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關于一種燈具,尤指一種可用于廣告廣告牌的發(fā)光二極管燈具。
背景技術:
目前坊間市街上常見的廣告廣告牌大致分兩種,一為平面式展示廣告牌,另一為發(fā)光式展示廣告牌。其中發(fā)光式展示廣告牌系由具有復數發(fā)光二極管(LED)數組的顯示屏構成,利用計算機控制LED作多種不同型態(tài)畫面的變換以具動態(tài)廣告效果。然而,發(fā)光式展示廣告牌一般具有價格昂貴及安裝不便的缺點,造成發(fā)光展示廣告牌的面積通常較小,當架設在高樓上時,不利消費者觀察。尤其,當發(fā)光二極管(LED)有故障時,其維修相當不便且費用高。由于習用發(fā)光式展示廣告牌的發(fā)光燈具在安裝上不便、結合不確實、且維修費用高,因而有需要其它優(yōu)良的燈具設計產生。
實用新型內容本創(chuàng)作者有鑒于此,遂悉心加以研究設計,于今有本創(chuàng)作產生。緣此,本創(chuàng)作之主要目的在提供一種燈具,該燈具可便利地裝在廣告廣告牌上以提供發(fā)光效果,且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及維修簡便等優(yōu)點。為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燈具,其包含一安裝件,其用來組裝在一廣告牌上,該安裝件包含在一厚度方向分隔的第一段及第二段,該安裝件的第一段系可延伸穿過該廣告牌,該安裝件更包含一環(huán)孔,該環(huán)孔由該安裝件的第一段貫穿該安裝件的第二段,該安裝件之第一段外周圍設有一第一結合部,該第一結合部包含至少一齒部;一發(fā)光組件,其結合該安裝件之環(huán)孔內;及一定位件,其中央具有一結合孔以提供該安裝件的第一段套入,該定位件之結合孔之孔壁設有一第二結合部,該第二結合部包含一卡齒,該卡齒可與該安裝件之第一結合部的齒部結合以將該安裝件定位在該廣告牌上。在一較佳實施例中,該第一結合部系由該安裝件之第一段的外壁向外凸出且沿著該厚度方向延伸,該第一結合部的外表面設有在該厚度方向上分隔的復數齒部,該第二結合部為一彈性片,該卡齒設在該彈性片的內側。在另一較佳實施例中,該第一結合部系由該安裝件之第一段的外壁向內凹入且沿著該厚度方向延伸,該第一結合部的外表面設有在該厚度方向上分隔的復數齒部,該第二結合部為一彈性片且凸出該定位件之結合孔的孔壁,該卡齒設在該彈性片的內側。關于本創(chuàng)作之其它目的、優(yōu)點及特征,將可由以下較佳實施例的詳細說明并參照所附圖式來了解。
圖1系依據本創(chuàng)作第一實施例構成之燈具的組件分解略圖。圖2顯示圖1之燈具與一廣告牌的組件分解圖。[0011]圖3系圖2之燈具與廣告牌的組合剖視圖。圖4系與圖3相似的剖視圖,顯示一定位件之卡齒與一安裝件的齒部脫離。圖5系依據本創(chuàng)作第二實施例構成之燈具的組件分解略圖。圖6系依據本創(chuàng)作第三實施例構成之燈具的組件分解略圖。主要組件符號說明10.燈具12.廣告牌[0017]14.第一表面16.第二表面[0018]18.安裝孔20.發(fā)光組件[0019]24.安裝件26.定位件[0020]28.環(huán)孔30.第一段[0021]32.第二段34.肩部[0022]36.凸出部38.第一結合[0023]40.齒部42.結合孔[0024]44.第二結合部45.卡齒[0025]46.內端面48.凸出部[0026]50.殼體52.發(fā)光二極:
具體實施方式
本創(chuàng)作可有多種不同的結構實施例?,F將僅為例子但非用以限制的一具體實施例,并參照所附圖式就本創(chuàng)作之較佳結構內容說明如下參閱圖1至4,顯示依據本創(chuàng)作一實施例構成之燈具10,該燈具10可提供組裝在例如廣告布的廣告廣告牌12上,廣告牌12具有在一厚度方向分隔的一第一表面14與一第二表面16,第一表面14上可具有文字及/或圖案的圖樣(未圖標),廣告牌12上設有至少一安裝孔18,該安裝孔18從第一表面14貫穿第二表面16。在本實施例中,燈具10包含一發(fā)光組件20、一安裝件M、及一定位件26。該安裝件M包含在該厚度方向分隔的第一段30、第二段32、以及由該第一段30貫穿該第二段32 的環(huán)孔觀,安裝件M的第一段30可延伸穿過廣告牌12的安裝孔18。在本實施例中,該安裝件M的第一段30與第二段32個別為一環(huán)體,且第一段30的外徑小于第二段32的外徑使得該安裝件M之第一段30與第二段32之連接處形成一肩部34。當該安裝件M的第一段30從廣告牌12的第二表面16延伸穿過廣告牌12的安裝孔18時,肩部34會抵接在廣告牌12的第二表面16定位。再者,該肩部34上設有一環(huán)狀凸出部36,凸出部36的外端形成尖狀用以刺入廣告牌12來強化該安裝件M的定位性(見圖幻。該安裝件M之第一段 30的外周圍設有一第一結合部38,在本實施例中,該第一結合部38系由該第一段30的外壁向外凸出且沿著該厚度方向延伸,該第一結合部38的外表面設有在該厚度方向上分隔的復數齒部40。定位件沈系一環(huán)體且中央具有一結合孔42。安裝件M的第一段30可對應套入該結合孔42。定位件沈之結合孔42之孔壁設有一第二結合部44,在本實施例中,第二結合部44為一具有卡齒45的彈性片,卡齒45形成在彈性片的內側且可與安裝件M之第一結合部38的一齒部40對應結合。當安裝件M的第一段30延伸穿過廣告牌12的安裝孔18后,藉由定位件沈結合在安裝件M之第一段30、以及第二結合部44的卡齒45與安裝件M之第一結合部38的一齒部40結合使得安裝件M可牢固地安裝在不同厚度的廣告牌 12上(見圖幻。再者,定位件沈的內端面46設有一環(huán)狀凸出部48,凸出部48的外端形成尖狀用以刺入廣告牌12來強化定位件沈的結合。發(fā)光組件20包含一殼體50及安裝在殼體50內的至少一發(fā)光二極管52 ;該殼體 50大致上為圓柱狀且可對應插入安裝件M之環(huán)孔觀內結合。在另一可行的實施例中,該發(fā)光組件20的殼體50與該安裝件M形成一體。再者,當安裝件M從廣告牌12的第二表面16延伸穿過廣告牌12之安裝孔18后,發(fā)光組件20之殼體50前端會露出廣告牌12之第一表面14。當發(fā)光組件20受控制發(fā)光之后,就可使廣告牌12上預設之文字或圖案發(fā)亮。依據本創(chuàng)作構成的的燈具10系可便利地定位在不同厚度的各種廣告牌12上以降低安裝費用。同時,該定位件26與安裝件M亦能方便地拆卸,以便發(fā)光組件20的更換維修,亦即,向外壓開該定位件沈的第二結合部44使得卡齒45與第一結合部38的齒部40脫離后(見圖4),就可從廣告牌12上拆下該安裝件M與該定位件沈。另一方面,當放開加在第二結合部44的施力后,第二結合部44就會向內移動使得卡齒45與第一結合部38的齒部40結合。前述說明書中,本創(chuàng)作僅是就特定實施例做描述,而依本創(chuàng)作的設計特征系可做多種變化或修改。例如,設在安裝件M上的第一結合部38與設在定位件沈上的第二結合部44可為兩個(見圖幻。再者,參看圖6,設在安裝件M上的第一結合部38系可由該第一段30的外壁向內凹入且沿著該厚度方向延伸,而設在定位件沈上的第二結合部44系為彈性片且略凸出該定位件沈之結合孔42的孔壁以便與該第一結合部38結合。是以,對于熟悉此項技藝人士可作之明顯替換與修改,仍將并入于本創(chuàng)作所主張的專利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 一種燈具,其特征在于,包含一安裝件,其用來組裝在一廣告牌上,該安裝件包含在一厚度方向分隔的第一段及第二段,該安裝件的第一段系可延伸穿過該廣告牌,該安裝件更包含一環(huán)孔,該環(huán)孔由該安裝件的第一段貫穿該安裝件的第二段,該安裝件之第一段外周圍設有一第一結合部,該第一結合部包含至少一齒部;一發(fā)光組件,其結合該安裝件之環(huán)孔內;及一定位件,其中央具有一結合孔以提供該安裝件的第一段套入,該定位件之結合孔之孔壁設有一第二結合部,該第二結合部包含一卡齒,該卡齒可與該安裝件之第一結合部的齒部結合以將該安裝件定位在該廣告牌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結合部系由該安裝件之第一段的外壁向外凸出且沿著該厚度方向延伸,該第一結合部的外表面設有在該厚度方向上分隔的復數齒部,該第二結合部為一彈性片,該卡齒設在該彈性片內側。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結合部系由該安裝件之第一段的外壁向內凹入且沿著該厚度方向延伸,該第一結合部的外表面設有在該厚度方向上分隔的復數齒部,該第二結合部為一彈性片且凸出該定位件之結合孔的孔壁,該卡齒設在該彈性片內側。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安裝件的第一段與第二段個別為一環(huán)體,該安裝件的第一段的外徑小于該第二段的外徑使得該安裝件之第一段與第二段之連接處形成一肩部,該肩部設有一凸出部,該凸出部的外端形成尖狀。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定位件的內端面設有一環(huán)狀凸出部,該環(huán)狀凸出部的外端形成尖狀。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發(fā)光組件包含一殼體及組裝在該殼體內之至少一發(fā)光二極管,該殼體插入該安裝件之環(huán)孔內。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發(fā)光組件包含一殼體及組裝在該殼體內之至少一發(fā)光二極管,該發(fā)光組件的殼體與該安裝件形成一體。
專利摘要一種的燈具,其包含一安裝件、一定位件、及一發(fā)光組件。該安裝件可插入一廣告廣告牌的安裝孔內且具有復數齒部,該發(fā)光組件組裝在該安裝件內,該定位件系可拆卸地套在該安裝件上且包含一具有卡齒的彈性片,該彈性片的卡齒可與該安裝件的一齒部結合,使得該燈具為可牢固且便利地組裝在廣告廣告牌上以提供發(fā)光效果,而且具有結構簡單及拆卸簡便的效果。
文檔編號F21S8/00GK201935043SQ201020610599
公開日2011年8月17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1月15日
發(fā)明者侯明昌 申請人:唯統(tǒng)飲品國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