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用于安保的手電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裝置,尤其涉及照明裝置中的一種用于安保的手電筒。
背景技術:
手電筒(英文flashlight或torch),簡稱電筒,是ー種手持式電子照明工具。一個典型的手電筒有一個經由電池供電的燈泡和聚焦反射鏡,并有供手持用的手把式外売。現有的手電筒由于其便攜式的特點,被廣泛應用于夜間的安保工作之中,因此,每ー個保安人員通常都配備有ー個用于照明的手電筒,除此之外,以為確保保安工作,保安人員還需要隨身攜帯用于攻擊的警棍,如此一來,造成保安人員需要隨身攜帯的裝備過多,將會影響エ作效率,因此,為了減少保安人員在工作中需要攜帯的裝備,通常會在手電筒的頭部設置一 齒狀的攻擊頭,但是,現在的攻擊頭是固定的,在不需要進行攻擊時,仍然會造成傷害,容易由于意外或者不當使用而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發明內容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用于安保的手電筒。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用于安保的手電筒,包括壓縮彈簧、筒身、與所述筒身電連接的燈頭和環狀的套筒,其中,所述燈頭套設在所述套筒內,所述套筒的內側面設有限制所述燈頭脫離所述套筒且徑向向內凸起的第一限位凸塊,所述燈頭的外側面設有與所述第一限位凸塊相對應且徑向向外凸起的第二限位凸塊,所述壓縮彈簧套設在所述套筒內且位于所述燈頭與所述筒身之間,所述套筒遠離所述筒身的一端設有凸齒部,所述第一限位凸塊與所述第二限位凸塊的接觸面為第一臺階面,所述第二限位凸塊與所述第一限位凸塊的接觸面為第二臺階面,所述凸齒部沿軸向遠離所述筒身的端面為凸齒端面,所述燈頭沿軸向遠離所述筒身的端面為燈頭端面,所述凸齒端面與所述第一臺階面的軸向距離小于所述燈頭端面與所述第二臺階面的軸向距離。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ー步改進,所述壓縮彈簧一端與所述燈頭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筒身連接。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ー步改進,所述燈頭與所述筒身通過螺旋導線電連接。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ー步改進,所述第一限位凸塊沿所述筒身的軸向較所述第二限位凸塊遠離所述筒身。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ー步改進,所述第一限位凸塊為沿所述套筒的內側面周向設置的第一限位凸緣,所述第二限位凸塊為沿所述燈頭的外側面周向設置的第二限位凸緣。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ー步改進,所述第二限位凸塊設置在所述燈頭靠近所述筒身
的一端。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ー步改進,所述凸齒部為尖齒狀,所述凸齒部設有徑向向外凸起的凸包,所述凸齒部沿所述套筒的周向設置。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ー步改進,所述凸齒端面與所述第一臺階面的軸向距離為hi,所述燈頭端面與所述第二臺階面的軸向距離為h2, IOmm彡h2_hl彡1mm。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ー步改進,所述套筒為兩端開ロ的長條圓環。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ー步改進,所述壓縮彈簧一端與所述燈頭相抵接,另一端與所述筒身相抵接。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上述方案,在進行照明時,燈頭在壓縮彈簧的張カ作用下,燈頭的第二限位凸塊與套筒的第一限位凸塊相接觸,使燈頭處下距離筒身最遠的狀態,此時,燈頭較套筒的凸齒部凸出,即燈頭外露,而凸齒部藏于燈頭而不外露,當需要進行防衛時,燈頭會最先接觸防衛對象而收于套筒之內,此時,套筒的凸齒部將外露,與防衛對象接觸,達到防衛的目的,防衛結束時,燈頭又可在壓縮彈簧的作用下迅速的進行復位外露,可以很好的兼顧照明與防衛的功用,又確保了使用的安全性,不會由于意外或者不當使用而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0015]圖I是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安保的手電筒的主視圖;圖2是圖I的剖視圖F-F ;圖3是圖2的局部放大圖E。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說明及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進ー步說明。圖I至圖3中的附圖標號為筒身I ;燈頭2 ;燈頭端面21 ;第二限位凸塊22 ;第二臺階面221 ;套筒3 ;凸齒部31 ;凸齒端面311 ;第一限位凸塊32 ;第一臺階面321 ;壓縮彈簧
4;螺旋導線5。如圖I至圖3所示,一種用于安保的手電筒,包括沿同一軸向安裝的壓縮彈簧4、筒身I、與所述筒身I電連接的燈頭2和環狀的套筒3,其中,所述筒身I安裝有電池,所述燈頭2設有發光二極管(即LED),所述燈頭2套設在所述套筒3內,所述套筒3的內側面設有限制所述燈頭2脫離所述套筒3且徑向向內凸起的第一限位凸塊32,所述燈頭2的外側面設有與所述第一限位凸塊32相對應且徑向向外凸起的第二限位凸塊22,所述壓縮彈簧4套設在所述套筒3內且位于所述燈頭2與所述筒身I之間,在所述燈頭2與所述筒身I的夾緊作用下,所述壓縮彈簧4呈壓縮狀態,所述套筒3遠離所述筒身I的一端設有凸齒部31,所述第一限位凸塊32與所述第二限位凸塊22的接觸面為第一臺階面321,所述第二限位凸塊22與所述第一限位凸塊32的接觸面為第二臺階面221,所述凸齒部31沿軸向遠離所述筒身I的端面為凸齒端面311,所述燈頭2沿軸向遠離所述筒身I的端面為燈頭端面21,所述凸齒端面311與所述第一臺階面321的軸向距離小于所述燈頭端面21與所述第二臺階面221的軸向距離,即當所述套筒3的第一限位凸塊32與所述燈頭2的第二限位凸塊22相接觸時,所述燈頭2的燈頭端面21較所述凸齒部31的凸齒端面311沿所述筒身I的軸向遠離所述筒身I。如圖I至圖3所示,所述壓縮彈簧4 一端與所述燈頭2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筒身I連接。如圖I至圖3所示,所述燈頭2與所述筒身I通過螺旋導線5電連接,以達到通過筒身I內的電池向所述燈頭2的發光二極管供電的目的。如圖I至圖3所示,所述第一限位凸塊32沿所述筒身I的軸向較所述第二限位凸塊22遠離所述筒身I。如圖I至圖3所示,所述第一限位凸塊32為沿所述套筒3的內側面周向設置的第一限位凸緣,所述第二限位凸塊22為沿所述燈頭2的外側面周向設置的第二限位凸緣。如圖I至圖3所示,所述第二限位凸塊22設置在所述燈頭2靠近所述筒身I的一端。如圖I至圖3所示,所述凸齒部31為尖齒狀,所述凸齒部31設有徑向向外凸起的凸包,該凸包大致為棱形凸包,所述凸齒部31沿所述套筒3的周向設置。 如圖I至圖3所示,所述凸齒端面21與所述第一臺階面321的軸向距離為hl,所述燈頭端面21與所述第二臺階面221的軸向距離為h2, IOmm彡h2_hl彡1mm。如圖I至圖3所示,所述套筒3為兩端開ロ的長條圓環。如圖I至圖3所示,所述壓縮彈簧4 一端與所述燈頭2相抵接,另一端與所述筒身I相抵接。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用于安保的手電筒,在進行照明時,燈頭2在壓縮彈簧4的張カ作用下,燈頭2的第二限位凸塊22與套筒3的第一限位凸塊32相接觸,使燈頭2處下距離筒身I最遠的狀態,此時,燈頭2較套筒3的凸齒部31凸出,即燈頭2外露,而凸齒部31藏于燈頭2而不外露,當需要進行防衛時,燈頭2會最先接觸防衛對象而收于套筒3之內,此時,套筒3的凸齒部31將外露,與防衛對象接觸,達到防衛的目的,防衛結束吋,燈頭2又可在壓縮彈簧4的作用下迅速的進行復位外露,可以很好的兼顧照明與防衛的功用,又確保了使用的安全性,不會由于意外或者不當使用而造成不必要的傷害,非常適合用于安保工作。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選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ー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安保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包括壓縮彈簧(4)、筒身(I)、與所述筒身(I)電連接的燈頭(2)和環狀的套筒(3),其中,所述燈頭(2)套設在所述套筒(3)內,所述套筒(3)的內側面設有限制所述燈頭(2)脫離所述套筒(3)且徑向向內凸起的第一限位凸塊(32),所述燈頭(2)的外側面設有與所述第一限位凸塊(32)相對應且徑向向外凸起的第二限位凸塊(22),所述壓縮彈簧(4)套設在所述套筒(3)內且位于所述燈頭(2)與所述筒身(I)之間,所述套筒(3)遠離所述筒身(I)的一端設有凸齒部(31),所述第一限位凸塊(32)與所述第二限位凸塊(22)的接觸面為第一臺階面(321),所述第二限位凸塊(22)與所述第一限位凸塊(32)的接觸面為第二臺階面(221),所述凸齒部(31)沿軸向遠離所述筒身(I)的端面為凸齒端面(311),所述燈頭(2)沿軸向遠離所述筒身(I)的端面為燈頭端面(21),所述凸齒端面(311)與所述第一臺階面(321)的軸向距離小于所述燈頭端面(21)與所述第ニ臺階面(221)的軸向距離。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安保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彈簧(4)一端與所述燈頭(2)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筒身(I)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安保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2)與所述筒身(1)通過螺旋導線(5)電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安保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凸塊(32)沿所述筒身(I)的軸向較所述第二限位凸塊(22 )遠離所述筒身(I)。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安保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凸塊(32)為沿所述套筒(3)的內側面周向設置的第一限位凸緣,所述第二限位凸塊(22)為沿所述燈頭(2)的外側面周向設置的第二限位凸緣。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安保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凸塊(22)設置在所述燈頭(2)靠近所述筒身(I)的一端。
7.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安保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齒部(31)為尖齒狀,所述凸齒部(31)設有徑向向外凸起的凸包,所述凸齒部(31)沿所述套筒(3)的周向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安保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齒端面(311)與所述第一臺階面(321)的軸向距離為hl,所述燈頭端面(21)與所述第二臺階面(221)的軸向距離為 h2, IOmm > h2_hl ^ 1mm。
9.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安保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3)為兩端開ロ的長條圓環。
10.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安保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彈簧(4)一端與所述燈頭(2)相抵接,另一端與所述筒身(I)相抵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安保的手電筒。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用于安保的手電筒,包括壓縮彈簧、筒身、燈頭和套筒,所述燈頭套設在所述套筒內,所述套筒的內側面設有第一限位凸塊,所述燈頭的外側面設有第二限位凸塊,所述壓縮彈簧套設在所述套筒內且位于所述燈頭與所述筒身之間,所述套筒遠離所述筒身的一端設有凸齒部,所述第一限位凸塊與所述第二限位凸塊的接觸面為第一臺階面,所述第二限位凸塊與所述第一限位凸塊的接觸面為第二臺階面,所述凸齒部沿軸向遠離所述筒身的端面為凸齒端面。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以很好的兼顧照明與防衛的功用,又確保了使用的安全性,不會由于意外或者不當使用而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文檔編號F21L4/00GK202419154SQ20112055825
公開日2012年9月5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28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28日
發明者向繼遵, 李耿輝, 章東盤 申請人:深圳市威火科技開發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