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燈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家居用品領域,涉及一種燈泡,確切的說是一種使更換燈泡變得方便、 安全的燈泡。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的燈泡按照安裝方法分螺口燈泡和卡口燈泡,不管是螺口還是卡口的燈泡都沒有設計手持部,人們在更換燈泡時,手捏拿的部位不是很明確,很不安全,現在市場上出現的節(jié)能燈泡,燈泡頭和燈泡尾中間有一部分可以捏拿,但該部位大多是直徑較大的圓柱狀,捏拿不方便。
發(fā)明內容
發(fā)明目的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使更換燈泡變得更方便、更安全的燈泡。技術方案本發(fā)明所述的燈泡,其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燈泡,包括燈泡頭、燈泡尾,燈泡頭和燈泡尾之間還設有手持部,所述手持部為扁平形。作為優(yōu)化所述手持部扁平形的中央設有方便手指捏握的橡膠墊。有益效果本發(fā)明所述的燈泡,使用者更換燈泡時有明確的手持部位,操作變得更加方便、容易,更重要的是,使更換燈泡操作變得更加安全。
附圖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實施例一種燈泡,包括燈泡頭1、燈泡尾2,燈泡頭1和燈泡尾2之間還設有手持部3,所述手持部3為扁平形,手持部3扁平形的中央設有方便手指捏握的橡膠墊4。
權利要求
1.一種燈泡,包括燈泡頭(1)、燈泡尾O),其特征在于燈泡頭(1)和燈泡尾( 之間還設有手持部(3),所述手持部(3)為扁平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泡,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部C3)扁平形的中央設有方便手指捏握的橡膠墊(4)。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燈泡,包括燈泡頭、燈泡尾,燈泡頭和燈泡尾之間還設有手持部,所述手持部為扁平形。本發(fā)明所述的燈泡,使用者更換燈泡時有明確的手持部位,操作變得更加方便、容易,更重要的是,使更換燈泡操作變得更加安全。
文檔編號H01K1/44GK102468115SQ201010532469
公開日2012年5月23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1月4日
發(fā)明者趙陽洋 申請人:南通五聯(lián)品牌策劃有限公司