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燈條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燈條結構,尤其涉及一種便于組裝的燈條結構。
背景技術:
由于發光二極管(light emitting diode)具有低溫、低耗電量的特性,故廣為應用于照明燈具,或者是作為液晶顯示器的背光源等。傳統LED燈條的一種形成方式是在基板上進行錫膏印刷、貼裝發光二極管、回焊固定。然,這種方式會使發光二極管承受因加熱而損壞的風險。此外,若應用在大型液晶顯示器或大型照明裝置時,所需燈條長度會較長,有時甚至長度超過刷錫機的極限,進而導致制程上的不便。另一種LED燈條的形成方式如臺灣專利第1311181號所揭示。在每一控制電路板中多個發光二極管設置于其上,且每一控制電路板前、后兩側分別設置有一 A端子座及一 B端子座,其中A端子座及B端子座焊設于其側面,藉由A端子座及B端子座的連結,多個控制電路板得以連結。然而,上述制成相當耗費時間,成本亦比較高。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明的一目的在于提供不需利用回焊機制以定位封裝發光二極管的燈條結構。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因應末端產品需求而加以改變配置的燈條結構。為達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燈條結構,包括:一承載板、一發光組件、一第一固定結構與一第二固定結構。承載板之上設有兩彼此互相隔離的第一、第二導電組件。發光組件位于承載板上,且發光組件具有一第一、第二電極,分別與第一、第二導電組件電性連接。第一固定結構與第二固定結構位于承載板上,且分別位于發光組件的兩側以抵壓發光組件。在上述較佳實施例中,第一、第二固定結構至少其中之一是可相對于承載板開啟及閉合。當第一和/或第二固定結構為開啟狀態時,發光組件未受第一和/或第二固定結構抵壓,當第一及/第二固定結構為閉合狀態時,發光組件受第一及/第二固定結構抵壓住。在上述較佳實施例中,第一固定結構與第二固定結構是一階梯結構。在上述較佳實施例中,第一固定結構包括一第一連接部位于承載板上,以及一第一抵壓部位于第一連接部上用以壓住發光組件的一側;第二固定結構包括一第二連接部位于承載板上,以及一第二抵壓部位于第二連接部上用以壓住發光組件的另一側,其中第一抵壓部的寬度大于第一連接部的寬度,而第二抵壓部的寬度大于第二連接部的寬度。為加強第一、第二固定結構與承載板之間的連結關系,第一連接部包括一第一磁性組件,承載板包括一第二磁性組件與第一磁性組件相吸,藉此第一固定結構被吸附于承載板上;第二連接部包括一第三磁性組件,承載板包括一第四磁性組件與第三磁性組件相吸,藉此第二固定結構被吸附于承載板上。
在另一實施例中,第一抵壓部的內側包括一突出的橫桿,第二抵壓部的內側包括一突出的卡固塊、一凹槽以及一彈性組件位于凹槽內,其中卡固塊具有一斜面,彈性組件的一端連接凹槽而另一端連接卡固塊。當第一、第二固定結構閉合在承載板上,第一抵壓部的橫桿沿斜面順勢將第二抵壓部的卡固塊推入凹槽內,之后橫桿端面抵接第二抵壓部,卡固塊因彈性組件的自身恢復力彈出于凹槽外,使得橫桿受卡固塊固定住。在上述較佳實施例中,發光組件的下方設有一第一定位部,承載板上設有一第二定位部對應第一定位部,且第一定位部與第二定位部相互卡合,以使發光組件固定于承載板上。當第一定位部為一插件時,第二定位部可為一孔洞。相反地,當第一定位部為一孔洞,第二定位部可為一插件。藉由本發明的第一、第二固定結構,發光組件不需利用回焊機制即可設置于承載板上。如此,即可避免回焊時高溫對于發光組件所產生的沖擊。
圖1顯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的燈條結構的示意圖;圖2顯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的組件分解圖;圖3顯示圖1的A-A截線的剖面圖;圖4顯示圖1的燈條結構的第一、第二固定結構開啟后的剖面圖;圖5顯示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的燈條結構的剖面圖;以及圖6A-6C分別顯示圖5的第一固定結構位于不同位置時與第二固定結構的相對關系的不意圖。附圖標記:100、100’:燈條結構110:承載板IlOa:頂面IlOb:底面110c、I IOd:側面111:第一導電組件113:第二導電組件115:定位部117、119:磁性組件120:發光組件120a:頂面120b:底面121:基座123:光源125:第一電極127:第二電極129:定位部130、130’:第一固定結構
131、131’:第一連接部133、133’:第一抵壓部135:磁性組件137:橫桿140、140’:第二固定結構141、141’:第二連接部142:凹槽143、143’:第二抵壓部144:彈性組件145:磁性組件146:卡固塊146a:斜面150:樞轉件W1-W4:寬度D:既定距離
具體實施例方式茲配合
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請參見圖1。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的燈條結構100包括一承載板110、多個發光組件120、一第一固定結構130、一第二固定結構140以及二樞轉件150。請參閱圖2、3。圖2顯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的燈條結構100的組件的分解圖;圖3顯不圖1的A-A截線的首I]面圖。承載座110包括一第一導電組件111及一第二導電組件113、多定位部115、至少一磁性組件117以及至少一磁性組件119。第一、第二導電組件111、113設置于承載座110的頂面IlOa上,彼此相互隔離并實質上沿承載座110長軸方向延伸。承載座110的頂面IlOa還形成有多個定位部115。在此實施例中,定位部115為一孔洞,其中每一定位部115皆相距一既定距離D(圖2),但并不限定于此,定位部115亦可為一插件。承載座110的二個側面110c、IlOd鄰接頂面IlOa以及鄰接相反于頂面IlOa的底面110b。磁性組件117設置于第一導電組件111與承載座110的側面IlOc之間。磁性組件119設置于第二導電組件113與承載座110的側面IlOd之間。定位部115以及磁性組件117、119的功能待后續說明。值得注意的是,本發明的承載板110的長度及形狀可依照末端產品的需求作調整。例如,若末端產品為一大型液晶電視,本發明的承載板110及第一、二導電組件111、113可相對于液晶電視的長度作延伸,并增加定位部115的數量。請參閱第2、3、4圖。圖4顯示圖1的燈條結構100的第一、第二固定結構130、140開啟后的剖面圖。發光組件120可為一發光二極管封裝結構,包括一基座121、一光源123、一第一電極125、一第二電極127以及一定位部129。光源123設置于基座121的頂面120a的實質中心。如圖2所不般,第一電極125及第二電極127彼此間隔設置于基座121的底面120b,且分別電性連結承載板110的第一導電組件111與第二導電組件113。值得注意的是,如圖3所示般,在發光組件120的厚度延伸方向上,第一電極125及第二電極127不與發光組件120相互重疊,但并不限制于此,其所產生的功效待后續說明。此外,定位部129卡合于承載板110的定位部115當中,以使發光組件120固定于承載板110上。在一具體實施例中,當定位部115為一孔洞時,定位部129為一插件以插入在孔洞中,但并不限制于此,例如當定位部115為一插件時,則定位部129則為一孔洞。第一固定結構130利用樞轉件150連結于承載板110,并包括一第一連接部131及一第一抵壓部133及一磁性組件135。在此實施例中,樞轉件150內部具有彈力回饋機制,持續性地提供第一連接部131貼合于承載板110的外力。第一抵壓部133位于第一連接部131上,并壓住發光組件120相對于第一電極125的一側。如圖3或圖4所不般,第一固定結構130剖面大致上為一 L形或階梯結構,第一抵壓部133的寬度W1大于第一連接部131的寬度W2。此外,磁性組件135設置于第一連接部131中,并與承載板110的磁性組件117相互吸引。第二固定結構140利用樞轉件150連結于承載板110,并包括一第二連接部141及一第二抵壓部143及一磁性組件145。在此實施例中,樞轉件150內部具有彈力回饋機制,持續性地提供第二連接部141貼合于承載板110的外力。第二抵壓部143位于第二連接部141上,并壓住發光組件120相對于第二電極127的一側。如圖3或圖4所示般,第二固定結構140剖面大致上為一 L形或階梯結構,第二抵壓部143的寬度W3大于第二連接部141的寬度W4。此外,磁性組件145設置于第二連接部141中,并與承載板110的磁性組件119相互吸引。整體觀之,第一、第二固定結構130、140皆具有一階梯結構,以夾設發光組件120于第一、第二固定結構130、140以及承載板110之間。此外,如圖3所示般,形成于第一抵壓部133與第二抵壓部143之間的開口較佳地是對應于發光組件120的光源123,以避免阻礙光線進行。又,在此實施例中,由于第一電極125及第二電極127的位置不與發光組件120相互重疊,因此第一抵壓部133與第二抵壓部143可相對于第一電極125及第二電極127施予一壓力,使第一電極125及第二電極127可分別穩固地電性連結于第一導電組件111與第二導電組件113。請參閱圖4。在組裝發光組件120于承載板110上時,首先施予一外力將第一、第二固定結構130、140繞樞轉件150樞轉,以到達開啟位置。接著,將發光組件120的定位部129與承載板110的定位部115相互卡合。此時,由于每一承載板110的定位部115的距離皆已預先定位,且彼此相隔一既定距離D (圖2),故發光組件120設置于承載板110上后,即完成發光組件120的定位。最后,停止施予一外力,第一、第二固定結構130、140將受樞轉件150的彈力回饋機制所提供的外力進行樞轉,以到達閉合位置(圖3)。此時,磁性組件117與磁性組件135相互吸引,且磁性組件119與磁性組件145相互吸引,以達到夾設發光組件120于第一、第二固定結構130、140與承載板110之間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上述實施例中,第一、第二固定結構130、140皆通過一樞轉件150連結于承載板110。然,在另一未圖示的實施例中,第一固定結構或第二固定結構其中之一的連接部可直接設置于承載板上,并利用單一固定結構可相對于承載板樞轉的結構特征,達成上述功效。請參見圖5,并同時參考圖3。圖5顯示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燈條結構100’的剖面圖。燈條結構100’與圖1-4所示的燈條結構100相同或相似的組件將施予相似的標號,且其特征將不再說明。燈條結構100’與燈條結構100的差異在于:第一固定結構130’還包括一橫桿137,且第二固定結構140’還包括一凹槽142、一彈性組件144及一卡固塊146。橫桿137位于第一抵壓部133’內側,相當于當第一固定結構130’與第二固定結構140’為閉合狀態時,橫桿137朝第二固定結構140’方向延伸,并抵接于第二固定結構140’的第二抵壓部143’的內側。凹槽142形成于第二固定結構140’的第二抵壓部143’的內側。彈性組件144設置于凹槽142內,其一端固定于凹槽142內,另一端連接于卡固塊146。卡固塊146包括一斜面146a,自第二固定結構140’的第二抵壓部143’的內側朝向燈條結構100’的內部傾斜。請參照第5及6A-6C圖。第6A-6C圖分別顯不橫桿137于不同位置時,橫桿137與卡固塊146的相對關系。當第一固定結構130’自開啟位置轉動至閉合位置時,第一固定結構130’繞樞接件150旋轉,并帶動橫桿137逆時針轉動。當橫桿137到達的轉動位置開始碰觸到卡固塊146的斜面146a時,使卡固塊146壓迫彈性組件144 (圖6A)。橫桿137持續轉動,橫桿137沿斜面146a順勢將卡固塊146推入凹槽142內(圖6B)。當第一固定結構130’閉合在承載板110上時,橫桿137的端部抵接于第二固定結構140’的第二抵壓部143’的內側。此時,由于橫桿137不再抵靠卡固塊146的斜面146a,受彈性組件144自身恢復力影響,卡固塊146回復至原位置(圖6C),并卡固橫桿137。藉由卡固塊146卡固于橫桿137的結構配置,第一、第二固定結構130’、140’將可更穩定地抵壓于發光組件120上。本發明的燈條結構藉由可相對于承載板樞轉的固定結構使發光組件固定于承載板上,如此即可避免現有技術中因高溫回焊對于發光組件所產生的不良影響。另外,由于承載板的形狀及長度可因末端產品需求而進行改變,本發明的燈條結構相較于現有技術的燈條結構擁有更大的設計自由度。雖然本發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示于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所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當可作些許更動與潤飾,而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燈條結構,包括: 一承載板,其上設有兩彼此互相隔離的第一、第二導電組件; 一發光組件,位于該承載板上,且該發光組件具有一第一、第二電極,分別與該第一、第二導電組件電性連接;以及 一第一固定結構與一第二固定結構,位于該承載板上,且分別位于該發光組件的兩側以抵壓該發光組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條結構,其中該第一、第二固定結構至少其中之一是可開啟或閉合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條結構,其中當該第一和/或第二固定結構為開啟狀態時,該發光組件未受該第一和/或第二固定結構抵壓,當該第一和/或第二固定結構為閉合狀態時,該發光組件受該第一和/或第二固定結構抵壓住。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條結構,其中該第一固定結構與該第二固定結構是一階梯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條結構,其中該第一固定結構包括一第一連接部位于該承載板上,以及一第一抵壓部位于該第一連接部上用以壓住該發光組件的一側,而該第二固定結構包括一第二連接部位于該承載板上,以及一第二抵壓部位于該第二連接部上用以壓住該發光組件的另一側。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條結構,其中該第一抵壓部的寬度大于該第一連接部的寬度,而該第二抵壓部的寬度大于該第二連接部的寬度。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條結構,其中該第一連接部包括一第一磁性組件,該承載板包括一第二磁性組件與該第一磁性組件相吸,藉此該第一固定結構被吸附于該承載板上。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條結構,其中該第二連接部包括一第三磁性組件,該承載板包括一第四磁性組件與該第三磁性組件相吸,藉此該第二固定結構被吸附于該承載板上。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條結構,其中該第二抵壓部的內側包括一突出的卡固塊,該第一抵壓部的內側包括一突出的橫桿,當該第一、第二固定結構閉合在該承載板上,該橫桿端面抵接該第二抵壓部,且該橫桿受該卡固塊固定住。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燈條結構,其中該第二抵壓部具有一凹槽,以及一彈性組件位于該凹槽內,該彈性組件的一端連接該凹槽而另一端連接該卡固塊,該卡固塊可被推入于該凹槽內或彈出于該凹槽外。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燈條結構,其中該卡固塊具有一斜面,該橫桿沿該斜面順勢將該卡固塊推入于該凹槽內。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條結構,其中該發光組件的下方設有一第一定位部,該承載板上設有一第二定位部對應該第一定位部,且該第一定位部與該第二定位部相互卡合,以使該發光組件固定于該承載板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燈條結構,其中該第一定位部為一插件,該第二定位部為一孔洞。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燈條結構,其中該第一定位部為一孔洞,該第二定位部為一插件。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燈條結構,包括一承載板、一發光組件、一第一固定結構與一第二固定結構。承載板之上設有兩彼此互相隔離的第一、第二導電組件。發光組件位于承載板上,且發光組件具有一第一、第二電極,分別與第一、第二導電組件電性連接。第一固定結構與第二固定結構位于承載板上,且分別位于發光組件的兩側以抵壓發光組件。
文檔編號F21Y101/02GK103090243SQ20111039324
公開日2013年5月8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1日 優先權日2011年11月2日
發明者何益豪 申請人: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