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防眩光透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有關于一種防眩光透鏡,特別指一種安裝于照明燈具中之防眩光透鏡,藉以減少眩光產生,降低對視覺之干擾,解決視覺容易疲勞之問題。
背景技術:
傳統照明燈具中,主要提供照明之組成構件由一發光源結構(如燈泡、燈板或是含有發光二極管之結構)以及一凸透鏡片組成,該凸透鏡片之一面為一凸透鏡面,而該凸透鏡片朝向發光源結構之相對面系為平面,藉以聚集該發光源結構之光線并投射而出;又為了能將該發光源結構因長時間照明所產生之熱能傳導而出,該發光源結構與凸透鏡片系一并設置于一金屬材料制造之散熱結構中。然而該發光源結構之光線,除了直接投射而出之光線外,會有部份經由該凸透鏡面之周側投射而出,接續在該散熱結構之金屬表面形成二次反射,即容易產生刺眼眩光,會對視覺造成干擾、甚至產生不舒適感及容易造成視覺疲勞。有鑒于此,本發明人乃潛心研思、設計組制,其能提供一種具有防眩光、防漏光且將漏光均化之功效的防眩光透鏡,藉以減少眩光產生,降低對視覺之干擾,解決視覺容易疲勞之問題,即為本發明所欲研究之創作目的。
發明內容
本發明之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防眩光、防漏光且將漏光均化之功效的防眩光透鏡,藉以減少眩光產生,降低對視覺之干擾,解決視覺容易疲勞之問題。為達上述目的,本發明為一種防眩光透鏡,其包括有一透鏡,包含有一透鏡部、以及一結合于該透鏡部周緣的結合部;以及一框體,包含有一與該透鏡結合之側壁結構、以及一被該側壁結構圍繞以供該透鏡部顯露之中空槽,并在該側壁結構之壁面設有至少一防眩光區域;該側壁結構配設有一與該結合部對應結合之對應結合部,以供該框體與該透鏡結合,藉此在光線通過該透鏡部后,將部分由該透鏡部周側折射而出之光線,被該側壁結構之防眩光區域均勻化,以降低該光線二次折射后所產生之眩光情形;據此,使具有防眩光、防漏光且將漏光均化之功效,藉以減少眩光產生,降低對視覺之干擾,解決視覺容易疲勞之問題。為了能夠更進一步了解本發明之特征、特點和技術內容,請參閱以下有關本發明之詳細說明與附圖,惟所附圖式僅提供參考與說明用,非用以限制本發明。
圖1為本發明防眩光透鏡的全剖視圖。圖2為圖1中該側壁結構之側壁內面采以斜傾狀實施的示意圖。圖3為本發明防眩光透鏡之側壁結構采以斜傾狀實施的全剖視圖。圖4為本發明防眩光透鏡之側壁結構采以弧凸狀、且增設之延伸部采以水平延伸結構實施的全剖視圖。圖5為本發明之延伸部采以斜傾延伸結構實施的全剖視圖。圖6為圖5中該延伸部采以垂直延伸結構實施的全剖視圖。圖7為圖6中該側壁結構采以弧凹狀、且該延伸部采以彎折延伸結構實施的全剖視圖。圖8為圖7中該側壁結構采以垂直狀實施的全剖視圖。圖9為本發明之透鏡以及框體為一體制造而成的立體示意圖。圖10為圖9之全剖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請參閱圖1至圖10所示,本發明為一種防眩光透鏡,其包括有一透鏡10以及一框體20 ;該透鏡10包含有一透鏡部11、以及一結合于該透鏡部11周緣的結合部12 ;該框體 20包含有一與該透鏡10結合之側壁結構21、以及一被該側壁結構21圍繞以供該透鏡部11 顯露之中空槽22,并在該側壁結構22之壁面系設有至少一防眩光區域23 ;該側壁結構21 系配設有一與該結合部12對應結合之對應結合部26,以供該框體20與該透鏡10結合,藉此在光線通過本發明之透鏡部11后,部分由該透鏡部11周側折射而出之光線,能被該側壁結構22之防眩光區域23均勻化,以降低該光線二次折射后所產生之眩光情形,藉以降低眩光對視覺造成干擾,避免視覺容易疲勞。在實施例中,該側壁結構21具有相互搭配之側壁內面211以及側壁外面212,該側壁內面211為斜傾狀(如圖2、3、5、6、10等圖式中所示之側壁內面211)、垂直狀(圖8所示)、弧曲狀、弧凸狀(如圖4所示)或是弧凹狀(如圖1、7等圖式中所示之側壁內面211) 實施,而該側壁外面212為斜傾狀(如圖3、5、6、10等圖式中所示之側壁外面212)、垂直狀 (如圖1、2、8等圖式中所示之側壁外面212)、弧曲狀、弧凸狀(如圖4所示)或是弧凹狀 (如圖7所示)實施,藉由將相同或相異形狀之側壁內面211與側壁外面212相互搭配,以增加該側壁結構21之實施樣態,使該側壁結構21之形狀能呈現漸次收斂狀(如圖1、2等圖式中所示之側壁結構21)、斜傾狀(如圖3、5、6、10等圖式中所示之側壁結構21)、垂直狀 (如圖8所示)、弧曲狀(如圖4、7等圖式中所示之側壁結構21)或是彎折狀實施;而該防眩光區域23之設置位置能視實際需求,單獨設置于該側壁內面211處(如圖1 4等圖式中所示之防眩光區域2 、或是單獨設置于該側壁外面212處,以減少制造工序,亦或是在該側壁內面211與該側壁外面212處均設置有該防眩光區域23(如圖5 8、10等圖式中所示之防眩光區域23),形成雙重均化折射光線之功效,以降低產生眩光及漏光之情形。請再參閱圖4至圖10所示,該框體20進一步結合有一延伸部M,藉此方便與對象組合(如與殼罩、燈板卡扣接合),又該延伸部M由該側壁結構21之端緣延伸而出(如圖4中所示由該側壁結構21的頂端緣延伸而出),使該延伸部M與該側壁結構21之間形成一扣槽27,藉此使該防眩光透鏡之框體20能卡扣接合于一照明燈具(圖未示)之表面; 亦或是由該側壁結構21之預設部位(側壁外面212)延伸而出(如圖10中所示由該側壁結構21的三分之一處位置延伸而出),使該延伸部M與該側壁結構21之間系形成二扣槽 27,俾利于在該框體20外再覆蓋一外殼(圖未示),使本發明之防眩光透鏡卡扣接合于該照明燈具(圖未示)中,除了予以保護外,更能使外觀平整及美觀。
而為了能增加該扣槽27樣態,進而增加該框體20所能卡扣接合之類型范圍,該延伸部M系有一延伸長度L,而本發明之防眩光透鏡具有一高度H,該延伸部M之延伸長度L 最短系小于該防眩光透鏡之高度H,該延伸長度L亦能等于該防眩光誘鏡之高度H,而該延
L m^mmmm^mm^^ H。又該延伸部M能采以水平延伸結構(如圖4所示)、垂直延伸結構(如圖6、10等圖式中所示之延伸部M)、斜傾延伸結構(如圖5所示)或是彎折延伸結構(如圖7、8等圖式中所示之延伸部24)實施;除此之外,該延伸部M還進一步由該側壁結構21處呈漸次收斂至該延伸部24少另一端(如圖10所示)藉此視所搭配少照明燈具(圖未示)而使該扣槽27形成對應配設之樣態,以增加該框體20之組合方式,俾利于與不同對象之尺寸及類型組合,以提升使用上之便利性;前述對象為一般市面上販賣之燈泡座、燈板座、含有發光二極管之座體結構、殼罩等供照明燈具使用之組成構件。再者,請再參閱圖7至圖10所示,該延伸部M之壁面進一步設有至少一第二防眩光區域25,該第二防眩光區域25能設置于該延伸部M之一側壁面(如圖7、8等圖式中之第二防眩光區域25),亦能同時設置于該延伸部M之兩側壁面實施(如圖10所示),藉此透過該防眩光區域23與第二防眩光區域25之設置,分層均化折射光線,以提升防眩光及防漏光之功效,又具有美觀之效果。而為了配合該側壁結構21之形狀,該防眩光區域23以及該第二防眩光區域25之施行樣態,能在該側壁結構21之壁面采以局部霧化區域、全部霧化區域、局部涂料區域或是全部涂料區域等技術手段實施;前述涂料區域為吸光功效之深色涂料(如黑色)。此外,本發明之透鏡10以及框體20能夠各自獨立制造,也能一體制造而成,當該框體20之對應結合部沈與該透鏡10之結合部12之間系為活動結合,即使該透鏡10與框體20各自獨立制造,之后再施以高周波熱處理技術或是施以接著劑黏接結合為一體,而該防眩光區域23系能視實際結合樣態,設置于該透鏡10之結合部12處(如圖6中所示系將該防眩光區域23由該側壁外面212連至下方結合部12之外側周壁),以提升防漏光之功效;若該對應結合部沈與該結合部12之間為固定結合實施時(如圖10所示),則使該透鏡 10以及框體20能一體制造而成;此外,該透鏡部11為凸透鏡、平凸透鏡、菲涅爾(Fresnel) 透鏡或是其它具有等同效果之透鏡實施。為了使該結合部12與該對應結合部沈之間的結合方式,能配合不同樣態之側壁結構21實施,所述之結合部12為凸緣結構,該凸緣結構之外側周壁設有一斜切面121,使該斜切面121之相鄰面中具有一平寬面122,以供該對應結合部沈結合;而該對應結合部沈會依該側壁結構21之樣態,而采以設置一凹槽261或是設置一對應斜切面沈2實施,當該對應結合部沈系設有一凹槽261 (如圖2所示)時,能供整個凸緣結構(結合部12)嵌入結合;而當該對應結合部沈設有一對應斜切面沈2實施,該對應斜切面262能設置于該側壁結構21之側壁內面211處(如圖1、4、7、8等圖式中所示之對應斜切面沈2),以與該結合部12之斜切面121對應結合,亦或是將該對應斜切面262設置于該側壁結構21之底端緣處(如圖3、5、6等圖式中所示之對應斜切面沈2),以與該結合部12之平寬面122對應結果;據此,本發明之防眩光透鏡藉由一透鏡10以及一框體20之組合設計,使具有防眩光、防漏光且將漏光均化之功效,藉以減少眩光產生,降低對視覺之干擾,解決視覺容易疲勞之問題。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之較佳可行實施例,非因此即局限本創作之專利范圍,舉凡運用本發明說明書及圖式內容所為之等效結構變化,均理同包含于本發明之范圍內,合予陳明。
權利要求
1.一種防眩光透鏡,其包括一透鏡,包含有一透鏡部、以及一結合于該透鏡部周緣的結合部;以及一框體,包含有一與該透鏡結合之側壁結構、以及一被該側壁結構圍繞以供該透鏡部顯露之中空槽,并在該側壁結構之壁面系設有至少一防眩光區域;該側壁結構是配設有一與該結合部對應結合之對應結合部,以供該框體與該透鏡結合,藉此在光線通過該透鏡部后,將部分由該透鏡部周側折射而出之光線,被該防眩光區域均勻化,以降低該光線二次折射后所產生之眩光情形。
2.如申請專利范圍第1項所述防眩光透鏡,其中,該框體之側壁結構具有相互搭配之側壁內面以及側壁外面,又該側壁結構之形狀呈漸次收斂狀、斜傾狀、垂直狀以及彎折狀的其中任一者;而該防眩光區域之設置系單獨設置于該側壁內面處、單獨設置于該側壁外面處、以及該側壁內面與該側壁外面處均設置的其中任一者;該側壁內面為斜傾狀、垂直狀、 弧曲狀、弧凸狀以及弧凹狀的其中任一者;而該側壁外面為斜傾狀、垂直狀、弧曲狀、弧凸狀以及弧凹狀的其中任一者。
3.如申請專利范圍第1項或第2項所述防眩光透鏡,其中,該框體之側壁結構進一步結合有一延伸部,該延伸部為水平延伸結構、垂直延伸結構、斜傾延伸結構以及彎折延伸結構的其中任一者;而在該延伸部之壁面進一步設有至少一第二防眩光區域,該第二防眩光區域設置于該延伸部之一側壁面以及兩側壁面的其中任一者。
4.如申請專利范圍第3項所述防眩光透鏡,其中,該延伸部由該側壁結構之端緣以及側壁外面的其中一處延伸而出,使該延伸部與該側壁結構之間形成至少一扣槽;又該延伸部有一延伸長度,而該防眩光透鏡具有一高度,該延伸長度為小于該高度、等于該高度以及超過該高度的其中任一者;藉此使該防眩光透鏡之框體供卡扣接合使用。
5.如申請專利范圍第4項所述防眩光透鏡,其中,該延伸部還進一步由該側壁結構處呈漸次收斂至該延伸部之另一端。
6.如申請專利范圍第3項所述防眩光透鏡,其中,該防眩光區域以及該第二防眩光區域為局部霧化區域、全部霧化區域、局部涂料區域以及全部涂料區域的其中任一者。
7.如申請專利范圍第1項所述防眩光透鏡,其中,該對應結合部與該結合部之間為活動結合與固定結合的其中任一者;該透鏡部為凸透鏡、平凸透鏡以及菲涅爾透鏡的其中任 “"者 ο
8.如申請專利范圍第1項或第7項所述防眩光透鏡,其中,該結合部為凸緣結構,該凸緣結構之外側周壁設有一斜切面,使該斜切面之相鄰面中具有一平寬面,以供該對應結合部結合;而該對應結合部設有凹槽以及對應斜切面的其中任一者,以供與該結合部對應結I=I O
全文摘要
本發明為一種防眩光透鏡,包括一透鏡及一框體;透鏡包含一透鏡部以及一結合于透鏡部周緣之結合部;框體包含一與透鏡結合之側壁結構以及一被側壁結構圍繞以供透鏡部顯露之中空槽,并在側壁結構之壁面設有至少一防眩光區域;側壁結構配設一與結合部對應結合之對應結合部,供框體與透鏡結合,藉此在光線通過透鏡部后,將部分由透鏡部周側折射而出之光線,被防眩光區域均勻化,降低光線二次折射后所產生之眩光情形;據此,使具有防眩光、防漏光且將漏光均化之功效,藉以減少眩光產生,降低對視覺之干擾,解決視覺容易疲勞之問題。
文檔編號F21V5/04GK102537840SQ20111044491
公開日2012年7月4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28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28日
發明者唐德龍 申請人:東莞雷笛克光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