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發光警示效果的反光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具發光警示效果的反光裝置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用于裝設于摩托車、腳踏車或汽車或各種交通工具上的反光裝置,尤指兼具有發光警示效果的反光裝置。
背景技術:
以摩托車來說,為了達到照明以及警示效果,在摩托車前后通常會設有照明燈以及反光片,并且可藉由反光片來達到讓前方或后方來車產生警示效果的作用,但由于在摩托車的左右兩側缺乏反光片,致使側向來車可能因為視線不清而釀成車禍;基此,目前已有摩托車在車體的兩側分別裝設有側邊反光片,側邊反光片對于側向來車可以發揮足夠的警示效果,因為側向車輛的頭燈朝向反光片照射,反光片即可發揮反光警示的效果。一般而言,在摩托車的兩側加裝側邊反光片通常已經足夠,但是反光片屬于被動式的防護警示,必須在有燈光照射的情況下才能有效發揮警示作用,對于忘記開車燈粗心駕駛或是路上行人來說,反光片則無法有效發揮其反光警示效果。
實用新型內容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即在于提出一種反光裝置,該反光裝置除了具有反光片,能夠藉由反光片發揮被動式的反光警示功能外,該反光裝置同時還內建有發光元件,藉由發光元件所產生的光源來提供主動式的警示功能。基于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的具發光警示效果的反光裝置,包括有一基座;—罩蓋,結合于該基座上,該罩蓋具有一頂板與一環形側板;一反光片,結合于該頂板上;及至少一發光元件,設置于該基座與該罩蓋之間;其中,該罩蓋采用透光材質制成,使該發光元件產生的光源得以穿透該環形側板后散發至外側。藉由上述的構成,本實用新型的反光裝置除了能夠藉由反光片提供被動式反光功能外,也同時能夠藉由設置在基座與罩蓋內的發光元件提出主動式的發光警示功能。其中該基座具有一鎖固元件。其中該基座具有一定位銷。其中該環形側板的內側壁面上具有多道散光紋路。其中該環形側板具有一斜邊。其中該罩蓋還包括有一道座落于該環形側板內側的一散光環。其中該散光環的一側表面上具有多道散光紋路。其中該罩蓋為透明或半透明。其中該發光元件為發光二極管或燈泡。其中該反光片采用透光材質制成,使該發光元件產生的光源得以穿透該頂板以及該反光片后散發至外側。
圖1為本實用新型反光裝置的前視立體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反光裝置的后視立體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反光裝置的立體分解圖;及圖4為本實用新型反光裝置安裝于一車體上的組合剖面示意圖。反光裝置1基座 11座體 111鎖固元件112定位銷113穿孔 114罩蓋12頂板121環形側板122散光紋路123散光環124散光紋路125斜邊126反光片13發光元件14基板141電源線142腔室I5防水塞16車體 2定位孔2具體實施方式首先請同時參閱圖1至圖3,圖1及圖2分別顯示本實用新型反光裝置從不同視角所見的立體圖,圖3則為該反光裝置的立體結構分解圖;如圖所示,該反光裝置1主要包括有一基座11、結合于該基座上的一罩蓋12、結合于該罩蓋12的頂板121上的一反光片13, 以及設置于該基座11與該罩蓋12之間的一個或多個發光元件14。前述的基座11具有一圓盤狀座體111,座體111的一側與罩蓋12組合,此外,在座體111上結合有朝外側延伸的一鎖固元件112,該鎖固元件112自座體111與罩蓋12結合的另一側端面向外延伸一段適當長度,使基座11能夠藉由鎖固元件112鎖固于摩托車或腳踏車側面或車體的適當位置上;該鎖固元件112包含但不限于圖中所示的螺絲或螺栓, 于實施時,基座11也可以采用背膠粘貼的方式固定于車體上。此外,在基座11結合鎖固元件112的同一側上可進一步設有一定位銷113,定位銷113設置在基座11偏離中心的位置上,用以插置定位于車體2上對應所設的定位孔21 (如圖4所示),藉此以讓藉由鎖固元件 112鎖定結合于車體1上的基座11避免因旋轉而松脫。前述的罩蓋12為采用透光材質制成的一皿狀蓋體,罩蓋12是以開口端結合于基座11的座體111上,讓基座11與罩蓋12之間形成有一密閉腔室15(如圖4所示),以供發光元件14安裝容置于其中,并且能夠防止雨水及/或灰塵滲入腔室15內。如圖所示,罩蓋 12包含有呈圓形平板狀的一頂板121,以及與頂板121連接并且環繞于頂板121外緣的一環形側板122 ;由于罩蓋12是采用透光材質制成,讓罩設在罩蓋12內的發光元件14所產生的光源能夠穿透環形側板122后散發至罩蓋12外側。前述的反光片13為一片外形呈圓形或多邊形的板片塊,反光片13是以其一側覆蓋結合于罩蓋12的頂板121上,讓罩蓋12的頂板121受到反光片13遮蓋之后,只顯露出環形側板122的部分。至于設置于腔室15內的多個發光元件14則是結合于一基板141上,于基板141 上具有一條可以經由結合于基座11穿孔114上的防水塞16穿出基座11的電源線142,并且接連于車輛的供電系統上,藉由車輛的供電系統提供所需電力。發光元件包含但不限于圖中所示的發光二極管,也可以是采用一般型式的各種燈泡。請同時參閱圖3及圖4,圖3為反光裝置的立體結構分解圖,圖4為反光裝置被安裝在車體上的組合剖面示意圖;由上述說明可知,本實用新型的反光裝置1可藉由基座的鎖固元件112以及定位銷113來鎖定結合于一車體2的側邊位置上,形成一個側邊反光裝置1 ;反光裝置1可藉由結合于罩蓋12上的反光片13在受到光線照射時提供被動式反光警示效果,此外,反光裝置1也可藉由內建于罩蓋12內的發光元件14所產生的光源經由罩蓋12的環形側板122透散出去,藉以達到主動引起鄰近車輛或行人注意的效果。于實施時,罩蓋12可以是透明或半透明的透光材質所制成,相較于透明材質,半透明材質所制成的罩蓋12可以讓透散出來的光線較為柔化,同時也可以對內部的發光元件14提供一定程度的隱藏效果。為了讓發光元件14產生的光線能夠均勻地從環形側板122透散出來,如圖所示, 在環形側板122的內側壁面上可以設計成具有多道散光紋路123的表面。此外,在罩蓋12 的內部也可更進一步設有一道座落于環形側板122內側的一散光環124,并且在散光環IM 的一側表面上具有多道散光紋路125。發光元件14所產生的光線經由這兩道散光紋路123, 125處理后,即可讓光源更均勻的自環形側板14透散出去。此外,為了讓從環形側板122散發出去的光線能夠同時讓正面及側面的來車或行人都能看見而注意到,罩蓋12的環形側板122特別采用具有斜邊126的造型設計,讓正向面對于反光片13的來車及行人也能看見從環形側板122所散發出去的光線,發揮警示效果。由于反光片13覆蓋結合于罩蓋12的頂板121上,倘若在反光片13與頂板121之間設有一遮光材料時,從罩蓋12內部所發出的光線就無法從頂板121經由反光片13散發出去;但是當反光片13采用透光材質制成,且反光片13與頂板121之間沒有任何遮光材料時,發光元件14產生的光源即可得以穿透頂板121以及反光片13后散發至外側。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所揭的反光裝置1為一種除了具有反光片13,能夠藉由反光片13發揮被動式的反光警示功能外,該反光裝置1同時還內建有發光元件14,藉由發光元件14所產生的光源經由罩蓋12的環形側板122散發至外側,藉以達到提供主動式的發光警示功能。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當不能以此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的范圍,即大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及實用新型說明內容所作的簡單的等效變化與修飾,皆仍屬本實用新型專利涵蓋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具發光警示效果的反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有一基座;一罩蓋,結合于該基座上,該罩蓋具有一頂板與一環形側板;一反光片,結合于該頂板上;及至少一發光元件,設置于該基座與該罩蓋之間;其中,該罩蓋采用透光材質制成,使該發光元件產生的光源得以穿透該環形側板后散發至外側。
2.如權利要求1所述具發光警示效果的反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基座具有一鎖固元件。
3.如權利要求1所述具發光警示效果的反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基座具有一定位銷。
4.如權利要求1所述具發光警示效果的反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環形側板的內側壁面上具有多道散光紋路。
5.如權利要求1所述具發光警示效果的反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環形側板具有一斜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具發光警示效果的反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罩蓋還包括有一道座落于該環形側板內側的一散光環。
7.如權利要求6所述具發光警示效果的反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散光環的一側表面上具有多道散光紋路。
8.如權利要求1或6所述具發光警示效果的反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罩蓋為透明或半透明。
9.如權利要求1所述具發光警示效果的反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發光元件為發光二極管或燈泡。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具發光警示效果的反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反光片采用透光材質制成,使該發光元件產生的光源得以穿透該頂板以及該反光片后散發至外側。
專利摘要一種具發光警示效果的反光裝置,用以安裝于摩托車等交通工具上,該反光裝置包括有一基座、結合于該基座上,且具有一頂板與一環形側板的一罩蓋、結合于該頂板上的一反光片,以及設置于該基座與該罩蓋之間的一個或多個發光元件;其中,該罩蓋具可透光性,使該發光元件產生的光源得以穿透該環形側板后散發至外側,產生一道環繞于該反光板外緣的光環,以達警示的效果。
文檔編號F21V5/08GK201954425SQ201120062469
公開日2011年8月31日 申請日期2011年3月8日 優先權日2011年3月8日
發明者田季偉, 蕭瑩燈 申請人: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宏裕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