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led射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LED照明領域,尤其是一種LED射燈。
背景技術:
現有的LED射燈一般包括殼體和安裝板,安裝板用于安裝LED燈珠,殼體用于容置所需要的電子元器件,安裝板通過螺釘與殼體前端連接。該結構的射燈存在以下缺點一、 安裝電子元器件時,需要將安裝板拆卸下來,然后通過殼體前端將電子元器件放置在殼體內,由于殼體前端開口較小,導致人手難以伸入殼體內進行安裝;二、安裝板上連接有驅動 LED燈珠的導線,安裝板的頻繁拆裝容易導致導線松脫;三、射燈在工作時,LED燈珠發出大量的熱,而大部分熱量集中在金屬的安裝板上,由于安裝板表面積較小,散熱速度有限,而安裝板與金屬的殼體之間會存在一定的間隙,使得安裝板上的熱量不能直接傳遞至殼體, 熱量傳導效率低,導致整個射燈的散熱效果差。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LED射燈,散熱效果良好,安裝方便。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LED射燈,包括金屬的殼體、設于所述殼體前端的金屬的安裝板、設于所述安裝板上的LED燈珠,所述殼體分為可分離的上半殼和下半殼,所述安裝板與所述下半殼為一體結構。由于殼體分為兩個半殼,當打開上半殼后即可方便的在殼體內的空間進行電子元器件的安裝;由于安裝板與下半殼為一體結構,安裝板與下半殼之間不存在間隙,使得安裝板上的熱量能直接傳遞至殼下半殼,增大了散熱面積,使整個射燈的散熱效果更好。作為改進,所述殼體外表面設有散熱筋,增大散熱面積。作為改進,所述上半殼與下半殼之間通過螺釘連接。作為改進,所述殼體與安裝板的組合形成一個容置電子元件的容置空間。作為改進,所述殼體后端設有引線孔,引出電源線和信號線。作為改進,所述殼體前端設有頭蓋,所述頭蓋與所述安裝板連接,所述殼體前端設有頭蓋,所述頭蓋與所述安裝板連接,所述頭蓋內設有光學透鏡。頭蓋用于保護LED燈珠和光學透鏡。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所帶來的有益效果是由于殼體分為兩個半殼,當打開上半殼后即可方便的在殼體內的空間進行電子元器件的安裝;由于安裝板與下半殼為一體結構,安裝板與下半殼之間不存在間隙,使得安裝板上的熱量能直接傳遞至殼下半殼,增大了散熱面積,使整個射燈的散熱效果更好。
圖I為LED射燈三維結構示意圖。圖2為殼體內部結構示意圖。[0014]圖3為LED射燈分解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說明書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如圖I至3所不,一種LED射燈,包括殼體I、設于所述殼體I前端的安裝板3、設于所述安裝板3上的LED燈珠4 ;所述殼體I前端設有頭蓋2,所述頭蓋2通過螺釘與所述安裝板3連接,所述頭蓋2內形成一空腔,用于安裝光學透鏡6 ;所述殼體I后端設有引線孔,用于引出電源線和信號線。所述殼體I和安裝板3均為鋁合金件,所述殼體I外表面設有散熱筋7。所述殼體I分為可分離的上半殼12和下半殼11,上半殼12與下半殼11的結合處分別設有配合的安裝耳8、9,安裝耳8、9上設有螺孔,所述上半殼12與下半殼11之間通過螺釘連接;所述安裝板3與所述下半殼11前端焊接成一體結構;所述上半殼12、下半殼11、安裝板3之間組合形成一個能夠容置電子元件5的容置空間。由于殼體I分為兩個半殼,當打開上半殼12后即可方便的在殼體I內的空間進行電子元器件5的安裝;由于安裝板3與下半殼11為一體結構,安裝板3與下半殼11之間不存在間隙,使得安裝板3上的熱量能直接傳遞至殼下半殼11,增大了散熱面積,使整個射燈的散熱效果更好。
權利要求1.一種LED射燈,包括金屬的殼體、設于所述殼體前端的金屬的安裝板、設于所述安裝板上的LED燈珠,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分為可分離的上半殼和下半殼,所述安裝板與所述下半殼前端為一體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LED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外表面設有散熱筋。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LED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半殼與下半殼之間通過螺釘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LED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與安裝板的組合形成一個容置電子元件的容置空間。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LED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后端設有引線孔。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LED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前端設有頭蓋,所述頭蓋與所述安裝板連接,所述頭蓋內設有光學透鏡。
專利摘要一種LED射燈,包括金屬的殼體、設于所述殼體前端的金屬的安裝板、設于所述安裝板上的LED燈珠,所述殼體分為可分離的上半殼和下半殼,所述安裝板與所述下半殼為一體結構。由于殼體分為兩個半殼,當打開上半殼后即可方便的在殼體內的空間進行電子元器件的安裝;由于安裝板與下半殼為一體結構,安裝板與下半殼之間不存在間隙,使得安裝板上的熱量能直接傳遞至殼下半殼,增大了散熱面積,使整個射燈的散熱效果更好。
文檔編號F21Y101/02GK202349762SQ20112045423
公開日2012年7月25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優先權日2011年11月16日
發明者李春榮 申請人:廣州市雅江光電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