,當展開折疊式太陽能板對充電電池組充電的時候,一方面可以擴大太陽能板的面積,提高充電效率;另一方面,當展開第二板體的時候,第二板體可以將燈座遮住,防止由于陽光直射,導致位于燈座內部的充電電池組的溫度過熱,影響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的壽命。
[0025]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的本體為注塑成型,并且為一體式結構,結構緊湊,具有一定的抗打擊能力。并且光源的光線通過透明件,透明件對光源具有一定的保護作用,能夠防塵、防潮,便于室內、自然環境下使用。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的整體結構為座式,用戶使用方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6]圖1為一實施方式的充電式照明燈具的結構示意圖;
[0027]圖2為圖1所示的充電式照明燈具的另一角度的結構示意圖;
[0028]圖3為圖1所示的充電式照明燈具的立體結構圖;
[0029]圖4為圖2所示的充電式照明燈具的俯視圖;
[0030]圖5為圖1所示的充電式照明燈具的另一角度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1]為了便于理解本發明,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發明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發明的較佳實施方式。但是,本發明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方式。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對本發明的公開內容理解的更加透徹全面。
[0032]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實施方式。
[0033]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發明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發明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發明。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0034]請參閱圖1及圖2,本實施方式的一種充電式照明燈具100包括本體110、充電電池組(圖未示)、頂蓋120、電源插頭130、導線140、光源150、LED鋁基板(圖未示)、太陽能板170及開關190。
[0035]請同時參閱圖3及圖4,本體110包括燈座111、支撐板112及透明件114。本體110為注塑成型,并且本體110為一體式結構。本體110為半透明塑膠材料。
[0036]燈座111開設有收容腔(圖未示)。
[0037]支撐板112設于燈座111上。
[0038]透明件114設于燈座111上,且靠近支撐板112的一側,透明件114朝向光源150。透明件114為本體110半透明塑膠材料的本色。本體110的不透光部分進行表面噴涂。燈座111、支撐板112的表面進行噴涂。
[0039]頂蓋120設于支撐板112遠離燈座111的一端,頂蓋120與支撐板112的一側、燈座111及透明件114構成一個封閉式腔體。頂蓋120的表面進行噴涂。
[0040]頂蓋120靠近太陽能板170的一側設有凸沿121,凸沿121開設有缺口 121a。
[0041]充電電池組設于收容腔內。具體在本實施方式中,充電電池組為鋰電池組。可以理解,充電電池組還可以為鎳氫、鎳鎘等充電電池組。
[0042]請再次參閱圖1,電源插頭130的一端與充電電池組電連接,另一端與外界電源(圖未示)電連接。具體在本實施方式中,電源插頭130通過導線140與充電電池組電連接,導線140的一端穿過燈座111,電源插頭130與導線140位于燈座111外側的一端電連接。電源插頭130通過導線140與充電電池組電連接,可以達到方便使用電源插頭130的效果。
[0043]請再次參閱圖2,光源150設于支撐板112的一側,光源150與充電電池組電連接。具體在本實施方式中,光源150為多個,分布在支撐板112上。可以理解,光源150也可以為一個。光源150可以為白熾燈、節能燈、熒光燈等。具體在本實施方式中,光源150為LED,光源150設于LED鋁基板上,且與LED鋁基板電連接,LED鋁基板與充電電池組電連接。
[0044]請再次參閱圖3,太陽能板170設于支撐板112的遠離光源150的一側,太陽能板170與充電電池組電連接。太陽能板170設于支撐板112上,當太陽光照射在太陽能板170上的時候,太陽能板170將光能轉換為電能,并對充電電池充電。
[0045]具體在本實施方式中,太陽能板170為折疊式太陽能板。折疊式太陽能板包括第一板體171及第二板體172,第一板體171與支撐板112遠離光源150的一側固定連接,第二板體172與第一板體171靠近燈座111的一側可轉動連接。第一板體171與第二板體172通過轉軸(圖未標)連接,并且在轉軸與第一板體171及第二板體172之間存在一定的摩擦力。因此在展開或折起第二板體172的時候,操作人員需要使用一定的拉力才能將第二板體172展開或折起。因此當第二板體172處于展開或折起狀態時,第二板體172均不會發生自由轉動。第二板體172展開可覆蓋燈座111。請參閱圖1及圖5,第二板體172背向第一板體171的一側設有卡槽172a,電源插頭130與卡槽172a卡合連接。
[0046]充電的時候,將折疊式太陽能板打開,即第二板體172展開。一方面可以擴大太陽能板170的面積,提高充電效率;另一方面,當展開第二板體172的時候,第二板體172可以將燈座111遮住,防止由于陽光直射,導致位于燈座111內部的充電電池組的溫度過熱,影響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100的壽命。
[0047]在不使用太陽能板170充電的時候,則需要將第二板體172折起,使第一板體171與第二板體172重合。凸沿121設于頂蓋120靠近第一板體171的一側,則凸沿121覆蓋第一板體171及第二板體172的邊緣。由于凸沿121上開設有缺口 121a,則第二板體172遠離燈座111的一端與凸沿121之間形成有間隙。當需要再次展開第二板體172的時候,可以通過缺口 113將第二板體172展開。缺口 121a能夠方便人手把持,達到操作方便的效果。開關190開關設于燈座111上,開關190控制光源150的工作狀態。
[0048]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100,與傳統照明燈具相比至少具有以下優點:
[0049]首先,充電電池組與太陽能板170電連接,充電電池組通過電源插頭130也可以與外界電源電連接,所以充電電池組可以利用太陽能或外界電源對其進行充電。如果是在晚上或室外無陽光的天氣,可以直接將電源插頭130與室內的220V穩壓電源接通,對充電式照明燈具100進行充電,并且光源150同時可以發光,為用戶提供照明。如果室外天氣晴朗且陽光充足,在白天不使用充電式照明燈具100時,可把充電式照明燈具100拿到室外陽光下,打開折疊太陽能板,使之正對陽光給充電電池組充電。
[0050]當充電電池組蓄有電量,則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不僅僅可以在戶外使用,提供照明。當室內停電或是電壓不穩的時候,也可以使用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100為用戶提供照明方便。
[0051]并且,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100可以利用太陽能這一綠色源對充電電池組充電,一方面能夠節約能源,保護環境。另一方面可以減少使用市電,降低用戶使用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100的使用成本。
[0052]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110的本體110為注塑成型,并且為一體式結構,結構緊湊,具有一定的抗打擊能力。并且光源150的光線通過透明件114,透明件114設于支撐板112遠離太陽能板170的一側。并且,頂蓋120與支撐板112、所述燈座111及透明件114構成一個封閉式腔體,光源150的光線透過透明件114,因此透明件114對光源150具有一定的保護作用,能夠防塵、防潮,便于室內、自然環境下使用。上述充電式照明燈具100的整體結構為座式,用戶使用方便。
[0053]以上所述實施方式僅表達了本發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充電式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體,包括: 燈座,開設有收容腔; 支撐板,設于所述燈座上; 充電電池組,設于所述收容腔內; 電源插頭,其一端與所述充電電池組電連接,另一端與外界電源電連接; 光源,設于所述支撐板的一側,所述光源與所述充電電池組電連接; 太陽能板,設于所述支撐板的遠離所述光源的一側,所述太陽能板與所述充電電池組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式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太陽能板為折疊式太陽能板。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電式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式太陽能板包括第一板體及第二板體,所述第一板體與所述支撐板遠離所述光源的一側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板體與所述第一板體靠近所述燈座的一側可轉動連接,所述第二板體可展開覆蓋所述燈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充電式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板體背向所述第一板體的一側設有卡槽,所述電源插頭與所述卡槽卡合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充電式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頂蓋,所述頂蓋設于所述支撐板遠離所述燈座的一端,所述本體還包括透明件,所述透明件設于所述燈座的一側,所述透明件朝向所述光源,所述頂蓋與所述支撐板、所述燈座及所述透明件構成一個封閉式腔體,所述光源的光線透過所述透明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充電式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頂蓋靠近所述第一板體的一側設有凸沿,所述第二板體折疊與所述第一板體重合,所述凸沿覆蓋所述第一板體及所述第二板體的邊緣,所述凸沿開設有缺口,以使所述第二板體與所述凸沿之間形成有間隙。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充電式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為注塑成型,并且所述本體為一體式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充電式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為半透明塑膠材料,所述燈座、所述支撐板及所述頂蓋的表面噴涂。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式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還包括LED鋁基板,所述光源設于所述LED鋁基板上,且與所述LED鋁基板電連接,所述LED鋁基板與所述充電電池組電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式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開關,所述開關設于所述燈座上,所述開關控制所述光源的工作狀態。
【文檔編號】F21Y101/02GK103672681SQ201210343882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14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14日
【發明者】周明杰, 李秀麗 申請人:海洋王(東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